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馬克思之後社會合作的思想爭論與時代發展1(3 / 3)

製度的產生與特定的文化背景、社會環境密不可分,這在韋伯的理論中可以找到充分而有力的佐證。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也強調國民共同體意識在社會中所發揮的作用。在他眼裏,國民共同體的自我理解形成一種文化語境,然後產生國民共同體意識,激發國民的歸屬感,讓以往生疏的人們有可能團結起來。塗爾幹把社會理解為人類群體內部相互關係發展的結果。一個社會所特有的社會結構與文化觀念塑造著每一個成員的人格,形成他們對其所屬共同體的忠誠感與歸屬感。與以往的個人視角不同,這種研究方法重視從社會的角度來理解個人,充分尊重人的社會曆史性。

“社會資本”這一概念由法國社會學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在20世紀80年代初正式提出。他認為社會資本是“實際的或潛在的資源的集合體,那些資源是同對某種持久性的網絡的占有密不可分的,這一網絡是大家熟悉的,得到公認的,而且是一種體製化關係的網絡”(布迪厄,1997:202)。隨著社會資本概念的發展,有的學者提出社會資本不僅是一種新的生產要素,還可以提供良好合作關係,重視社會資本對一個社會的合作形態與互動的性質、質量的重要影響。

社會可持續發展依賴於良好合作關係基礎,合作關係則要有充分的內生社會資源的支持。普特南(Robert D.Putnam)認為,社會資本是能夠通過推動協調的行動來提高社會效率的信任、規範和網絡,“是指社會組織的特征,諸如信任、規範以及網絡,它們能夠通過促進合作行為來提高社會的效率”(羅伯特·D.普特南,2001:195)。社會資本是關係性的、社會性的,在一定範圍內為社會所分享。社會資本所蘊涵的是一種比較自由的互惠關係,為更大範圍的社會合作提供了條件和驅動力。因為互利互惠、分享共同的利益避免了群體內部惡性的爭鬥和製度上的等級化,增強了社會的凝聚力。這種關係也是將社會成員在更大的範圍內聯係起來的利益基礎。

社會資本為社會的公共領域和經濟領域的合作關係提供了基礎,是公民社會的黏合劑。它產生於公民社會組織內部個體之間的互動,社會自治組織(如合作社、互助組織和興趣團體等)以及橫向的公民參與網絡是培養社會資本的關鍵。普特南指出:“由於各種原因,在一個擁有大量社會資本存量的共同體中,生活是比較順心的。……公民參與的網絡孕育了一般性交流的牢固準則,促進了社會信任的產生。這種網絡有利於協調和交流,擴大聲譽,因而也有利於解決集體行動的困境。”(普特南,2000:167:168)總之,社會資本提供了一種進行社會活動、社會合作的基本資源。

互利是合作的基礎。在很大程度上,人與人之間的衝突與差異,在一定條件下恰恰是合作的前提。避免衝突乃至戰爭的主題,對政治哲學家來說至關重要。為此,他們主張建構公正且具有政治正當性的製度並以此規訓人性,使人們懂得合作與寬容。但是,“囚徒困境”在社會中是比較普遍的現象,要想人與人之間形成合作並不是那麼容易。

社會衝突理論以科塞(Lewis Coser)、達倫多夫(Dahrendorf)為代表,重點研究社會衝突的起因、形式、製約因素及影響,是對結構功能主義理論的反思。結構功能主義強調的是社會的穩定和整和,代表社會學的保守派,社會衝突論是強調社會衝突對於社會鞏固和發展積極作用,代表的是社會學激進派。科塞在《社會衝突的功能》中最早使用了“衝突理論”這一術語。他反對帕森斯(Talcott Parsons)關於衝突隻具有破壞作用的片麵觀點,力圖把結構功能分析方法和社會衝突分析模式結合起來,修正和補充帕森斯理論。他認為,衝突具有正功能和負功能。在一定條件下,衝突具有保證社會連續性、減少對立兩極產生的可能性、防止社會係統的僵化、增強社會組織的適應性和促進社會的整合等正功能。衝突理論在20世紀60年代後期流行於美國和西歐國家,在西方社會學界引起巨大反響,並滲透到社會學各分支學科的經驗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