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韻特色——貴州侗戲(3 / 3)

哀調也就是哭腔,是由侗歌中的“哼歌”、“格以琴”等演變而來的,節奏自由,旋律哀怨,適於表現悲情。哭調是演員在台上演出敘事時的清唱,哭調沒有樂器伴奏,完全是一種敘事的訴說,但它是清唱的訴說,有板有眼很打動人。

歌腔則是由侗族民歌演變而成的唱腔。侗族民歌非常豐富多彩,有琵琶歌、山歌、牛腿琴歌、笛子歌等。這些民歌都不同程度地融入侗戲的唱腔音樂之中。在實際運用中,根據劇情的發展需要,也有將“戲腔”、“歌腔”綜合運用的。

侗戲的戲腔和歌腔都是用大嗓演唱,詞句的長短,侗語的音韻變化,影響著腔句長短和旋律的變化。侗戲的唱腔,多用侗語演唱,有的地方也用漢語的地方方言演唱。

由於受貴州花燈、桂北彩調的影響,侗戲的唱詞十分講究音韻,其尾韻統一,腰韻嚴謹。每段唱詞不僅要求尾韻統一,而且嚴格規定要壓腰韻、連環韻。侗族人平時說話很講音韻,侗話中的音又比漢話多。音多押韻比較容易,韻多則音樂性強,加上有趣的比喻,劇本顯得流暢、生動活潑。這便形成了侗戲唱詞音韻結構的特點。

侗戲的樂隊包括管弦樂和打擊樂兩個部分。管弦樂器包括二胡、牛腿琴、侗琵琶、月琴、低胡和揚琴、竹笛、蘆笙。打擊樂器則有小鼓、小鑼、小鈸等,但一般不用於唱腔,隻用於開台和人物的上、下場。傳統侗戲的伴奏樂器一般為二胡、鈴、鑼和鼓。後來,侗戲中增加了牛腿琴、琵琶、低胡、揚琴等。

侗戲流傳的劇目較多,來源也比較廣。侗族廣為流傳的琵琶歌、民間故事和漢族故事,都是改編侗戲的素材。漢族戲曲劇目,也經常被改編和移植成侗戲。根據侗族民間傳說故事改編的劇目有《丁郎龍女》、《珠朗娘美》等。

《丁郎龍女》是侗族家喻戶曉的民間故事。它說的是侗族窮後生丁郎砍柴回家,從牧童手中救了一條金絲鯉魚,原來被救的金絲鯉魚是東海龍王的女兒,她為報答丁郎救命之恩與丁郎結為夫妻。

三年來男耕女織,生活越來越好。這時丁郎的表妹素梅挑唆丁郎與龍女關係,說娶龍女三年還沒有後代是違背古理的報應。姑媽家的姑娘,本應嫁給舅家崽。

丁郎聽後變心,終於娶素梅做小,至此龍女受欺挨打,艱辛創立的家業也被丁郎、素梅霸占了。後來龍王得信,派蝦兵蟹將接龍女回宮。素梅因搶龍女包袱被蝦兵蟹將嚇得掉進滾滾大江。丁郎嚇得癱倒在地,眼睜睜看著人去財散。

《珠郎娘美》傳說百年以前,在峰巒起伏的黔東南古州的三寶鎮上,有一對青年男女,男的叫珠郎,女的叫娘美,兩人在“行歌坐月”中產生愛情,破銅錢定下終身,但娘美的母親遵循侗族姑舅表婚的婚俗,已將娘美許配給舅家的兒子,所以他倆隻得逃婚到從江的“八百貫洞”的貫洞寨落腳。

娘美被當地一個叫銀宜的財主看中,逼婚不成,買通封建款老公萬,設計在款會上殺害了珠郎,反誣珠郎是外麵派來的奸細,並哄騙娘美說珠郎是讓下河人殺的。後來娘美知道真相,在江箭坡辨骨處引誘銀宜為珠郎埋骨,說誰能幫她把珠郎屍體埋了,就嫁給誰。在銀宜提著鋤頭挖坑時,娘美趁機將銀宜殺死,替珠郎報了仇。

