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明代經貿的悲劇(1 / 3)

一九八〇年代,中國文化在海外的主要發言人之一的餘英時先生,借用德國思想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處理宗教觀念影響經濟行為的方法,從思想史的意義上研究“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其結論是:“以‘理想型’而言,韋伯所刻畫的‘入世苦行’也同樣可以把中國宗教包括進去。”而中國之所以沒有發展出資本主義的原因“並不在中國缺乏‘入世苦行’的倫理,而是由於中國的政治和法律還沒有經曆過‘理性化過程’”(餘英時:《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第七一、七三頁,安徽教育出版社二〇〇〇年版)。餘英時認為,這種減低思想方麵論證力量的做法,可見之於韋伯的《經濟通史》。在那本書中,韋伯列舉了資本主義成立的六項前提:合理的會計製度、市場自由、理性的技術、可靠的法律、自由勞動力和經濟生活的商業化,所以僅僅宗教的“入世轉向”並不足以產生資本主義。

然而,韋伯的思路和論證內含張力。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他試圖論證禁欲主義新教幫助創造了一種新的經濟心態,即理性資本主義。在隨後的《中國的宗教》一書中,韋伯首先分析了中國的貨幣製度、城市、國家、行政製度與法律等社會學基礎,認為“從純粹的經濟角度而言,一個真正市民的、工業的資本主義,是有可能從我們上麵提到的小資產主義之萌芽裏發展出來的。一連串的理由——大多與國家結構有關——可以讓我們明了資本主義之所以沒有發展出來這個事實”(韋伯著,康樂、簡惠美譯:《中國的宗教 宗教與世界》,第一三六頁,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二〇〇四年版)。這似乎是以“國家結構”為阻礙中國資本主義誕生的主要因素,但他又指出:“在西方產業裏找到其獨特據點的、理性的經營資本主義,在中國不但因為缺乏一種在形式上受到保證的法律、一種理性的行政與司法而受到阻礙,並且也受阻於俸祿的體係;而基本上,是缺乏一種特殊的心態。特別是根植於中國人的‘精神’裏,而為官僚階層與官職候補者所特別抱持的那種態度,最是阻礙的因素。”(《中國的宗教 宗教與世界》,第一六一~一六二頁)這又把文化視為阻礙資本主義誕生的主要因素。總體上,韋伯有關“世界諸宗教之經濟倫理”的研究重在從文化上探討西方資本主義的起源問題。但韋伯並不是一個文化論者。在《經濟與社會》《經濟通史》等著作中,他不僅討論了新教倫理的影響,而且討論了股份製公司的演化、現代國家的出現、工業革命與其他很多因素,把對資本主義建製方麵的一般性認識與其“新教倫理命題”結合了起來。所以“韋伯對資本主義整體認識分為兩個部分:提供日常商品的以贏利為取向的工業企業,推動企業家建立資本主義工商運行組織的資本主義精神”(伊拉·科恩著,姚曾廙譯,韋森校訂:《馬克斯·韋伯論西方資本主義——韋伯的〈經濟通史〉》,韋伯《經濟通史》,第二三四頁,上海三聯書店二〇〇六年版)。在回應針對《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的批評時,韋伯強調,他從未說過宗教或宗教改革以某種方式“造成”資本主義的出現,“新教倫理”的論點是:在十六世紀與十七世紀,禁欲新教為創造新型經濟心態(“現代資本主義精神”)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沒有改變經濟組織(“經濟形態”)。(參見理查德·斯威德伯格著,何蓉譯:《馬克斯·韋伯與經濟社會學思想》,第一七四頁,商務印書館二〇〇七年版)

