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詩人』嚴嵩(3 / 3)

趙翼認為,以上這些貪汙犯,都比不上嚴嵩在任時間長,所以,他搜括得也應比他們多。“籍沒時,金銀珠寶,書畫器物田產,共估銀二百三十五萬九千二百四十七兩餘。又直隸巡按禦史孫丕揚所抄嵩京中家產,亦不止此數。而所估價,又不過十之一。即如裘衣,共一萬七千四十一件,僅估銀六千二百五兩零,帳幔被褥,二萬二千四百二十七件,僅估銀二千二百四十八兩零,則其他可知也。計其值,不下數十倍。”因此,嚴嵩的貪汙記錄,是可以上吉尼斯的,“則史傳所載,尚非實數”,這就是趙翼的結論。

一般來講,小貪如鼠,晝伏夜行,雞鳴狗盜,提心吊膽,貪也貪不出多大油水。而大貪如虎,無所顧忌,光天化日,明火執杖,才能貪出金山銀山。“稗史所載,嚴世蕃與其妻窖金於地,每百萬為一窖,凡十數窖。曰:‘不可不使老人見之。’及嵩至,亦大駭,以多藏厚亡為慮。”嚴氏父子所以敢如此放開手腳的瘋狂貪汙,聚斂如許錢財,還不是當皇帝的包庇和縱容的結果。這兩父子斑斑劣跡,早就民怨沸騰,“南北給事、禦史交章論貪汙大臣,皆首嵩”。但是,“嵩每被論,亟歸誠於帝,事輒已”。而且,“帝或以事諮嵩,所條對平無奇,帝必故稱賞,欲以諷止言者”。正因為有倚仗,嚴嵩才能有恃無恐,正因為他支持,嚴世蕃才敢胡作非為。

尤其,嘉靖十八年葬章聖太後以後,這位皇帝就不上班了,也就是不視朝了,連皇帝這項最起碼的本職工作,也不幹了,這就給了嚴氏父子更大的貪汙空間。“自二十年宮婢之變,即移居西苑萬壽宮,不入大內,大臣希得謁見,惟嵩獨得顧問,禦劄一日或數下,雖同列不獲聞,以故嵩得逞誌。”這樣,嚴嵩在裏麵將嘉靖哄得團團轉,嚴世蕃在外邊大肆搜括,斂財聚錢,更是不可一世。

這一對貪汙父子,同聲共氣,合作默契。“短項肥體,眇一目”的嚴世蕃,比其“長身戍削,疏眉目,大音聲”的老子,更能作惡。由於嚴嵩“旦夕值西內,諸司白事,輒曰以質東樓,東樓,世蕃別號也。朝事一委世蕃,九卿以下浹日不得見,或停至暮而遣之。士大夫側目視之,不肖者奔走其門,筐篋相望於道。世蕃熟諳中外官饒瘠險易,責賄多寡,毫發不能匿”。凡貪汙,必腐敗,凡大貪汙,必大腐敗,於是,賣官鬻爵,貪贓枉法,敲詐勒索,橫行都門。嚴嵩“竊政二十年,溺信惡子,流毒天下,人鹹指目為奸臣”。

嚴嵩最初以文邀寵於上,平步青雲,飛黃騰達。最後的失敗,也是老暮以後,文思日退,詩情大減,做不出令皇帝高興的文字來,才失去聖眷的。說實在的,一個詩人,總有江郎才盡的一天,也許七老八十,還能寫出分行的文字,但銀行賬目,商店流水,同樣也是一行一行,難道那能叫作詩嗎?除非打算將繆斯氣死。再說,在帝國宮廷最高層麵上的廝殺,並不亞於西班牙鬥牛場的角力,你不將刀插在牛身上,牛就會將你頂死,因此,作為詩人的嚴嵩,究竟還能有多少詩情畫意,湧上心頭,是大可懷疑的。更何況,他必須幹淨利落地排除政敵,必須不露聲色地告密陷害,必須殫思竭慮地獲得好處,必須恬不知恥地曲意媚上,當一天到晚盡琢磨這些外務的時候,他還會爆發創作的靈感嗎?

結果,朱厚熄所下手詔,老邁的嚴嵩竟“語多不可曉”,好像有些老詩人看不懂年青詩人寫的東西一樣,隻有一個勁地搖頭。幸好,獨眼龍嚴世蕃能“一覽了然,答案無不中”。但“嚴妻歐陽氏死,世蕃當護喪歸”,於是,“嵩受詔多不能答,遣使持問世蕃,值其方耽女樂,不以時答。中使相繼促嵩,嵩不得已自為之,往往失言。所進青詞,又多假手他人不能工,以此積失帝歡。”這樣,就走到了末路盡頭。

嘉靖四十四年,嚴世蕃終因外投日本,內懷怨望罪被劾,“斬於市,籍其家”。但世宗還是給嚴嵩留了條命,削籍為民。“又二年,嵩老病,寄食墓舍以死”。這個大奸臣,大貪官,就這樣永遠地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

真遺憾,他沒有周作人那樣幸運,至今還在翻來覆去地出知堂先生的書,而同是“堂”的《鈐山堂集》幾乎不為人知了。早在前清編《四庫全書》時,就因“跡其所為,究非他文士有才無行可以節取者比,故吟詠雖工,僅存其目”給否定了。

以兩“堂”的遭遇而言,看來,古人較呆,不靈活,認死理,還是今人聰明,腦袋瓜子轉得快。要是周作人生在明朝或清朝,會被視作貳臣的,怕就得不到今日的風光了。

從這個角度比,真有點為嚴嵩的詩文叫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