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8章 衰老疾病的防護(8)(3 / 3)

HbA1c(%)<;6.56.5~7.5>;7.5

血壓(mmHg)<;130/80130/80~140/90≥140/90

BM(I kg/m2)男性<;25<;27≥27

女性<;24<;26≥26

TC(mmol/L)<;4.5≥4.5≥6.0

HDL -C(mmol/L)>;1.11.1~0.9<;0.9

TG(mmol/L)<;1.51.5~2.2>;2.2

LDL -C(mmol/L)*<;2.62.6~3.3>;3.3

數據源自2003年美國糖尿病學會臨床指南

(二)生活方式的幹預

1.飲食治療是糖尿病綜合治療中最基本的措施,在糖尿病病程的任何階段均至關重要。隻有通過飲食治療將飲食中所含有的碳水化合物(糖類)、脂肪、蛋白質三大營養素調配合理,並保障必要的維生素和礦物質供給,才有利於控製好血糖,使藥物治療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以減少高血脂、肥胖、高血壓等心血管危險因素。

(1)飲食治療的目的。①糾正代謝紊亂。通過攝入有針對性的合理飲食,可以達到控製血糖、血脂、補償蛋白質及其他營養成分的目的,從而糾正糖尿病的代謝紊亂。②減輕胰島負荷。糖尿病患者尤其是2型糖尿病患者,由於存在不同程度的胰島素抵抗,使胰島負荷明顯增加,合理的飲食可以使胰島細胞得到適當的休息,減輕其負荷,部分恢複其功能。③改善整體的健康水平。對於青少年、孕婦期和哺乳期婦女,應滿足其代謝增加的需要,並保證患者充沛的體力。④有利於減肥。肥胖是糖尿病的主要危險因素,低熱量飲食可以促進自身消耗,減少過剩的脂肪,增加胰島素敏感性和降低血脂。⑤降低餐後高血糖。合理進食富含纖維素的飲食,有利於減低餐後高血糖,從而減輕對胰島的刺激,有利於胰島功能的恢複。⑥有利於防治並發症。通過改善血糖控製水平,降低血脂等環節而有利於防治糖尿病並發症。

(2)飲食治療的目標和原則。①控製體重在正常範圍內。②單獨或配合藥物治療來獲得理想的代謝控製(包括血糖、血脂、血壓),有利於對糖尿病慢性並發症的預防。③飲食治療應個體化。即在製定飲食計劃時,除了要考慮到飲食治療的一般原則外,還要考慮到糖尿病的類型、生活方式、文化背景、社會經濟地位、是否肥胖、治療情況、並發症和個人飲食的喜好。④膳食總熱量的20%~30%應來自脂肪和油料,其中少於1/3的熱量來自於飽和脂肪,單不飽和脂肪酸和多不飽和脂肪酸之間要達到平衡。如患者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100mg/dL(2.6mmol/L),應使飽和脂肪酸的攝入量少於總熱量的10%。食物中的膽固醇含量應<;300mg/d。如患者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100mg/dL(2.6mmol/L),食物中的膽固醇含量應減少至<;200mg/d。⑤碳水化合物所提供的熱量應占總熱量的55%~65%,應鼓勵患者多攝入複合碳水化合物及富含可溶性食物纖維素的碳水化合物和富含纖維的蔬菜。對碳水化合物總熱量的控製比控製種類更重要。在碳水化合物總熱量得到控製的前提下,沒有必要嚴格限製蔗糖的攝入量。⑥蛋白質不應超過需要量,即不多於總熱量的15%。有微量白蛋白尿的患者,蛋白質的攝入量應限製在低於0.8~1.0g/kg 體重之內。有顯性蛋白尿的患者,蛋白質的攝入量應限製在低於0.8g/kg 體重。⑦限製飲酒,特別是肥胖、高血壓和(或)高甘油三酯血症的患者。酒精可引起應用促胰島素分泌劑或胰島素治療的患者出現低血糖。為防止酒精引起的低血糖,飲酒的同時應攝入適量的碳水化合物。⑧可用無熱量非營養性甜味劑。⑨食鹽限量在6g/d 以內,尤其是高血壓患者。⑩妊娠的糖尿病患者應注意葉酸的補充以防止新生兒缺陷。鈣的攝入量應保證1000~1500mg/d,以減少發生骨質疏鬆的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