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我們需要建立以勞動為尺度的公平和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製勢在必行(3 / 3)

2.國有資產的非經營意識導致了運營效益差。在經濟改革之前,我國實行的是產品經濟,企業無經營自主權,沒有負虧的責任,沒有經濟利益的製約,致使企業對自己直接占用的和使用生產資料,很少能像真正的所有者那樣關心,並力求經濟、最有效地占有和使用這些生產資料。因此,國有資產的增殖能力很低,並且損失浪費大。實行改革之後,國營企業普遍實行了承包經營責任製,收到一定效果。但由於承包基數沒有與國有資產的保值、增殖掛鉤,承包中缺乏對國有資產經營效果的考核指標,致使發包方政府也無法履行資產經營的監督責任。有的承包者為了確保上交利潤指標和職工的工資、獎金、福利,寧可讓國有資產減少或貶值,經營行為短期化問題嚴重。近幾年,雖然成立了國有資產部門,但也並未授予其應有的資產管理權,多部門共同行使國有資產管理職能的問題依然存在,這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難以專司其職,難以對國有資產的運營效益實行嚴格的管理,致使相當一部分企業的資產經營效益逐年遞減。若不從根本上扭轉這種局麵,就會削弱公有製的物質基礎,從而動搖社會主義製度。因此,必須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製,建立合理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和經營製度,促進國有資產經濟效益的提高。

三、國有資產管理體製改革的目標及任務

上述情況分析說明,我國傳統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的根本弊端在於沒有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產權製約機製。因此,國有資產管理體製改革的焦點應放在國有資產產權管理體製的改革上。要按照計劃經濟和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和以公有製為主導的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要求,逐步建立一種新型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改革的主要任務應該是:確定國有資產人格化的代表,實行國有資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使國家對國有資產的管理由實物管理為主轉為價值管理為主,使資產能夠按照經濟合理的要求進行流動。

由於國有資產管理體製改革涉及麵廣,既製約著也受製於各方麵的改革,需要與其他方麵的改革配套進行。因此,改革必須積極而穩妥地進行,目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麵入手。

1.清理界定企業產權,明確資產責任製。要有計劃地開展清產核資,核定各企業占有資產的價值,按照統一規定的資產評估原則,評估存量資產,並搞好產權登記,逐步理順國有資產的產權關係。在此基礎上,確立企業經營使用國有資產的基本目標和責任,逐步建立以資本金效益為主的考核企業經營成果的體係,以及相應的會計核算、統計報告、評價獎懲等基礎管理製度。

2.建立國有資產分級所有製度和合理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及經營製度。把目前大一統的國有製逐步變為中央、省、市、縣四級所有,或中央、省、市三級所有,相應地建立各級政府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逐步形成國有資產管理體係。將政府行政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所有者代表的職能分開,強化專職管理,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國家專司國有資產所有者的管理職能。積極探索建立各類中介性產權經營組織及其進行資產經營的形式、途徑和方法。根據不同情況,在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下,建一批國有資產經營公司,這些經營公司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以適當的方式委托或授權經營相應的國有資產,成為控股公司或持股公司。還可以根據需要和可能,授權一些生產經營型大公司和緊密型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集團公司)直接經營國有資產。

3.按照商品經濟發展的要求,建立國有資產價值管琿製度,逐步形成國有資產價值化、商品化;在新型的公有製產權製度下,建立公有產權轉讓製度。通過產權轉讓,使國有資產存量向經營效益好的企業集中,實現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促進國民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