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男朋友,就不能沒有約會,我又不是柏拉圖學派的女弟子,絕對不相信象牙塔和天鵝宮裏麵的精神戀愛。寫情書、拔指甲、割指頭,那些都是圖騰時代的方式了,現代的戀愛是要看電影、要吃通心粉、要喝咖啡、要跳舞。有人說愛跳舞的人,腳上的神經要比腦袋裏麵的發達。這話也許有道理,足下麻木不仁的人休想把探戈跳好,探戈跳不好就不能在眾目睽睽的舞會上出風頭,出不了風頭,男孩子就不會紛紛“與我同舞”,不與我同舞就影響了我的“養魚政策”。男孩子既然如約前來,我就不必準時赴約,蓋守時雲雲,實在是對鐵路局局長說的,根本不是對我們女人說的。我們每個女人都有三大敵人,第一是時間;第二是不追她的男人;第三是別的漂亮女人。其中最可恨的莫過於時間,時間會奪走我的美麗、減少我的多情,更不可饒恕的是,它使我去年辛苦做成的大衣走了樣,所以它是我們女人的第一公敵,我們絕對不要遵守它。故約會時間雖到,我雖早已擦完胭脂抹完粉,可還是想先讓那男孩子在宿舍門口等上半小時再說。一來呢,可殺其威風、吊其胃口;二來呢,可延長在寢室炫耀的時間;三來呢,那麼準時幹嗎?又不是趕火車!
男孩子我所欲也,男明星亦我所欲也,公然喜歡男孩子,本老娘有點不好意思,可是公然喜歡男明星,就無妨了。故身為女孩子,不可不喜歡男明星;喜歡男明星,不可不加以崇拜;崇拜男明星,不可不有所選擇:演《茶與同情》的那個男孩子不壞,可以函索親筆簽名的照片,美中不足的是,他演的片子太少了,“我為卿狂”,諸多不便;詹姆士·狄恩最好,年輕怪異,瀟灑絕倫,且不幸短命死矣,又悲壯、又淒豔、又不會與別的女人結婚,死得好!有一點要特別聲明,任何男明星都可以喜歡,萬萬不可喜歡艾迪費雪!人而薄幸,不知其可也;棄妻別娶,知其不可也;黛比可愛而不愛,其不可知也!這種用情不專的賣唱男人,還愛他幹嗎?
還有,憲法給了我們信仰宗教的自由。換言之,不信宗教就很難發揮這條自由,犧牲了這條自由,未免對不起功在黨國的國大代表,所以非找個宗教來信不可。波斯有拜火教,女人是水做的,應該信“拜水教”,可惜沒人發難創立拜水教。如果過十天半月,再不下雨,香港總督的老婆也許會挺身出來,帶頭信拜水教。佛教其實還可以信,丁皓信了佛教,既可使老和尚在機場送往迎來,又可使佛弟子在影院大力捧場。可惱的是,《大般涅經》裏竟說“女人大魔王,能食槃一切人”,無情地翻我們底牌,這種落伍的宗教還能信它嗎?回教據說也不壞,可是這種宗教太劇烈了,穆罕默德傳教時動不動就把明晃晃的寶刀一亮,不信就有被殺的可能,青龍偃月之下,隻好信了,可是信了又容易自殺——為身在囹圄中的男人殉死,這真是太劃不來了!道教也許值得考慮,道教是進步的宗教,當年張天師登壇作法煉汞燒丹,可是現代的張天師卻走到廣播電台,用科學方法布起道來了。隻是信道教的人太少了,教會裏的男孩子又看不著,看到的全是些捉鬼拿妖的老道人,不小心被誤會成女鬼妖姬而被他們捉拿了去,怎生是好?這樣看來,隻好在基督教和天主教中任選一個了,信這兩種教,都容易被人誤會是為了交男友、學英文和領奶粉。我個人自問用心如日月,自然不必理會這些異端外道的小人之心。據說基督教光在美國就有兩百五十多派,在中國也多得不知道信哪一派才好?有的要戴黑帽子做老處女,有的要在祈禱時狂哭狂喊。這些舉動虔誠有餘,唯美不足,尤其給男朋友看見了,成個什麼樣子?天主教單純肅穆,修女一塵不染,是個很好的金字招牌,且入教後,無玷聖母在上,在下長跪的自然就是聖女了。聖女,是一個多麼誘人的名詞!貞德是聖女,小德肋撒也是聖女,現代的聖女還可在大主教的掩護下,成群結隊地到羅馬去朝聖,然後轉道阿美利加。噫!天主教,天主教,教既信,乘桴浮於海,吾安得不信天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