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神演出——雲南花燈戲1
花燈戲是廣泛流行於漢民族中的一種戲曲藝術形式,俗稱燈夾戲、花戲等。 它源於民間花燈歌舞,是清末民初形成的一種地方戲曲形式。在流行過程中因受當地方言、民歌、習俗等影響而形成不同演唱和表演風格。其突出特征是手不離扇、帕,載歌載舞,唱與做結合。
花燈戲劇本人物少,情節比較簡單,唱詞和道白通俗易懂,唱腔都是吸收民歌小調的特點,歡快明朗,表演動作活潑風趣,歌舞味很濃,多以表現生活的小喜劇見長,充滿了泥土的芬芳。
社火活動興起花燈藝術
在雲南農村和小城鎮中,有一種宗教性的文藝活動,名為會火。“會火”即為“社火”,在每年農曆新年到元宵節期間或在祈雨等場合舉行。
會火活動由輪值的村子組織,會火的隊伍,除抬“土主”的外,其餘就是一支文藝遊行隊伍,其中包括耍武術的、耍雜技的,以及一個花燈表演的隊伍。花燈與當地土主神祭祀結合,是當地社火活動的主要內容。
據清代地方誌《元謀縣誌》中記載:“ 楊天順善歌彈,順以技入黔府每宴會必令侍側。”其中歌彈中的彈就是最初的花燈。
清乾隆年間定稿的《華竹新編》記載著“立春前一日,春官獻春唱,端公對舞春棒,師婆擊羊皮鼓和之,番民聯臂踏歌,吹蘆笙和之”的社火演出,並有“榮賽歌舞,民間以相聚為樂”的社火組織。
清同治年間,元謀縣縣令王戩穀看過元謀花燈後,寫了3首燈詞:
一
花燈結隊踏歌來,獻壽公堂一字排。
解識聲中含舊歲,願躋黎庶上春台。
二
父子天倫本至親,蘆花演出倍情真。
愧於萬裏成漂泊,夢裏還家拜二人。
三
嗟籲薄官滯天涯,興味索然度年華。
今夕忽聞此歌調,青衫司馬遇琵琶。
清代的元謀縣知事童益泰看花燈,看到的就已經是“芒神肥,小牛高,獅戲龍燈春意驕。喜八蠻,初鼓樂,吹笙聯臂踏歌握”的場麵了。這就說明,元謀縣在明末就有了能歌善舞的民間花燈藝人。
元謀花燈老藝人張萬育回憶說,元謀的紅岡花燈相傳已有13代,最早的第一代大約就在明萬曆年間。明代狀元楊升庵的《觀秋千》一詩中也曾寫道:
滇歌哭曲齊聲和,
社鼓漁燈夜未央。
詩句中所說的“社鼓漁燈”與花燈節目的《秧老鼓》就有著密切的關係。
由於花燈最原始的演出形式是參與會火活動時的演出,所以演出形成比較特別。一般是先參拜四方,祈求神靈保佑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然後開始演出。“燈頭”帶領花燈隊伍到接待人家時,通常先由接待人家唱道:“ 絲弦響,叫三聲,尊聲燈頭聽原因,燈從哪兒起?戲從哪兒記?從頭一二說與我,放你進來參佛神。”
“燈頭”則回唱:“絲弦響,叫三聲,尊聲主人聽原因,燈從唐朝起,戲從唐王記,從頭一二說與你,放我進去參佛神。”
如此一盤一答,燈頭都答對了,才被放進場。
這些表演都是在廣場演出,表演的儀式,各地大同小異。演出程序一般是先以集體花燈歌舞如《秧佬鼓》、《大頭寶寶戲柳翠》、《團場》開場,然後再演出小型花燈歌舞或花燈小戲。
元謀傳統花燈有傳統劇目100多個,分文戲、武戲、廟會戲,其中又分袍帶戲和三小戲。傳統花燈劇目有外來劇種移植的,也有地方藝人創作的,均在融合了地方民歌、小調和地方曲藝後,形成了風格鮮明的元謀地方花燈。
元謀花燈有曲譜150多首,由文藝工作者收集、整理出的資料有《元謀花燈音樂》、《元謀花燈曲譜》、《元謀花燈資料》等。除劇目、曲目多以外,元謀花燈載歌載舞,表演性強,鄉土味濃鬱,特別是燈社演出傳統花燈,頗具傳統色彩。
除了元謀花燈以外,在雲南玉溪的花燈也別具特色。早在明代,江南軍民移居雲南玉溪後,玉溪的花燈與江南小曲結合形成了以演唱江南小曲為主的花燈。明代的《景泰雲南圖經》劇中記載,曰:
其俗好謳,州中奕漢雜處,其少年美聲氣,喜謳歌,清朝良夜,放意自適,處處相聞。
