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從配角到主角——石楠啟的啟示(一)(2 / 2)

石楠啟不樂意。1993年,石楠啟下海當律師。

當時正趕上國家整頓房地產市場和實行銀根緊縮政策,也就是說,正趕上經濟形勢嚴重不景氣的時候,所以,有朋友勸他慎重,比如他的那個大學同學唐向羽就勸他,說就是下海,也要選擇一個經濟高潮時期,就好比新股上市,選擇好時機和不好的時機發行價是相差很大的。石楠啟不這麼看。他認為,律師下海跟新股上市的情況正好相反,越是經濟形勢不景氣,越是銀根緊縮,越是國家整頓房地產市場,律師越有生意做。

“為什麼?”唐向羽問。

“因為整個經濟活動是一個循環體,”石楠啟說,“隻要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那麼整個經濟活動的鏈條就會發生脫節。隻要一發生脫節,就會引發官司,隻要有官司,律師就發財。”

石楠啟認為,房地產糾紛的案子標的往往很大,所以律師的收益更大。石楠啟在司法局幹過,知道律師的收費標準是按訴訟標的百分比來結算的,所以,同樣的官司,合同標的越大,律師的收入越多。根據石楠啟的分析,當時中國還沒有形成有實力的資產階級隊伍,所以絕大多數的開發商都是靠銀行貸款完成經濟鏈條的連接的,一旦國家銀根緊縮,發展商的後續資金肯定跟不上,上家跟下家打官司,下家跟上家打官司,建築商跟發展商打官司,材料供應商跟建築商打官司,甚至業主與開發商打官司的事情肯定層出不窮,所以,現在是下海的最佳時機。

後來的發展證明,石楠啟當時的判斷是正確的,他下海時間不長,果然迅速地淘到了金,而那個比他早來深圳的大學同學唐向羽卻還在為職稱為住房為老婆調動苦苦掙紮。可見,石楠啟後來能夠成為老板,也不完全是因為他有一個做公仆的爸爸的緣故,關鍵還靠他自己。爸爸隻是幫助他達到了唐向羽的高度,至於後來他走得更遠,則主要是他自己的選擇,包括自己堅決下海的態度,並且審時度勢,時機恰當,與他父親基本上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