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有多保險

醞釀20年之久的存款保險製度終於啟動了!2014年11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對外公布了存款保險條例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截止時間是12月30日。這份存款保險條例裏明確提出,銀行破產之後對儲戶存款的賠付實行限額製度,最高上限是50萬元。那麼這就產生兩個問題,第一個是老百姓一直認為最安全的地方銀行也會破產嗎?第二個就是如果存款超過50萬元,是不是超出部分就不賠了呢?

我們先來說說這個存款保險製度是怎麼回事。其實它和我們生活當中常見的人壽險、大病險、車險是一個道理,就是由各個銀行拿出來一部分保險費用,成立一個存款保險基金,如果其中某個銀行倒閉了,那好,儲戶的存款將由這個存款保險基金支付賠償,這個就叫存款保險製度。眼下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在采用存款保險製度。中國在1993年關於金融體製改革的計劃書裏就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險製度,這麼多年過去了,這個製度才開始啟動。

很多人都認為最早搞這個製度的是美國人,其實不是。在1829年的時候,美國紐約州就開始啟動存款保險製度。他當時借鑒了誰呢?借鑒的是中國人的意見。當時中國廣東有個商人姓洪,到美國做生意,他說你們可以搞這種方式來保證大家的利益,在鴉片戰爭之前,廣州有十三行,是當時清政府對外唯一的出口。有時候,十三行的商人在經商過程中難免出現個別不講誠信的現象或者會有一些破產的商戶,這個時候該怎麼辦呢?大家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商人之間互相作保,我給你作保,你給我作保,然後大家出錢成立一個基金。如果其中某一商戶出現誠信問題了,那麼就由這基金來賠付,來保證整體的利益,保證人家在做生意的時候能信得過這個群體。紐約州的銀行家就借鑒了他的意見。

關於這種互保製度,很多了解鴉片戰爭的朋友應該不陌生,因為林則徐去虎門銷煙的時候曾經就拿這個要求英國商人、法國商人,說你們今後不能再賣鴉片了,如果其中有任何一家賣鴉片,你們全體都得承擔責任。這就是十三行實行的互保製度,當然,這個互保製度當時英國人是不同意的。

其實,這種互保製度在中國可以追溯到更早的年代。在清朝的嘉慶時期,清朝的錢莊就開始實行五家聯保,就是你給我作保,我給你作保,以防出現哪個錢莊倒閉、儲戶出現損失後,社會上有可能會出現一些新的群體事件。後來,五家聯保甚至被寫到大清律例裏麵。因此,我們才說銀行存款保險製度是中國人發明的。隔了一百多年以後,我們又出口轉內銷,把它借鑒回來了。

存款保險製度著眼於解決什麼呢?其實就是解決銀行的問題。銀行看起來好像體製很完備,其實,這裏麵也有風險。銀行的風險是什麼呢?銀行主要是靠吸收大家存進來的錢,然後再把存進來的錢貸出去存活。也就是說,存貸差是銀行一個基本的賺錢方式。但是,這就出現了兩個風險性問題。

第一,假如大家把錢存進來了,銀行都給貸出去了,那麼,這個時候存錢的人要來兌付,要把錢取走,怎麼辦?那好辦。我們現在有種製度是中央銀行製度。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它能保證資金的流動性。要是真有人兌付款,那中央銀行以再貸款的名義給錢,就解決了這個問題。

第二,係統性風險問題是什麼呢?也就是說,萬一這家銀行經營不善,很多人都來兌現金怎麼辦?銀行裏的大戶往往都有一定的金融知識,有預先防範措施。而那些小戶,就是存錢存得很少的,他們沒有這個知識,一旦出現風吹草動,第一反應就是先把錢從銀行取出來,別擱到裏頭沒了。所以就形成了一個轟動效應,很多人覺得很恐懼,就跟風來取錢,結果擠兌的人越來越多。本來銀行沒問題,卻被這麼擠兌黃了。存款保險製度就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有的統計數字表明,隻要存款保險能夠保證90%以上的人存款安全,那銀行基本就不會有事。而存款保險製度賠付的限額到50萬元,它保證了99%以上的儲戶利益。一旦銀行要破產了,99%的人的利益都能保證,那整個金融風險不就屬於完全可控了嗎?

