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覺時林誠反複說服自己:這隻是一個巧合!持槍案是一起普通的假冒案,沒有必要大驚小怪。調查科沒有介入隻是操作環節上的差錯,也許其他部門以前追查到這條線索時彙報過,有什麼理由懷疑到費鐵峰頭上?能做到公安局首腦級人物,其身份、身世、社會關係、組織背景不知被調查過多少次,而且費鐵峰的老家遠在千裏之外,怎麼可能、怎麼會與駟城地方上的人混在一起?就算他有將手槍發給係統外的人,說不定出於工作需要,這在以前也有先例。沒有受過特種訓練的人不知安全條例,酒後在公共場合亮手槍,頂多算個工作失誤沒什麼大不了。還是安心做你的幹部,過過清靜的日子吧。
00可為什麼總有那種堵在心頭的不安的感覺?
那天晚上下起了雨,聽著“滴滴答答”的雨聲,林誠破天荒地很久沒能入睡。
第二天林誠被叫到局長室。
費鐵峰陰沉著臉道:“你打電話到榮達派出所了?”
“是。”林誠暗自心驚他的消息靈通和反應快捷。
“你是調查科長嗎?怎麼能私自打電話到外麵調查情況?忘了十處內部操作程序?信息科工作職責和範圍是什麼?”
林誠小心翼翼解釋:“我看到報告說榮達派出所被蓄意縱火,有警員被殺,聯想到上報持槍事件的也是這一家,才打電話核實。”
“純屬狡辯,縱火案關你屁事,要你打電話核實,你是什麼政府要員?作為信息甄別科室,你的責任就是甄別出影響社會安全和軍事機密的信息備查,如果事事都懷疑都不放心自己出麵核查,還要行動科幹什麼?安全製約機製還要我重新講給你聽?信息甄別與信息調查分離原則是十處最基本的製度,擅自調查有多嚴重的安全風險你知道嗎?”
“是,我犯了錯誤,願意接受組織處分。”事情上升到原則和製度高度,林誠的確無話可說。
“先停職反省一周,寫份思想彙報給我再說。”
林誠被停職,李亦然立刻想起他詢問的持槍事件,意識到其中必定大有文章,遂利用職務之便到夜鶯娛樂城做了調查,一番周折後知道那名持槍人身份:駟城天宏集團老板章天宏。就在他進一步摸底時,一紙調令將他調至別處任職。不知這調動與他暗中調查有無關係,至少李亦然與林誠暗中通氣時都認同這個可能性。
臨走時兩人談了很久,李亦然斷定這件事與費鐵峰之間一定有某種聯係,表示到那邊去以後有機會碰到吳局會向他反映,同時提醒林誠多加小心。
思想彙報重寫了四次才勉強過關,林誠重新上班後沒幾天就因“工作需要”被借到檔案室任副科級管理員,每天負責接受來自十處各個科室的檔案資料,分門別類放到檔案櫃裏,偶爾協助別人調閱檔案,其他時間便是讀報、喝茶、看太陽落山。
麵對費鐵峰的做法林誠自覺被逼至絕路,自己才二十九歲,一身苦練的本領和技術不能浪費,不能在檔案室無所事事地養老。隻有證明章天宏與費鐵峰有關,至少是故意隱瞞事實壓製調查,自己才有出頭的機會。
但調查持槍事件幾乎成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十處的同盟者李亦然被調職,派出所方麵的線索也被掐斷——他悄悄找那天晚上參與檢查的其他三名幹警了解情況,他們表示檢查和詢問都是那名警察一人所為,其他人不清楚包廂內發生了什麼,所謂十處人員持槍的情況是那名幹警出門時才對他們說的,當時那名幹警憤憤不平地說,十處的人怎麼了?領導怎麼了?他們就能到娛樂場所找小姐胡來,就能隨意用手槍嚇人?他表示第二天就寫報告。其他沒有什麼更有價值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