在中國一九八〇年代的“文化熱”中,韋伯確是以《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的作者身份、以文化論者的形象進入中國大陸思想界的。一方麵,“新教倫理命題”支持了中國傳統文化妨礙現代化的激進文化批判,另一方麵這一命題也因海外新儒家總結“東亞四小龍”的現代化經驗提出“儒家資本主義”的概念而被修正。在杜維明等人《新加坡的挑戰》中,就把韋伯的觀點由一種因果解釋轉化為解釋模式,認為“政治化的儒家就是國家權力高於社會;政治高於經濟;官僚政治高於個人的創造性。這種形式的儒家,作為一種政治意識形態,必須加以徹底批判,才能釋放一個國家的活力。另一方麵是儒家個人的倫理,它注重自我約束;超越自我中心,積極參與集體的福利、教育、個人的進步、工作倫理和共同的努力。所有這些價值,對於新加坡的成功是至關重要的”(杜維明著,高專誠譯:《新加坡的挑戰——新儒家倫理與企業精神》,第一一六頁,三聯書店一九八九年版)。把儒學一分為二作意識形態與個人倫理,實則就是政治與文化的區分,隻是在“工業東亞”的鼓舞下,論者並未對中國傳統的“國家結構”及其意識形態如何妨礙中國資本主義誕生做充分論述。

其實,在“韋伯命題”還未為中國學界廣泛注意之時,相關問題已經是中國史學的重心之一。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力圖把中國曆史納入馬克思的“世界曆史”圖式之中,在上古尋找“奴隸製時代”,在近古發現“資本主義萌芽”,以證實人類社會從原始社會經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向共產主義邁進的普遍規律。其權威表述是毛澤東說的:“中國封建社會內的商品經濟的發展,已經孕育著資本主義的萌芽,如果沒有外國資本主義的影響,中國也將緩慢地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毛澤東:《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六二六頁,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版)在據此而展開的史學研究中,春秋戰國、唐、兩宋時期,特別是明中葉都被一些論者認為是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期。但正如“奴隸社會”曾引起激烈論爭一樣,“萌芽論”也並非史學共識。多數學者還是認為,對明清時期中國經濟中的資本主義萌芽不能估計過高,它僅僅是封建經濟汪洋大海中的幾處孤島,其存在與發展還難以撼動傳統的經濟與政治製度。經濟史專家梁方仲在《明代的糧長製度》中已經指出:“當時的商業和商業資本……實際上乃是一種畸形的發展。”“這主要是統治階級(包括商人資本家本人在內)從加緊剝削的過程中不斷地提高了消費的胃口……”“大量貨幣集中到商人手裏以後,他們就往往用來‘買田,造宅,置妾’而非生產性開支,因此資本的積累不免受了很大的限製,由商業資本家變為工業資本家的極為少見。”(梁方仲:《明代糧長製度》,第一二六~一二八頁,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七年版)參與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的吳承明先生,原來不但指出明清時代已有資本主義的萌芽,而且強調這一萌芽對近代中國經濟發展的曆史作用,所以在考察資本主義萌芽時,應該考察它的延續性和導向性。(參見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的發展述略》,《中華學術論文集》,中華書局一九八一年版;並參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一卷,第六頁,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但在進行了“更深入、更周密的思改之後”,吳承明卻又指出“資本主義萌芽論”的前提是“現代化即資本主義化”的假說,而“這個模式是否適於中國,未免使人懷疑”,因此主張以“現代化即市場經濟”的假說來取代之。(吳承明:《中國的現代化:市場與社會》,代序,三聯書店二〇〇一年版。參見李伯重:《吳承明先生學術小傳》,載吳承明《市場 近代化 經濟史論》,第三〇〇頁,雲南大學出版社一九九六年版)一九九五年,吳承明明白地指出:“資本主義是可以逾越的,市場經濟卻不能逾越,越過了,還得補課。馬克思說過卡夫丁峽穀,中國實際上就沒有一個資本主義時代,我們把它越過去了。因此,我想提出,在曆史研究上,不要提研究資本主義萌芽了。與其說資本主義萌芽,不如叫近代化萌芽,即市場經濟的萌芽曆史研究上,不要提研究資本主義萌芽了。”(吳承明:《要重視商品流通在傳統經濟向市場經濟轉換中的作用》,《中國經濟史研究》一九九五年第二期)

