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愛我家
1.人間自有真情在
“血濃於水”。從生命的萌芽狀態開始,血緣就將每一個人與和他有親緣關係的“親人”緊緊連在一起,親人、親情是每個人不能擺脫、也不可能心甘情願地擺脫的牢固紐帶。在這些親人中,父母之愛,夫妻之愛,兒女之愛,親眷之愛又是最令人牽腸掛肚,最令人無法忘懷的。
生命的孕育來源於父母的愛,生命的降生和成長來源於父母的關愛和付出,每一個人的成長都是父母用心血換來的。當我們長大成人以後,孝敬父母、贍養父母成為為人的基本責任和義務,每個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逃避和擺脫。這是為人的根本,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父母們為了撫育子女,飽含著舐犢之情,含辛茹苦,任勞任怨,不記回報。一個家庭,在沙漠裏旅行,水快喝光了,父母會把水,把生存的希望留給年幼的孩子;一個流浪的家庭,三天隻討來了一塊麵包,饑腸轆轆的父母會含著內疚和自責的眼淚,把這塊僅有的麵包遞給麵黃肌瘦的孩子。在苦難的環境裏,這樣的故事太平凡了,這樣的情感卻又太感人了,即使是鐵石心腸的人也難免會動心。有時候為了換得子女的生存,要以犧牲父母自身的生命為代價,他們也會毫不遲疑。“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等膾炙人口的詩句,都是對父母慈愛之情的真實寫照。
而子女孝敬父母的故事也同樣感人至深,同樣膾炙人口。中國的孝親觀念更是源遠流長。儒家倡言:古之聖王,以孝治天下。儒·190·家彙編的二十四孝的故事,更是婦孺皆知。現在的人們縱然不需要以類似於“老萊子斑彩娛親”那種超常的方式表達孝敬之心,但從生活上的贍養與照顧、親情上的孝敬與關愛,自己事業上的努力和進取安慰父母年邁的心靈,帶給他們快樂,這是做子女的能夠做到、也應該做到的。試想,有哪位父母不願意看到自己的兒女像身邊的其他人一樣正常地工作、學習、生活?有哪位父母願意看到自己的兒女拋家別舍,流離奔波,甚至戕害自己,傷害親人?有哪位父母能夠忍受年邁之時喪親失子的傷痛?又有哪一個子女不渴望父母身體健康、心情愉快?又有哪一個子女不願意家庭和睦、父慈子孝?
愛情是人類生命中永恒的主題,斯丹達爾把愛情叫做“文明的奇跡”。人類各個時代關於愛情都有形形色色的議論和箴言,既有詩意的讚頌,又有痛切的抱怨;有虔誠,也有庸俗;有興高采烈,也有沮喪頹唐;有青年時代的魯莽,也有老年時代的愧悔;有對命運眷顧的感激,也有對不幸遭遇的詛咒。各民族的詩歌都熱烈而振奮地歌詠著人類愛情的巨大力量。古人早就發出過“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生死相許”的感喟,詩人裴多菲有雲:“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白居易也說:“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生生世世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梁山伯與祝英台、司馬相如與卓文君之類的愛情故事,其空穀傳響,餘韻不絕,至今令人唏噓感慨,蕩氣回腸。沒有人能否認,愛情是人類生命中最有價值的事物之一。
