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是一起持槍報告。那時林誠已從南方特別行動隊調到駟城公安局十處任信息科副科長,負責信息甄別和上報工作。曆經那麼多生死一線、驚心動魄的日子,突然過上朝九晚五、舒服安定的機關生活,真有些受寵若驚的感覺。懷著感激和幸福的心情,他工作更加專注賣力。若不是一件意外事件,林誠說不定會在駟城結婚、生子、退休,平淡到老。
四個月前,林誠彙集信息時注意到派出所送來的一份簡短報告,看了後覺得事情不同尋常。
榮達派出所在市中心夜鶯娛樂城突擊檢查時,發現有個客人神情異常,幹警跟至他所在的包廂要求裏麵人提供證件。暗淡的燈光底下坐著五六個人,見有幹警闖進來顯得驚愕而慌亂,為首的中年人站出來拿出警官證晃了晃,說在執行秘密任務,讓幹警出去。幹警伸手去接想看清證件內容,那人又掏出把手槍掂了兩下,說十處的,有這個你還不信?當時幹警被他蒙住了,連說“誤會”退了出去。過後越想越覺得事有蹊蹺,駟城公安局十處隻有十多人,平時因工作需要經常到各個派出所聯係,有時也組織些集體行動,彼此之間大抵麵熟,中年人卻是完全陌生的麵孔。於是專門遞送報告,一是隱晦地指責十處人員不應該在娛樂場所做出格行為;二是核對那一天是否有類似行動、類似人出現在夜鶯娛樂城。
近年來社會上假冒警察坑蒙拐騙的案件很多,本不足為奇,讓林誠引起警覺的是,報告中所描述手槍的外形和大小正是警界剛剛研發推廣的新式武器,這種手槍功能齊全、殺傷力強,目前先由十處工作人員配備試用。證件可以仿製,手槍沒法作假。換而言之,這種手槍已經成為一種象征,看到槍就知是十處的人。從報告中詳盡的描述看,那名幹警不可能看錯。林誠到行動科查詢,答複是那一天十處在駟城沒有任何行動,而且按規定非執行公務時間警察不可以隨意在公共場合亮出武器。再到裝備科查詢,答複是幾年來十處從未有過武器槍支失竊記錄,更何況是這種新式手槍。
林誠將此事編為1A級事件專門列報告上報,建議對此事專案調查。
機關工作平淡似水,時間一晃又過去了一個月。月初林誠編寫上月工作報告時想起了這件事,按內部操作程序1A級事件應該有書麵回複,說明事件查證和處理情況以便信息科銷案存檔。到秘書科問,老處女鄭秘書用平淡得膩味的聲調說不知道此事。林誠想想不能含糊,隻好硬著頭皮找分管副局長費鐵峰。
市局一把手吳局兼任特警大隊隊長,平時神龍見首不見尾,在局裏難得露麵幾回,日常工作主要由第一副局長費鐵峰負責。費鐵峰是局裏為數不多的文職官員,沒什麼本事,全靠有權有勢的老爸在後麵撐著。由於不熟悉業務和本身性格沉悶,在局裏人緣不好,沒有特殊的事,中層幹部一般不願意主動找他,更何況是十處這種垂直管理、保密性強的部門。
聽到林誠查詢此事,費鐵峰在桌邊案卷中翻找了一番,將報告從中間抽出來,漫不經心道:“我倒忘了,回頭讓人調查一下給你答複。”
回到辦公室,林誠越想越想覺得奇怪,同一批送上去的報告,惟獨漏了這份最重要的,而且獨獨埋沒在眾多日常行政文件中。更讓他奇怪的是當費鐵峰聽到此事時眼中瞬間閃過的慌亂,盡管用查找檔案掩飾,怎躲得過林誠的眼睛。
大約過了十多天,持槍報告和回複經秘書科送過來,回複寫得簡明扼要,隻有四個字:查無此事。調查部門和調查責任人欄目均是空白,隻有簽發人欄簽有費鐵峰的名字。
正常情況下,回複材料應由調查部門和調查責任人說明具體情況,隻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局領導認為此事已內部掌握,不需要調查或不屬於調查範圍,由領導簽字即可。很顯然,不明人員持專用手槍絕對屬於調查範圍,那調查科以前有無調查過此類事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