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子的思想體係中,此術之犖犖大端者為:
其一,知雄守雌。“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穀。”(二十八章)“雄”喻剛勁、躁動;“雌”喻柔弱、謙卑。知道什麼是雄與榮,卻甘居雌與辱,甘為天下之溪穀。這是告訴統治者治理天下要謙遜低調。
其二,委曲求全。“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二十二章)這是運用辨證思維來看待政治的得失。
其三,欲奪先予。“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歙”:斂,合;“微明”:雖微隱而蘊顯達之兆。這是刻意創造條件,運用“物極必反”的法則戰勝對手。
其四,以靜製動。“致虛極,守靜篤。”(十六章)“牝常以靜勝牡,以靜為下。”(六十一章)老子認為靜是事物本態,而動則是變態。老子說“靜為躁君”,(二十六章)安靜主宰躁動,也就是以靜製動意。《文子·十守》曰:“故聖人以靜為治,以動為亂。故曰:勿擾勿攖,萬物將自清;勿驚勿駭,萬物將自理,是謂天道也。”
其五,深藏不露。“聖人被褐而懷玉。”(七十章)聖人穿著粗衣而內懷美玉,這是告訴君主要掩藏自己的鋒芒和虛實,不要被人瞧破,做到“微妙玄通,深不可測”。(十五章)“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此語極似法家口吻,雖然“利器”有不同解釋,總之這裏“不可以示人”才是重心所在。
宋儒對《老子》中的權詐之意看得真切,二程曰:
老子之言,竊弄闔辟者也。
問:“《老子》書若何?”曰:“《老子》書,其言自不相入處如冰炭。其初欲談道之極玄妙處,後來卻入做權詐者上去。(如‘將欲取之,必固與之’之類。)然老子之後有申、韓,看申、韓與老子道甚懸絕,然其原乃自老子來。”
漢朝丞相陳平曾謂:“我多陰謀,是道家之所禁。”(《史記·陳丞相世家》)或以為宋儒誤解或歪曲了老子。但豈止宋儒有此看法,《韓非子·喻老》篇即有揭示,而《漢書·藝文誌》謂道家的“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麵術也。”太史公將老子與韓非合傳,恐怕也是注意到了兩者在這方麵的相通。所以,無論是從《老子》之原意,還是老子之意在政治實踐中的兌現與運用來看,無法否定老子思想中的權詐之意。有意思的是,《老子》中談兵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有人卻認為它是一部兵書,原因恐怕就在於其中的弱用及權詐之術與用兵之謀略不謀而合。
清人魏源的觀點則提供了一個獨特的視角:
陰之道雖柔,而其機則殺。故學之而善者則清靜慈祥,不善者則深刻堅忍,而兵謀權術宗之,雖非其本真,而亦勢所必至也。
魏源認為權術不是老子本意,老子尚自然無為,主張絕巧棄智,豈能如此工於心計而大談權謀之術?但老子弱用之術一被人利用與發揮,就必然走向陰謀權術,即所謂“勢所必至也”。申、韓之徒,便是例子。熊十力說:“老氏深藏之術,韓非竊之,轉為慘酷之霸術,則老氏所不及料已。”馮友蘭也說:“此非《老子》之尚陰謀,《老子》不過敘述其所發現耳。”章太炎則一再強調老子言術,目的是為了戳穿它,使後人免受其害。他說:
以前看古來的帝王都是聖人,老子看得穿他有私心;以前看萬物都有個統係,老子看得萬物沒有體係。……以前伊尹、太公、管仲都有權術,老子看破他們的權術,所以把那些用權術的道理一概揭穿,使後人不受他的欺罔。
老聃所以言術,將以撢前王之隱慝,取之玉版,布之短書,使人人戶知其術則術敗。
果如太炎先生之言,則老子絕不失為卓立千古的曠世智者和絕代哲人也!
