製勝保障——曆代軍製2
隋唐時期軍事製度
隋唐兩代是中國統一的封建專製主義朝廷集權國家重新建立、各民族進一步融合、經濟發展、國力強盛的時期,也是府兵製進一步完備並走向衰落,軍事製度發生重大變化的時期。
隋代為了加強朝廷集權,對府兵做了重要改革,在全國廣設衛府,使軍權集中在皇帝手中。唐代整頓府兵製度,並重視對府兵的軍事訓練,發展馬政,還製訂了比較完備的軍事法律,使軍事製度更加完善。
隋代軍權主要集中於朝廷,由皇帝親自掌握。尚書省下轄的兵部,為皇帝日常的軍事代辦機構。其最高長官為兵部尚書,下設兵部侍郎、職方侍郎、駕部侍郎、庫部侍郎。
隋代衛府製度的形成,是軍權集於皇帝的重要措施。581年2月,隋文帝在全國設十二衛府,即左右衛,左右武衛府,左右武侯府,左右領左右府,左右監門府和左右領軍府。
左右衛掌宮掖禁禦,左右武衛府領外軍宿衛,左右武侯府掌車駕外出警衛,左右領左右府掌侍衛左右和供禦兵杖,左右監門府掌宮殿門禁及守衛,左右領軍府掌12個軍籍帳、差科和詞訟。
左右衛、左右武衛和左右武侯各置大將軍一人,將軍兩人,長史、司馬、錄事、功、倉、兵、騎等曹參軍,鎧曹、法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左右衛、左右武侯各6人,左右武衛各8人。而左右領左右府、左右監門府和左右領軍府所置官員有所不同。
十二衛府所置大將軍上隸皇帝,下轄驃騎、車騎府,軍士稱侍官。驃騎府置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車騎府置車騎將軍。其下又置大都督、帥都督和都督。
這些軍將的官號、品級承襲西魏、北周,但有所變更。如大將軍降低兩級,驃騎將軍降低兩級半,車騎將軍、大都督、帥都督和都督均降低3級半。軍將數量有所增加,以利於皇帝控製軍隊,加強朝廷集權。
十二衛府統禁衛兵,其任務是禁衛京都和征討。驃騎、車騎府直接掌握府兵,屯於京城及各地要衝,拱衛首都。
與十二衛府相對應的有東宮十率:左右衛率、左右宗衛率、左右虞侯、左右內率和左右監門率。
607年,隋煬帝改革十二府之製:左右衛改為左右翊衛;左右備身改為左右騎衛;左右武衛名稱如舊;左右領軍改為左右屯衛;增置左右禦;左右武侯改為左右候衛。又改左右領左右府為左右備身府,左右監門仍承舊名,共16個府衛。
“十二衛”軍士被冠以榮譽稱號:左右衛的軍士名驍騎,左右驍衛軍士名豹騎,左右武衛軍士名熊渠,左右屯衛軍士名羽林,左右禦衛軍士名射聲,左右侯衛軍士名佽飛,總稱之衛士。
每府大將軍以下人員基本如舊,增置護軍4人。左右侯衛增設察非掾兩人,專管糾彈之事。
隋煬帝對東宮十率也有部分改組:左右衛率改為左右侍率;左右宗衛率改為左右武侍率;左右虞侯開府改為左右虞侯率,並置副率。左右內率降為正五品,左右監門率改為宮門將,降為正五品。
613年,置左右雄武府,隸屬於左右備身府。招募百姓為驍果,置折衝、果毅、武勇、雄武等郎將統領。驍果在皇帝護從軍中占有重要地位。
隋初在地方上推行州、縣兩級製。在邊境及內地重要州,設總管負責該地域軍事,並統一附近數州的軍事管理。隋煬帝時改行郡、縣製,在郡設都尉、副都尉,負責一郡的兵馬,與郡不相知。
軍事要地置鎮,設鎮將、副將。上鎮將從四品,中鎮將及上鎮的副將從五品,下鎮將及中鎮副將為正六品,下鎮副將從六品。
次於鎮者置戍,設戍主及副。上戍主為正七品,中戍主及上戍副為正八品,下戍主及中戍副為正九品。要隘及交通孔道設關,置令及丞。上關令及中關令從八品,卞關令及上關丞正九品。
至唐代,唐太宗時整頓府兵製度後,十二衛各領40至60府。鷹揚府恢複驃騎府、車騎府的舊名,不久又改為折衝府,分別冠以所在地名。
每府置折衝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長史、兵曹、別將各一人,下轄4至6團,每團設校尉,轄兩個旅。每旅設旅帥,轄兩個隊。每隊設隊正,分為五火。每火10人,有火長。每隊、每火的裝備,如馬、馬具和鍤、斧、鉗、鋸等,均有定數。
府兵自用的武器、裝具和征途所需糧食皆自備。馬匹不足,由官府供給。平時訓練在冬季進行,由折衝都尉率領本府兵馬習戰。
府兵的調遣、指揮權屬於朝廷。凡發兵10人以上,除緊急情況外,都要有尚書省、門下省頒發的皇帝“敕書”和銅魚符,州刺史與折衝都尉勘契乃發。
唐初,駐防邊境的軍事機構稱鎮、戍。鎮與戍均有上、中、下之分。每鎮設鎮將、鎮副各一人,每戍設戍主、戍副各一人。
此外,在少數地方,大者設軍,小者設守捉,各設使和副使統領,有的由州刺史兼任使職。
地方兵中多為各地輪番到邊境戍守的戍卒,稱“防人”,三年一代,自備資糧;另有少數招募來的兵,稱“防丁”或“丁防”。
唐王朝對府兵的軍事訓練非常重視。訓練內容主要有教習騎射和戰陣操演。冬春要講武或狩獵,這在唐太宗、唐高宗時幾乎每年都進行。
