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講 2012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要任務(2 / 3)

三、紮實推進黨的作風建設,進一步密切黨同

人民群眾血肉聯係

執政黨的黨風,關係黨的形象,關係黨和人民事業成敗。各級紀委要切實履行協助黨委抓黨風職責,通過加強教育、完善製度、強化監督,促使換屆後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在幹部群眾中樹立良好的麵貌和形象,以優良黨風促政風帶民風,形成凝聚黨心民心的強大力量。

一是切實加強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建設。2012年上半年,各級黨委將全麵完成換屆工作。各級黨組織要針對換屆後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新情況,督促黨員幹部自覺加強理論學習、注重實踐鍛煉、從嚴要求自己,促使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新任職領導幹部加強黨性修養,弘揚良好作風,努力樹立新班子的新麵貌新形象。要大興密切聯係群眾之風,加強對服務群眾、聯係群眾製度和維護群眾權益機製建設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切實辦好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實事。要大興求真務實之風,督促黨員幹部真正把心思用到幹事業上,把功夫下到察實情、出實招、辦實事上,堅決製止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努力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麵不斷取得實效。要大興艱苦奮鬥之風,督促各級領導幹部牢記“兩個務必”,嚴格執行財經製度和經濟工作紀律,嚴肅查處奢侈浪費、揮霍公款的行為。要大興批評和自我批評之風,督促各級領導班子帶頭開好民主生活會,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增強黨內生活原則性和實效性,堅決反對上下級和幹部之間逢迎討好、相互吹捧,堅決反對黨內生活庸俗化。要加大對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方麵突出問題的整頓力度,把作風建設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考核範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把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要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培養健康生活情趣,對黨員幹部社會交往、休閑娛樂、生活作風方麵的不良現象要及時提醒、批評、製止。要把加強黨性修養作為優良作風養成的重要基礎和動力,教育引導全體黨員加強學習、加強實踐、加強黨內生活鍛煉,增強黨員意識、黨性觀念,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

二是認真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要繼續深入治理征地拆遷、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麵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強化對征地拆遷的監管。強化對保障性住房建設、住房資金使用、工程質量和分配使用的監管。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製機製和責任體係。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強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扶貧、救災救濟資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清理公路超期收費等不合理收費問題,鞏固治理公路“三亂”成果。繼續治理中小學校教育亂收費、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

三是紮實推進農村、企業、高等學校、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落實《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幹規定(試行)》,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及時糾正並嚴肅處理違反規定的行為,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加強對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決策製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幹規定》,加強對國有企業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的監督,堅決查處和糾正企業領導人員通過同業經營或關聯交易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非法利益等行為。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進一步落實《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加強對城市社區公共資源營業性收入、公共建設投入等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探索非公有製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建設的途徑和方法。

四、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深入推進

反腐倡廉各項工作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是黨中央從完成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任務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全局出發,為做好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一個重大的國家戰略。2005年以來,中央先後頒布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實施綱要》和《工作規劃》,十七大把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寫入黨章,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再次強調要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2012年是完成《工作規劃》各項任務的收官之年。我們要加強分類指導、加大落實力度,認真開展《工作規劃》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規劃》各項任務圓滿完成。同時,要加強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注重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謀劃好新一個5年工作規劃的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

一是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是紀檢監察機關的基本職責。這些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職責,查處了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地推動了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當前,我國進入了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查辦案件工作麵臨新的形勢新的任務。2012年,地方黨委、政府麵臨換屆,按照以往經驗,換屆前後,查辦案件工作容易進入低穀。我們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查辦案件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以求真務實的精神紮紮實實地把這項工作抓下去。要始終保持查辦案件的強勁勢頭,對腐敗分子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的懲處。要重點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的案件,嚴重損害群眾經濟權益、政治權益、人身權利的案件;嚴肅查辦發生在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等領域的案件,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內幕交易、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的案件,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司法領域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處力度。充分發揮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組織領導作用,健全執紀執法機關間的情況通報、線索移送、案件協查、信息共享等製度,完善腐敗案件及時揭露、發現、查處機製,加強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查辦案件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