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鞍何煜爚,翠蓋空踟躕。就我求清酒,絲繩提玉壺。

就我求珍肴,金盤鱠鯉魚。貽我青銅鏡,結我紅羅裾。

不惜紅羅裂,何論輕賤軀!男兒愛後婦,女子重前夫。

人生有新故,貴賤不相逾。多謝金吾子,私愛徒區區。

顏師古曰:“羽林,宿衛之官,言其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一說羽所以為主考羽翼也。”《後漢書·百官誌》曰:“羽林郎,掌宿衛侍從,常選漢陽、隴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良家補之。”

再看《焦仲卿妻》:

孔雀東南飛,五裏一徘徊。(中略)東家有賢女,自名秦羅敷。

腰若流紈素,耳著明月璫。(中略)卻與小姑別,淚落連珠子。

新婦謂府史,感君區區懷。(中略)府吏見丁寧,結誓不別離。

多謝後世人,戒之慎勿忘。還有後漢繁欽的《定情詩》:(前略)

何以致拳拳,綰臂雙金環。何以致殷勤,約指一雙銀。

何以致區區,耳中雙明珠。何以致叩叩,香囊係肘後。

何以致契闊,繞腕雙跳脫。何以結恩情,佩玉綴羅纓。

何以結中心,素縷連雙針。何以結相於,金薄晝掻頭。

何以慰別離,耳後玳瑁釵。何以答歡悅,紈素三條裾。

何以結秋悲,白絹雙中衣。(後略)

湘東王繹的《戲作豔詩》:

入堂值小婦,出門逢故夫。含辭未及吐,絞袖且峙躇。

搖茲扇似月,掩此淚如珠。今懷固無已,故情今有餘。

最後來看張籍的《節婦吟》:

君知妾有夫,贈妾雙明珠。

感君纏綿意,係在紅羅襦。

妾家高樓連苑起,良人執戟明光裏。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擬同生死。

還君明珠雙淚垂,何不相逢未嫁時。

張籍在對上述詩歌進行脫胎換骨之際,把出場人物局限在“君”、“妾”、“夫”3人,所用道具隻有“雙明珠”和“紅羅襦”,背景也限定在“妾家高樓連苑起,良人執戟明光裏”2句中。

《陌上桑》和《羽林郎》兩首長篇敘事詩的大意如下:

“秦家有一位美麗的姑娘,自言名為羅敷。她結著倭墜的發髻,耳中戴著明月珠做成的耳飾。她到城郭南隅去采桑,路上行人被她風姿綽約的身影迷住了,耕田人也忘記了犁鋤。有一天,一位由南而來的使君見到了羅敷,讓手下人去詢問她的名字和年齡。她回答說年紀在二十之下十五之上。使君邀請羅敷一同乘坐有五匹駕馬的馬車,她答道:‘使君您太糊塗了,您有妻子,我也有丈夫。而且我丈夫是千餘騎的頭領,乘著白馬,佩帶著名劍。十五歲時為府小吏,二十為朝廷大夫,三十為侍中郎,四十為一城之主,他皮膚白晰,留著胡須,威風凜凜,相貌堂堂,是一個非常優秀的人物……’”(《陌上桑》)

“從前,霍將軍家奴馮子都調戲酒家的胡姬。這位胡姬十五歲,係著連理帶,穿著合歡襦。頭上戴著藍田玉,耳後飾有大秦珠。沒料到金吾馮子都來到了酒家,胡姬按他的要求端出了清酒和鯉魚,子都送給她青銅鏡子,係在紅羅裾上向她求愛,但是胡姬拒絕道:‘男人喜歡新的女子,而女人則更珍重第一個丈夫。而且門第不等,婚姻將多變故,而我又自愛,絕不會允許婚外之情。’”(《羽林郎》)

張籍在折衷這兩個婚外情故事的基礎上,精練詩語,使詩意為之一新。首先來看一下張籍《節婦吟》開篇第一句:“君知妾有夫”。他從一開始就提示出3個出場人物及其關係。

吳秀笑氏在《試析〈節婦吟〉—兼論敘事詩的情節構成》(《中外文學》,“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七月)中,這樣評價其開篇:本詩第一句的表現,實可和第一流小說的“破題”媲美。以“日出東南隅”開篇的《陌上桑》,為介紹“羅敷”用了12句60字,而且還動用“行者”、“少年”、“耕者”、“鋤者”等配角來強調“羅敷”之美。因此從第一句到“使君”出場為止,已經用了100個字。而以“昔有霍家姝”開始的《羽林郎》,雖然一開始就讓“馮子都”出場了,但介紹“胡姬”時還是多用了10句50字。