每年冬季,折衝府要校閱在府兵,借以進行戰術訓練。訓練時,要求士兵平時就習唱歌詞,戰時從中辨別號令。通過大角、鼓、鉦、旌旗的變化,訓練士兵的耳、目、手足,要求動靜進止整齊劃一,而狩獵更近於實戰。將士的戰術水平都會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講武也是軍訓的重要方式。講武有直、方、銳、曲、圓五陣,五挑而五變,狩獵較為靈活。
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武則天時,都曾集合各軍,進行講武活動。尤其是唐玄宗於713年在驪山講武時,征兵20萬人,規模相當宏大。唐玄宗身穿戎服、持大槍立於陣前督軍操練。
講武雖係軍訓,但要求嚴格,布陣破敵,進退有序,節合金鼓,稍有差錯,嚴懲不貸。如驪山講武時,兵部尚書郭元振因軍容不整險被處死,給事中唐紹因軍儀有失而被斬首。
田獵也是訓練方式之一。唐太宗田獵頻繁,臣下諫阻,他解釋道:現在天下雖然太平無事,但武備卻不可鬆懈。隻要遇到戰事,領兵將帥都要嚴格查驗征調府兵的戰鬥技能。不精者,追究其折衝都尉,包括追究刺史的罪過。
唐代還製訂了比較完備的軍事法律,如《衛禁律》、《擅興律》、《捕亡律》、《宮衛令》、《軍防令》、《兵部式》、《兵部格》,對軍人的職守、賞罰等有較詳細的規定。凡違犯了“令”、“式”中的有關規定,就要依“律”、“格”給予懲處。
騎兵在唐代的統一戰爭中起了重要作用,唐初幾次關鍵性戰役,騎兵都有上乘表現。所以,唐代很重視馬政。
唐初,太仆寺負責馬政,下設牧監、丞、主簿、直司、團官、牧尉、排馬、牧長、群頭各級官吏,按群放牧。太仆寺少卿張萬歲領群牧時,政績斐然,自627年至664年40年間,養馬多達70萬匹。
張萬歲以後,唐代馬政漸廢。高宗永隆年間,夏州牧馬死失19萬匹。唐玄宗開元年間,國馬消耗更多。為增加馬匹數量,朝廷曾在邊境地區以用一個“遊擊將軍”的頭銜換30匹馬的辦法解決軍馬問題。這當然不是辦法,於是,朝廷重新重視馬政。
至724年,太仆寺所養馬匹達至43萬,較之開元初年的24萬匹大為增多。此後,又通過與突厥互市,買其馬於隴右、河東、朔方。
[旁注]
尚書省 官僚機構。南朝宋得名,前身為“尚書台”。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是魏晉至宋的朝廷最高政令機構,為朝廷朝廷最高權力機構之一。“尚書省”的組織機構,到了隋代定型。
唐高宗 (628年~683年),李治。唐代第三任皇帝,諡號“天皇大帝”。在位期間,開創了有貞觀遺風的永徽之治。唐代的版圖,以高宗時為最大,東起朝鮮半島,西臨鹹海,北包貝加爾湖,南至越南橫山,維持了三十二年。
唐高祖 (566年~635年)。唐朝開國皇帝,諡號“太武皇帝”,廟號高祖。唐高宗時加諡“神堯大聖皇帝”,唐玄宗時加諡“神堯大聖大光孝皇帝”。傑出的政治家和戰略家。他奠定了彪炳千秋的290餘年的盛唐霸業,並因之得到了後人的褒揚。
張萬歲 唐代馬政的關鍵人物。張萬歲對養馬有自己獨特的方法和管理體製。在他任職期間,全國牧馬迅速增長,至李靖征突厥時,唐代戰馬已經不輸於突厥戰馬,張萬歲的隴西牧馬場不僅為唐軍提供了10餘萬的良馬,而且馬場欄中尚存10餘萬匹。
互市 我國曆史上朝廷王朝與外國或異族之間貿易的通稱。唐代出於國防及經濟利益的考慮,允許在官府監督下的互市,即在邊境定點設置若幹互市監官職,使中外商人在其監控下進行以物易物的互市。當時的茶馬互市很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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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在很多事情上受益於長孫皇後。唐太宗有一匹好馬,特別喜愛它,常在宮裏飼養。
有一天這匹馬沒有生病卻突然死掉了,他要殺掉養馬的宮人。
長孫皇後勸諫說:“從前齊景公因為馬死了要殺人,晏子請求述說他的罪狀:‘你養的馬死了,是你的第一條罪。讓國君因為馬殺人,百姓必定怨恨我們國君,是你的第二條罪。諸侯也必定輕視我們齊國,是你的第三條罪。’齊景公聽後赦免了養馬人的罪。”
唐太宗聽了終於平下氣來。
宋元時期軍事製度
宋太祖趙匡胤建國後,在平定各割據勢力同時,還針對長期以來藩鎮割據帶來的政權頻繁更迭,采取了一係列集權於朝廷的政治改革措施。北宋的軍製正是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
元代統一全國後,元世祖忽必烈對軍製進行了重大改革,從軍隊指揮係統到軍隊管理、後勤供應、軍事法規等,都實行了一套比較完備的製度。
北宋軍隊的領導權集中在皇帝手中。為了從體製上限製軍隊將帥的權限,使兵權完全集中在皇帝手中得以實現,宋王朝在朝廷實行了以樞密院掌管軍政軍令,三衙分掌馬步軍的訓練與日常管理、臨時派將統兵出征的分權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