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孟子(1 / 3)

孟子(約公元前372年—前289年),名軻,鄒人(今山東鄒縣),受業於子思(孔子之孫)的門人,故自稱為孔門的私淑弟子,“予未得為孔子之徒也,予私淑諸人也。”(《孟子·離婁下》,下引此書隻注篇名。)孔子死後,“儒分為八”,(《韓非子·顯學》)孟子與子思一脈相承,被稱為“思孟學派”。孟子以儒學傳人自居,對孔子尊崇有加,曾借孔子弟子之口譽之曰:“出於其類,拔乎其萃,自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也。”明確表示自己“乃所願,則學孔子也。”(《公孫醜上》)孟子曾遊學於稷下,且一度仕於鄒,後率徒去鄒而事遊說。與孔子遊說之時的困頓相比,孟子可謂風光招搖,據說是“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滕文公下》)所到之處,放言橫議,高昂激越,直諫國君、諸侯而無所顧忌,曾逼得齊宣王“顧左右而言他”,竟然“欲中國而授孟子室”。(《公孫醜下》)他自恃“材劇誌大,聞見雜博”,(《荀子·非十二子),抱負極高,宣稱“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也?”(《公孫醜下》)其雄視天下之態躍然紙上。時之儒學恃孟子方足與墨家比肩而為顯學。

孟子是孔子思想的真正傳人。儒家發展到孟子時代,開始呈現出由古典理想主義向現實主義轉變的態勢,這是時勢變遷的直接後果。因為孟子生活的戰國時代“兵革不休,詐偽並起”,(劉向:《戰國策敘錄》)“禮崩樂壞”之局已成,即如顧炎武所言:“如春秋時,猶尊禮重信,而七國則絕不言禮與信矣;春秋時,猶宗周王,而七國則絕不言王矣;春秋時,猶嚴祭祀,重聘享,而七國則無其事矣;春秋時,猶論宗姓氏族,而七國則無一言及之矣;春秋時,猶宴會賦詩,而七國則不聞矣;春秋時,猶有赴告策書,而七國則無有矣。邦無定交,士無定主,此皆變於一百三十三年之間。”孟子之不同於孔子,與其說是學術傳承基礎上的發展,毋寧說是時勢使然的變化。侯外廬等認為:“春秋之有管仲、子產的調和政策和戰國之有吳起、商鞅的變法政策,乃是曆史發展的規律。孟子既不能做前者又不能做後者,那麼他的政治主張便不得不在主觀理想上尋找出路了。孔子僅向往堯、舜的人格,而孟子則虛擬堯、舜的製度。”馮友蘭說:“孔子講仁及忠恕,多限於個人之修養方麵。孟子則應用之於政治及社會哲學。孔子講仁及忠恕,隻及於‘內聖’;孟子則更及於‘外王’”。

孟子學說在當時仍屬“迂遠而闊於事情”,雖奔波遊說三十餘年,足跡遍及齊、魏、宋、滕諸國,然終不得伸張。“當是之時,秦用商君,富國強兵;楚、魏用吳起,戰勝弱敵;齊威王、宣王用孫子、田忌之徒,而諸侯東麵朝齊。天下方務於合從連衡,以攻伐為賢,而孟軻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第一節 君主論與人治觀

一、君主論

孟子認為君主是神聖,君權是神授的。他讚成《書經》上所謂“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梁惠王下》)的說法,認為“聖王”是天下致治的根本所係。“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離婁上》)象孔子一樣,孟子理想的製度正是西周天下大一統及其等級分封製度。梁襄王曾問“天下惡乎定?”孟子答曰:“定於一”。(《梁惠王上》)所謂“一”就是大一統的“周室班爵祿”之製:“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天子之製,地方千裏,公、侯皆方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凡四等。”(《萬章下》)孟子特別看重等級的差別,以為“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比而同之,是亂天下也。”(《滕文公上》)故“體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告子上》)他認為人之罪,“莫大焉亡親戚君臣上下”。(《盡心上》)“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離婁上》)他甚至說:“位卑而言高,罪也。”(《萬章下》)春秋以降,周製崩壞,故孟子憤而譴之:“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告子下》)之所以為“罪人”,皆因他們貪婪殘暴,你爭我奪,從而破壞了周天子天下一統的等級秩序。與孔子對周天子的絕對遵從不同的是,孟子對秩序的重建已不再寄希望於周室。宋儒李覯說:“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吾以為孟子者,五霸之罪人也。五霸率諸侯事天子,孟子勸諸侯為天子。苟有人性者,必知其逆順耳矣。孟子當周顯王時,其後尚且百年而秦並之。嗚呼!忍人也,其視周室如無有也。”

