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齊美爾所說:“時尚總是隻被特定人群中的一部分人所運用,他們中的大多數隻是在接受它的路上。”([德]齊美爾.時尚的哲學.見:羅鋼等主編.消費文化讀本.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248.)無疑,明星就是這少數走在時尚前端的引路人。不管是明星們公開活動中的言行,還是私下生活中的打扮,都成為大眾討論的對象,而明星們也不孚眾望地製造一個又一個時尚風潮。有“魅力女王”之稱的好萊塢默片時代女明星格勞利婭·史旺森外表並不驚豔,但是這位女明星戲裏戲外都渾身珠光寶氣的做派,產生了極大的轟動效應,這隻是時尚與明星相依相伴的開始;好萊塢巨星嘉寶是帽子潮流的發起者,巴拿馬草帽和闊邊呢帽就是她戴紅的,她還是中性打扮的先行者之一;奧黛麗·赫本穿著紀梵希時裝在電影中的亮相製造了一個品牌延續至今的神話;麥當娜在電影《阿根廷,別為我哭泣》中展示了85套時裝、39頂帽子、56副耳環、42種發型,盡管她的演技備受批評,但華麗的服飾和造型已然讓觀眾欣賞了一出值回票價的時裝盛宴,時尚元素彌補了電影內容的空洞,成為該影片最大的賣點,同時也再次見證並鞏固了麥當娜的時尚天後地位;《007》係列電影中極具男性氣質的特工邦德一直是成功男士的代表,意大利定製服裝、頂級跑車、名貴手表、最新科技的手機、雪茄名酒等代表的是一種上流社會的生活方式。今天,從內衣肩帶外露到寬腰帶,從健美褲到牛仔褲再到七分褲、九分褲、緊身褲,從高跟鞋到平底鞋再到長靴,從嫵媚的長卷發到“蘑菇”狀的“波波頭”,從透明妝到煙熏妝,從節食減肥到瑜伽減肥,從香水到化妝品等等,各種流行的變遷都可以看到明星的身影,明星們在衣食住行等生活的各個方麵都引領著時尚的趨勢,是時尚的最佳代言人。
除了衣著服飾之外,明星的言行舉止也被賦予了時尚的符號。周傑倫就以“酷”聞名,筆者在閱讀新浪網舉辦的“我愛周傑倫”征文時,發現許多歌迷都喜歡周傑倫的酷,每個人對周傑倫的酷都有自己的理解,他的音樂、他的表情,都被賦予了酷的含義。周傑倫自己認為:“我是不多話,沉穩,不要跟別人一樣。我不太刻意在穿著上有什麼不同,現在的人是這樣,隻要你跟別人不一樣,他們就會去追隨。”酷可以用來解釋今天一切解釋不清的事物,酷消解了前輩們思想中沉重的一麵,所以你很難從周傑倫的音樂或方文山的歌詞中尋找到沉重、深刻的內容,如果仔細聽,會發現周傑倫的音樂很雜,方文山歌詞的主題涉及得也很廣泛,這些看上去雜亂無章的內容,最終用酷統一到一起,並且成為年輕人競相追逐的時尚。
時尚將明星打造得光彩奪目,亮麗動人,成為普通人心目中難以實現的完美形象,這種區隔、分界功能的本質在於以對明星產生的認同效應刺激大眾的仿效心理,從而最終生產出消費的欲望。這也就是時尚符號的第二層功能——模仿。
明星的時裝、首飾、裝飾品、發型、妝容,他們的吃穿住行,他們的行為、姿態,總而言之明星生活的方方麵麵乃至其生活方式本身都成為大眾模仿的對象。1920年代的中國影星楊耐梅以時髦女郎聞名,幾乎左右著上海灘最炫的時尚。在燙發之風剛剛興起之時,楊耐梅就別出心裁地把秀發燙得出奇的高,令人側目。經她的親身示範,燙發頓時紅遍上海灘。同樣,各種標新立異、珠光寶氣的服飾經她用過之後就會到處流行。1930年代電影明星阮玲玉身材修長婀娜,氣質憂鬱嫻靜,在銀幕上和現實中她常以旗袍裝扮示人,很快成為旗袍流行風潮的引領者,諸多女學生都以模仿她的發型和旗袍款式而自豪欣喜。此種情形正如珍妮弗·克雷克描述好萊塢電影明星與巴黎時裝之間的互動:“盡管巴黎仍然標誌著時裝的尖端,來自美國的新技術和新觀點卻不斷進入巴黎時裝界。而好萊塢的發展則進一步增進了巴黎時裝和美國時裝之間的相互依存關係。電影推廣了新時裝並產生了新的女性偶像。巴黎設計師被雇來打扮電影明星,而後者的形象又被影迷所仿效。好萊塢使巴黎成為時裝業的中心。”在一個更大範圍內,電影明星甚至製造了一個社會的文化風氣。“對於這些婦女來說,這些新電影是欲望、願望和夢想的手冊。在這些電影中幻想和改變現實的實際措施相結合,成了美國文化的一種視覺教科書,一種既混雜著浪漫意識又實際指點婦女們如何在城市裏的新婚姻市場上表現自己的指南。”([美]珍妮弗·克雷克.時裝的麵貌.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104.)