在儒家的經典裏,“兄友弟恭”是與“父慈子孝”相提並論的家庭倫理原則,足以說明兄弟之間的手足之情,對家庭和睦與天倫之樂的重要意義;“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的俗語也道出了朋友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性;“四海之內皆兄弟”的壯語更是把階級之同情、朋友之友誼推到了兄弟之情的高度。中國民間傳說中,代代相傳、婦孺皆知的劉、關、張桃園三結義的故事,可以說既是對兄弟之情,也是對朋友之誼的經典注解。兄弟之情與朋友之誼,與父子之情、夫婦之情一起,構成了人生情感世界的三個維度。
“草木無情,有時飄零。人為動物,唯物之靈。”人非草木,為血肉之軀,有喜怒憂懼,七情六欲,這是人特有的本性,是正常的生理、心理現象。人完全可以坦然地麵對情感,感受情感給人帶來的幸福和滿足。因為人的存在首先是生命的存在,生命的存在有其豐富性和多樣性。而享受情感也是生命的樂趣,是人生的樂趣,這種樂趣存在於其樂融融的親情、愛情和友情中,存在於每個人與他人的交往中。馬克思早就指出,人的本質在於其社會性。就是說,人是作為家庭、階級、民族、國家、整個社會乃至整個人類的一員而存在的,正因如此,才成其為人,才具有人的資格。人的價值、理想、信念和追求也隻有基於此點才得以成立,人生才有意義。
可恨的是,世界上竟然有這樣一個人,他要求每一個父母生、親人養的人蔑視這種與生俱來的血肉親情,拋棄對父母、子女的責任和義務,去追求所謂的“圓滿”。可悲的是,竟然有一些人,寧願相信這種殘忍的謊言,任孤獨子女無人關愛,任白發雙親痛斷肝腸,而去追求一種荒誕的邪法,去膜拜一個誑稱為“佛”的狂人!
原“法輪功”習練者宋嶽勝在海南親眼目睹八個“法輪功”習練者(其中還包括自己的親弟弟)發生車禍的慘狀,竟漠然離開,甚至還“為他們的圓滿感到高興和羨慕”,“非常自豪,因為從小與自己一樣失去母親、跟隨自己一起吃苦受累、走南闖北的親弟弟終於圓滿了”。
看看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鬧劇,看看這些親者痛、仇者快的悲劇,看看這些令人目不忍視、耳不忍聞的人間慘劇,難道還不該豁然警醒、幡然悔悟嗎?
2.家庭責任重於泰山
每一個人,都是自己家庭的一員,終其一生,一方麵他(她)不斷地接受著來自於其他家庭成員的關愛,享受著家庭的溫暖;另一方麵,他(她)自然而然地要承擔起對家庭的責任,要履行自己對於其他家庭成員不可推卸的義務。就責任和義務來說,贍養父母、撫育子女、關愛伴侶、幫助兄弟姐妹是最基本、最主要的要求,也是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不會否認的自然之理。但可悲的是,在許多“法輪功”癡迷者那裏,家庭責任卻因“法輪大法”的“洗腦”作用而被拋到了九霄雲外。雖然,李洪誌“師父”曾對他們慷慨許諾“一個人練功,全家受益”。許多善良的人們,懷著對家庭的愛,對親人的情,練習法輪功,在遇到挫折和困難時,也會以一種強大的家庭責任心支持自己,甚至不惜“以一人的困難,換來全家的幸福”,不能說,他們練功的初衷是不好的。可是,這些善良的人們,真的給家庭帶來了幸福嗎?
