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音樂欣賞教學六忌(2 / 2)

四、關注音樂,忌背離音樂本體

曾經聽過一位老師的音樂課,她以擊鼓傳花的遊戲作為一條貫穿課堂的線索。老師播放音樂,音樂停時,花在誰手裏就由誰上台闖關——回答老師事先準備好的音樂小知識。盡管音樂很動聽,但沒有一位學生在聆聽音樂,更沒有一位學生按照音樂的節拍進行傳花遊戲,美妙的音樂被無情地掩蓋在課堂裏充斥著的興奮高亢的喊聲和笑聲之下。雖然本課重點並不是欣賞這首音樂,但是假若老師沒有關注音樂的耳朵,您的學生又怎麼可能擁有體會音樂的耳朵呢?這樣的課例還有很多……

人民音樂出版社前社長吳斌先生曾在博鼇亞洲教育論壇藝術分論壇上做過題為《關注音樂》的專題發言。其中就提到:“老師們在體現音樂藝術的特點、體現音樂的本質特征等方麵沒有引起足夠的認識。”並明確指出:“要讓學生了解音樂自身的內容和規律,不應該把學生學習的興奮點、知識重點轉移到音樂之外。”這番講話十分的尖銳,試想一下,如果我們的學生弄懂了音樂之外的東西,而並沒有領略到音樂自身的魅力,那我們音樂教師是多麼的失敗,我們的音樂教育是多麼的尷尬!因此,我們一定要隨時敲響“關注音樂”的警鍾,認真思考音樂經驗與其他經驗的主次關係,對我們將要和學生一起分享的音樂作品一定要進行細致、準確的理解,要深入到音樂形式的技術層麵上去,對其中音樂性的內容引起足夠的重視。我們所教授的音樂課其內容、價值與目標都不能背離音樂的本體,否則音樂教育自身審美的特點將不複存在。

五、嚴謹治學,忌犯知識性錯誤

老師們要注意所教授知識的科學性與準確性,對不清楚的、模棱兩可的問題一定要多查資料,多請教,千萬要避免犯知識性的錯誤。知識的問題是科學的問題,來不得半點馬虎。教師必須把準確的知識教給學生,今日之“小錯”,將導致以後的“大錯”。教師必須以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給學生正確無誤的知識。為此付出多少都是值得的,也是應該的,必需的。

六、多聽少說,忌隻用語言解釋音樂

音樂課應以音樂為主體,再美的音樂都需要以其自身美妙的聲音來引人共鳴。無論什麼語言的描述,都代替不了音樂的感染力和表現力。聆聽音樂才是音樂欣賞的主要方式。

有些老師給學生欣賞兩三分鍾的音樂,卻對作品的文化背景、人文環境進行反反複複長達二十分鍾的講解;還有些老師習慣將作品中的音樂元素挖掘出來,完全脫離音樂隻用語言講解樂理知識;第三類老師最可怕,他們喜歡即興發揮,課堂上揮灑自如,揚揚自得,好端端的一節課光是導入環節就把這節課的時間全耗掉了。以上這些做法,都把學生有限的持久注意力給白白浪費掉了。其實,在小學音樂欣賞教學中,書麵的分析、文字的注解、圖畫式的說明都不能完全代替音響形式的欣賞,這些雖然都是為欣賞作品做一些必要的準備,但卻一定要掌握好分寸。教師應以完整的作品為主要的素材,以作品為載體對樂理知識進行感受與體會。元素化的音樂知識和經驗要組合在整體性的音樂作品中進行教學,以使這些元素化的知識能以具體感性的方式表達,而不是用抽象的語言方式進行表達。

音樂欣賞課上,老師應該盡量地少說多聽,充分利用有效的課堂時間對作品進行盡可能多地反複聆聽。因為我們無法做到在一次聆聽中就能把握作品各方麵的藝術細節,所以隻有盡可能多地反複聆聽音樂,才能細致深入地體驗和捕捉到音樂作品多方麵的藝術內涵,也才能讓學生對作品留下長期、深刻的印象。對於音樂欣賞教學,深刻而真實的審美感受與體驗,永遠比語言的講解更重要!隻要教師善於使用音樂的語言,“深入淺出”地指導學生聆聽音樂,以音樂教音樂,就一定能讓學生在聆聽中學音樂、懂音樂、愛音樂。

對照以上的“六忌”進行謹慎地備課與教學,將從思想上、行為上確保教師的教學有如一列滿載歡聲笑語的列車,一直處在正確的軌道上愉快、穩定、高速地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