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追殺蔣家法源歌頌(1 / 3)

李敖追殺蔣家就是爭取民主自由,他罵老蔣,挺身做自由人,我們也不能不佩服他的勇氣。李敖截至目前惟一的一部長篇小說,是《北京法源寺》。《北京法源寺》的寫作,經曆了將近二十年的時間。它的問世,說明李敖用心良苦。它把藝術形象的塑造和曆史人物刻畫統一起來,忠實於曆史,忠實於生活。這部小說是一部大丈夫之歌,是一支男子交響曲。

一、跟官府打官司,爭取自由權

從1962年被胡秋原告到法院後,李敖訟性大發,打官司變成家常便飯,前後出庭幾百次,或原告、或被告、或告發人、或代理人,進出法院,自己幾無寧日,法官更無寧日。二十多年來打的官司之多,已難畢數,但有一批官司最具施教作用,那就是跟各級官府的官司,也就是以老百姓身份跟官衙打的官司。

李敖先告台北市政府,再告高雄市政府。

在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相繼被逮住以後,李敖的生意更興隆了,不久台中市政府也被逮個正著。

1987年6月22日,李敖接到媽螞張桂貞台中一中同事張佩華的快信,說有軍警憲及人員一大批,趁媽媽在國外探親之時。於頭一天找鎖匠開鎖,進入她在台中一中的宿舍,搬走大量書籍(據李敖1993年4月8日所寫《強製執行聲請狀》,“非法扣押聲請人所有之藏書一萬四千七百零八冊,並經燒毀無存”)。李敖於24日趕到台中,料理善後。他訪問了鄰居、派出所主管、裏長,了解了當場情況。裏長交給一份“台中市政府取締違法出版品”的收據,就是所謂“三聯單”。7月1日,李敖以請求權人張桂貞的代理人的身份,寄出《損害賠償請求書》給台中市政府,要求賠償。等了五個月,該衙門不理不睬,李敖複以張桂貞訴訟代理人身份,向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控告。1988年2月10日,台中地院民二庭判決台中市政府敗訴。

事情並沒有完。那時台中市市長是國民黨大員張子源,他提出上訴,說執行搜索任務的是台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不是市政府。經反複審理後,又是市政府敗訴。後來換了市長,由林柏榕擔任,他是李敖的同學。新任市長又提出一說:“張桂貞人在國外,竟然家中有她出國後才出版的禁書”。這一說又被李敖和他的律師駁倒。上上下下,反複多次,直到1993年2月22日,由最高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張桂貞母子勝訴。

在這件官司中,李敖鍥而不舍,努力不懈,窮追到底,所爭者,除民事責任、司法公正以外,更著眼於憲法中人民基本自由之保障。

事情仍舊沒有完。最高法院裁決後,李敖致書台中市市長、學友林柏榕,提出幾點:“一、即日派專員北上,麵致賠償金給李師母或我本人,以敦民誼;二、酌情處分貴府助紂為虐失職人員,以明責任;三、禁止貴府人員再胡說八道,以飭官箴。”林柏榕收信後仍舊不理,李敖乃寫檢舉信給台灣省政府主席宋楚瑜,主旨是“請查辦顢頇違法之台中市市長林柏榕及其手下台中市政府新聞室負責人”。4月8日,又向法院提出《強製執行聲請狀》。4月15日,宋楚瑜下令秘書處機要室回件,告以追蹤處理。4月19日,台中地方法院法官下達執行命令,台中市政府眼看就要被貼封條了,林柏榕終於5月12日,開出總值新台幣貳佰叁拾肆萬捌仟陸佰伍拾陸元整的一張“國庫支票”。

二、罵“老蔣”,追求曆史真實性

筆者所見李敖最早有關蔣介石的文章,是1982年6月7日寫的《蔣介石與開房間的自由》。該文是就警察隨意檢查人們的住房和在旅館所開房間一事立論的,談到《違警罰法》的不當,認為“警察查房間是對人民居住自由權的嚴重冒犯、是對人民隱私權的嚴重褻瀆。在人權零落、法吏橫行的今天,我們該爭取的自由太多了、太多了,我們實在該一項項具體爭取、具體討論”。這篇文章還沒有說到蔣介石本人。同年10月先後寫了《別賴張學良了》《大時代的故事,大時代的造謠》和《不平等條約是蔣介石廢除的嗎?》幾篇文章,前三篇後來經過訂正,分別題為《蔣介石與張學良之二》《蔣介石與張學良之一》《蔣介石與張學良之三》,其論述重心和矛頭所向,已是很明顯的了。1983年寫有《蔣介石與日本降將》《蔣介石與“雷案”》《蔣介石與吳稚暉》等文。1984年寫有《蔣介石與吳國楨事件》《蔣介石比祖宗》《蔣介石與“空中強盜”》《蔣介石並非原定黃埔校長》《蔣介石與紅色黃埔》等十多篇文章。從1985年起的連續幾年內,李敖每年所寫有關蔣介石的文章都在三四十篇之間,有的年份更多一些。