這種花燈表演又被稱為唱燈和簸箕燈,就是因為唱燈是在廣場演出的。後來,隨著昆曲的興起,花燈吸收了昆曲中明末清初朱佐朝《漁家樂》劇中的一折。
清康熙年間的1670年,雲南撤銷六衛,散軍為民,大大促進經濟的發展,社火中的花燈活動由單純祈求豐年逐漸轉為向富戶拜年祝賀。
到了乾隆時期,雲南許多民間戲開始興起,花燈因為備受人們喜愛得到了大步發展。最初的花燈多為長短劇,是因為大多是明清小曲唱調。所以,徐嘉瑞的《雲南農村戲曲史》將這一時期的花燈劇稱為舊花燈劇。
這個時期的花燈活動,以歌舞為主,一般稱之為老燈。而且這時的花燈多半屬於農村逢年過節時業餘演唱的性質,集散不定。雖然有不少熱心的唱燈師傅,卻沒有固定的專業藝人班子。雖然也能口傳心授,但長期沒人重視。
清末以後,相繼出現雲南玉溪上山頭、丁旗屯、小矣資、蓮池、梅園、大營街、研和、宋官、澄江西街、子龍街、易門城關、華寧青龍、通海四街等在組織上較為穩定的燈會有上百個。
這些燈會在花燈演出的基礎上,用一些較簡單的情節,把各種曲調演唱串起來,並增強表演的舞蹈性,成為有情節的歌舞節目。
到了20世紀初期,雲南玉溪經濟迅速發展,市民階層唱花燈開始興盛。雲南玉溪花燈藝人從滇戲等其他劇種中吸取養分,改造花燈,使雲南玉溪花燈以新燈馳名全滇。為這一時期做出重大貢獻的藝人有很多,熊介臣便是其中之一。
熊介臣年出生在玉溪縣北城鎮的一位中醫師的家庭裏。他的父親行醫數十年,醫術超群,大凡求醫於熊醫生的患者,無不妙手回春、藥到病除。熊老醫生當年曾打算將自己的醫術傳授給他的兒子熊介臣,可是熊介臣卻不愛中醫,由少年時代開始就酷愛玉溪民間土生土長的藝術花燈。
熊介臣1918年開始上小學,白天讀書,夜間常常去觀看民間演唱的花燈,久而久之,他就更加喜愛花燈藝術。在他剛13歲時,就正式拜玉溪縣民間的花燈藝人佘四先生為師,學唱花燈,專攻小生。由於他勤學苦練,努力鑽研,兩年以後就能參加玉溪業餘花燈班子到各地演唱花燈。
俗話說:“業精於勤,藝無止境。”熊介臣先學唱小折子戲,後習大眾戲,博采眾長,技藝漸精。自從他扮演花燈劇《探幹妹》劇中的幹哥,和《山伯訪友》劇中的梁山伯等角色以後,熊介臣就在花燈小生行當中,嶄露頭角,因而被聘到易門縣小街、大村、飛村等地當花燈教師。
從1927到1932年的6年之中,熊介臣每年春節起開始流動演唱花燈至農忙插秧季節結束。到秋收農閑以後,又開始到各地農村教唱花燈。在暗無天日的舊社會裏,藝人們的生活是沒有保障的。在每一年當中除了教唱和演唱花燈而外,藝人們總要失業大半年,生活極其艱辛。
1951年,昆明人民燈劇團正式成立後,熊介臣擔任團長,他在昆明人民燈劇團排演了《人往高處走》、《夫妻合作》《羅漢錢》、《河伯娶婦》等劇目。在晚年時,熊介臣又重新整理了花燈傳統劇《山伯訪友》、《五裏塘》、《虞美情》、《玉寶瓶》等劇本,新創作了花燈歌舞劇《山茶重開》。
熊介臣從事花燈藝術工作整整56個春秋,為花燈藝術的發展和花燈人才的培養,貢獻出了畢生的精力。他的專長是花燈小生,他的表演細膩、真實、自如,其身段瀟灑雅致,剛健脫俗。他生前曾總結了他一生的表演要領雅、灑、發的規律。
“雅”即儒雅。在演古典戲時,小生多為書生,故必須具有儒雅氣概。如演《天仙配》劇中的董永一類小生,雖然要文雅,但由於他家境貧寒,勞動度日,故又必須具有勞動人民的氣質。
“灑”即瀟灑,演才子佳人之類的小生應演得倜儻風流,但不放蕩,不輕狂,切忌渲染色情。
“發”即柔而有剛,比如人的頭發很柔和,但是不能隨手成形,手一鬆,它又直了。因此,小生的動作也要外柔內剛,內外要相濟,必須演得剛健、樸實。
熊介臣在50多年的藝術實踐中,一麵繼承了花燈的傳統藝術,一麵又在這基礎上不斷加以發展創新,並吸收和借鑒兄弟劇種的優秀表演特點,博采眾長,融會貫通,千錘百煉,自成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