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我們需要建立以勞動為尺度的公平和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製勢在必行(1 / 3)

至今,社會不公平已愈來愈影響到人們的勞動積極性。

改革10年來,我們提出了以勞動作為社會公平的尺度,依據人們對社會貢獻的勞動價值進行利益分配,這無疑是一大社會進步,但遺憾的是這種公平製度至今沒有建立起來,反而在一定範圍內讓“權力”占據了利益分配格局的中心。權力對利益分配格局的不良影響表現在兩個層麵上:

一是政府行政權力對社會二次分配的不當調整造成社會的不公平。政府在經濟領域製定的任何政策和規則都在直接或間接地調整著二次分配,都在影響和改變著社會財富的流向。目前由於種種原因,政府對二次分配的決策不可避免地具有較大的隨機性。例如我們對北京中關村電子路街上的企業(基本上是商業)在三年免稅期滿後繼續實行免稅和減稅的政策,實際上是把一部分企業的利益(通過二次分配)調給了另一部分企業。

二是分散的個人權力在經濟生活中無拘束地廣泛運用,即權力與經濟利益的直接結合。它的基礎形式是行賄受賄。在這種結合中,權力可以轉化為金錢,金錢可以轉換為權力再轉換為金錢。在這個權力的磨盤中注入金錢,滾滾流出的是腐敗的汁液。這種不公平(或以權力為紐帶的“公平”)對人們積極性的挫傷更直接、更明顯、更嚴重。以前,對這些不公平現象,我們曾有過兩種錯誤的態度。一是簡單地宣布“與改革無關”。改革是我們時代全社會範圍內進行的最重大實踐活動,任何具有社會意義的現象必然與這項實踐相關:要麼是客觀上不可避免要出現的,要麼是我們主觀上失誤造成的。正確的態度是分析它們之間的關係,解決出現的問題,使改革順利進行。另一種態度是讓人“轉變觀念”。改革的推進必須要求人們轉變舊的觀念,轉變與改革方向不相適應的觀念。但人們對以權力為尺度的社會“公平”,和社會大量出現的腐敗現象的深惡痛絕正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這種觀念怎麼能轉變呢?明明社會有病(不公平病),反而說人們都得了紅眼病。不治社會病,而讓人們上眼藥,這是本末倒置。對這些問題,需要的不是(解釋解釋其合理性),而是解決通過改革和整頓建立勞動為尺度的社會公平不是要“轉變觀念”而是要“轉變現實”。

為什麼這種以權力為尺度的“公平”使人們感到強烈不滿而且嚴重影響人們的積極性呢?首先,它是對以勞動為尺度的社會公平的否定。這使我們在意識形態上,在價值觀念上陷人了盲目的混亂,使我們的宣傳與事實、理論與實踐發生了嚴重的對立,使人們的不信任感增強。其次,在一個以扠力為公平程度的社會中,每個領域,每個行業,每個方麵。例如:農民用土地出租權,報刊用發稿權,學校用文憑出售權雖然許多人籍此不同程度得到了利益,但同時又都感到受到了別人權力對自己的侵害,覺得自己吃了虧。加之全社會權力分布不均和運用權力的不平衡,絕大多數人都深感自己處於權力中心的外圍。這種擁有權力和運用權力程度和範圍的差別一方麵使少數人發了橫財,另一方麵使大多數人感到社會不公平,心情受到壓抑,喪失信心,這種社會不公平,必然會對生產力產生衝擊和破壞作用,這是人的積極性難以調動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因此,要真正調動全社會人們的積極性,首先必須真正建立起以勞動為尺度的社會公平機製。而要做到這一點,當務之急是建立起一個不受權力幹預的法律規則係統和一個獨立運行的市場係統。法律規則係統對非法侵入的力量進行排斥,而對社會確立的勞動公平尺度的權威性進行維護。市場係統對勞動進行量化(貨幣化),使全社會能進行平等競爭和1等價交換。在這個市場上,社會地位、權力、身份將不再占有支配地位。對勞動價值進行判斷的市場天平將會倒向兩種人:一種人幹了別人“幹不了”的工作,這種人以他們的高智能、高技術、高知識獲得較高的利益。另一種人幹了別人“不願千”的工作,這種人以付出更多、更艱辛的勞動獲得應有的報酬。

平均主義是幾千年封建社會留給我們的沉重的文化包袱,而社會公平則是人類不斷追求的崇高目標。一個社會以什麼作為社會公平的尺度表明這個社會進步的程度。從理論上講,打破平均主義就是打破一種不公平的分配製度,麼,就應當代之以一種更高水平、更具科學性、更符合時代發展的社會公平準則。我們希望通過改革建立起真正以勞動為尺度的社會公平,激發起全國人民的勞動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