從以上所述可以看到,李敖是從梳理蔣介石跟一些大案的關係人手來對蔣介石展開研究的,然後走近蔣介石看其生平事跡,看其人品,看其統治手腕。在那之前,台灣出版了許多有關蔣介石的傳記著作,有官方的,有私人性質的,其中常有有意無意篡改曆史之處,李敖都一一訂正,恢複了曆史的本來麵目。如《蔣介石是哪一年見孫中山的?》,經作者考證,蔣介石最早見孫中山,“並不在民國前二年(1910),而是在民國後二年(1913),乃‘直到二十七歲,總理才對我單獨召見’!足見前麵抽樣的所有年表和所有傳記,雖然一篇篇寫得神龍活現,卻都是一篇篇神話和謊話!”再如《蔣介石是“中華民國”真總統嗎?》一文,根據法統、根據美國總統杜魯門在蔣介石宣布自己為總統第二天依然稱李宗仁為“中華民國總統”、根據李敖自己所藏胡適兩份文獻上稱李為“總統”和“李大總統”三條論據,明確指出,1949年1月21日蔣介石宣布下野後,就成為一個普通平民,而真正的總統是李宗仁,蔣介石於1950年3月1日“複職”任總統是非法的,這也牽涉到蔣介石在台灣究竟擔任了幾屆“總統”的問題。李敖這些文章。以客觀事實為準,條分縷析,指出謬誤,恢複真相。有些事實本是明擺著的,但由於不利於描寫出蔣介石的“偉大”和“光輝”來,傳記的作者們就都視而不見,佯裝不知。另有些事實淹沒在浩瀚的資料海洋裏,不經過一番苦心搜求,是難以讓其重見天日的。李敖的這一指謬工作,意義重大。

爬搜史料既是曆史研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識其人性、抓其本質的必要途徑。蔣介石的獨裁統治是如何殘暴、如何陰險,也隻有弄清事實,才好說明。傳記作者“為賢者諱”,其真實目的是有意掩蓋傳主凶殘的本質。李敖指謬辨偽、正本清源,目的恰恰在於教人們正確認識蔣介石其人的本來麵目。《蔣介石與(文星)》洋洋灑灑四五萬字,備述蔣介石在扼殺《文星》一案中所起作用。蕭同茲、張群等如何恭敬地請示,蔣介石如何批示“悉”、“閱”,都讓人曆曆在目。為了一個《文星》,“最高當局”竟如此用盡心機,這就把蔣介石壓製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罪行,暴露無遺。文章寫到《文星》的複刊,那已是二十年後的事了,老蔣已不在世,掌握獨裁大權的是小蔣。說《文星》將“保持原有風格”,赫然有“保安人員”駐社,《中央日報》原來不登廣告現在卻登,這種種現象說明“最高當局”的政策,前後二十年是連貫的,老蔣小蔣是一致的。

1986年10月20日,“國民黨大舉籌慶蔣介石百年冥誕之日”,李敖把他所寫一部分有關蔣介石的考證文章編成《蔣介石研究》一書,並寫了《自序》。他在序文中說:“我敢在刀光劍影和黑獄幢幢的壓力下研究蔣介石,這種文格,是何等勇氣!我敢在資料封鎖和眾口一聲的困難下研究蔣介石,這種文格,是何等突破!古人說‘文格漸卑庸福近’,我生平誌不在庸福,所以總是變得‘文格漸尊奇禍近’,而我文如其人,文格都這樣高了,人格更不在話下。”《蔣介石研究》是這年10月31日出版的,出版後立即被查禁。兩個月後,李敖編出《蔣介石研究續集》,於“《蔣介石研究》被查禁後六十七天”(1987年1月7日)寫了《自序》,說:“台灣是蔣家王朝統治的大本營,在這大本營裏,一切有關蔣介石真麵目的研究,都是困難重重的。雖然如此,我仍不服這口氣,要在資料封鎖和眾口一聲的奴性環境下,奮筆去做一個自由人。《蔣介石研究》和《蔣介石研究續集》的接連出版,就是這種挺身做自由人的一些實績。希望看過它的讀者,能有真正的覺悟,唾棄蔣家王朝、打倒蔣家王朝、推翻蔣家王朝,為正義和曆史做千古見證,這樣才配罵西太後啊!”《蔣介石研究續集》也被查禁,李敖又編了《蔣介石研究三集》《蔣介石研究四集》《蔣介石研究五集》和《蔣介石研究六集》,在短時間內先後出版。他還編了《拆穿蔣介石》、《清算蔣介石》、《蔣介石張學良秘聞》、《侍衛官談蔣介石》四本研究專著,又策劃出版了幾十種批蔣的書,又跟維吉尼亞州立大學(柏堡)資深教授的好友汪榮祖合寫了《蔣介石評傳》。

