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透析法大戰英文原著5(2 / 3)

In mking me the offer,you must hve stisfied the deliccy of your feelings with regrd to my fmily.(既然你向我提出了求婚,那麼你對我家裏的事情也一定不再感到有什麼不好意思了。)deliccy指感覺的敏感。

perhps you hve even now sid s much to encourge my suit s would be consistent with the true deliccy of the femle chrcter.(也許你剛剛聽說的一番話,正符合女人家微妙的性格,反而足以鼓勵我繼續追求下去。)deliccy指性格的微妙。

每個出處都是單詞的一個側麵,結合情節背景,我從6個側麵理解了這個單詞。

在原著背景中記憶單詞,比在詞典中孤立地記憶條文例句有效得多。理解的記憶是最牢固的,你從原著中每查一個生詞後會立刻明白生詞出處的文意,生詞的記憶馬上被文意的理解增強。例如ruse這個詞,我一看到它,就會想起The

D Vinci Code(《達·芬奇密碼》)中Collet探員在記者采訪時替Fche探長打圓場:“I suspect his public mnhunt for gent Neveu nd Mr.Lngdon ws prt of ruse to lure out the rel killer.”(我懷疑他興師動眾到處追捕奈芙偵探與蘭登先生是其計謀的一部分,其實是為了引出真正的凶手。)ruse查得“詭計,策略”的意思——法國警察的緊張追捕,幾乎把我們的男女主角逼瘋了。

前文還提到在Hrry Potter中出現了168次的broomstick(掃帚),每一次你讀到的時候,大腦中自然浮現Hrry騎上魔法掃帚的英姿,很形象,很有趣,甚至很激動——你就記住了。Emotionl Intelligence(《情感智商》)一書指出,與情感關聯密切的記憶最為牢固,因為大腦裏負責情感處理的“邊緣係統”與皮層中的記憶中樞在功能上緊密相連。嚐試回憶失戀的時候,或者剛聽到事件九一一發生的時候,你身處的環境、見到的人和事,是否曆曆在目?記單詞如能利用情感,效果將會事半功倍。英文原著讓你感受人生百態、悲歡離合、詭秘曲折……在你情感波動的時候,單詞已經牢牢地刻在你的大腦皮層上了。

英文原著為口語源源不斷輸送“彈藥”

在國內練習英語口語,容易水平停滯。根據Dr.Krshen對comprehensible output(可理解性輸出)的批判,其實即使你經常和外教交流,也是沒什麼用的。如果我們光練口語,而完全沒有在閱讀與聽力的配合下做到comprehensible input的話,口語水平並不會提高,口語不流利的結症也在於此:想表達某個意思的時候找不到相應的詞彙和表達,換言之,就是大腦沒有儲備足夠豐富的說法。

大量透析原著之後,我們掌握大量的詞彙、表達方式和文化知識,交談時就有話可說,也懂得怎麼說,流利度就上去了。有一次,我和一位同學用英語討論到大腦,他說著說著就說到中樞神經係的“白質”,但不知道該怎麼說,估計是一個拚寫超級複雜的專業詞彙。幸好我剛讀了Humn

ntomy(《人體解剖學》),就提醒他說white mtter——好簡單!每次和聊友說到下載的電影有多大的時候,我不懂“兆”怎麼講,隻好說“MB”,後來讀了一期Forbes(《福布斯》)雜誌上一篇關於數碼相機的報道,馬上析出了megbyte這個詞。除了詞彙,地道的說法、名人名言等也可以通過閱讀原著掌握,例如在美伊戰爭打響之前的一期News Week(《新聞周刊》)裏,小布什總統對盟國氣勢洶洶地叫囂道:“Step on bord or step side!”(要不跟著來,要不靠邊站!)我們用英語鬥嘴皮的時候,突然來這麼一句,保證讓對方啞口無言。

讀了很多原著以後,我會說的詞語和表達越來越“高級”,讀書不多的英語聊友很可能聽不懂,我就隻好用一些基礎簡單的表達。所以,我們還得多動員聊友多讀讀原著,共同進步才能聊得更爽。如果跟老外聊,讀原著的積累就派上用場了。我在醫院實習的時候,有一次碰到一個心律失常的美國病人,跟他聊了很長時間。其間,我說起讀過的原著,聊完狄更斯(讀過Dvid Copperfield和 Tle of Two Cities),就聊司湯達(讀過The Rel nd the Blck),再聊海明威(讀過The Old Mn nd the Se),果然讓老外精神為之一振。

考試得高分,透析才是硬道理不少人希望學好英語,其實有著很功利的目的:通過各種英語考試,從國內的四六級、PET、考研英語,到國外的托福、雅思、GRE等。即使是職場中人,仍有職稱英語、BEC、托業等可能要考。考試很無聊,成績好不代表英語能力一定強,有的人考完高分之後不用英語,水平就會一落千丈,通過不斷參加各種考試來維持水平是荒唐的折騰。但是,如果考試成績很差,隻能說明你的英語不行,高分永遠是硬道理,考不上就是沒門。很多人鑽研應試技巧,例如題海戰術、猜出題者心理等,卻不知道讀原著才是提升考試成績的王道。且看以下新聞——內地一個高中生在高中三年不怎麼聽英語課,自個兒看了幾十本英文原著小說,最後高考得了148分(滿分150分)。