第三節 “無為而治”的社會政治法律觀
一、“小國寡民”的憧憬
“天下有道”是老子的理想,而“有道”的關鍵是“自然”。上升到現實政治的層麵,老子對國家以及法律的存在顯然持批判的態度,因為國家、法律以及整個政治運作係統無非是人為的產物,是與自然之道相背離的。所以,老子認為國家和法律的出現,肇端於“人之道”的伸張與“天之道”的隱抑。老子理想的社會是沒有典章製度、沒有法律的自然農耕社會。
小國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複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八十章)
“這一段文字,使我們不由得不想起了10世紀英國一位平等主義的思想家(其實毋寧說是Digger派的信徒)溫斯坦勒Gerrard Winstanley的話:‘全世界的罪惡,都是買賣的伎倆帶來的。’……從這一段文字的線索,我們可以了解道家所讚成的是原始的土地集產主義。他們所反對的是封建貴族和商人。”顯然,這裏的“國”,已非現代意義的國家,而是原始的部落團體。在這種“小國”裏既不要任何權威,也無需建邦立製,不與外界交往,自然也不用法律。老子這一具有明顯空想色彩的主張,是在目睹現實無奈之餘有感而發,是典型的中國傳統“烏托邦”,太史公一眼就瞧穿了其虛幻性。老子所處的春秋之季,兼並盛行,戰亂連綿。老子身為周王室史官,“曆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乃其職守,其基本立場無疑是文化保守主義,這與孔子一致。孔子問禮於老子的記載恰恰揭示了這一點。但在嚴峻的現實麵前,他們兩人走向了分歧:孔子以積極進取的精神直麵現實,並身體力行去改造現實,重構禮治的秩序;而老子在對現實進行憤怒批判的同時,滋生出偏激和頹廢的心態,從而將所有問題歸咎於有為的政治,以至於期盼回歸到“小國寡民”的蒙昧時代。這頗有一些後現代主義的意味,隻是在老子這裏,更多的是表現為對現實的逃避,以及在現實目前無能為力時的自怨自艾。
如果僅僅是自怨自艾,就不能成其為偉大的老子。他對原始氏族社會生活方式的描述,既是一種精神憧憬,又是企圖通過“圖解‘自然無為’的原則”,為自己立論張目。“它強烈地表達了老子對現實社會的不滿和試圖改變它的決心,盡管這種不滿和改變有欠積極改造的進取精神。”頹廢和逃避,其實不過是一種姿態而已。這種姿態掩飾和阻攔不住老子強烈的現實關懷,而這種關懷源自老子有一顆悲天憫人的世俗之心。“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二十七章)“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四十九章)“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於是,我們看到,無論多麼不願意,老子還是接受了現實,並開出了藥方來救治這個墮落的世界。其政治哲學針對的絕非“小國寡民”,而是立足於治大國、治天下。“小國寡民”不過是老子的烏托邦,在寄托理想的同時,更反映出老子對現實社會的不滿以及改造它的決心。“《老子》,救世書也。”“戒多言而時有憤辭,尚無為而仍欲治天下。”在對現實的有為政治全盤否定和徹底批判的同時,他遵循“道法自然”的精神,以其獨特的智慧和思路,開出了一副名曰“無為”的救世良方。
二、“我無為而民自化”
司馬談《論六家要指》曰:“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為”觀念源遠流長,十分古老。先秦諸子多有“無為”之論,胡適甚至說“中國政治學說,自古代到近代,幾乎沒有一家能逃得出老子的無為主義。”但“其無為則同,其所以無為則異。”(《淮南子·要略》)“無為之道,必自無欲始也。諸子不能無欲,而第慕其無為,於是陰靜堅忍,適以深其機而濟其欲。”老子的“無為”之義在去除人的刻意雕琢與追求,聽任自然。因為在老子眼裏,一切順應自然的就好,一經人為便出問題。“這裏所說的‘人為’含有不必要的作為,甚或含有強作妄為的意思。”從“道法自然”中引申出“弱用之術”的貴柔哲學,運用於現實,便形成了一整套“無為而治”的政治法律理論。
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五十七章)
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
為無為,則無不治。(三章)
愛民治國,能無為乎?……明白四達,能無知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十章)
