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楠啟說:“其他所是這樣,但是我們所不能這樣。我們所情況特殊。”
那個骨幹還要說什麼,被副主任製止了,副主任的意思是讓石楠啟把自己的想法說完。
石楠啟繼續說:“我的意思是這樣,正副主任要分工,老主任專門負責打官司,副主任專門負責談委托合同。”
副主任聽了眼睛當場發亮,但是緊接著又暗了一下。
“怎麼跟老主任說呢?”副主任問。
“不用說,”石楠啟說,“我們幾個心裏有數就行了,就按這樣的方式運作,把老主任推在第一線,讓老主任一天到晚忙於具體官司,談合同的事情我們擋下來,擋到副主任這裏談,反正副主任也有權簽合同,這樣做也是為了讓老主任更好地集中精力忙案子。”
“要是老主任過問起來怎麼辦?”其中的一個骨幹問。
“一般不會問的,”石楠啟說,“問起來再說,反正副主任到時候肯定會有辦法搪塞。”
副主任這時候好像在想什麼問題,一邊想一邊點頭,也不知道是真點頭還是習慣性地點頭。
“就這樣,”副主任說,“來了案子我們先篩選一下,凡是伸縮性比較大的,合同拿到我這裏來簽,凡是沒有什麼可變因素的,或者說伸縮性非常小的,還是交給老主任簽,這樣,老主任就根本不會產生任何想法了。接案子篩選的事情就由石楠啟負責。”
如此,石楠啟一下子就相當於事務所的“三把手”了。
如果換上其他人,比如換上唐向羽,能在這麼短的時間之內取得這麼好的成就,肯定會相當滿意了,但石楠啟沒有。石楠啟在“三把手”的位置上沒有幹多長時間,就二次下海,自己做老板。
石楠啟是從他接手的這些案子當中受到啟發的。
自從當上“三把手”之後,按照副主任和幾個骨幹的商量意見,事務所的絕大多數案子都需要經過石楠啟的初步篩選,然後確定是直接提交到主任那裏還是拐彎送到副主任這邊,如此,石楠啟在短時間之內就接觸到了大量的案子,同時也接觸到一大批老板。於是,石楠啟就有兩個重大發現。第一,很多老板的管理能力和決策水平其實是相當差的,甚至有些老板簡直就是傻瓜,至少跟石楠啟比較起來就是傻瓜。第二,做生意才是真正的賺錢,而做律師說到底是一種中介服務,賺的永遠隻是零頭,要想真正成就一番事業,絕不能滿足於賺取蠅頭小利,而應當爭取自己做生意,自己當老板。
石楠啟沒有什麼大錢,當然不敢想象去做房地產這樣的大生意,盡管他知道做房地產能賺大錢,並且除了做律師之外,他還就是對房地產比較熟悉一點。既然不能直接做房地產,那麼就做與房地產相關的生意,他相信做與房地產相關聯的生意肯定也能賺錢。換句話說,做生意也要像當時的一些年輕漂亮的女孩一樣,要傍大款,隻有傍大款,才能賺大錢。
石楠啟一開始看中的是做消防工程。石楠啟接手的案子中就有一單是關於消防工程的。案子並不複雜,就是房子建好之後,由於房地產市場整頓,國家銀根緊縮,房子賣不出去了,所以開發商沒有錢支付消防工程款,消防工程公司把開發商告上了法庭。在這樁案子的代理過程中,石楠啟知道這樣一個事實:消防工程的利潤率是百分之五十以上!而任何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都必須要做消防工程,否則就不能通過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