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話“罪己詔”
閑話·閑話不閑
作者:陳魯民
帝王也會犯錯誤,而且不是偶爾,犯了錯誤怎麼辦?臣下、百姓是不能批評的,說不好就有掉腦袋的危險。但有點自知之明的帝王,一旦醒悟過來,就會發個“罪己詔”,也就是帝王的一份檢討書。
“罪己詔”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一來表達皇帝為了國家和人民,願意把事情辦好的願望;二來可以籠絡人心,造成“團結一心”的局麵。中國古籍中記載的第一份“罪己詔”,是《尚書》中的《湯誥》,《秦誓》則是秦穆公偷襲鄭國慘敗後的罪己文。後來,還有《詩經》中周成王的罪己詩《周頌·小毖》。漢文帝是第一位正式發下“罪己詔”的皇帝,最後一份“罪己詔”是袁世凱在取消帝製後發過的類似文書。據曆史學家黃仁宇統計,在《二十五史》中共有89位皇帝下過264份“罪己詔”,平均每8年就下一份,皇帝們也夠“誠懇”的。
“罪己詔”裏,以唐太宗的姿態最高,當然也可以說調子最高。貞觀二年(公元628年),旱、蝗並至,唐太宗下“罪己詔”曰:“若使年穀豐稔,天下乂安,移災朕身,以存萬國,是所願也,甘心無吝。”他為了百姓有飯吃,寧願上天把一切災難都降在他一人身上,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話說得是夠漂亮的。
而“罪己詔”裏心情最沉痛的,則非漢武帝莫屬。漢武帝晚年,任用江充,釀成“巫蠱之禍”,逼死太子劉據和衛皇後,受誅連者數萬人;受方士欺騙,求仙煉丹;窮兵黷武,橫征暴斂,幹了很多狂妄悖謬之事。痛定思痛,他在“輪台罪己詔”中自責悔過(“深陳既往之悔”),不忍心再“擾勞天下”,決心“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由是不複出軍。而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養民也”。
這“罪己詔”到底有沒有用呢?應該說有的有用,有的沒用,因人而異,因事而異。建中四年(公元783年),長安失守,德宗倉皇逃亡,被叛軍一路追殺至陝西乾縣。次年春,他痛定思痛,頒發了一道《罪己大赦詔》,文字真摯動人,很有感召力。據史料記載,唐德宗頒“詔”後,“四方人心大悅”,“士卒皆感泣”,民心軍心為之大振,不久,動亂即告平息。
有時也沒用。崇禎皇帝是下過“罪己詔”最多的皇帝之一,前後寫過6次,態度很誠懇,檢討也頗到位。可當時大勢已去,義軍匪盜蜂起,女真人步步緊逼,吏治空前糜爛,軍事一塌糊塗,大廈將傾,寫再多“罪己詔”也沒用。於是,李自成軍隊攻入北京後,他自縊煤山,留下最後一道“罪己詔”:“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諒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麵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麵,任賊分裂朕屍,勿死傷百姓一人。”
平心而論,作為“君權神授”的古代帝王,權傾天下,尊嚴無比,百姓疾苦重要,皇帝麵子也很重要,能對自己的過錯反省悔悟,已經十分難得了,倘再寫成文告頒示天下,就更屬不易。至於是出於至誠,還是迫於無奈,有幾分真心,幾分作秀,那就不得而知了,無論如何總比死不認錯,固執到底要好吧。有了“罪己詔”這個不成文的製度,對那些無法無天的帝王多少總是個約束。畢竟,在已沒有帝王的20世紀60年代初,我們就聽到有領導人這樣說:“我們不學胡誌明,任何時候我都不下罪己詔。”(沙葉新《檢討文化》)其實,如果能學學曆代那些睿智的帝王,誠懇反省自己,檢討既往錯誤,吸取經驗教訓,接受大家監督,後來的“十年浩劫”或許能夠幸免,民眾、國家免遭折騰,其身後的曆史定評也會高得多。
(選自《同舟共進》201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