讓我們看看下麵的訴說吧:
“……(父母)承受了莫大的痛苦,一方麵要照料住院的姥姥,強顏歡笑;一方麵要一次次跑來青島做我的工作,痛不欲生。父母的麵容日漸憔悴,爸爸又犯了高血壓,每次與我談話都先吃上藥,媽媽整日以淚洗麵,視力下降到0.5。”
“孩子為了不讓我練‘法輪功’,苦口婆心地勸我都沒起作用,就喝藥自殺,想用自己年輕的生命來喚醒我。她姑姑抱著躺在床上的孩子哭得死去活來,我卻沒有半滴眼淚,當時的我,還不如陌生人,是孩子的姑姑急忙把孩子送往醫院。當時,我沒能認識到她用犧牲自己的生命來促使我悔悟,還當成是李洪誌給我又一次提高的機會,過親情關的機會。”
“愛人因為我對‘法輪功’癡迷不悟,精神幾乎崩潰,春節回家時聽我們同事說:一次給我愛人打電話,想問問他的情況,我愛人說,真不想活了。愛人為了幫助我轉變思想,他特意把報紙上刊登的關於揭批‘法輪功’的資料全部剪下來,精心細致地貼在書上讓我看。當時我不但不感謝,心裏還恨他,不該給我拿來這些不真實的資料。當山東老家的親人知道我被拘留後,為我失聲痛哭,母親為我著急上火住進醫院,父親整日悶悶不樂,我們全家失去了往日的說笑聲。我大哥50來歲了,從山東來到內蒙看望我,見我癡呆呆的樣子,想盡了辦法苦苦勸告我,都不能改變我練‘法輪功’的決心。”
前“法輪功”習練者張某在其揭批材料《我痛恨欺世害人的“法輪功”》中說:中央電視台播出黨中央關於取締“法輪功”非法組織的《通告》和《李洪誌其人其事》,我丈夫想盡辦法讓我看電視,讓我認清形勢,但當時我認為這是“魔”在破壞“大法”,也怕動搖自己對“法輪功”的虔誠,所以堅持拒絕。丈夫問我:“你是要‘法輪功’還是要這個家?”我回答他:“如果讓我選擇,我就要‘法輪功’。”那時候我對“法輪功”的癡迷達到了極點。第二天,我帶上僅有的100元錢抱著孩子去北京“護法”……自從我悄悄離開家,丈夫去北京找了我四次,第一次沒找著,第二次他煞費苦心地找到了我,苦苦規勸都沒有打動我,無奈中他抱著孩子回了家;但他仍放心不下,又一次去北京找我;第四次尋找我的時候,我在茫茫的人海中看到了他疲憊不堪的身影,但為了自己所謂的“護法”,我竟悄悄地絕然而去。為了尋找我,本來並不富裕的家裏花費了6000多元;為了尋找我他無心工作,長期請假最終導致下崗;為了我他整夜整夜的失眠,一隻眼都熬下了毛病;為了我,我的老母親以淚洗麵,婆婆公公急壞了身子……連那麼小的孩子都說:“李洪誌不好,媽媽練了‘法輪功’不管寧寧,不管爸爸。”
筆者在就“法輪功”的調查中還認識了這樣一位習練者,王某,30歲左右,正在接受勞教,已有所轉化。他告訴我們,自己原是某廠工人,在工作中一直表現良好,多次受到單位表彰。家中有年過半百的父母和一個尚在讀大學的弟弟,王某以其並不富裕的工資堅持資助弟弟的學業。1998年末開始練“法輪功”以後,家庭觀念日益淡漠,僅有的工資幾乎全用在了購買練功物品上,對弟弟的學業也不再關心、不再過問。單位領導、父母一再苦苦規勸,他都置若罔聞。為此,交往多年的女友離他而去,他仍然麻木不仁。在因多次參加非法聚集後,被送進了勞教所。他回憶說,當在外地求學的弟弟趁暑假期間趕到勞教所看望他時,在接待室裏痛哭失聲,幫教人員都不禁為之動容。可這位“法輪功”癡迷者王某隻是翻了一個白眼,淡淡地說:“你走吧!”當弟弟泣不成聲、語無倫次地勸告哥哥清醒清醒,別再癡迷那欺世盜名的什麼“李大師”、殘害家庭和生命的“法輪大法”時,這位當哥哥的,竟很不耐煩地拿眼睛在滿屋子裏掃來掃去,而當他的視線終於落在弟弟那因激動而在牆上碰得出血的額頭上時,他冷漠地說:“李大師說了,你這樣做,就證明了你是妨礙我練功,妨礙我上層次的魔。我不會聽從你的。”
夠了!人神共憤,夫複何言!
