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皇商與政商
曆史寬帶
作者:譚洪安
1944年9月7日,適逢孔祥熙65歲壽辰,時任中央研究院總幹事的傅斯年,卻很不客氣地在國民參政會上,以參議員身份“炮轟”(傅氏率直敢言,人稱傅大炮)孔祥熙的“四大惡”:
一曰法律規定官吏不能直接經營商業,但孔身為財政部長而辦有祥記公司以及各種商號銀行,難免有以政治權力通融個人生意的嫌疑;二曰孔兼任中央銀行總裁,多用山西同鄉掌握各要害部門,那央行究竟是一個國家的機關,還是私人的結合?三曰孔名下的裕華實業銀行在重慶低價大批買入政府出售的黃金,又以高價賣出,導致黑市金價高漲,美國借給中國支持抗戰用的黃金,也有作私人發財之用的可能;四曰孔以行政院副院長身份,曾秘密開會給中央銀行職員私分市麵上緊缺的“美元儲蓄券”,有對國家大員行賄之嫌。
孔祥熙雖一一答複辯解,但不能服眾,“倒孔”聲浪此起彼伏,最終連蔣介石也保不住他,暗示其辭職了事。兩個多月後,孔不得不將執掌了11年的財政大印交出,自此在民國政壇的地位每況愈下。傅之“批孔”,處處直指其“亦政亦商”的要害,用後來的話說,就是官僚資本坐大,權錢勾結橫行。
孔祥熙出身晉商。從明清以來的曆史上看,山西商人論家鄉物產富庶不如江南(那時的煤炭遠沒有如今值錢),論敢闖敢幹不如閩粵沿海(海商是亦盜亦商,以命換錢),卻能引領風騷數百年,其地理上接近京師,心理上依附集權,生意上善用“政策”,或有很大關係。
明朝初年,山陝商人迅速崛起,就是抓住了朝廷鼓勵納糧支邊的“開中法”,以糧食換鹽引,在受到政府保護的食鹽專賣製度下謀得一席之地。包括陝商、晉商和徽商在內的明清大鹽商,大體可視為那個時代的“官商”,一旦政策改變,或所依靠的政治權力失勢,他們通常也跟著垮台。明末清初,一些在東北及張家口等地做生意的山西商人,為清軍入關作後援,得到新主封賞,賜為“皇商”,出入大內。有清一代,晉商得以主宰中國北方市場,除了勤勉努力、恪守信用等長處外,清廷特準提供了別的商幫可望不可即的機遇。
較近的例子是,庚子之變(1900年)後慈禧西逃途經山西,一路得到富商熱情款待,捐輸銀兩無數,“老佛爺”感動之餘,回京後下旨:今後各省上繳朝廷的稅款及巨額庚子賠款等,均交由山西票商辦理。1906年,山西票號彙兌公款2000多萬兩銀子,達到對公業務的最高峰。另據推算,這一年,全國共有約360家山西票號分號,公私彙款總額在8億兩上下。不能不說,是大清王朝政府信用的強勢注入,促成了晉商最大也是最後的輝煌。
清朝敗亡,傳統晉商失去靠山,又因循守舊,不圖創新,無法適應時勢的變化。但孔祥熙、閻錫山兩大山西“政商”的崛起,可謂另辟蹊徑,接續了晉商與權力相依相生的傳統(其實也是集權專製製度下中國商業的固有傳統)。孔閻二人的功過是非,後人眾說紛紜,但他們在山西、在中國的現代政治和經濟史上留下的特殊印記,誰也無法否認。
(摘自《中國經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