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住宅區圖書館及文化建築設施設計(一)(2 / 3)

3.中心借閱處的借閱台應毗連書庫設置。借閱台與書庫之間的聯係通道不應設置踏步。如高差不可避免時,應采用坡度不大於1:10的坡道。

4.借閱處須根據圖書館的性質、借閱處的工作人數以及借還書讀者較集中時的人數等條件,計算決定櫃台長度。

5.借閱櫃台外應留有便於讀者辦理手續及等候取書的麵積;兼設目錄櫃時應另加目錄櫃位置及查目讀者的使用麵積。借閱櫃台內應留有存放卡片屜、運書小車、常用書及暫存書架的麵積。借書和還書須有兩條分開的出人路線。

七、閱覽室

(一)一般要求

1.室外環境應安靜。室內宜采取吸聲、隔聲措施,以減少噪聲的幹攏。頂棚牆麵、地麵和家具等都要注意聲響處理。

2.應有合適的采光、照明和通風,光線充足、照度均勻,並避免眩光。在閱覽桌上設置局部照明時,應考慮敷線的安全。要采取措施解決夏季東西曬和冬季門窗關閉情況下通風換氣的需要。

3.閱覽室的輔助書庫一般采取下列方式布置:

(1)在閱覽室附近專室作輔助書庫;

(2)在閱覽室內設開架書庫。

4.普通報刊閱覽室宜設在人口附近,便於閉館時單獨開放。

5.普通(綜合)閱覽室宜鄰近門廳人口;如不設輔助書庫時,應與借閱廳有便捷的聯係。

6.專業期刊閱覽室(包括各專業的期刊)應臨近專業期刊庫,並設置單獨借閱台,或開架管理。

7.參考閱覽室應鄰近目錄室、館內借閱處和讀者谘詢處,並宜設輔助書庫及單獨借閱台、目錄櫃。室內亦可按開架方式布置。

8.專業閱覽室及研究室應鄰近專業圖書的輔助書庫,並宜設有單獨借閱台及目錄櫃,或室內按開架方式布置。研究室也可按不同需要設置成大小不等的單間或研究廂。

9.善本書閱覽室與善本書庫集中布置時,兩者之間宜設分區門或緩衝門。

10.輿圖閱覽室應有大型閱覽桌、描圖台,留有完整的大片牆麵並設置大幅輿圖的懸掛設施。

11.為了適應閱覽室改變布置和增設開架的需要,閱覽室宜選用較大的樓麵荷載。

(二)采光照明

1.采光照明是組成圖書館室內環境的重要因素。閱覽室照明應根據書刊的明視度、閱讀性質、讀者視力等作全麵考慮。

2.設計要充分利用自然光,使閱覽室有充足的天然光線。天然照度係數建議標準。

3.為了調節光線,窗上宜適當裝設遮光和調光設施。

4.閱覽室要避免過強的眩光,在閱讀艱難的場所,更應嚴格控製,使眩光效應更微弱。

(三)色彩

室內色彩應隨房間用途而異。例如閱覽室以閱覽為主,必須充分滿足視覺要求,室內色彩應能幫助創造安靜舒適的室內閱覽環境,應保證適當的照度、照度分布和背景色彩。對一般閱覽室的基調色,明度應較高,彩度應較弱(小於4),色相則宜用鎮靜色調。又如書籍封麵的明度一般在6~9之間,故書架的明度應與其接近。

八、微縮閱覽室

一般要求

1.縮微閱覽室是供閱讀縮微膠卷、平片和縮微照相卡片、印刷卡片等各種縮微讀物的閱覽室。

2.縮微閱覽室集中管理時宜和縮微資料庫相通連,所在位置以北向為宜,避免西曬和直射陽光,窗上應設遮光裝置(如窗簾、百葉窗等)。

3.應避免設在地下室及房屋的最上層。

4.膠卷和膠片對溫濕度的變化較敏感,故要求室內溫度不高於20攝氏度,相對濕度以40-60%為宜。

5.存放櫃不應靠近蒸汽管、散熱器及其它熱源。

6.—般煤煙中含硫化氫及二氧化硫,對膠卷膠片都有害,故閱覽室及縮微資料庫均應遠離鍋爐房。

7.硝酸基膠片的貯藏室應按甲類生產采取防火及防爆措施,且每間貯藏室的容積不宜大於20~30立方米。

8.縮微閱讀機分散布置時,每座占使用麵積不應小於2.3平方米。

九、視聽資料室

一般要求1.視聽資料包括錄音片、錄音帶、幻燈片、影片、電視及錄像磁帶、磁盤等。

2.圖書館的視聽室宜自成單元,便於單獨使用和管理,所在位置要求安靜,和其它閱覽室之間互不幹擾。

3.視聽資料室根據使用情況可分為集體使用和個人使用兩種,集體使用的視聽室包括視聽資料閱覽室、演播室、聲像控製室、器材存放室、維修間。如按視聽分別布置時應有防止聲像互相幹擾的隔絕措施。