再讓我們看看李洪誌,他自己真的是也無視這種親情嗎?不是,他有一個八歲的女兒,這個女兒從未離開父親的身邊,此時此刻,他的女兒,正在遙遠的美國,用“習練者”們供奉的金錢,接受最好的教育,享受最好的生活,他們父女倆,就用剝奪和誘騙他人以家庭、甚至以生命換來的金錢,克盡人間倫常,享盡天倫之樂!李洪誌曾說:“一個人練功,全家受益。”看來,這句話的真正意義應該是“很多人練功,李洪誌一家受益”,甚至可以這樣說,“用大家的犧牲,換來一人的受益”,這樣誘導人們放棄自己的家庭責任和義務,以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陰暗目的的卑劣行徑,難道不足以警醒後人,這樣的敗類,難道還要盲目地信奉下去嗎?
人的血緣親情與生俱來,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可能斷絕的。“法輪功”公然否認人間真情的神聖性,慫恿修煉者放棄人間這最珍貴、最美好的一切,從而走向其滅絕人性的所謂“圓滿”。殊不知,如果一個人真的拋棄和割斷了親情,這不但不是一種超越,反而是他的悲劇,是他自絕於社會和人類;這不僅不是圓滿,反而是最大的不圓滿,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和不幸。一個蔑視和踐踏這種作為人的最基本的感情的人,隻能是不折不扣的險惡而卑鄙的奸人、小人,一個使人去蔑視和踐踏這種作為人的最基本的感情的“功”,隻能是地地道道的“害人功”、“禍國功”!
原“法輪功”習練者麼秀岐回憶習練過程中慘痛的一幕時說:
“想想,這些行為多麼荒唐,多麼可悲,又是怎樣的泯滅人性!真的不配做女兒,不配做妻子,不配做母親。自己追求修煉‘圓滿’竟要建立在親人的痛苦上,這是何等自私,又是何等殘忍啊!”
經過深刻的反思,我想到:丟下工作,丟下學生,這是不仁不義;拋下老人,拋下孩子,這是有悖人倫;置領導叮嚀於腦後,擅離崗位,這是爽約不信;進京滋事,擾亂社會,這是向政府施壓抗衡。總之,我的行為給國家帶來了壓力,給單位帶來了麻煩,給學生造成了損失,給親人帶來了傷害。幸虧悔悟及時,不然,很可能做出更多危害社會、傷害親人的事情。
噩夢醒來是早晨。當太多的人間慘劇發生以後,我們還能夠如此冷漠嗎?還能夠執迷不悟嗎?猛醒啊,善良的人們!
3.生活本應絢爛多彩
人是有情的。一個有情的人,才可能是健全的人、真正的人。隻有生活在親情、愛情、友情中的人,才有健康而美好的生命狀態。為了追求這些,為了實現這些,人們必然要好好的生活,要結合不同的自身實際狀況,要結合不同的環境條件;要判斷、要選擇;要奮鬥、要拚搏;要體驗成功的喜悅,要經受挫折的磨礪……正是因為這些,我們的生命之花才開遍整個世界,才呈現出豐富多彩、不屈不撓的·196·生命形態,我們的生活也才如此的絢爛多彩!
