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教學內容的設置(1 / 2)

學校教學內容的演變,充分反映了政府和教育管理者對於教育方針的理解和執行。伴隨著自清末開始的曆次學製改革和民國中期後實施的黨化教育,學校的教學內容也一直在不斷的調整和變化中。

清末《壬寅·癸卯學製》學製頒布以前,義烏的各類學塾和學堂與全國一樣,在課程設置上都是各自為政,差異極大,但基本上以沿襲傳統中國教育內容為主,少有現代課程,與實業相關的課程則更少。1903年《奏定學堂章程》頒布後,規定初等小學堂學製五年,課程設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學、算術、曆史、地理、格致、體操等,圖畫、音樂、手工等屬於隨意科,可視師資情況開設。高等小學堂學製四年,課程設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學、算術、中國曆史、地理、格致、圖畫、體操等,手工、農業、商業等科視地方情勢加設。顯然,這一課程設置還是突出了讀經修身的地位,體現了“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教育方針,特別是實業教育幾乎無地位可言。

值得一提的是,清末教育宗旨中注重“尚武”,因此,規定小學堂開設體操課,目的是鍛煉身體,促進發育,使身手敏捷,精神暢快,培養“忠君”及“服從”的道德品質。在具體教學中,初等小學堂體操課以遊戲為主。高等小學堂體操課分普通課和兵式操,以兵式體操為主。但義烏各學堂由於師資缺乏,體操課往往無法開展。此外,書法在清末被列為中小學堂的必修科,當時各類小學堂每日都有描紅、臨帖課,與圖畫、音樂等隨意科相比,顯得更為嚴格規範。

1912年,民國政府提出“注重道德教育,以實利教育、軍國民教育輔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方針。在“壬子癸醜學製”的《小學校令》中,把小學的教育方針定為“培養兒童道德之基礎,並授以生活必需之知識和技能”。在這一方針指導下,《普通教育暫行課程標準》規定初等小學設修身、國文、算術、手工、圖畫、唱歌、體操等7科,女子加設縫紉;高等小學課程設修身、國文、算術、曆史、地理、理科、手工、圖畫、體操等9科,男子加設農業,女子加設縫紉,有些學校還有加設英語課。這一學製最大的特點是廢除了讀經講經科,強化手工科,並開始注重職業教育課程。

時任民國首任教育總長的蔡元培提出要將“美感教育”列入教育宗旨之列。強調學校不僅要注重對學生的智力訓練,也應注意情感陶冶和意誌培養,對道德教育具有輔助作用,改變傳統教育中死讀書的傾向。因此,對美育教育的重視程度空前提高,將書法課納入國文教學,而將音樂、圖畫科單設,分別講授平易之單音唱歌、簡單形體。在義烏的學校教育中,書法一直受到重視,但音樂、美術卻長期作為附屬科,沒有得到充分重視。

同時,在“壬子癸醜學製”中,“軍國民教育”也是教育宗旨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體現在教學上,則要求通過兵操、軍訓等途徑,以“行舉國皆兵之製”,除了達到增進體質和掌握軍事技能,還賦予其豐富的精神內涵和道德價值,擺脫東亞病夫的屈辱,這與當時國家條件下富國強兵的時代主題是相一致的。因此,浙江省教育會於1915年9月決定,每學年的10月、11月以及翌年的4月、5月,分別舉行省會中等學校聯合會操,後逐漸發起全省中等學校聯合運動會,把體育活動進一步推向各地。在義烏,學校也設體操課,初等小學堂仍以遊戲為主,逐漸加入普通體操;高等小學堂則授普通體操,男生加授兵式體操。但由於受師資力量的限製,教師多由其他學科教員兼任,教學比較鬆散。

1922年,在五四運動倡導的“民主”和“科學”的精神影響下,民國政府再次修改學製,重在體現平民教育精神,體現適應社會需要和注重個性發展。在具體操作上則較多地受到美國實用教育主義的影響。1924年,義烏縣教育局下令全縣各校一律實行1922年修改的新學製,同時對課程作重大調整。初級小學廢止修身科,增加社會、自然、公民、衛生科,改國文為國語,改文言文為語體文;手工、圖畫改為工用藝術、形象藝術;體操課則改稱體育課,取消兵式體操,教學內容以球類、田徑、遊戲為主,教學開始走向規範。授課時間則改為以分鍾計。如初級小學前兩年每周至少1080分鍾,後兩年至少1260分鍾,高年級每周至少1440分鍾。每節課的授課時間有30分鍾、45分鍾、60分鍾等多種,同時還規定了每科占總時數的百分比。

1927年,國民黨政府基於對其政權控製的考慮,開啟了政治對教育的入侵,提出推行“黨化教育”,並在1928年將“黨化教育”具體化,將國民黨的意識形態作為學校課程和教學活動的指導思想。當時的初小和高小均設三民主義科、童子軍科,不久合兩科為黨義課,著重講解三民主義科的基本理論。1929年,按照教育部《小學課程暫行標準》,將小學的一、二年級分為低年級,三、四年級分為中年級,五、六年級分為高年級。課程上,將公民改為黨義課,工用藝術改為工作科,形象藝術改為美術科,將曆史、地理、衛生3科改為社會科。共設黨義、國語、社會、自然、算術、工作、美術、體育、音樂等9科。同年,教育部還頒行了《初級中學暫行課程標準》,在浙江全省遵照試行,將課程標準實行學分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