政治的大一統須以思想的大一統為前提,故孟子與孔子一樣,獨尊其一家之學,排抑、貶斥他家之說。“連孟子這樣的著作家,都以迫害異端為己任。”人問孟子為何好辯,他說:“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聖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橫議,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君無父,是禽獸也。……楊、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說誣民,充塞仁義也。仁義充塞,則率獸食人,人將相食。吾為此懼,閑先聖之道,距楊、墨,放淫辭,邪說者不得作。……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說,距詖行,放淫辭,以承三聖者。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孟子視“邪說”為洪水猛獸,對威脅孔子之道的楊、墨更是出言不遜,全無辯說論理姿態。“孟子基於個人之偏見,對自我主義和兼愛說嗤之以鼻。這實在有失身份。”孟子本是個很注意身份的人,但茲事體大,即楊朱、墨子的學說威脅到了傳統君主政治的核心價值理論,也就顧及不了身份了。梁啟超一針見血道:“孟子之距楊、墨,則毫無論據,而漫加以‘無父’‘無君’之惡名……凡此之類,皆絕似村嫗嫚罵口吻,毫無士君子從容論道之風,豈徒非所以待人,抑亦太不自重矣。無他,不能以理相勝,以論相折,而惟務以氣相競,以權相淩。然則焚坑之禍,豈待秦皇?彀中之入,豈待唐太?”陳鼓應亦曰:“孟子的非楊距墨,使先秦儒家的排斥異己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其惡果給宋明維護道統意識的儒者樹立了十分不良的榜樣。”殷海光說:“他要‘距楊墨,放淫辭’,將排斥異己的獨斷精神暴露無遺。這種精神有助於抑壓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這種排斥異己的思想模式鑄成了,任何時代裏的任何權勢集團都可應用無礙。”除了距楊、墨,當時各家均為孟子所貶抑,惟力度不同而已。

尊君的同時,孟子對君主的個人品行提出了極高的要求,即君主都應該象堯、舜一樣成為道德的楷模,以“仁政”治天下。“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離婁上》)君主個人的道德乃是國家政治的決定因素。

在君臣關係上,孟子的立場較孔子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他反對臣對君的無條件順從,並譏之為“妾婦之道”。(《滕文公下》)孟子提倡“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滕文公下》)精神,提倡培養“至大至剛”的“浩然之氣”。(《公孫醜上》)一味逢迎奉承,是犯了大罪:“逢君之惡其罪大”。(《告子下》)他理想的君臣關係以某種對等性為原則:

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離婁下》)

在權力與道德之間,孟子設置了一個條件,即臣民對君主權力的服從,以道德為依歸。對暴君而言,不僅不必服從,甚至可以反抗。在孟子心目中,“君臣之間是一種相對而不是絕對的上下統屬關係。孟子所醉心的這種相對性的君臣關係充寓強烈的理想主義,它一直是曆代許多儒臣所醉心的鄉愁。”孔孟之道的政治本質無疑是帝王之道,所不同者,“孔子之道,君君臣臣也。孟子之道,人皆可以為君也。”“為君”言過其實,而為聖則無疑是孟子的理想。孟子的改變在於他在擁戴君主製的同時,打破了君主個人頭上神聖性和至上性光環,重申了周公提倡的“以德配天”的精神,從而培植了對君主專製予以製約的因素。宋儒很在意這點,故曰:“孟子有些英氣,才有英氣,便有圭角;英氣甚害事,如顏子便渾厚不同。”司馬光在《疑孟》中更憂心忡忡道:“夫君臣之義,人之大倫也。孟子之德,孰與周公?其齒之長,孰與周公之於成王?……餘懼後之人挾其有以驕其君,無所事而貪祿位者,皆援孟子以自況,故不得不疑。”這種指責與擔憂,恰恰反映出孟子上述觀點所具有的積極價值。

二、人治觀

儒家主張賢人政治,此無疑義。但據此認定儒家廢棄法度,則大謬不然。《孟子·離婁上》曰:

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

孟子顯然明白法度規矩的重要性,但法度在他看來主要是約束百姓的,對身處高位的統治者而言,主要靠道德約束。他以為隻要統治者是“仁者”,以身作則,垂範於上,天下的治理就有了保證。

同時,他也知道光有聖人還是不夠的。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詩》雲:“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

規矩,方員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離婁上》)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一語往往被人斷章取義,重製度一麵者取前句;說人治者引後句。這其實是很圓通兼顧的說法,“單從這段話來看,孟子的仁政方法論,與人治或法治的理念,其實都可能兼容。”換言之,孟子既可視為人治論者,亦可視為法治論者。難道人治與法治的根本對立被孟子如此輕易地消解了麼?這其實是一種錯覺,是對人治的誤解。人治論者從未否定製度規矩的重要性,孟子亦然。上述引文恰恰表明孟子是“規矩”(法度)和“聖人”(善)並重,隻不過孟子心儀和要遵循的是“先王之法”、“先王之道”而已。“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離婁上》)“孟子所謂法,不外‘遵先王之法’,也可以說仍在人治範圍內。”其實,孔子也好,孟子亦罷,在主張賢人政治的時候,從未否定法度的作用,其所謂“禮”與法家之所謂“法”,並無本質的差別。徐複觀深諳個中奧妙,在此問題上一再為儒家鳴冤叫屈,根本原因亦在此。

