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12日至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江澤民代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了題為《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麵推向21世紀》的報告。報告著重闡述了鄧小平理論的曆史地位和指導意義,指出,在當代中國,隻有把馬克思主義同當代中國實踐和時代特征結合起來的鄧小平理論,而沒有別的理論能夠解決社會主義的前途和命運問題。鄧小平理論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
2001年7月,江澤民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周年大會上,全麵闡述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強調: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我們必須堅持民主集中製。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指引下,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結合新的實踐回答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貫徹民主集中製原則所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了新創造。
2001年9月24日至26日,十五屆六中全會在北京舉行,會議分析了進入新世紀黨麵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著重研究了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若幹重大問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決定中指出:要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反對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充分發揚民主,維護集中統一,是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環節。發展黨內民主,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和各級黨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重要保證。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是黨委內部議事和決策的基本製度,必須認真執行。違反決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誤的,要追究領導責任。黨的委員會應努力掌握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的領導藝術、領導方式和領導方法。黨委書記要成為執行民主集中製的表率,胸懷全局,作風民主,多謀善斷,知人善任,做好團結協調工作。黨委成員要增強全局觀念,切實履行職責,積極參與集體領導,落實集體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製。領導幹部不論職位高低,都不允許淩駕於組織之上,獨斷專行,都不允許違背集體決定自行其是,擅自行動。堅決克服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內耗嚴重等軟弱渙散現象。政治紀律是黨的最重要的紀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維護中央權威,保證中央政令暢通。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但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堅決反對陽奉陰違,搞當麵一套、背後一套的兩麵派行為。堅持紀律麵前人人平等,嚴格執行黨的紀律。黨的各級組織要擔負起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的政治責任,定期向上級黨委報告執行紀律的情況。任何黨員違反黨的紀律,都要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公開發表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言論,經教育不改的,要清除出黨。對有案不查、有紀不依,甚至替違紀違法者說情開脫、袒護包庇的,要堅決糾正和查處。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加強對遵守和執行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這次大會的主題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全麵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繼往開來,與時俱進,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為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麵而奮鬥。江澤民同誌代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了題為《全麵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麵》的報告。江澤民在十六大報告中指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這是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都未曾有過的重要論斷。報告還認為黨內民主“對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範和帶動作用”。 如何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報告提出了有新意的思路:“要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製度和黨的委員會製度為重點,從改革體製機製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願的黨內民主製度。”
黨的十六大以來,黨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精神,在黨的建設方麵不斷推進理論和實踐創新,取得了一係列重要成果。2004年2月18日,《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製定。條例的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2004年4月,中央頒布了《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對下一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辦法》《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和《關於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等幹部人事製度改革文件。表明幹部的選任在朝民主化方向邁進。
2004年9月19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這是我們黨第一個全麵總結黨的執政經驗、指導全黨擔當起執政興國曆史使命的綱領性文件。《決定》把黨的建設的焦點進一步集中到執政能力上來,充分強調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規劃了執政能力建設指導思想、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各項部署等整體布局,鮮明地提出了“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重要範疇。《決定》指出:要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製,增強黨的團結和活力。發展黨內民主,是政治體製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要認真貫徹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製度、情況反映製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製度,逐步推進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使黨員更好地了解和參與黨內事務。營造黨內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環境,鼓勵和保護黨員講真話、講心裏話。建立健全常委會向全委會負責、報告工作和接受監督的製度。建立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提案製度。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議的處理和回複機製。加強代表同選舉單位黨員的聯係,聽取和反映黨員的意見和建議。黨的各級全委會召開會議時,可根據議題事先征求同級黨代會代表意見或邀請部分代表列席會議。擴大在市、縣實行黨代會常任製的試點。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直接選舉的範圍。加強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全黨全國在指導思想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原則問題上必須保持高度一致。
同月,中共中央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這次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是在1995年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條例規定,黨員享有的黨章規定的各項權利必須受到尊重和保護,黨的任何一級組織、任何黨員都無權剝奪。對任何侵犯黨員權利的行為,都應當予以追究;情節嚴重的,必須給予黨紀處分。
2006年8月,中央出台的《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黨政領導幹部任職回避暫行規定》三個法規文件,針對幹部管理中存在的缺漏和不足,提出了強有力的、創新性的政策措施,這是我們黨通過繼續深化改革幹部製度的途徑,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製改革的重大實踐。從這個意義上說,新的幹部管理文件無愧為我國政治體製改革發展的一個新的裏程碑。
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是十六大以來在黨的建設方麵具有整體性的最大創新。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從2005年1月以來,全黨分三批開展了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圍繞先進性建設及其教育活動,理論界進行了深入探討,在先進性的內涵和要求、先進性建設的重大意義、保持先進性的途徑和方法、先進性建設曆史進程和主要經驗、先進性建設的規律、國內外馬克思主義政黨在保持先進性方麵的經驗教訓等等方麵,取得了豐富的理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