侗戲中根據漢族故事改編的劇目有《陳世美》、《梁祝姻緣》等。曆史故事劇有《吳勉王》、《李萬當》等;移植漢族戲曲的劇目有。生死牌》、《十五貫》、《白毛女》等;創作的現代劇目有《團圓》、《二十天》、《一個南瓜》、《楊娃》、《好外孫》等。

這些劇目故事情節與其他劇種的劇本大致相同,但基本的結構與格式卻按侗戲的特點編寫。侗戲劇本詞句生動,韻律嚴格,講究尾韻、腰韻、連環韻,一出戲,也就是一首敘事長詩。與其他劇種比較,侗戲在這方麵別具一格。

[旁注]

紅包 一般指春節時,長輩給晚輩的壓歲錢。後來也延伸為用紅紙包著的錢,送紅包表示祝賀。送紅包和收紅包是我國人長久以來的傳統習俗。紅包文化是我國人禮尚往來的一種正常人際關係,體現和諧相處的友好情結,幾百年來紅包還是以這個意義居多。

琵琶歌 貴州南部侗族的一種單聲部民歌。侗語稱“嘎琵琶”,因以侗族樂器琵琶伴奏而得名。主要流行在貴州的黎平、榕江、從江和廣西的三江、湖南的通道一帶。侗族琵琶分大、中、小3種,以低音大琵琶自彈自唱的稱敘事琵琶歌,唱時穿插說白,由桑嘎,即歌師1人表演多種角色,一種帶說唱性的民歌。

牛腿琴 侗族弓拉弦鳴樂器。因琴體細長形似牛大腿而得名。侗語稱各給、給以、給寧、勾各依斯。各給、給以均為兩條空弦發音之諧音。又稱牛巴腿。曆史悠久,規格多樣,音色柔細,主要用於侗族民歌和侗戲伴奏。流行於貴州、廣西和湖南的廣大侗族地區。

蘆笙 為西南地區苗、瑤、侗等民族的簧管樂器。在我國隻要有苗族人的地方,就有蘆笙。在貴州各地少數民族居住的村寨,素有“蘆笙之鄉”、“歌舞之鄉”的稱譽。逢年過節,他們都要舉行各式各樣、豐富多彩的蘆笙會,吹起蘆笙跳起舞,慶祝自己的民族節日。

鈴 古代銅製響器和樂器。形體似鍾而小,腔內有銅舌,搖之發聲。鈴是青銅樂器的原始形態,是我國最早出現的青銅樂器。在民間廣為流傳。它的形狀如鈴,銅製,一付兩個,用繩穿連,互相撞而發音,無固定音高。常用於器樂合奏及戲曲伴奏中,為節奏樂器。

龍王 龍是我國古代神話的四靈獸之一,龍王則是指傳說中在水裏統領水族的王,掌管興雲降雨。古人認為,凡是有水的地方,無論江河湖海,都有龍王駐守。龍王能生風雨,興雷電,職司一方水旱豐歉。因此,大江南北,龍王廟林立,與土地廟一樣,隨處可見。在道教中有以海洋為區分的四位龍王,即“四海龍王”。

款 古老侗族農村中一種社會組織,“款”有大、小之分。小款一般由三五個至一二十個村寨組成,若幹個小款合為一個大款,並根據款約處理款組織內部有關生產、婚姻、債務以及偷盜等事,以維護公共秩序。同時,侗族的大款還帶有軍事聯盟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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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同治年間,侗戲傳到了廣西三江地區,林溪侗寨成了演侗戲的中心。湖南的通道侗區如平坦都天、皇都、杉木橋等侗寨都豎立了戲台,而都天村的戲台最為壯觀漂亮。各地產生了自己的戲師,創編自己的戲本。如皇都的戲師歐興宇編創了《金進與娘瑞》、等較為優秀的侗戲劇本。

許多侗族村寨都成立業餘戲班,他們的演出百花齊放,推陳出新。演出活動,生動活潑,劇目短小精悍,令人喜聞樂見,耳目一新,並且不斷發展創作,代代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