第二節 “仁政”之施

“仁”是孔子所提倡的倫理道德體係中的一個重要的範疇,而孔子的“仁”含義甚泛,幾可視作各種道德的綜合,最有代表性的解釋是“愛人”。孟子繼承和發展了“仁”的命題,將“仁”視為人心的本質屬性和人性的基本內容,進而發明了“仁人”、“仁心”、“仁術”、“仁義”等概念,並將“仁”與政治相結合,樹起了“仁政”的大旗。

孟子所處的戰國中期是一個“民之憔悴於虐政,未有甚於此時者也”(《公孫醜上》)的時代,連綿不絕的兼並戰爭給平民百姓帶來了深重苦難,也使孟子對動輒以兵戎相見的行徑產生極大憤慨,並視戰爭的發動者為最大的罪犯。

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離婁上》)

“孟子最惡戰,曰‘民賊’、曰‘殃民’、曰‘糜爛其民’、曰‘大罪’、曰‘罪不容於死’、曰‘服上刑’、曰‘戰勝然且不可’、曰‘焉用戰’。”在孟子眼裏,“春秋無義戰”,(《盡心下》)主張對喜歡戰爭的人處以極刑:“故善戰者服上刑。”(《離婁上》)無論是為了大一統,還是為了爭城奪地自相殘殺,戰爭其實是對人類的最大犯罪。在這一點上,孟子可謂慧眼獨具,他是中國曆史上最早的反戰主義者之一。

為什麼會不斷重演這種悲劇呢?孟子認為全部原因在於統治者隻知“以力服人”,“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殺人者也”。(《梁惠王上》)梁襄王問如何才能一統天下,孟子的回答很簡明:“不嗜殺人者能一之。”(同上)高明的統治者應以仁德服人,“仁人無敵於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盡心下》)“仁政”的人性基礎在“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不忍見他人痛苦,故仁政可期。“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公孫醜上》)而隻有“仁政”才會獲得人民的擁護,才可輕易地抵擋和挫敗他國的侵吞,正如他對梁惠王所說的那樣:

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可使製梃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矣。(《梁惠王上》)

今王發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於王之朝,耕者皆欲耕於王之野,商賈皆欲藏於王之市,行旅皆欲出於王之途,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訴於王。其若是,孰能禦之。(同上)

孟子認為得民心便能得天下,而欲得民心,惟行仁政一途,何必又汲汲於不顧生靈塗炭兵戎相見呢?孟子倡導“推恩”之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梁惠王上》)無奈落花有意而流水無情,君王反譏為“大哉言矣”,甚至直截了當以“寡人有疾”作擋箭牌。何“疾”之有呢?公然為“寡人好勇”、“寡人好貨”、“寡人好色”!(《梁惠王下》)麵對君主們的無賴嘴臉,孟子依然不屈不撓,強為言說。良苦之心,仁者之意,躍然紙上。

所謂“仁政”,不僅是一種理念,更要落實為製度。當道者偶爾訪貧問苦、賑災濟難,在孟子看來這屬於“仁心仁聞”,(《離婁上》)雖善但“不足以為政”。“仁政”是國家政治的基本形態,一種製度安排與建構,涉及領域非常寬廣,與法律直接相關的有如下內容:

一、“製民之產”

“孟子論政治,首重製民之產。”此亦時勢之變遷使然。西周之時,“民”與“百姓”有嚴格區別,斯時權貴方有姓,“是古代‘百姓’,實為貴族專名。”故“百姓”即“百官”,“民”即指平民。孟子時代,百官沒落,奴隸解放,搖身變為自由民。於是,“民”或“百姓”及“國人”即指自由民,而“氓”或“野人”則指奴隸。戰國時代,自由民一方麵在國家政治生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但另一方麵往往受到暴政的虐待。孟子對此大發譴責之辭,以為“民之憔悴於虐政,未有甚於此時者也。”他意識到仁政的前提是要為自由民提供生存的條件,使“民有恒產”,即民眾擁有受保護的財產。

民之為道也,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滕文公上》)

無恒產而有恒心者,惟士為能。若民,則無恒產,因無恒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梁惠王上》)

所謂“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管子·牧民》)民眾沒有自己的財產,很容易走向犯罪,所以孟子主張“製民之產”,(《梁惠王上》)確保百姓的私有財產權。按他的設想,百姓最好有“五畝之宅”、“百畝之田”,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梁惠王上》)有了物質的保障,百姓才會有“恒心”,才不至於“放辟邪侈”。“蓋常人若無恒產,必將鋌而走險,以幹法紀,與其治罪於後,不若養之在先,故‘製民之產’,為人君決不可少之事務。”“既無恒心,一切罪惡,無不為矣!”