三、總統也可以罵

蔣家王朝的第二代蔣經國,1910年3月出生,青年時代曾在蘇聯留學和工作,1937年回國。1938年起開始擔任各種軍政職務,以後逐漸掌握了國民黨的情報係統和軍權。1969年任行政院副院長,做接班的準備。1972年5月17日,經副總統嚴家淦提名,就任行政院長,在實際上掌握了台灣政局。1975年4月5日,蔣介石因病而逝。4月25日,蔣經國被任命為國民黨主席(“總裁”之名永遠留給蔣介石),1978年5月20日,在從政四十年之後,當上“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主政後,提出了“革新保台”的口號。包括“黨務革新”和“政治革新”兩個方麵。國民黨曆史上形成的高度集權的傳統組織形式逐漸鬆弛,所謂“民主化”和“製度化”的競爭性體製逐步形成。同時開放報禁,開放黨禁,解除戒嚴。從50年代起,雷震等多人就企圖組織“中國民主黨”,一直被當做非法活動予以查禁。1986年9月28日,一些人在台北突然宣布成立民主進步黨(簡稱民進黨)。國民黨對此采取了審慎的態度和較為穩妥的政策,一方麵宣布民進黨為“非法”,一方麵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溝通。將近一個月後,同年10月25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決議,允許組織新黨。此後出現了組黨熱潮。在解除黨禁之前,國民黨也還有兩個“合作夥伴”,即民社黨和青年黨,不過它們的關係並不是平等的。更不是互相反對的構不成政黨政治,隻有在解除黨禁以後,在出現了反對黨以後,台灣才算進入政黨政治,而這是在蔣經國時代開始的。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因病逝世,副總統李登輝成為總統。

李敖有關蔣經國的第一篇文章,題為《罵總統的自由》,寫於1984年3月25日,正是蔣經國任總統第六年,逝世前四年。文章由一位國民黨大員所說:“國民黨革軍閥的命,革了這麼多年,其實國民黨還不如軍閥”的話開頭,並舉實例(一篇罵袁世凱的文章),說“在軍閥的統治中,人民除了不便罵軍閥的姨太太以外,其實能罵的範圍是很寬的,人民要辦報、要辦雜誌、要出書,都悉聽尊便,天王老子也管不著、天王老子也懶得管”,“軍閥的言論自由,是我們這兒‘美麗的寶島、人間的天堂’也絕對趕不上的!”通篇文章是說總統可以罵,隻要有可以罵的地方,這篇文章的意義,不在於對軍閥時代和國民黨時代的自由度做了比較,而在於提出了“罵總統的自由“這樣一種自由要求它等於一篇宣言,作者正是以這篇宣言一樣的文章投身到對蔣經國的筆伐之中的。此文發表之後,國民黨一直鬧著要製定誹謗元首罪,國民黨“法務部長”施啟揚還具體完成了刑法修正草案,但最後沒有成為法律。1985年12月23日,李敖又寫了《鼓勵詆毀元首才是正路》。在引述r美國總統傑斐遜說的一段話後,說:“一個政府為了證明自己站得正、得民心,是民主的、言論自由的,大可鼓勵詆毀元首局麵的出現,一如德國皇帝為了證明自己守法而鼓勵老百姓告他一樣”,是“一個古今中外的通例”。1987年夏,李敖把他有關蔣經國的七篇文章,編成《蔣經國研究》一書出版,前邊加了一篇很長的《緣起》李敖有關蔣經國的第二本書叫《論定蔣經國》,收人九篇文章,另有一篇《前言》。大都是對蔣氏事跡的考述,也有《蔣經國人死了,就不罵他嗎?》,繼續闡述該罵的理由。書中文章除兩篇外,都寫於蔣經國死去以後。

《李敖快意恩仇錄》一書中說:“這種李敖式的正義,施之於批孫批蔣尚且如此,等而下之的一路照批,自然不在話下。我在蔣經國生前,就出版封麵標出‘蔣經國死了’的‘詛罵’之書,以代天討;蔣經國死了,自應有‘鞭屍’之作,聊伸我懷。因此我在他死後一周年之日,編著《論定蔣經國》一書,一來打倒國民黨的馬屁書刊。令其虛生;二來證實民進黨的沒有誌氣,令其愧死;三來向全世界顯示,在生死線外,中國畢竟有強項不屈之人,在台灣島上,不畏蔣家王朝,而以個人力量,挺身為人間存正義而留信史。我不但印自己的批小蔣之書,並代被蔣經國蔣孝武父子謀殺的死友江南印出《蔣經國傳》(江南夫人崔蓉芝授權本。),人間快意恩仇之事,做得再也沒有比我李敖更痛快、更沒完沒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