“無為”易被誤讀成無政府主義,但這裏的“我”及“聖人”指的是“王”。老子並未否定“王”存在的必要性,所謂“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二十五章)隻是他理想的“王”一定是聖王,故常以“聖人”稱之。“今檢《老子》書,言及聖人者幾三十處,而十之七八,皆指政治上之最高統製者而言”。“綜觀《老子》五千言,後人分為八十一章中,言‘聖人’計二十七次,審其意蘊,都是指有位的聖人,而不是僅指有德的聖人。”盡管老子說的聖人不等於君主,但老子理想中的君主一定是聖人。老子的聖人,既是“道”的化身,又是人的楷模,更是聖明的君主,集哲學、倫理和政治為一身。君主“無為”在形式上是“長而不宰”,而目的則是“無不為”,這是君人南麵術的核心。“所謂無為者,不先物為也;所謂無不為者,因物之所為。”甚得老子精髓的《文子》一書釋曰:“無為者即無累。無累之人,以天下為影柱,上觀至人之倫,深原道德之意。”(《文子·十守》)“官府若無事,朝廷若無人,無隱士,無逸民,無勞役,無怨刑,天下莫不仰上之德。”(《文子·精誠》)《老子》中有句名言,叫做“治大國若烹小鮮”,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這與西方古典自由主義的政治理論頗有相通之處。這種理念如果不將之發展到極端,則頗含幾分哲理。且“‘民自’的原則正是對主體價值的高度肯定。”可惜老子的“無為”時而表現出極端自然主義的一麵。他認為統治者的一切作為都會破壞正常自然的運動規律,擾亂社會秩序,從而禍害百姓。君主在進行統治時,毋需有任何作為,聽任自然,垂拱而治而已。
老子的時代,正是一個天翻地覆、滄海桑田的時代。一方麵舊秩序、舊傳統、舊體製分崩離析;另一方麵新製度、新措施、新觀念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斑駁陸離,氣象萬千。這是一個“有為”政治的時代,而老子代表的正是這個時代中受到衝擊的失意隱士階層。他們懷著對“有為”的怨恨,渲染、誇大社會裂變期各種的罪惡和陰暗之麵,獨辟蹊徑祭出“無為”的大纛。“老子著書,明道救時”,“此老子憫時救世之心也”。老子的“無為”是入世的,是在對“有為”政治抨擊的同時,大倡以“無為”之道作為統治者治國處世的準則。“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三十七章)“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十七章)一旦社會產生了仁義禮法這類行為準則和社會規範,恰恰標誌著“大道廢”,是“人之道”的肆虐,是“天之道”的式微,隻會進一步將社會推向萬劫不複的深淵。老子從“唯道是從”的原則出發,反對借助禮法來進行統治,要求統治者“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其政悶悶,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五十八章)“缺缺”:狡詐也。王弼《老子道德經注》曰:“言善治政者,無形、無名、無事、無政可舉。悶悶然,卒至於大治。故曰‘其政悶悶’也。其民無所爭競,寬大淳淳,故曰‘其民淳淳’也。立刑名,明賞罰,以檢奸偽,故曰‘其政察察’也。殊類分析,民懷爭競,故曰‘其民缺缺’。”禮法刑名製度都是人製定的,違背了自然之道,隻會擾亂天下人心。老子將統治者治理的狀況分為四個等級:“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最理想的境界就是老百姓僅知道統治者的存在,如果“統治者今天慰問,明天安撫(固然可博得稱譽),這已經是人民有傷殘欠缺的事端了。”高亨《老子正詁》注謂:“‘下知有之’者,民知有君而無愛惡恩怨於其間也。”《淮南子·主術訓》對“下知有之”的境界做過描述:“是故明主之治,國有誅者而主無怒焉;朝有賞者而君無與焉。誅者不怨君,罪之所當也;賞者不德上,功之所致也。民知誅賞之來,皆在於身也,故務功修業,不受贛(贛,物也)於君,是故朝廷蕪而無跡,田野辟而無草,故‘太上,下知有之。’”賞罰分明,民心自然歸附,無為之治得以實現。
理想主義的老子也曾流露出現實主義的一麵,承認刑罰的必要,如《老子》七十四章謂:“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但刑罰無疑需要依據,這個依據就是老子的“天之道”。“大道無形”,這是一張看不見的法網,人間萬事萬物都在其掌握控製之中,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失”。(七十三章)“民莫之令,而自均焉”。(三十二章)有了這張網,又何必再需要禮法製度呢?!更何況法律的強製作用也是有限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矣。”“在這裏,老子反對刑法統治,這是企圖製止統治者對於百姓的濫施刑罰。”他認為人君使用刑罰,是超越了他的本份,“常有司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七十四章)殺人須由專門的機構執行,人君行之,則無異於“代大匠斫”。“代大匠斫,乃喻君行臣職也。道論之精,主於君無為而臣有為。君行臣職,乃主術之所忌。故《老子》又以傷手為戒。此處雖但言司殺之事,而其它可類推也。《文子·上仁篇》雲:‘……人君者,不任能而好自為,則智日困而自負責。數窮於下,則不能申理;行墮於位,則不能持製。智不足以為治,威不足以行刑,則無以與天下交矣。喜怒形於心,嗜欲見於外,則守職者離正而阿上,有司枉法而從風。賞不當功,誅不應罪,則上下乖心,君臣相怨,百官煩亂而智不能解,非譽萌生而明不能照。非己之失而反自責。則人主愈勞,人臣愈佚,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傷其手矣。’斯論足以發明《老子》之恉。”