張籍把這樣的序幕、囉嗦的人物介紹全都忍痛割愛了,在詩的一開始隻用5個字就推出了“君”、“妾”、“夫”這種三角關係的情景設定。

與古樂府比較,我們就能明白《節婦吟》中乍看毫無驚人之處的“君知妾有夫”5個字,是如何簡煉地起筆了。

接著來檢討一下第二句“贈妾雙明珠”和第四句“係在紅羅襦”:這兩句是源於《羽林郎》“貽我青銅鏡,結我紅羅裾”句,“青銅鏡”演變成了“雙明珠”。即使在《羽林郎》中,包含這兩句在內的第23句至第26句為止的4句詩,也是特別有爭議的地方。《樂府詩研究論文集》(作家出版社1957年版)所收的《關於樂府詩〈羽林郎〉的討論》一文列舉了各種說法,其中,《對於談〈羽林郎〉的意見》一節中提到的周亮孫的觀點,可以作為理解張籍《節婦吟》時的參考。(相反,張籍樂府《節婦吟》也可以作為補充周亮孫觀點的旁證)就是把金吾子贈送的青銅鏡結在羅裾上。(中略)我這樣解釋是否合理,重點在青銅鏡能不能結在羅裾上。過去吾鄉(合肥)舊式結婚交拜禮時,新婦懷中都掛著小銅鏡(俗稱懷鏡)。鈴木虎雄譯解《玉台新詠集》時,將《羽林郎》的這兩句訓譯為:

貽我青銅鏡我に貽る青銅の鏡

結我紅羅裾結ぶ我が紅羅裾可以翻譯為:“那位差人贈我青銅鏡等等,甚至連紅羅衣服的帶子也幫我係。”內田泉之助氏在《玉台新詠》(明治書院,新釋漢文大係)和《古詩源》(集英社,漢詩大係)中,引用了鈴木的說法,作出了同樣的解釋。

然而,“結”的不是“紅羅衣服的帶子”而是“青銅鏡”,澤口剛雄著《樂府》(中國古典選書)一書在《羽林郎》的注釋中,引用了周亮孫的說法,翻譯道:“但是,金吾子別有用心,在送青銅鏡時,還硬要係在我的紅羅的前襟。”鬆枝茂夫編《中國名詩選》(上)中的《羽林郎》也翻譯為:“想要把青銅鏡係到我的紅絹衣服的前襟上。”

《節婦吟》的“係在紅羅襦”中的“在”表示場所,在《節婦吟》中,“妾”親自把“君”“贈”的“雙明珠”“係”在了自己的“紅羅襦”上。

後漢末期繁欽的《定情詩》(《樂府詩集》卷七十六,《玉台新詠集》卷一)詠道:“何以致區區,耳中雙明珠。”連續詠了共11個相同類型的問答,其中,與“拳拳”、“殷勤”、“區區”、“叩叩”等形容誠意、愛情等的疊詞,“結恩情”、“結中心”等詞語一起,表示“成雙成對”的“雙”字使用了6次。

由此我們可知,贈送象征男女關係的服飾品,意味著求愛求婚,“雙明珠”就是這樣一種贈物。

那麼,張籍《節婦吟》中的小道具不是“青銅鏡”,而采用了“雙明珠”,又是為什麼呢?如果從《定情詩》的辭藻中挑選的話,“雙金環”、“雙跳脫”或者“玳瑁釵”似乎都可勝任。然而,這裏必須是“雙明珠”,因為這個“雙明珠”是後文“還君明珠雙淚垂”的伏線。

張籍通過運用能發“光”的詞,象征著各種各樣的“心”。“明珠”、“戟”、“明光”、“日月”、“淚”等都是能發“光”的詞。而表示色彩的詞卻隻局限於“紅羅襦”的“紅”,這樣做反而給人一種被純粹化了的鮮明強烈的印象。