準確地說,孟子“製民之產”更多地是以“富民”為出發點的,他認為如果“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盡心上》)糧食多得如水火一般,民人還會不仁麼?孟子雖然沒有明確主張財產私有權,但“製民之產”本身必然導致這種觀念的樹立,有利於維護自由民的利益。

二、使民以時

孟子要求統治者關心百姓的生產、生活,因時製宜予以幫助。“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告子下》)即春天考察耕種,補助不足;秋天考察收成,賙濟弱困。在肯定現實政治秩序的同時,孟子希望統治者心係民生,使民以時,尤其要遵重自然規律,不侵民擾民。孟子說:

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穀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養,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雖然我們很難就此斷言孟子已具備了自然生態保護的思想,但這些使民以時的具體措施,顯然已經意識到了生態平衡問題。“這又是一幅多麼令人興奮的古代民樂圖啊!這幅圖就是孟子提出的仁義措施的結果。”

三、薄賦稅

為了達到“養民”、“富民”的目的,孟子反對聚斂、重賦,“易其田疇,薄其稅斂,民可使富也。”(《盡心上》)“薄”到什麼程度合適呢?孟子主張“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耕者助而不稅。”(《公孫醜上》)“蓋戰國之世,工商業漸興,人口漸集中於都市,時君於關梁則有賦,於市廛則有稅,捐稅甚重。孟子則主張但收其什一之稅,而取消其它征斂,故曰:‘國中什一使自賦’也。”宋國大夫戴盈之雖讚成什一之稅,但又推遲實行,“以待來年”。孟子嘲諷道:“今有人日攘其鄰之雞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請損之,月攘一雞,以待來年,然後已。’如知其非義,斯速已矣,何待來年?”(《滕文公下》)可見孟子對此態度之堅決與心情之迫切。同時,“薄”還意味著減少稅種,孟子曰:

有布縷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離。(《盡心下》)

布縷、粟米、力役之征是戰國時代主要的賦稅種類,孟子提倡“用其一,緩其二”,以減輕民眾負擔。孟子又可謂中國最早的“自由貿易主義”,為了鼓勵工商貿易,他主張減免有關稅收項目。“古之為關也,將以禦暴;今之為關也,將以為暴。”(《盡心下》)“孟子深不以政府之斂重稅於商人為然,故為是語。”他主張“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公孫醜上》)即在交易場所提供空地來儲藏貨物,不用征稅,如果滯銷,便依法征購而不使其積壓,“則天下之商皆悅,而願藏於其市矣”;“關,譏而不征,則天下之旅皆悅,而願出於其路矣。”(《公孫醜上》)關卡隻稽不征,有利於鼓勵通商貿易。

孟子的仁政學說有為民請命的人文關懷包含其中,這也是儒家的傳統之一。“孔子重視人的生命,孟子更重視人民生存的權利。”雖然“富民”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統治策略,但其積極的一麵是值得肯定的。在功利主義的韓非們看來,孟子的仁政說未免天真可笑,但正是這種天真中飽含有悲天憫人之心。儒家學說兩千年來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和接受,與之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第三節 性善論與人的價值觀

在思想史上,孟子第一次係統提出並認真論證了人性善的理論。《孟子·告子上》篇記載了孟子和告子關於人性問題的著名辯論。告子認為“生之謂性”,主張性“無分於善不善”或“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孟子針對告子的觀點充分闡述了自己的性善論:

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孟子之性指人之所以為人的道德特質”,所以其性善論的基礎是人的道德良心。性善本於“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他舉例說:

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讀為納)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平聲)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公孫醜上》)

無論何人,乍見小孩子即將墜入井中,都會本能產生“怵惕惻隱之心”而施救助,既非要交結其父母,也非為邀名於鄉裏,更非因為厭惡其哭聲。性善是內在的道德本能,人人與生俱來,完全排斥功利的目的。孟子的性善論首先是從生物學角度提出,指的是“心善”,強調的是人作為同類的共性,“都自然有善的因素,或者說原則。這些因素或原則,他稱為‘端’,就是苗頭的意思。”人人都具有四大善端,隻要擴而充之,勵而行之,人人都可以至仁達聖,成為君子甚至聖人。

麒麟之於走獸,鳳凰之於飛鳥,太山之於丘垤,河海之於行潦,類也。聖人之於民,亦類也。(《公孫醜上》)

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告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