因此,“國家結構”對中國資本主義的製約,早就為中國學術界所認知。一九七〇年代,思想家顧準在比較研究中西曆史時指出,中國古代的資本主義萌芽不可能引導中國自然地到達成熟的資本主義社會。因為資本主義不僅是一種經濟製度,更是一種政治法律體係。中國古代雖然產生了資本主義萌芽,但卻很難產生與資本主義經濟製度相適應的政治法律體係。淵源於希臘、羅馬傳統的“城邦國家,商業城邦”是“歐洲中世紀產生城市、產生市民階級即資產階級”的曆史條件。而“中國從未產生過商業本位的政治實體,而且永遠也不會產生出來這樣的政治實體”。“中國從不缺少商業……但是,中國的城市、市井、市肆,卻從來是在皇朝嚴格控製之下,是皇朝的搖錢樹,皇朝決不允許有商業本位的城市,城邦的產生。”(顧準:《關於原始積累和資本主義發展的筆記》,《顧準文稿》,第三三一、三三二頁,中國青年出版社二〇〇二年版)在其讀書筆記中,顧準就梁方仲的有關論述此寫道:“社會是接種在東方專製主義上麵的法國的Ancient Regime式的浮華,當時的經濟思想卻還是‘重本抑末’,對豪強又無可奈何。要(1)土地改革;(2)徹底取消徭稅當差的製度;(3)大開海禁,‘自由放任’;(4)清教徒式的‘節欲’與積累,亦即要有‘貧窮經濟學’,才能真正有資本主義。沒有這些條件,這些都成不了資本主義萌芽,隻有循環往複的農民起義。”“幾千年的專製主義已經把一切東西都窒死了,多幾張織機,多幾萬礦工,多幾家標號,隻會助長專製主義的聲勢,絲毫也看不出資本主義有什麼萌芽。——要知道,資產階級和資本主義不是同義語,私營工商業和資本主義也不是同義語。”(《顧準筆記》,第二四五、二四六頁,中國青年出版社二〇〇二年版)所以,大一統的皇權專製,從根本上束縛著中國資本主義的生長。

然而,眾多論者以明清時代為中國資本主義“萌芽期”又不是偶然的。就是在這一時期,中國經濟社會出現了值得注意的新變動。某些地區的生產部門還出現了類似西方資本主義的新經濟因素。“城鄉商業繁榮,商品流通增加,各大商幫出現,國內農村市場、城鎮市場聯係更緊密,東南沿海市場開始回應世界體係的呼喚。”(李慶新:《明代海外貿易製度》,第五二一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二〇〇七年版)而且,明中期以後,中國海洋貿易逐步從政治外交中遊離出來,經濟功能逐漸占據主導;世界海洋貿易大潮,把中國海洋貿易連同它的海洋貿易製度,卷入新出現的全球貿易圈,並推動其革故鼎新,使之從古老的市舶司體製向近代海關製度轉變;明代海洋貿易製度的調適,使海洋貿易成為促進東南沿海地區外向型商品經濟發展的動力。如果說,史學界對明中葉以後國內經濟貿易活動的研究已相當細致的話,那麼,從政治製度史角度對明代海外貿易的研究卻相對薄弱。李慶新的《明代海外貿易製度》利用大量中外史料,以製度史研究為軸心,廣泛涉及政治史、經濟史、社會史、區域史、港口史,乃至中外關係史、中西交通史等許多學科,第一次全麵重建了明代的海外貿易製度。舉凡明前期朝貢貿易及管理體係,包括市舶司、市舶宦官差遣、提督市舶衙門等;明中期海外貿易轉型,包括“弘治新例”的推出,澳門開埠,“廣中事例”的誕生以及廣州、澳門“二元中心結構”的形成等;明後期開海貿易與製度調適,包括閩省“月港體製”(指隆慶以後福建允許漳、泉商人從漳州月港出洋貿易、征收稅餉的管理製度),廣州“交易會”(指廣州專為外商舉行的“一年兩次集市”)的定期舉行等,均作了全麵考索和論證,提出了許多獨到的看法。這是一本相當重要的史學論著,對深入討論中國現代性問題也提供了新的資料、新的視角和新的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