吳秀笑氏在前麵的論文中講道:“紅”字點明了這位女主人翁的年紀、性格,同時告訴我們,她可能是新婚不久。她的年齡從《羽林郎》《陌上桑》等詩類推的話,應在15歲至20歲之間吧。從結尾的“未嫁時”推測,她可能新婚不久。這首詩的情景設定是:“君”來遲了一步,“妾”已經嫁為人婦了。

下麵再來看第5句和第6句。從第5句起,此詩變成了七言。如果把一句詩比作樂譜中的一小節的話,那麼可以說1小節中的音符由5個增加到7個,也就意味著相應的節奏變得更細膩,旋律變化更豐富,速度也增加了。讀者的心跳與女主人公一同變得高亢,在不知不覺中被卷入了情感的漩渦裏。

張籍沒有把“妾”的境遇和“良人”的地位放在詩的開頭,而是放在了詩後半的導入部分。這相當於《陌上桑》的第1、2句“日出東南隅,照我秦氏樓”和第34、35句“東方千餘騎,夫婿居上頭”。《節婦吟》中的“高樓連苑起”象征“妾”優裕的環境和高貴的身份,“執戟明光裏”象征“良人”的地位及其光明的前途。與《陌上桑》描寫“夫”用了18句90字相對,張籍僅用7字就讓人聯想出威風凜凜的偉丈夫來。但是,張籍絕不是不擅長篇,他的《離婦》詩就由五言34句構成,而五言166句的《祭退之》詩的長度是《陌上桑》的2倍。張籍具有可“扛”“百斛”之“鼎”的“筆力”(韓愈《病中贈張十八》詩)。盡管如此,張籍對“妾家”和“良人”的描寫卻收斂為僅僅2句。

那麼張籍把人物描寫、情景描寫控製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內又是為什麼呢?

那是為了烘托出對“妾”的心理描寫。

為了感知這種效果,我把心理描寫這部分去掉,把剩下的8句作為一首詩來看一下:

君知妾有夫,贈妾雙明珠。

感君纏綿意,係在紅羅襦。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擬同生死。

還君明珠雙淚垂,何不相逢未嫁時。

詩意是完整的,沒有中斷,可見隻這8句作為一首詩已經是很充分的了。但是,如果僅僅這樣的話,人們的視線就會集中在“紅羅襦”和“雙明珠”、“雙淚”上,可是一旦把乍看不必要的“妾家高樓連苑起,良人執戟明光裏”這兩句插入詩中心,人們的視野一下子就擴大了,全詩馬上具有了空間上的縱深感。

在接下來的第7、8句迎來了全詩的高潮: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擬同生死。第8句在《陌上桑》中相當於第34、35句: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在《羽林郎》中相當於第27句至第30句這4句:男兒愛後婦,女子重前夫。人生有新故,貴賤不相逾。在“拒絕的理由”這點上三詩是共通的。問題是《節婦吟》第7句,和第3句“感君纏綿意”異句同音的這句詩,與《陌上桑》第33句的“使君一何愚”處於相反的方向,即羅敷從一開始就拒絕了“使君”,而“妾”卻感知到了“君”的“纏綿意”,接受了他“如日月”的“用心”。

這裏正是這首《節婦吟》脫胎換骨的妙處所在。古樂府《陌上桑》《羽林郎》中的女主人公心裏沒有猶豫。“羅敷”也好,“胡姬”也罷,都是斷然拒絕了男子的求愛。而《節婦吟》中的女主人公“妾”的心理很複雜。

在第8句“事夫誓擬同生死”低沉嚴肅地回響之時,稍作停頓,作者詠出了結尾的絕唱:還君明珠雙淚垂,何不相逢未嫁時。在張籍絞盡腦汁想出這兩句詩時,他腦海中浮現出的大概是前人的作品——簡文帝之弟蕭繹的《戲作豔詩》(《玉台新詠》卷七)吧:入堂值小婦,出門逢故夫。含辭未及吐,絞袖且峙躇。搖茲扇似月,掩此淚如珠。今懷固無已,故情今有餘。此詩出場人物為“小婦”、“故夫”以及女主人公這一男二女,它與《節婦吟》中的“君”、“夫”以及“妾”這樣的一女二男的設定不同,然而在三角關係這點上它們卻是共通的。這首詩中的淚如珠是對前夫難以割舍的留戀之淚。張籍大概把這種“淚如珠”脫胎換骨成了《節婦吟》中的為“君”而流的“雙淚”了吧。