可是,“法輪功”卻要人們統統放棄這美好的一切。用其歪理邪說的“經文”和“修煉”取代這美好的一切!讓我們來看看幾個令人心酸的例子:
孟某,於1991年從大學對外貿易係畢業分配到一家國有外貿公司,後又考取了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已修完所有必修課程,本應於1999年底前完成畢業論文及答辯而順利畢業,因迷戀“法輪功”,在邪教的路上越滑越遠。1999年7月20日以後多次參與非法聚集,擾亂了公共秩序,最後受到治安處罰。
“我閱讀了《轉法輪》……如同滿天烏雲偶有一隙陽光灑進,我真的好像看到了救世主一樣,一手抓住了汪洋中救命的一根繩索……練功以後,我對李洪誌的相信由淺至深,並逐漸達到迷信的地步,內心偷偷地乞求信得越深,得到的越多,長功和提高層次就越快,那麼就越應該對李洪誌深信不疑……李洪誌先後出版了16本書,每一本都被我視為通往‘天國世界’的天梯,我不僅買來看,還背,還抄……年紀輕輕,愛好廣泛的我,不再涉獵其他書籍,不再看電視、聽廣播,不再交朋友,不再參加各種娛樂活動。從此與世隔絕,生活在李洪誌的法輪精神世界裏,不再有自己的思想,李洪誌的書和經文就是指導我今後生活的全部內容了。”
邵某在《走出泥沼看昨天》中控訴說:自我呱呱墜地,就沐浴著黨的陽光,唱著“東方紅”、“社會主義好”、“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的歌曲長大。我的父母都是共產黨員,由於家庭的影響,學校的教育,我從小學至中專都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1973年從師範學校畢業後,被分配到小學工作。參加工作後,我積極靠近黨組織,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思想進步很快,工作成績也很突出,1976年9月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實現了多年的願望。從此,在黨組織的培養教育下,能用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無論在思想上、工作上都爭創一流。20多年的教育生涯,擔任過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副校長。無論做什麼工作,都盡職盡責,勤勤懇懇。因此,多次被評為優秀黨員、先進教師、省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全國傳統美德教育先進工作者,撰寫的十幾篇論文在國家、省、市論文評選中獲獎。然而,正當事業有成,家庭幸福的時刻,我沒有把握住自己,成了“法輪功”邪教組織的犧牲品,受到治安處罰。
“法輪功”的受害者張某,女,今年29歲,悄然離家達三個月之久進京“護法”,直至被治安處罰。她在其轉化材料《我痛恨欺世害人的“法輪功”》中說……李洪誌所描繪的“天國世界”迎合了我的虛榮心,我越陷越深,自以為找到了一片人間淨土。他在《洪吟》這本書中寫:“緣已結,法在修,多看書,圓滿近。”他還說有的人看《轉法輪》書上百遍,與自己對照,我差得太遠了,因此一有空閑我就看《轉法輪》,啥都不想幹,怕耽誤修煉錯過“圓滿”的時間。有一次,我在圖片社做衝卷工作時的經理親自去我家請我回去工作,待遇很優厚,但我考慮到工作時間長,怕影響學“法”練功就推辭了,經理很失望地離去了。這樣,生活的重擔就落在了我丈夫一個人身上。我婆婆準備給我買一台電腦,讓我學電腦攝影,因為相信了李洪誌的歪理邪說,以為電腦是外星人為控製地球人發明的,並且電腦操作者都被外星人編了號,我就拒絕了……我的思維越來越不正常,經常出現幻視、幻聽,整天活在夢裏,認為身邊發生的一切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都是李洪誌在“點化”我,在“考驗”我。李洪誌貶低其他氣功練習者是狐狸、蛇、黃鼠狼……附體。害的我把動物都當成魔,晚上一個人都不敢在家,很長時間生活在恐怖之中。
這一件件、一樁樁,無不在控訴著李洪誌之流的無恥罪行。生活本應是絢爛多彩的。“法輪功”習練者原來也都是正常的普通人,有著像其他正常人一樣豐富、一樣多姿多彩的生活內容,有著正常的生活節奏,有著普通人所擁有的職業與習慣、愛好與興趣,有著一樣的生活的權利與義務、榮譽與責任,有著與其他人一樣的成功與失敗、歡樂與幸福、憂愁與不幸、追求與享受……可口口聲聲“真善·198·忍”的大魔頭李洪誌及其邪惡的“法輪功”卻將這一切從“法輪功”習練者那裏生生奪去!習練者們拋家舍業,遊離於生活之外、社會之外,變成了生活的孤兒、流浪者。而代之以填充他們生命的,是念“經”、練“功”、念“經”、練“功”……直至“圓滿”的暗無天日的病態生存。習練者們不知不覺,不能自拔。而當他們一旦猛醒,便會大聲疾呼:李洪誌是個大騙子,“法輪功”是“害人功”!如上文提到的孟某,在迷途知返後不無感觸地說:“直到2000年1月11日,經過數日由模糊到清晰,由迷糊到清醒,由逃避到正視現實的反複思考,我心靈的天窗終於打開了,黴暗的心靈照進了陽光,窒息封閉的空間流通了清新的空氣,我終於從牛角尖裏鑽了出來,我發現廣闊的宇宙其實龐大無比。”“其實,真情時刻在人們的心中流淌,陽光始終照得到大地的每一個角落,是我自己關上了心靈的大門,卻追求另一個所謂的‘天國世界’。覺醒後等待我的不是無情的打罵,而是一張張微笑得更加甜美的臉,一雙雙更加溫暖的手,一個個更能容納百川的胸懷。”
是啊,生活原本就應該是美好的,讓我們共同珍惜吧!
