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馬克思之後社會合作的思想爭論與時代發展6(1 / 3)

早在1980年,著名未來學家阿爾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便在《第三次浪潮》一書中將大數據(big data)熱情地讚頌為“第三次浪潮的華彩樂章”。不過,大約從2009年開始,大數據才成為互聯網信息技術行業的流行詞彙。進入21世紀以來,人類在信息存儲和處理能力方麵不斷湧現技術性的突破,目前被人們熱議和關注的大數據即代表著最新潮流。互聯網上每天產生的數據如潮水般湧現並被保存,當數據量達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就會從量變到質變,對人們的日常生活產生巨大影響,進而改變組織和社會的管理方式。2012年3月,奧巴馬政府宣布投資2億美元啟動“大數據研究和發展計劃”,同時組建“大數據高級指導小組”,希望增強政府收集、分析海量數據的能力。英國牛津大學教授維克托·舍恩伯格(Viktor Mayer:Schnberger)在《大數據時代:生活、工作與思維的大變革》中斷言的大數據時代已經來臨,用信息爆炸來形容今天的社會和時代毫不為過。

(一)大數據改變了人類交互方式。

大數據的“大”,並不是指數據本身絕對數量大,而是指處理數據所使用的“大”模式:盡可能地收集全麵數據、完整數據和綜合數據,同時使用數學算法對其進行分析和建模,挖掘出背後的關係,從而預測某一事件發生的概率。目前,人們已越來越多地認識到互聯網數據背後蘊涵的科學、經濟和社會價值,把大數據模型係統地應用到公共商業服務中,為政府、企業或個人提供服務。大數據在政府和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可有效推動政務工作開展,提高政府部門的決策水平、服務效率和社會管理水平,產生巨大社會價值。總而言之,大數據將為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新的強有力工具,使人們能更加容易地把握事物規律,更準確地預測未來。

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認為,大數據是一種價值觀、方法論。通過各種有線和無線網絡,人和人產生無處不在的連接,這些連接不可避免地帶來數據交換。通過對海量數據的交換、整合與分析,發現新的知識,創造新的價值。大數據時代給了每個人一個工具和平台,讓大家能夠作出基於理性的判斷和決策,各行各業以及每個普通人都可以用簡單的辦法、很低的價格成本,享受大數據帶來的好處。“大數據是人們獲得新的認知、創造新的價值的源泉;大數據還是改變市場、組織機構以及政府與公民關係的方法。”(舍恩伯格,2013:9)在大數據時代,要對人類合作進行“技術理解”,需要從根本上采取新方法和新技術,以便為人類無時無刻增加的信息提供洞察力、想法和直覺。未來的信息計算將以大數據模式引起人類社會信息交互方式的根本性轉變,以智能分析為前提的信息應用將會更大規模解讀人類,挖掘社會合作的價值。

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在越來越多的領域實現了各種信息的資源共享,大數據能夠拓展知識經驗、時空範圍,表達自由的邊界,借助於各種各樣的工具在分析的基礎之上為我們提供正確的決策。伴隨著近年來信息爆炸式增長,海量信息的猛烈衝擊和迅速變化讓人應接不暇,眼花繚亂,難作分辨與取舍。在高速發展的現實社會和巨大的選擇壓力麵前,收集全麵數據、完整數據和綜合數據的大模式既為個人認知世界、社會與他人的方式改變提供了條件和材料,也為人類交互模式提供了載體。大眾傳媒、互聯網絡等多種信息傳遞借助瞬息萬變的各種景觀展現出來,牢牢掌控了人們認知世界的思維方式,“個人已全然於不知不覺中失去了自主選擇所必需的思想資源和反思能力”(許紀霖,1997:208)。麵對資本理性、技術理性和工具理性對人性的肆掠,人與人、人與類之間的心靈壁壘在對人的主體性呼喚中不僅沒有退隱,在大數據的推波助瀾下反而有隆起和突出之勢。

(二)大數據改變了社會利益關係。

大數據時代成立的前提設定為“基本數據是準確、可靠、值得信賴的”,但數據的真實性往往與利益存在關聯。因此,要實現大數據的合理利用,就必須解決數據的真實性問題。誠然,大數據利用的不開放性會帶來新的社會壟斷和資源浪費,既有利益集團會傾盡一切手段組織大數據公開,壟斷的大數據會更加鞏固利益集團的原有利益優勢,勢必會成為一場新的反壟斷鬥爭的導火索。激烈的利益博弈不僅是社會各利益集團的重新布局,而且會潛在地影響社會關係。

在大數據時代,資源的使用者都有廣泛選擇的權力,使人們相互之間的溝通更加方便。另一方麵,大數據使原有的專業界限已經模糊,智能化的互聯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人的個體作用。大數據對思維方式也產生了重要影響,最明顯的就是不再追問“因果關係”,隻關注“相關關係”,隻知道“是什麼”而不知道“為什麼”,人類對世界的認知和交流方式發生了重大改變。客觀上,人類的頭腦不需要思考與學習,隻要熟練運用工具搜索與查詢。思考成為少數人的專利,被操縱在那些掌握大數據資源的人手中,大多數人將變成隻知道進行簡單工作的“蟻族”,社會將更加兩極分化。在信息化社會,保護隱私和個人權利不僅僅是技術或者個人的單獨行為,而是需要強化法製建設的社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