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幻想——神魔傳說2(1 / 3)

神奇幻想——神魔傳說2

多種多樣的民間閻王

那是在佛教傳入我國之後的漢桓帝、漢靈帝時期,關於佛教的記載才逐漸翔實,史料也逐漸豐富。那時西域的佛教學者相繼來到我國,如從安息國而來的安世高、安玄,從月氏國而來的支婁迦讖、支曜,從天竺而來得竺佛朔,從康居國而來康孟詳,使中原的佛事活動逐漸興盛起來。

在佛教中,閻王也稱閻羅王,或稱閻羅大王、閻魔王。閻魔即琰摩、琰摩羅,意譯為“縛”,縛有罪之人也,原來是古印度神話中管理陰間的天王。

佛教興起後,我國吸收了閻羅,將它作為佛教的鬼王。唐代和尚慧琳《一切經音義》卷5說,閻羅王又稱平等王,主司生死罪福之業,管理八熱八寒地獄及其他附屬的小地獄,率領地獄、餓鬼、畜、人、天等五道之中的鬼卒,追捕罪人,判斷罪惡等。

佛教傳入我國後,佛教中的一些神被民間信仰加以改造後吸收和采納。後來,隨著道教的進一步興起,閻王的信仰與我國本土宗教道教信仰相互影響,演變出具有漢化色彩的十殿閻王。

這種說法源於唐代,相傳玉帝冊封閻羅王,由閻羅王統率地獄和五嶽衛兵。地獄又分為十殿,十殿各有其主和名號,稱地府十王,統稱十殿閻王。

“十殿閻羅”是我國古代特有的民間信仰。所謂十殿閻羅,就是說有十個掌管地獄的大王,分別居於地獄的十殿之上,因此稱為十殿閻羅。按民間說法,這十殿閻羅分別是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卞成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輪回王。

第一殿是秦廣王蔣,二月初一日誕辰,專司人間夭壽生死,統管幽冥吉凶、善人壽終,接引超升;功過兩半者,送交第十殿發放,仍投入世間,男轉為女,女轉為男。惡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台,名曰孽鏡台,令之一望,照見在世之心好壞,隨即批解第二殿,發獄受苦。

第二殿是楚江王曆,三月初一日誕辰,司掌活大地獄,又名剝衣亭寒冰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在陽間傷人肢體、奸盜殺生者,推入此獄,另發入到十六小獄受苦,滿期轉解第三殿,加刑發獄。

第三殿是宋帝王餘,二月初八誕辰,司掌黑繩大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忤逆尊長,教唆興訟者,推入此獄,受倒吊、挖眼、刮骨之刑,刑滿轉解第四殿。

第四殿是五官王呂,二月十八日誕辰,司掌合大地獄,又名剝剹血池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凡世人抗糧賴租,交易欺詐者,推入此獄,另再判以小獄受苦,滿日送解第五殿查核。

第五殿是閻羅王包,正月初八日誕辰,前本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此殿。司掌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獄。凡解到此殿者,押赴望鄉台,令之聞見世上本家,因罪遭殃各事,隨即推入此獄,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誅心十六小獄,鉤出其心,擲與蛇食,鍘其身首,受苦滿日,另發別殿。

第六殿是卞城王畢,三月初八日誕辰,司掌大叫喚大地獄,及枉死城,另設十六小獄。忤逆不孝者,被兩小鬼用鋸分屍。凡世人怨天尤地,對北溺便涕泣者,發入此獄。查所犯事件,亦要受到鐵錐打、火燒舌之刑罰。再發小獄受苦,滿日轉解第七殿,再查有無別惡。

第七殿是泰山王董,三月二十七日誕辰,司掌熱惱地獄,又名碓磨肉醬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取骸合藥、離人至戚者,發入此獄。再發小獄。受苦滿日,轉解第八殿,收獄查治。另外,凡盜竊、誣告、敲詐、謀財害命者,均將遭受下油鍋之刑罰。

第八殿是都市王黃,四月初一日誕辰,司掌大熱大惱大地獄,又名惱悶鍋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在世不孝,使父母翁姑愁悶煩惱者,擲入此獄。再交各小獄加刑,受盡痛苦,解交第十殿,改頭換麵,永為畜類。

第九殿是平等王陸,四月初八日誕辰,司掌豐都城鐵網阿鼻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殺人放火、斬絞正法者,解到本殿,用空心銅樁,鏈其手足相抱,煽火焚燒,燙燼心肝,隨發阿鼻地獄受刑。直到 被害者個個投生,方準提出,解交第十殿發生六道,即天道、人道、地道、阿修羅道、地獄道和畜生道。

第十殿是轉輪王薛,四月十七日誕辰,專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別善惡,核定等級,發四大部州投生。男女壽夭,富貴貧賤,逐名詳細開載,每月彙知第一殿注冊。凡有作孽極惡之鬼,著令更變卵胎濕化,朝生暮死,罪滿之後,再複人生,投胎蠻夷之地。凡發往投生者,先令押交孟婆神,酴忘台下,灌飲迷湯,使忘前生之事。

雖然說閻羅的信仰與佛教的傳入有關,但它早就中國化了。在我國民間有種說法:“人之正直,死為冥官。”死後成為閻羅的主要有韓擒虎、嚴安之、郤惠連、寇準、範仲淹、韓琦、包拯、林衡等人。韓擒虎是隋代的猛將,嚴安之、郤惠連則是唐人。

隋唐時代,做冥官的標準除了正直,還有就是嚴明、至忠、至孝。嚴安之在唐玄宗時作京兆尹“以強明稱,民吏畏之。”郤惠連因事父至孝,有“至行”,被玉帝冊立為“司命主者”的閻羅王。

到了宋代,閻羅都由名臣任之,而且都是有風骨,有作為,剛直清廉的名臣,政治家寇準、文學家範仲淹、著名丞相韓琦、官臣包拯、知縣林衡等都是宋人。這5人中,林衡名位較低,在秀州知州任上去世。據南宋著名文學家洪邁在《夷堅丙誌》卷一說他“平生仕宦,以剛猛疾惡自任”,是個敢作敢為的清官。

值得指出的是,包拯之為清官,最為民間稱道,而他作為閻王,在民間也流傳最廣。寇準、範仲淹、韓琦等死後為閻羅,民間流傳並不廣,但包拯之為閻羅王,則婦幼皆知。清代藏書家翟灝在《通俗編》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