廣東一名小朋友三歲就開始學英語,酷愛讀英文文學著作,7歲時便通過了PETS-3(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

筆者(伍君儀)最初就是在大學四級考試之前努力備考,然而結果不如意,然後拋棄英語教材和教輔資料,轉而埋頭拿著一台電子詞典讀原著,很快就包辦了接下來所有的英語考試全班第一(連續3次)。讀到15本英文原著之後,實現了從“四級及格”到“六級優秀”的神奇飛躍(老版四六級100分製,60分及格,85分優秀,我考了88分)——老版六級優秀是什麼概念?當年班上考第二名的同學與我差了9分,另有大約1/3的同學未能通過60分的合格線。記得當年在考六級前夕,人人都在背單詞和做題,而我卻沉迷於讀Sister Crrie(《嘉莉妹妹》)。讀研時,我更是透析不止,又大破難度相當高的GRE(語文640分,數學800分,寫作5分),進入職場後,又輕鬆地拿下職稱英語級(99分)。

很多人英語成績差,其實是接觸英語的密度太低。據統計,一個美國小孩每天看到、聽到的英語單詞有2萬個之多,而一個循規蹈矩學英語的中國學生每天接觸單詞不過數千。testyourvocb.com的測試數據證實,閱讀英文原著的習慣足以媲美在英語國家留學,原因就是成倍提高了英語的接觸密度。我第一年透析的英文閱讀量達到5500頁左右,超過之前學了9年英語的總量。根據Dr.Krshen的外語習得理論,大量輸入的語言學習效果是最有效率的。透析法像生產流水線般將原著中的英文源源不斷地送到你的眼前,讓你根本無須也無暇做其他不必要的操作,隻需要被動地接受高密度的輸入,接受一切語法、詞彙、文化知識,令習得效率逼近極限。

隻要英語的輸入量上去了,考試自然水到渠成,因此透析法在考場上的成功完全可以複製。在我推廣透析法的10年中,大量學生是為了應試而來的,很多是考了3次甚至6次四六級或者考研英語,學業前程受到威脅(當年很多大學將四六級成績與畢業、保研掛鉤)。我不是應試專家,隻是教會他們讀懂原著的方法,結果他們讀完幾本英文小說之後就在中考、四六級、考研等考試中明顯提高了分數,原本考了N次都是差幾分飲恨的人也一舉過關(這裏的奧妙可能是某些考試暗設“作文不及格就全卷不及格”,讀原著直接增強了寫作能力,於是就過關了)。在考場中,飽讀原著的你會感到做題速度明顯加快,尤其是一篇接一篇的閱讀理解——你早已習慣生詞叢生的長篇原著,做閱讀題自然舉重若輕。詞彙量充實了,在聽力、寫作甚至口語上也會左右逢源。

當你讀完的原著數量上了10,原來老不及格的考試能一口氣過關;上了50,你已初具霸氣,基本上任何英語考試的成績都能超過周圍的人;上了100,你已經不屑於考試這種無聊的遊戲,因為出題者的英語很可能沒你強;上了1000,你進入“學貫中西”的境界,秒殺所謂的“英語專家”,請到牛津大學編詞典去吧!

如果你的閱讀量未到“學貫中西”,在考試之前仍然有必要做好準備,適者生存嘛!有的人沒讀過幾本原著,水平也很差,大考之前還故意不進行備考,屬於心理學上的“自我設障”——為注定的失敗提前準備好借口。為了追求分數最大化,我們有必要做真題(最近幾次考試的題目),可根據真題上選材的方向閱讀相應的原著(以原版英文雜誌為主)。做考試閱讀題時,我們可以利用題目與答案所在區域按順序出現的特點,每讀一兩段就看一道題,能找到答案就答題,不能就繼續多讀幾行文章直到答案出現。這樣可將考題與答案放在大腦有限的短期記憶內存中處理,正確率會比較高,而且讀一遍文章就能做完所有題目,免去讀完又讀多花時間——透析法“每本書隻讀1次”的原則,也可以讓你適應考試。

很多培訓機構的英語老師傳授的考試技巧近乎巫術,例如原文讀得似懂非懂,也可以按照某些規律答題——如果說有什麼用的話,這些技巧隻能弱弱地提高猜中答案的概率。這些老師作為應試強人,做題其實是依靠強大的英語能力,無不是把題目全都讀懂的結果,他們並不用自己培訓中所謂的技巧。因此,鑽研下三爛的技巧還不如讀原著實在,長年透析的人完全沒有參加考試培訓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