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變動時代的苦悶(2 / 3)

戊戌政變受挫後,汪康年審時度勢,在第二套方案的基礎上發展出地方自治的見解,不隻是經濟的、文化教育的改革,還包括地方建設的全盤方案。一九〇〇年後,他認真實施此一方案,向地方督撫的“中”層勢力和民間會黨的“下”層力量呼籲,撇開中央政府,推行地方改革、建立民間武裝。

劃地自治的設想因義和團運動後出現的“東南互保”格局而具有某種現實性,汪康年穿梭奔走於一些封疆大吏之間,不僅主張不與列強開戰維持地方,還希望勢力日張的督撫們更進一步,“剿拳匪劾政府”,北上勤王,在東南自組政府,開創地方自治改革的新局。權力來自朝廷和西太後、存心自保善終的督撫們不能容忍更不能接受汪康年等人激進的變政主張,以“中”層帶動全盤的改革很快就變成一紙空文。汪康年並非不諳世道人心的書生,他“盡管東奔西走,實際上在內心深處,對勸說督撫們派兵平匪、北上迎鑾缺乏信心”(第二六二頁)。

但汪康年此時仍很亢奮,因為在其向“下”的視界內又有了新的力量。一九〇〇年八月,他就提出兩種對策:“第一,眾人議定政令、法令,一旦大變之後,即推戴一名人為總統。第二,各省按地區自行處理。要乘今日民心紛擾之時,派人去各省聯絡土匪,以造成勢力。各地民間均有秘密團體,派別不同,組織嚴密鬆散也有所不同。有的聚集一處,有的分散各地。這些人頗有力量。若能聯合駕馭他們,那是很有用的。第一個辦法似易卻難,第二個辦法似難卻易。”(第二六五頁)汪康年實際上並不讚成另立新政府,各省獨立的地方自治才是他一貫認同的。地方督撫不想從事地方自治,汪康年也就隻能向林間草莽的會黨土匪中尋求支援,他先後派人到揚州、湖北等地聯絡民間武裝。但他與會黨之間既無曆史聯係又缺金錢收買,無法組織可資利用的力量。一九〇〇年八月秦力山所部在大通起義失敗,不久唐才常又被捕,朝廷全麵搜捕會黨,汪康年不得不終止聯絡民間會匪武力變政的計劃。

維新派的形象長期被定格於遊說上層空言改良,汪康年的重現,足以更新我們已然形成的印象和認知。如此重要的人物,值得一個學者花費十年心血潛心研究。也正是因為這十年心血,廖著才可能以幾乎“一網打盡”的翔實史料和謹嚴細致的分析推理,成功地描繪了汪康年穿梭於上、中、下三層呼喚改革的曆程,並對其維新思想的基本結構及其與同時代人的異同作了極為深入細致的探討,集中外汪康年研究之大成。然而,如果我們承認人物研究的特殊要求在於對人物的刻畫和塑造,那麼一部理想的人物研究,不但需要從曆史看個人,也需要從個人看曆史,隻有把兩種視角整合起來,曆史人物才完整真實、栩栩如生。相對於汪康年的維新思想與政治行動而言,廖著對他的主觀心理把握不夠。

個人屬於曆史,曆史也屬於個人。汪康年對改革的徹底失望當然是真切的,但每個人都隻能以自己的方式參與曆史,個人視界畢竟難以反映全局曆史。在汪康年退出實際政治之後,他對之失望的朝廷、督撫、會黨等改造中國的努力仍未停止。維新的劊子手也是維新遺囑執行人,一九〇一年開始的“新政”是一場嚴格意義上的“自上而下”的改革。無論清廷在這方麵有多麼勉強,也無論“新政”如何很快就麵目全非並終於失敗,“新政”範圍之廣與變革之深,確是前所未有的,與汪康年的改革目標也顯然一致。雖然事後可以說“新政”來得太晚了,但在一九〇七年,“新政”的前景還不很明朗。在“新政”及其失敗的過程中,地方勢力直接推動了清王朝的解體,會黨也積極行動並充當了後來辛亥革命的生力軍之一。所以盡管應充分尊重汪康年個體經驗的真實性,正視古老中國的積重難返,但汪康年對整體格局的認識卻更多地帶有個人色彩。這與其長期的思想方式有關。維新改良作為一種自我調整和內部修複,它的展開和推進不能離開現有的權勢集團。汪康年的一生與張之洞、劉坤一、瞿鴻機等晚清重臣關係密切,創辦和經營《時務報》時以張之洞為奧援,組織“中國議會”時又極力爭取劉坤一等東南督撫的支持,在京從事立憲法活動時又與瞿鴻機配合。“借權維新”本來是一個需要不斷妥協、不斷調整的過程,汪康年卻過於原則性地堅持自己的獨立性,與其所借之權之間不斷發生分裂。而且,汪康年的借權更多訴之於一兩個人,他的最後出局,就直接起因於瞿鴻機的低能與被逐。更重要的是,既然上中下三種勢力都不願也無法完成體製內的革新,那麼以暴力手段推翻現存秩序以完成政治變革的革命就勢在必行,但汪康年卻不願意接受此一選擇。其實,在辛亥前夜,還不能說革命隻會造成流血不已的後果。從而,這位維新領袖在一九〇七年的黯然出局反映的是個人與時勢的脫節,上下無門的判斷更多地與他個人認知有關而較少關乎客觀局勢。對此,廖著沒有明確指出,失落了汪康年整體形象的一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