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的對比效應,有時很有意思,嘉靖這兩位臣下,一個貪贓納賄,藏鏹億兆,一個家無長物,死無殮資。盡管如此水火不容,但這也能找到共同點,他倆都是進《四庫全書》的文人。一為錚錚風骨的文章高手,一為貪贓枉法的詞賦名家,舍開人格不論,在文品上,兩人倒也旗鼓相當,不分伯仲。要是生在今天,在作協擔當一個什麼理事之類,不會有人撇嘴,說他們屍位素餐。至少,他們真有著作,這是一;他們有真著作,這是二。比那些空心大老,附庸風雅,小人得誌,自我爆炒者,強上百倍。
別看嚴嵩在《明史》中列《奸臣傳》,為不恥於人類的狗屎堆,但他的《鈐山堂集》,能夠存目於清代紀曉嵐編的《四庫全書》之中,也屬殊榮。恐怕比當下那些得這個獎,得那個獎,要貨真價實一些。實事求是地講,嚴嵩的文采,略高於海瑞一籌,也是人所共認的。生父為嚴所害,與嚴不共戴天的王世貞,一代文宗,也本著“代不能廢人,人不能廢篇,篇不能廢句”(《宋詩選序》)的精神,肯定嚴嵩的詩。《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價嚴的《鈐山堂集》,引用了王的詩:“孔雀雖然毒,不能掩文章”,可見那一份堂堂的公允之心。相比之下,古人對嚴嵩的一分為二,實事求是,要比當下之為周作人塗脂抹粉者,更令人生出些敬意。
紀曉嵐主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對海瑞《備忘集》,評價不低:“孤忠介節,實人所難能,故平日雖不以文名,而所作勁氣直達,侃侃而談,有凜然不可犯之勢。當嘉、隆間士風頹薾之際,切墨引繩,振頑醒聵,誠亦救時之藥石,滌穢解結,非林黃、芒硝不能取效,未可以其峻利疑也。”這當然是從政治標準出發。既然如此,藝術標準如何,就自不在考量之中了。
但對海瑞具體的所作所為,也有不能苟同之處。譬如說他“巡撫應天,銳意興革,裁抑豪強,惟以利民除害為事,而矯枉過直,或不免一偏”;譬如說他“力以井田為可行,謂天下治安必由於此,蓋但睹明代隱匿兼並之弊,激為此說,而不自知其不可通”。
海瑞的悲劇,就在於他認為道德的約束力,可以製止住全社會的頹敗風氣。個人一塵不染,兩袖清風的垂範作用,能夠推動整個公務員階層的廉政建設。治亂世,用重典,不惜采取剝皮的酷刑,是足以阻嚇貪官的最有效力的手段。其實,他不知道,道德的作用,隻能作用於有道德的人。對不講道德的冥頑不化者,惡劣成性者,道德又其奈他何?正如馬路上的斑馬線,對視若罔聞的我行我素者,是起不了什麼作用的,除非他被撞死,才後悔不走斑馬線。同樣,“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隻是對願意仿效者能產生向心力和感召力,而對那個一聽焦裕祿名字就煩死了的幹部,肯定瞎子點燈,白費蠟。
他並非不知道,嘉靖的老祖宗,開國之君朱元璋規定:“枉法贓八十貫論絞”,“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用如此重刑來遏製貪汙,又何曾濟事?《明史》第194卷《王廷相傳》裏,有此人的一封觸怒嘉靖的上疏,說得很清楚:“人事修而後天道順,大臣法而後小臣廉,今廉隅不立,賄賂盛行,先朝猶暮夜之私,而今則白日之攫。大臣汙則小臣悉效,京官貪則外臣無畏。”
明朝官員的貪汙現象,問題出在底下,根子卻在上頭。貪汙到了這樣大量、普遍、公開甚至合法化的程度,是從帝王開始,由上而下,至宗藩外戚,至宦豎權臣,至將帥督撫,至知府縣吏,至一切衙役隸卒,凡官皆貪,不貪者鮮。第159卷《楊繼忠傳》:“(忠)入覲,汪直欲見之,不可。憲宗問直,朝覲官孰廉?直答曰:‘天下不愛錢者,惟楊繼忠一人耳!’”第201卷《吳嶽傳》:“嶽清望冠一時,禔躬嚴整。尚書馬森言平生見廉節士二人,與譚大初耳。”滿朝文武,隻找到這幾位不貪的官員,明朝的中後期,在中國曆史上,數得上是貪汙大朝了。
朝政黑暗,特權橫行,法令鬆弛,行政腐敗,是造成官員貪汙行為的主要原因。不過,讀明代趙翼的《二十二史劄記》,我們知道明代官員的薪俸,是中國曆朝中最低的,他不想成為餓殍,不額外求財,又有什麼辦法?如李卓吾,在河南輝縣任儒學教諭,在北京國子監當教習,在禮部作司務,又到南京刑部得到一份員外郎的閑差,其官俸微薄到難以糊口。他在離開河南時,窘迫到不得不把妻女留在那裏,托友人照顧。直到他放外任,當了最近發生地震的雲南省姚安府的知府,才有“常例”和其他灰色收入。這種實際上鼓勵官員從非法途徑獲取金錢的政策,是引發貪汙的主要原因。
那時官俸發放,有米有鈔,比例不一,米賤折鈔,鈔賤折米,總在盤剝上極盡克扣之能事。尤為可笑者,在北京的官員,發的米要憑票到南京去領,於是,手中的票,隻能三文不值兩文地出讓,逼得官員不得不另開財路,以謀生計。第158卷《顧佐傳》:“居歲餘,奸吏奏佐受隸金,私遣歸。帝密示(楊)士奇曰:‘爾不嚐舉佐廉乎?’對曰:‘中朝官俸薄,仆馬薪芻資之隸,遣隸半使出資免役。隸得歸耕,官得資費,中朝官皆然,臣亦然,先帝知之,故增中朝官俸。’帝歎曰:‘朝臣貧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