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馬克思社會合作思想的人學意蘊3(1 / 3)

馬克思從人的活動出發去探討社會的本質和發展規律,同時又從社會關係出發去探討人的本質和人的價值;他在揭示社會的本質和發展規律的同時,也揭示了人的本質和發展規律。唯物史觀認為,社會的發展就是人的發展。沒有整個社會的發展,個人的發展也就沒有基礎和條件,整個社會發展是以人的發展為旨向。人是社會的人,沒有社會的發展也就沒有人的發展。社會合作都是為了豐富人的需要,提高人的自由度和主體性,促進人的素質的全麵提高。

一、社會合作的曆史新主體和新動力。

社會發展的動力來源於人創造曆史的活動,社會發展是人類實踐活動的結果。人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又是社會發展的目的。社會發展的程度最終是通過人的發展程度來衡量的。在現實活動中,個體在公共生活中承擔義務、履行職責,獲得身份認同,實現個體特殊意誌與普遍意誌的統一與和諧,並由此在客觀的倫理關係及其秩序中真正成為自由的存在者。

(一)人是社會合作的主體。

人存在於社會之中,人是社會的主體。正如韋伯所說,社會是由行動者構成的,要研究社會就要研究行動者,個人是社會行動的真正主體(侯鈞生,2001:116)。馬克思認為,政治哲學的基礎與前提是新型人類的產生和人類的再生。一旦造就出新型的人類,所有陳舊的力量範疇都將葬送於曆史的邏輯麵前,人們就會生活於沒有壓迫的社會。

無產階級就是馬克思時代的新型人類。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之後,通過對工人運動的考察和對一些先進政治思想的研究,馬克思寫就了《〈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在這一著作中,馬克思認為,徹底的革命除了需要徹底的理論之外,還需要物質基礎;向德國製度開火不是訴諸理性的批判,而是訴諸武器的革命,理論的實現程度取決於現實需要的程度。正是這一認識,使馬克思的“向下追溯”思想達到了對無產階級的認識。他說:“德國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這個解放的頭腦是哲學,它的心髒是無產階級。”(馬克思,2002:214)無產階級成為人類解放中唯一可以依靠的主體力量的原因在於,這個階級“表明人的完全喪失,並因而隻有通過人的完全回複才能回複自己本身”(馬克思,2002:213)。唯物辯證法認為,事物的內部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外因是事物發展的外部條件,它通過內因起作用。在不改變資本主義私有製的前提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資本家和勞動者之間的矛盾,從而不能為實現人的自由全麵發展鋪平道路。正是清醒地意識到勞動者長期處於這種非人的境地,馬克思才認定,勞動者階級“隻有在革命中才能拋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陳舊的肮髒東西,才能成為社會的新基礎”(馬克思,1995:91)。

要改變現實,無產階級需要自己的共同體,在這個共同體中工人才能獲得全麵發展而不是被局限於某個範圍之內,也隻有在這個共同體中,工人才能有自由。馬克思在提出“異化勞動”理論時,明確表明應“從當前的經濟事實出發”(馬克思,2000:51),即表現在通過“工資”“資本的利潤”和“地租”三種收入形式,直接麵對當時社會的三個基本階級,由此得出“資本、地租和勞動的分離對工人來說是致命的”論斷(馬克思,2000:7)。正是在此意義上,馬克思指出,在“自由人聯合體”的社會中,每個人都實現了他作為人的價值和在世界中的主體地位,通過能動的自覺活動,充分發揮了自由自覺活動的類本性,從而達到了自我實現。它突出了人在社會曆史中的主體地位,使得每一個人都成為了真正的曆史“主體”。

從人類生存發展的實踐層麵來說,它依賴人本身的積極作為,即人成為健全的利益主體與責任主體。如果一個人不具有與他人溝通與合作的共在能力,這個人就失去了其作為“主體”的自我覺悟的特性。同時,一個在群體中不能“換位思考”顧及他人利益,而被膨脹的“自我”所占滿的人也是不可能擁有“人”的價值的。隻有自由意義上的人,才能被稱為主體;也隻有自由意義上的主體的人,才能稱得上是平等的主體。對於人類物質層麵的事物而言,人具有主體性的意義,而不能淪為物質的附屬物;對於社會發展基本宗旨的層麵而言,人應當以絕大多數社會成員的利益為基本著眼點。作為人類社會文明進步與社會合作的創造者和接受者,人的全麵發展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具體表現為人人共享社會發展成果,基本權利普遍得到社會尊重。

從人的生存發展的根基來理解,合作、共生、依存、協作應成為社會關係構築的根本。可以說,合作性的社會關係和共生性的發展構成人成為責任人的客觀基礎,這就要求個人在實現自身發展的時候,不得侵害而是要促進他人的發展,這就是責任人的規定和使命。由於各種原因,每個人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有所不同,但絕不意味著我們可以消解社會成員所應有的權利和義務的均衡,更不意味著可以忽略一些弱勢群體的存在。社會發展是由曆史的合力所推動的,不同的階層、個人都對社會發展起著一種促進作用。

(二)人民群眾是社會合作的動力。

人是社會合作的主體,人民群眾是社會合作的動力。人民群眾是一個曆史範疇,是指一切對社會曆史起著推動作用的人們。唯物史觀認為,人民群眾是曆史的創造者,最穩定的主體部分始終是從事物質資料生產的勞動群眾及其知識分子。隻有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民群眾參與的熱情和創造活力,才能推動社會不斷前進,實現社會合作。之所以要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發揮人民首創精神,是因為隻有人民才是曆史的創造者,而不是少數人在創造曆史。馬克思認為,曆史活動和思想都是群眾的活動和思想,曆史發展的動力“與其說是個別人物,即使是非常傑出的人物的動機,不如說是使廣大群眾、使整個民族,並且在每一民族中間又是使整個階級行動起來的動機”(馬克思,1995:249)。正是這些廣大群眾的、整個民族的、整個階級的行動引起重大曆史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