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法家概述
法家是戰國時期代表新一代貴族利益,主張通過“變法”強國和“以法治國”來實現政治權力和經濟利益再分配的一個學派。
“法家”一詞最早見之於《孟子·告子下》:“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此處“法家”乃指“法度之世臣也”,與後世所謂“法家”不同,但絕非沒有幹係。以“法家”來概括一個學派,肇端於司馬談的《論六家要指》。《漢書·藝文誌》謂:“法家者流,蓋出於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製。《易》曰:‘先王以明罰飭法’,此其所長也。及刻者為之,則無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於殘害至親,傷恩薄厚。”這是從儒家立場出發評論法家,卻也一針見血道出了法家最本質的特征,即“專任刑法”。
桓範《世要·辨能》:“夫商鞅、申、韓之徒,其能也,貴尚譎詐,務行苛克,廢禮義之教,任刑名之數,不師古始,敗俗傷化,此則伊尹、周、邵之罪人也。然其尊君卑臣,富國強兵,守法持術,有可取焉。”梁啟超如此界定法家:“其思想以‘唯物觀’為出發點,常注意當時此地之環境,又深信政府萬能,而不承認人類個性之神聖。其政治論主張嚴格的幹涉,但幹涉須以客觀的‘物準’為工具,而不容主治者以心為高下,人民惟於法律容許範圍內得有自由與平等。吾名之曰‘物治主義’或‘法治主義’。”章太炎說:“著書定律為法家”,“法者,製度之大名。周之六官,官別其守,而陳其典,以擾乂天下,是之謂法。故法家者流,則猶通俗所謂政治家也,非膠於刑律而已。”馮友蘭認為“韓非及其它法家其實都是政治家,並不是法學家。”楊寬也說:“法家實即政治家”。顧立雅則直言法家其實就是“行政官”。
法家之出,時代頗晚。“然所謂‘法治思想’者,其淵源抑甚古。蓋自‘宗法政治’破壞以後,為政者不能不恃法度以整齊其民,於是大政治家競以此為務。其在春秋,則管仲、子產、範蠡;其在戰國,則李悝、吳起、申不害、商鞅之流,皆以法治卓著成績。其事業與言論,往往詒影響於社會人心。其在野學者如鄧析、計然之徒,時複以議法文談法術顯於春秋。逮戰國末年,則慎到、尹文輩益精研法理,至韓非而集其成,斯則法家之所以蔚為大國也。今所存諸家書,當以《慎子》、《尹文子》、《韓非子》為斯學代表。《管子》、《商君書》雖非管仲、商鞅所作,然皆戰國末治法家言者之所推演薈集,其價值亦與儒家之戴記埒也。”
除了《孟子》裏有“法家”一詞外,戰國時期還常見有“刑法之士”、(《管子·七臣七主》)“法律之士”、(《莊子·徐無鬼》)“法術之士”(《韓非子·和氏》)的稱呼。馮友蘭認為法家的前身就是“法術之士”,這些人對“現實的實際政治有深刻的理解”,“提出了治理大國的法術。這些法術把權力高度集中於國君一人之手”,所以“他們往往就成為諸侯相信的顧問,有時候竟成為首相。”其中一些人“將他們的法術理論化,作出理論的表述,於是構成了法家的思想。”“把法家思想與法律和審判聯係起來,是錯誤的。用現代的術語說,法家所講的是組織和領導的理論和方法。誰若想組織人民,充當領袖,誰就會發現法家的理論與實踐仍然很有教益,很有用處,但是有一條,就是他一定要願意走極權主義的路線。”馮友蘭又說:“韓非是法家最後的也是最大的理論家,在他以前,法家已經有三派,各有自己的思想路線。一派以慎到為首。慎到與孟子同時,他以‘勢’為政治和治術的最重要的因素。另一派以申不害(死於公元前337年)為首,申不害強調‘術’是最重要的因素。再一派以商鞅(死於公元前338年)為首,商鞅又稱商君,最重視‘法’。”
嚴格意義上說,法家很難稱為一個學術流派。“法家者流不過是些異時異地,各不相謀的人物,後世因為他們的方術相同,給以一個共名而已。”“從學上講,是無所謂法家的。法家並不是一個學術集團,其中也沒有師承淵源關係或共同的宗師。”胡適說:“古代本沒有什麼‘法家’……慎到屬於老子、楊朱、莊子一係;尹文的人生哲學近於墨家,他的名學純粹是儒家。……孔子的正名論,老子的天道論,墨家的法的觀念,都是中國法理學的基本觀念。故我以為中國古代隻有法理學,隻有法治的學說,並無所謂‘法家’。中國法理學當公曆前三世紀時,最為發達,故有許多人附會古代有名政治家如管仲、商鞅、申不害之流,造出許多講法治的書。後人沒有曆史眼光,遂把一切講法治的書統稱為‘法家’其實是錯的。但法家之名沿用已久了,故現在也用此名。”
法家後起,其學術及思想深受先前各家影響自在情理之中。梁啟超認為“法家者,儒、道、墨之末流嬗變彙合而成者也。”“法家應用儒道墨之哲理以成其學也。”“其所受於儒家者何耶?儒家言正名定分,欲使名分為具體的表現,勢必以禮數區別之。”他認為儒家的禮與法家的法“無甚差別”,“故荀子之學,可謂與法家言極相接近,韓非以荀子弟子而為法家大師,起淵源所導,蓋較然矣。”“法家所受於墨家者何耶?”梁啟超認為“墨家以尚同為教,務‘壹同天下之義’,其最後目的,乃在舉人類同鑄一型。夫欲同鑄焉,固非先有型不可,則‘所若而然’之‘法’其最必要矣。”“而其論治術亦歸本於任法,蓋尚同論之結果,必至如此也。”
法家看似與道家相左,兩者如何有淵源呢?“道家貴自然,其流為法,慎到、申不害、韓非主之。卒以慘核少恩,何哉?”章太炎先生作若是解:“雖古法家亦言自然。咎鰩?始作士,自稱‘予未有知,思曰:讚讚襄哉’!‘讚’者,‘佐’也。‘襄’者,‘因’也。佐之也者,輔萬物之自然也。因之者也,以百姓心為心也。舉如木禺,動如旋規,謂之未有知。雖時更質文,械器服禦異製,飾偽萌生,變詐蜂出,執政者終莫能易咎鰩?之言矣。夫慎、申、韓者,獨聞自然,弗能以大患商度情性,此‘慘核少恩’所有起。”
蕭公權說:“法家亦受道家影響。《韓非子》有《解老》《喻老》。《管子·心術》、《白心》等篇亦闡黃老之旨,慎到尚法,申韓所稱。而莊子天下篇以彭蒙、田駢、慎到並為齊物之一派。《史記·孟荀列傳》則謂慎到、接子、環淵皆學黃老道德之術。故慎子之學兼承法道,略似吳起、李克之兼通儒法。此亦足證黃老與申韓門戶雖異而學術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