三、“無為而無不為”
這句話,自古及今,人們都在做著不同的詮釋。《莊子·庚桑楚》謂:“出為無為,則為出於無為矣。”《淮南子·原道》曰:“所謂無為者,不先物為也;所謂無不為者,因物之所為也。”“無為”並非完全無所作為,“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六十三章)“為之於其未有,治之於其未亂。”(六十四章)這裏的“為”、“治”都表明“無為”是需要“為”的,關鍵是方式和時機。所謂“為而弗恃”、(二章)“為而不爭”。(八十一章)對於這種“為”,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麵理解:一方麵,“所謂‘無為’乃是一種君道:君主必須‘無為’才能‘無不為’,表麵不管,實際卻無所不管。”另一方麵,作為治道,“無為而治”不是放任自流,什麼都不幹,而是“從道的高度超越世俗的主觀任意、唯我偏執的辦事方法,以實現個體的自主、群體的和諧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諧。”尤其是對統治者進行約束,不讓他們肆意妄為,這本身符合自然無為之道。所以,老子的“無為”包含了許多對統治者的要求,涉及到政治和法律方麵的要求主要有下述數端:
(一)“以百姓心為心”
老子講無為,著眼點在統治者的治理策略,卻也表露出對百姓的重視和關懷。他說:
聖人常無心,以百姓心為心。
要求明君聖王以老百姓的意誌為自己的意誌,這確實洋溢著民本主義的精神。但更多的時候,老子對百姓的重視與關心,乃是其弱用之術的實踐。江海所以能為百穀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穀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後之。是以聖人處上而民不重,處前而民不害。(六十六章)聖人要象江海一樣虛懷若穀,居上謙下,欲統治民眾就必須言辭謙下,欲為民之表率,自己的利益就應該置之於後。這樣,聖人居上民眾也不會有重負,居前民眾也不會受損害。老子主張聖王要勇於承擔責任,“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謂天下王。”
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榖”,此非以賤為本邪?
以賤為本,以下為基,在貫徹弱用之術的同時,隱約流露出了某種平等意識。
(二)“三去”
《老子》短短五千言,卻不惜筆墨對統治者的盤剝聚斂行徑予以憤怒的譴責和批判。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七十七章)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七十五章)
將社會動亂、民生疾苦而不畏死的原因歸咎於統治者的橫征暴斂,要求統治者薄賦斂、尚節儉、省刑罰、息兵戈。老子警告暴政是不能持久的:“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二十三章)“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四十六章)“大道甚夷,而人好徑。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采,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是謂盜誇。”君主放著平坦大道不走,偏走歪門邪道。朝政腐敗,田地荒蕪,倉庫空虛,還衣錦繡、佩利劍,吃厭了美食,斂足了財貨,這就是盜賊之首。本著盛極必衰、物極必反的法則,老子告訴統治者首先要節儉,要具備三大美德:“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六十七章)要求他們“三去”,即“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河上公注曰:“甚謂貪淫聲音;奢謂服飾飲食;泰謂宮室台榭。去此三者處中和,行無為,則天下自化。”這是要求統治者適可而止,行為節製,薄賦斂、輕刑罰、尚節儉。“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九章)作為統治者要“知足”,要淡於得失,這才是長久之道。“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是故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四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