4.存放資料的庫房應設空調,以保證資料的安全存放。

5.如存放可燃性材料應有防火措施。

十、少年閱覽室

一般要求

1.少年兒童閱覽室的讀者是初中以下的少年兒童。

2.閱覽室的理想位置在底層,有單獨的出人口和室外庭院。

3.閱覽室宜考慮作多功能使用。

4.閱覽室一般均附有閉架書庫,閉架借閱;但也可使部分兒童讀物實行開架管理,如連環畫、少兒報刊雜誌。

5.閱覽室及家具設備的設計要依據少年讀者的身體尺度及心理特點,應注意安全,要求堅固耐用。

6.閱覽室布置要與兒童課外教育相結合,便於兒童的健康發展。

十一、學術報告廳

一般要求

1.供學術報告、講座、讀者輔導活動之用。可設黑板,也可設置放映幻燈、電影及舉行小型演出的設施。

2.報告廳與主館可以毗鄰,也可以獨立布置。但座位超過300座時最好單獨設置,與圖書館的閱覽區保持一定的距離。

3.與閱覽區毗鄰設置時,應設單獨對外的出入口,以便於報告廳能獨立對外,用途多樣化。

4.獨立設置的報告廳,宜設專用廁所。

5.報告廳滿足幻燈、電影、錄像放映和書寫投影、擴聲等功能要求。

6.報告廳的廳堂麵積每座不應小於0.70平方米。放映室的進深和麵積應根據所選用的放映機型號確定。

7.報告廳如設側窗,應設有效的遮光設施。

8.報告廳應滿足防火疏散要求,廳堂應有良好的視線及音質。

9.報告廳的附屬房間應較完善,講台附近宜設帶衛生間的休息室。

十二、書庫

書庫的一般要求

1.小型館的各種書庫以集中設置為宜;大型館則可分為基本書庫、輔助書庫、閱覽室開架書庫等。宜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采用。

2.基本書庫要與輔助書庫、目錄室、出納台、閱覽室等保持便捷的聯係。各開架閱覽室的藏書則可分散存放,使讀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借閱圖書資料。

3.合理利用空間,盡量提高單位空間的容書率,減輕工作人員的勞動量,提高工作效率。應配置相應的運輸設備。

4.書庫應具備長期保存圖書資料的良好條件。要考慮防曬、防潮、防蟲、防紫外線、保溫、隔熱、通風等因素。庫區宜設工作人員更衣室、清潔衛生間、專用廁所和辦公室。

第二節功能設計的基本原則

通過對綜合性休閑娛樂中各功能組成部分使用要求的初步了解,設計者便可以根據擬建設施的服務對象、性質、規模和建設條件確定各部分用房的適當組成,並按一定的組織原則聯結成一個有機的整體。盡管在不同類型的設施中,各功能組成部分的整體上所占的比例會隨其社會職能而有所變化。如一般工人俱樂部通常以觀演大廳和交誼廳(歌舞廳)為群眾主要活動空間,這兩部分在建築總體上占有較大的比重。然而青少年宮中則常以音樂、美術、體育、舞蹈和科技活動等學習輔導部分為建築主要組成部分。但是,各功能組成部分間的關係是基本相同的,其功能組織關係均應遵循下述基本原則:

一、合理的功能分區

由於設施中活動項目眾多,使用功能繁雜,設計首要問題是根據各部分功能要求、相互間聯係的密切程度和可能產生的相互影響,把各類用房分成若幹相對獨立的大區域,並使它們在總體關係上既有必要的聯係,又有必要的隔離,實現合理的功能分區,做到“內外有別”和“幹擾分區”。所謂“內外有別”即首先解決內部工作區與對外開放活動區之間的必要隔離,使內部管理用房與群眾活動用房間有明確的區域劃分。前述建築所具的五個主要功能組成部分中,專業工作用房、行政管理及輔助設備用房皆屬內部用房區域,而其他群眾娛樂活動和學習輔導用房皆應屬對外開放服務區域。內外兩個用房區域之間應有明確的分界和明顯的分界標誌,以避免外部服務區的活動人流誤入內部工作區,形成不必要的幹擾。為此,在平麵布置中,常可將內部工作用房區置於建築總體的後部或側翼,使其在平麵或剖麵關係上處於群眾活動流線的盡端,避開活動人流交通穿越。

所謂“幹擾分區”,就是在合理解決主要功能組成部分的分區後,還應解決好群眾活動區內各項活動進行時相互幹擾的隔絕問題。因為對外開放服務的各種活動用房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對外幹擾,同時又要求不同的室內環境條件,所以有必要按各項活動產生的幹擾特性(活動噪聲或人流交通等)和幹擾程度的大小、方向和方式,將各種群眾活動用房劃分為“鬧、動、靜”三種類型,並相對集中布置,形成“鬧、動、靜”三類活動環境區域。其中產生較大響動且人流密集的活動用房,如歌舞廳、交誼廳、健身房和多功能廳應屬“鬧”的一類;產生響動較小,人流相對較少而分散的活動用房,如學習輔導用房(除排演廳外)應屬“靜”的一類;其他活動用房雖產生的響動不大,或可采取有效的控製措施,但仍存在著人流集中或頻繁流動帶來的較大交通幹擾,如觀演大廳、排練廳和遊藝廳(室)等可屬“動”的一類。為有利於三類活動用房獲得較為理想的室內活動環境,功能組織中還應適當考慮“鬧、動、靜”三類活動用房區域與基地鄰接的城市幹道的相對關係,應盡可能將不怕交通噪聲幹擾的活動用房沿建築外側布置,以減少城市幹道噪聲對內部安靜區域的幹擾,同時也方便人流集中的活動用房的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