如果說張籍的《節婦吟》堪當“青出於藍”的評語的話,那必定是對“妾”的心理描寫。

吳秀笑氏在前麵提到的論文中說:詩中所揭示的是個人意識與共同意識的不和諧,是人類“感性”與“知性”的衝突。

如果把吳氏所言的“個人意識”或者“感性”替換成“人情”,把“共同意識”或“知性”替換“義理”的話,那麼就是“義理”和“人情”的傾軋。

以《節婦吟》第3句“感君纏綿意”代表的“人情”和以第8句“事夫誓擬同生死”代表的“義理”的糾纏,使人聯想起“息夫人”的故事。

楚文王滅了息,搶了息王的妻子,並和她生了兩個孩子,然而息夫人卻始終沒有對楚王說過一句話。楚王問她理由,她回答道:“吾一婦人而事二人,縱弗能死,其又奚言。”故事見於《左傳·莊公十四年》。王維20歲時創作的五絕《息夫人》使寧王和賣餅者妻之間的對話得以廣為流傳。唐末孟棨在《本事詩·情感第一》記下了如下的談話:玄宗之兄寧王有寵妓數十人,哪個都是“絕藝上色”。在他的府邸附近有一家賣餅店,店主之妻是一位“纖白明媚”的美人。寧王一見鍾情,於是贈送其夫厚禮把她換了回來,對她非常寵愛。過了一年左右,寧王問她:“你現在還記得餅屋嗎?”女子沉默不答。寧王把餅屋老板召喚來使他們麵對麵,其妻靜靜地凝視著他,兩行熱淚順著臉頰流下。這時,在場的數十名文士全都感動了。寧王命把此事寫成詩,王維率先詠成:“莫以今時寵,寧忘舊日恩。看花滿眼淚,不共楚王言。”

這段晚唐孟棨取材於盛唐王維的逸話,中唐張籍知道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節婦吟》中的“還君明珠雙淚垂”的“雙淚”與《本事詩》中的“其妻注視,雙淚垂頰”的“雙淚”,是“義理”和“人情”的爭鬥,撕心裂肺,使雙眼流下了“心之淚”。

小林太市郎博士在《王維》(漢詩大係10)中講道:“王維此時或許已經不可思議地預感到在40年後,他將被安祿山抓獲並接受其所封的偽官,從而沒能為唐朝盡忠這樣一種自己的宿命吧。對於無情的非人性的道德,人性的無聲的抵抗逐漸演變成了他的關注課題、他存在的意義以及他藝術的本質,這種強有力的萌芽,從他青年時的作品中已經可以窺見端倪。”

如同王維沒有選擇《烈女傳》記載的貞女不事二夫、壯烈自殺的息夫人,而選擇了《左傳》中在楚王的愛和息侯的恩之間左右為難、默默流淚的息夫人一樣,張籍筆下的“節婦”也不是《陌上桑》《羽林郎》中所描寫的毅然決然的貞女,而是在道德和人性之間激烈搖擺的活生生的少婦。

遭逢安祿山之亂,當被叛賊抓到時的王維,故意吃藥引起痢疾,裝作“瘖疾”不開口說話。(《舊唐書·王維傳》)“時年二十”的作品中描寫的息夫人的態度,其實就是至德元載(756)他自己的態度,這絕不是單純的偶然,反而可以看作是王維處世觀的展示,證明他青年期和近60歲的老年期是一致的。

而張籍的《節婦吟》也暗示出張籍自身的處世觀。

雖然《樂府詩集》中隻有標題《節婦吟》,但宋本《張司業詩集》和《唐詩紀事》中,在《節婦吟》之下附有“寄東平李司空”6字,而在《唐百名家全集》本和《全唐詩》中,附有“寄東平李司空師道”,多了“師道”兩個字。

徐澄宇氏在《張王樂府》中雲:李師道是當時著名的軍閥之一的平盧淄青節度使。當時許多軍閥勾結文人和中央官吏,一般不得意的文人和官吏也往往依附軍閥。但張籍是守正不阿而有氣骨的人,這首詩是拒絕李師道的勾引的。李師道因元和十年(815)六月派刺客暗殺宰相武元衡,同年八月侵入東都洛陽而聞名。然而,洪邁在《容齋三筆》卷六中寫道:

