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3 / 3)

那以後拖了些時日,他們終於是雙方去了總場,拿回來各奔東西的證明。於是偏僻冷落的水利隊,熱鬧了一陣子,紛紛傳說著放電影那晚上的情形。我差不多是最後一個知道的:原來那天菜墩兒穿著一雙布鞋去看電影,看了一半,覺著腳下蚊子咬得凶,便回家找靴子穿。這兒的人夏天在外看電影都穿高統雨靴,省得挨咬。他敲門,門插上了。二嫂半天才來開門,說是頭痛先回了。菜墩兒找靴子半天沒找著,想起來在板鋪下,伸手去摸,卻摸著隻腳,嚇得他蹦到門外,卻見一條人影從床下躥出,奪路而逃。

看電影的人散時,二嫂已被我領走,沒有幾個人知道這個醜聞。至於後來傳說得這麼有聲有色,當然是菜墩兒為了讓人同情他而到處散布的。他每每講完了,總還要補上一句:“那臭娘們還想跟我離婚?離就離,看我不出兩月再找個黃花閨女!你當小廖會娶她,做夢去吧。他敢回來,揍不死他!”

小廖果然一連幾個月沒露麵。聽說是回家避風去了。來年開春,他回來辦關係,還沒忘了把琴拾掇一遍,賣給別人了。而菜墩兒為了賭氣,果真在兩個月內娶了鄰近屯子的一個姑娘,調到九分場開車去了。

第二年開江化凍之後,水利隊又回到原來的龍王廟!舊址安營紮寨,我也從南方探親回來,我發現二嫂已把自己的行李搬到那個小房。一冬的風雪侵襲,小房已有些搖搖欲墜。二嫂用破油氈紙苫了屋頂,釘嚴了門窗,似乎要在那裏頭住一輩子。

“你還是同我們住一塊兒吧。”我說。

“不,”她的頭垂得很低,“我想拉琴,怕吵了別人……”

僅僅一個冬天,她過去那油黑烏亮的辮子變成了一堆蓬鬆萎黃的幹草。腮上的酒窩讓兩道細細的皺紋橫穿而過。一夏天,她都用那隻傷風漏氣的琴,在拉一支我從未聽到過的新歌。她再沒有拉過《花兒與少年》,雖然她已拉得很好聽了呢。

那年夏末,我調到場部去工作,離開了水利隊。她沒有來送我,在“熱特”的引擎聲中,我隱隱聽得從小屋那兒傳來一種單調的琴聲。聽起來它已不大像是手風琴了。它一直在那裏重複回旋,隻有一句,始終聽不出來那是首什麼曲子。

這陣子上街,總聞著一種叫人垂涎欲滴的香味,從街麵旮旯裏冒出來。那香味兒好怪,絕不是什麼油炸臭豆腐或是烤羊肉率之類,直鑽鼻腔的,頗有刺激性的濃烈香氣,也不是韭菜炒雞蛋、桂花藕粉那樣平常日日可以聞見的沁肺爽氣的清香。這香味似曾相識,又從極遙遠的異地傳來,像一股地心的熱氣,將你團團圍住,立時就掙脫不得,渾身熱辣辣地燒得難受,也沒覺得怎麼呼吸,那腥辣的香味兒便彌漫了五髒六腑,鑽透骨髓,頭頂腳底地亂竄。若是深吸幾口,初時隻覺血脈沉重,四肢雷擊似的癱軟,昏昏欲睡;繼而便感到通體灼烈,熱血沸騰,筋絡顫抖,不知不覺地生出了氣力和精神來。這絕不是那種供人消遣逗人食欲的香味,而是一種生命的祭禮,一種靈魂的補充……

我沿香味飄來的方向尋去。我自知我是極熟悉這個氣味的。隻可惜它仿佛名稱就在嘴邊,我卻無論如何沒有辦法把它說出來。我明明知道它是什麼,但我卻忘了它是什麼,我的鼻眼嘴同時敞開,我恨不能將那香味放在舌上嚼一嚼,它卻蹤影全無。

踏破鐵鞋。

昏黃的暮色中,我望見街邊的一棵光禿禿的梧桐樹下,有幾隻矮矮的小方桌,矮得同凳子一樣。說它是桌子因為它的四邊還有幾隻更矮的小矮凳。每隻小桌子上放著一隻炭火熊熊的小爐子。有隻桌子旁邊已圍上了人,那小小的爐子上便有一隻碩大的砂鍋,鍋裏爆出畢畢剝剝的響聲。那叫人的腸肚翻江倒海卷巨瀾的奇異香味,正從那砂鍋裏傳出來。

我在靠邊的一隻小桌子旁邊坐下來。店主走過來招呼。“是夜市嗎?”我問,“是夜市。”他回答。“來一份。”“好羅——”