4.生命權利高於一切
生命權利是神聖的基本人權,任何人沒有權利隨意剝奪他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首先是物質的存在,即肉體的存在。現代科學一再證實,當肉體死亡後,並沒有所謂的“靈魂”不滅甚至升上天堂。生老病死是生命的正常現象,是任何人都無法擺脫的自然規律。我們應該盡最大的努力,嗬護它的存在,捍衛它的尊嚴。
體育鍛煉和醫療衛生就是人類保衛生命權利的最有效手段。氣功是我國近些年來比較流行的一種體育鍛煉的方法,李洪誌的“法輪功”起初正是打著氣功的招牌招搖過市的。但我們都知道,盡管通過修煉氣功等強身健體活動可以延緩衰老、死亡的進程,但死亡最終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在修煉氣功過程中,一旦出現幻覺是很危險的,也就是通常說的“走火入魔”,輕則有損健康,重則危及生命。李洪誌及其“法輪功”組織,故意愚弄廣大不知情的“法輪功”習練者,把一切幻覺和反常現象都說成是“功能”,欺世盜名不說,而且習練者一旦練出毛病,李洪誌的“法身”不但不保護,反而翻臉不認人。要麼說你不是“法輪功”弟子,要麼說你不是真心修煉,總之,“死了就死了”,把練功者的生命視同草芥。如果你是“真心修煉的法輪功弟子”,李洪誌就教你“放下生死”,“走向圓滿”。什麼是“放下生死”?讓誰去放下生死?當一位年僅29歲的女性在他的蠱惑下“放下了生死”,不惜拋棄家中相濡以沫的丈夫、三歲的幼兒上京護法時,她哪裏知道,此時,李洪誌正遠遠躲在國外的豪宅中,通過電話遙控指揮,將他的“信徒”們玩弄於股掌之上。
李洪誌及其“法輪功”組織殘害生命,侵犯人權。他們口口聲聲的“真、善、忍”,其所作所為卻是十足的“假、惡、凶”。一麵對“法輪功”人員講:有病不能打針吃藥,因為練功者吃藥就會積攢“業力”,“積攢到一定程度這個人就是不可救藥,同時在死亡時就是徹底毀掉了”,而“練功的人的功自動就在消滅病毒和業力”,把身體的病態反應說成是“過關”上“層次”,“吃藥就是把業力壓了回去,就不能夠清理身體,因此也就不能治病”,“練功吃藥就是不相信練功能治病”,如果你擔心“病死了怎麼辦”,他告訴你修煉“法輪功”就應該“放下生死”;一麵對自己卻是“惜命如金”!稍有病痛不適則立即又打針又吃藥,還動過闌尾炎手術,生怕“走向圓滿”了。而對他自己的女兒,一個小小的感冒尚且需到醫院就診,難道他自己就不怕積攢“業力”嗎?難道就不怕“徹底毀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