以時尚領袖姿態登場的明星引發了大眾瘋狂的追捧,使得他們成為商家的寵兒,紛紛花重金聘用明星作為商品的形象代言人。明星廣告對於商家和明星而言通常是雙贏的局麵——一方麵,這些製作精美的廣告作為明星的重要文本,更加深了明星的時尚形象;另一方麵,明星的個人魅力和社會效應也會轉移到代言的商品上,為品牌增加獨特的附加值,刺激大眾的注意力和興趣度,使品牌身價倍增,並令大眾產生模仿的衝動和行動。當年,“性感尤物”瑪莉蓮·夢露以一句“我睡覺的時候隻穿香奈兒五號香水”,令多少人為這當時並不知名的液體著魔,直到今天,香奈兒五號香水仍是世界上最知名的香水;波姬·小絲用她充滿磁性的聲音向全世界說出那句充滿誘惑力的“我和卡爾文·克萊恩之間什麼都沒有”,從此卡爾文·克萊恩與他著名的CK品牌風靡全球。在那些本身已經是名牌特別是奢侈品牌的廣告中,雙向的傳播效果非常顯著。品牌本身的不菲身價和品味,為明星魅力添磚加瓦,使明星形象更加深入人心。比如高檔手表歐米伽的代言人有瑞士網球明星辛吉斯、世界一級方程式賽車冠軍舒馬赫、007的飾演者皮爾斯·布魯斯南以及世界名模辛迪·克勞馥等。著名時尚品牌路易·威登(LV)的代言人有前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好萊塢女星斯嘉麗·約翰森等。這些世界性的知名人士與這些高檔奢侈品交相輝映。又如著名化妝品牌歐萊雅以鞏俐為代言人,在電視廣告中,一身紅裝的鞏俐,麵孔在明眸皓齒的襯托下更顯晶瑩剔透,她以不容置疑的語氣告訴觀眾:“巴黎歐萊雅,你值得擁有!”廣告中彰顯出鞏俐的高貴氣質和影後身份,同時也以國際品牌為鞏俐本來並不算特別時尚的形象進行了加持。
在廣告中、頒獎禮上、音樂錄影帶和時裝影劇中,明星們的時尚形象讓大眾競相模仿,儼然成為大眾的時尚導師。在報紙副刊、時尚雜誌、電視節目上,類似的標題和內容十分常見:《王牌模特示範換季該怎麼穿》、《奧斯卡女星裝扮顯示高飽和度紅色流行》、《章子怡:小胸女這樣露最時髦》、《看看明星過年都穿什麼外套》、《趙薇羽絨服妙搭穿出甜美範》等等,向明星學習如何打扮自己本身就是一種時尚風潮。而近年來,電視傳媒出現的女性美容時尚節目風潮更是明星的“生活導師”角色的具體化表現。這些節目以明星所代表的最新時尚為賣點,直接由明星、化妝師、設計師等出鏡來傳播各種時尚資訊,如台灣的《女人我最大》、《我的美人計》,內地的《魅力前線》、《美麗俏佳人》等等。其中由台灣資深主持人藍心湄主持的《女人我最大》影響最為廣泛,不僅在台灣取得相當高的收視率,而且通過網絡視頻等形式在內地也獲得眾多女性的青睞。看看這個節目的一些主題:《夏日發型全攻略》、《打造誘人完美曲線》、《彩妝新秀大對決》、《金屬感閃亮美人裝》、《台灣女明星激瘦減肥法》、《複古流行英倫風》等。我們不難發現這類電視節目的走紅,就在於大眾模仿明星、追趕時尚的從眾心理。
事實上,明星的魅力源自於大眾不斷模仿,又永遠不能成為明星的過程當中,這也正是時尚的魔力所在。由此可見,“時尚是既定模式的模仿,它滿足了社會調適的需要,它把個人引向每個人都在行進的道路,它提供了一種把個人行為變成樣板的普遍性規則。但同時它又滿足了對差異性、變化、個性化的要求。因此,時尚隻不過是我們眾多尋求將社會一致化傾向與個性差異化意欲相結合的生命形式中一個顯著的例子而已”([德]齊美爾.時尚的哲學.見:羅鋼等主編.消費文化讀本.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244.)。
需要注意的是,時尚所同時具有的這種分界與模仿的功能在現代社會已經成為刺激大眾消費的重要策略。有學者將現代社會的時尚稱之為“一種在話語幻象中製造出自身的存在的意義幻象”(潘知常,林瑋.大眾傳媒與大眾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82.),也就是說當今的時尚完全是一種炮製、炒作、製作活動的結果,而最終的目的是不斷生產大眾消費的欲望。曾著迷於研究服裝時尚的法國著名學者羅蘭·巴特就直接指出,時尚就是生產集團為促進服裝消費的加速更替而努力維係的一種策略。(轉引自周憲.崎嶇的思路.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113.)確實,在消費社會中,時尚已然成為刺激大眾消費的符號表征。波德裏亞在他的消費理論中提出現代人的消費已經從“物質實境”消費進入到了“虛擬實境”消費,被消費的不是使用價值而是商品的符號價值。時尚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成為一種表征一定意義的符號,人們的時尚消費所消費的不是物品的使用價值,而是消費它的符號價值,即所代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