張籍在他鎮幕府,鄆帥李師古又以書幣辟之,籍卻而不納,而作《節婦吟》一章寄之。李師古因“使用因犯罪逃亡投奔其麾下的人,且外任之人需留下其妻子為人質,而密通朝廷者族滅其家”(參照築山治三郎著《唐代政治製度研究》374頁)而聞名。

“李司空”指的是李師古還是李師道,與《節婦吟》的創作年代有很大的關係。李師道是李師古的異母弟,於李師古去世的元和元年(公元806)年,接任為淄青節度使,元和十一年任檢校司空,此時張籍是國子監助教。而李師古為檢校司空是十年之前的貞元二十一年(公元805),此時張籍正好處於為人幕僚時期。《張籍簡譜》(卞孝萱編)和《張籍年譜》(羅聯添編)認為《寄東平李司空師道》為版本錯誤,遵從了洪適的“李師古”之說。

這裏應該注意的是,“李司空”是具有很大勢力的藩鎮節度使,《節婦吟》是拒絕其籠絡的作品。與從第三者立場寫就的《陌上桑》《羽林郎》不同,《節婦吟》是從“妾”和“君”這種當事人的立場寫的,這就是作者張籍給“李司空”寫下此詩的背景。

不用說“雙明珠”象征著洪邁所言的“書幣(書信和幣物)”,或者與幣物一同,“明珠”還象征著聘任狀的文字。韓愈在《奉酬盧給事雲夫四見曲江荷花行見寄並呈上錢七兄閣老張十八助教》詩中把盧汀詩的96字稱為“遺我明珠九十六”。得到李氏的聘請,張籍的心境一定十分複雜。同樣是節度使,如果李氏如他在《董公詩》中讚為“輕刑寬其政,薄賦施租庸”的董晉一樣的人物的話,張籍也許毫不猶豫就會答應。然而,自大曆元年(766)李師古、李師道的父親李正己任平盧、淄青節度使後的六十餘年間,李氏家族代代殘暴地統治著管轄下山東省一帶十二州的人民。最終李師道對中央發動叛亂,並於元和十四年(公元819)被消滅之事,當時的張籍或許已經預見到了。

那樣的話,《節婦吟》中的“感君纏綿意”,“知君用心如日月”等不過是社交辭令,是明哲保身的托辭而已。不過盡管如此,但無論對方是什麼人,如果他能賞識自己的才能,並認為是有用的,麵對這樣的好意,誰都不會感覺不愉快的,或許張籍有一半是真心的吧。而且,李氏以“書幣”邀請的話,以禮辭退也是理所應當的。

雖然動心了,但還是堅守節操,一邊承認內心真實的感情,一邊又用理性抑製著,這就是張籍的處世觀。

元代俞德鄰在《佩齋輯聞》中寫道:今愛明珠而係襦,還明珠雙淚垂。其愧於秋胡之妻多矣。尚得謂之節婦乎?與不惜一死而堅守貞節的秋胡之妻相比,的確秋胡妻是貞女的典範。不過,不要忘了不僅《列女傳》中的息夫人,《左傳》中的息夫人也是節婦中的一人。而且《節婦吟》中的“妾”並不是“愛明珠”,而是“感君纏綿意”。

清沈德潛在編輯《唐詩別裁集》時所采取的態度就很微妙。他在卷八“張籍”的夾注中雲:文昌有《節婦吟》,時在他鎮幕府,鄲帥李師道以書幣聘之,因作此詞以卻,然玩辭意恐失節婦之旨,故不錄。很明顯沈德潛意識到了《節婦吟》,並認為共不是一個能夠置之不理的作品。然而沈德潛在文學和倫理的天平上,最終選擇了後者,就如同《節婦吟》中的“妾”在感情和理性的鬥爭中,犧牲了前者一般。

張籍雖然是一位儒者,但並不是頑固不化的道學先生。他對舊道德產生疑問,從而創作了《離婦》詩,提出了“薄命不生子,古製有分離”的問題,這說明他是一位具有靈活性的人。

張籍的《節婦吟》之所以能夠打動人心,在於它表達出了一位一邊忠於自己的感情,一邊又極力不陷於情感漩渦中的“少婦”的執著來。

張籍是一位對人情微妙非常敏感的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