拉美那年冬天死在場部醫院裏。

我過了好久才聽說這個消息。

我似乎並沒有怎樣的震驚,我甚至暗暗鬆了口氣,他是罪有應得。我居然閃過這樣的念頭,否則,他這樣的人,不死也終歸會進監獄,判個無期什麼的。

我竟會變得這樣殘忍。真是出乎我自己的意料。其實拉美活著的時候同我關係還不錯,因為我曾幫他寫過幾份檢討。拉美隻念到小學畢業便遇到大風大浪,後來糊裏糊塗跟著巷子裏的“頭兒”們來了北大荒。他出身挺好,三代血統工人。如果不誤入歧途,滿可以入團入黨走一條陽光大道、但在城裏閑散遊逛的三年養成了他好吃懶做的習性,他到農場的第三天就逃跑了。以後不知被何方遣送回來,從此就寫檢討度日。一份檢討寫了半個月還隻有兩個字。據說連隊的哥們兒都被他求退了,才咬咬牙在鏟地時接了我的壟。我同他會會時鋤頭鉤在一起,抬起頭一看是他不由大吃一驚。誰都知道他抱一條壟鏟個頭便往壟溝一躺打起呼嚕,待一覺睡醒拖著鋤板順壟溝追上去,還能恰好趕到壟尾。北大荒的大豆地,一條壟夠鏟上一天的。在拉美手下,一夏天多少條壟就白白扔了。

沒人敢管他。起先有個不知好歹的排長,讓他從頭返工,結果晚上一掀被,抖出隻死耗子。

拉美便是這麼個無賴。對他來說,接受再教育倒是非常必要偏偏就是他這樣的人,倒常常教育旁人。

“你說,對同誌不是要像春天般溫暖嗎?”他站在地中央,斜睨著眼涎笑,“都說你墨水好,你給老弟寫份檢討怎麼樣?老弟不會虧待你的。”

我望著他讓烈日暴曬成肝醬色的臉上那雙眯起的腫眼泡,目光雖然洶洶卻分明膽虛,口氣雖然強硬無理卻分明心怯。一個混世魔王不到了走投無路的分上,不會來求我們這些素日從不在眼裏的女生。這麼說他也夠可憐的了,那一瞬間我竟痛痛快快點了點頭,我覺得讓他那麼個家夥同我糾纏不清實在有點令人難堪。

“答應了?”他一拍大腿,“你可說話算數。”他當即掏出兩條生黃瓜來,扔在我腳邊,“以後要什麼,盡管開口。”

我從那兩條黃瓜上跨了過去。我不想理他。盡管我似乎聞到了黃瓜的清香,我輕輕咽了口唾沫。頂花帶刺兒的新鮮黃瓜,又從分場的菜園子裏偷來。

他似乎在我身後愣怔了一會兒。我聽見他用腳把黃瓜踩得稀爛。

但我坐在街頭的矮桌矮凳上聞到的越來越濃烈的香味,卻決不是黃瓜。那香味漸漸朝我走近,一陣風飄來,又飄去。

拉美死在場部醫院那年,才十九歲零三個月。

拉美原來不叫這個名字。他有一個怪斯文的學名,但誰也不記得了,都叫他拉美。因為他的皮膚是一種鐵鏽般的赭紅色,連頭發也有些發紅,又是高顴骨,都說他像印第安人,便叫他拉丁美洲,後來簡化了,就叫拉美。

拉美的身體很壯,天熱時脫了汗衫,胸脯上露出兩塊空子肉。他不下地勞動,卻常鍛煉爬牆鑽洞什麼的,三天兩頭請病假,有足夠的時間去尋覓食物。

根據兔子不吃窩邊草的古訓,他尋覓的主要對象是鄰人的菜園或雞舍鵝棚。當然都是公家的。他自有一套類似劫富濟貧的理論。他尋覓食物的技巧不算高明,但總有收獲。若讓人抓住了,就寫檢討。

他幫我接壟的第二天,我把一張寫得密密麻麻的字條扔給他,他當即給我作了個揖。第三天看見我,嬉皮笑臉地說;“哎,連長表揚我了,說我的檢討從來沒有寫得這樣認真。他說,噢,他說我對錯誤認識很深刻,嘻嘻。”

我咳一聲,偏過臉說:“就這一次,下次再犯,我可不管了。你這樣吊兒郎當的,混到哪一天是個頭?”

“看你說的,真想不開,混一天算一天嘛。連你在內,哪個不是在混?”他繞到我麵前來,厚顏無恥地掛著脖子裏汗泥,“再說,我也沒幹什麼大的壞事,弄隻雞呀鴨呀吃吃,身體健康對國家也有好處的。不是說知青是農場的主嗎?主人吃兩根黃瓜,不是理所當然嗎?農場真要把我們當主人看,為啥隨便什麼事情也不同我們商量?他們不把我們當主人,就隻好我們自己把自己當主人看了,破四舊那辰光……”

“你拉倒吧!”我打斷他,“你頂好還是尋尋回城的門路,到自己家裏去當主人吧!”

我說完便走開了。其實我也知道他那個三代血統工人的出身,對他回城是沒有什麼用處的。他自己也很明白這點。我驚異的是他竟然還有充足的理由來為自己的行為辯護。那個關於主人的宏論我從此念念不忘。坦率地說,我心裏豈不也是那樣認為的。正因為他偷吃偷拿的都是公家的、農場的東西,我才不自覺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原諒他。我們從來沒有把農場同國家連在一起,農場隻是同連長主任什麼的劃等號。在許多人眼裏,拉美還是個夠哥們兒講信義的漢子,他利己卻不損人。至於損了農場或其他什麼,在大家良心的天平上幾乎是無足輕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