說到這兒,我們得先說第一個問題,就是大家認為銀行安全性很高。比方說一個人有點錢,去炒股票風險太大,買收藏品水太深,都沒有把握,覺得還是存到銀行裏最安全。可是,存到銀行裏真的就安全了嗎?有人就說這銀行是國家的,能破產嗎?還真不一定。我們有國家銀行,也有商業銀行,還有中外合資的銀行,即使是國有銀行業也不能保證它就一定不會破產。

2013年年初,世界的眼光都在關注歐洲的一個島國塞浦路斯——塞浦路斯國家銀行麵臨倒閉。什麼原因呢?塞浦路斯這個國家1960年才獨立,獨立之後要發展經濟,可是由於國家體量太小,最後隻能采用稅率低、利率更高等優惠政策,來吸引國外存款,尤其是吸引俄羅斯大款到這兒來存款。結果,塞浦路斯銀行的存款額度是自身GDP的4倍以上,也就是說,這個國家完全依賴存款活了。塞浦路斯的銀行存到一定程度,有了很多存款,它覺得得幹點兒事,得投資,得掙錢。於是塞浦路斯就各處投資。當時,塞浦路斯國家銀行看好希臘。希臘雖然有主權債務危機,但塞浦路斯覺得越有危機就越有機會,於是就衝到希臘買債券去了。我們都知道,希臘是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最嚴重的國家,經濟危機到來的時候,塞浦路斯的國有銀行在短時間之內的虧損額度占據塞浦路斯年度GDP的30%!

由於塞浦路斯政府無力救助已經巨額虧損的銀行業,申請國際救助成為唯一選擇。為了滿足救助條約中的籌款條件,補充銀行資本金,償還債務,塞浦路斯總統隻能同意銀行向儲戶開征一次性存款稅。但協議一經推出就遭到塞浦路斯議會的反對,民眾對此更是強烈反對,這也引發一波自動提款機擠兌浪潮,塞浦路斯人幾乎擠兌空了所有能夠運行的自動取款機,國家現金儲備幾乎被提光。作為回應,塞浦路斯政府暫停了電子轉賬交易,盡管民眾反對,存款征稅方案也被反複修改,但塞浦路斯政府依然堅持征稅。2013年3月底,塞浦路斯央行最終確認塞浦路斯第一大銀行塞浦路斯銀行將保留,而該國第二大銀行塞浦路斯大眾銀行將關閉,並將其拆分為好銀行和壞銀行,10萬歐元以下存款的賬戶將被轉移至第一大銀行塞浦路斯銀行,10萬歐元以上存款賬戶則將被凍結,並部分用於償債。依照此規定,在塞浦路斯銀行存款超過10萬歐元的大儲戶可能最多損失將達六成。

由此可見,當銀行要麵臨破產的時候,儲戶存款的利益是很難得到保障的。有人說這是資本主義國家,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銀行很安全。可能有很多朋友不知道這個事情,在1997年的時候,海南發展銀行就麵臨一次擠兌。當時有很多老百姓都到銀行裏要求把錢趕緊兌出來,結果轉瞬之間,海南發展銀行就垮了。

到現在為止,全國有300多家金融機構出現過破產的情況,當然,這些金融機構不僅有銀行,還有農村合作信用社,但農村合作信用社也屬於金融機構。如果這些機構破產了,也同樣麵臨這個問題。過去,我們國家是怎麼保障的呢?等於用國家信用來作擔保,這叫隱性擔保。這個隱性擔保有很大的問題。為什麼呢?銀行經營不善破產了,國家負責賠償。也就是說,銀行弄不好了,本是銀行的責任,結果,出現損失要賠付的時候,卻需要國家兜底,這很不公平。

另外,現在的金融機構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國家再賠,也有點兒負擔不起了。前麵說的300多家金融機構退出的時候,國家總共拿了1700多億元進行賠付,已經很不少了。現在隨著時間的推移,已經不比10年前了,10年前銀行的存款總體剛超過10萬億元,現在銀行的存款即將突破100萬億元了。這麼大體量,一旦銀行崩盤了,國家賠也賠不起。所以,這個時候就要由國家隱性擔保改成銀行顯性擔保,就是銀行行業要自己的責任自己負,做到行業自保。這個時候,存款保險製度幹的就是這個事,各家銀行拿錢,組織一個存款保險基金,真出事了由這個來賠付。這個製度對於我們現在銀行的健康發展、提高市場經濟風險意識來說是一件好事。

關於這個製度,有很多老百姓擔心,說存款50萬元以下的倒沒事了,即使銀行破產了也能連本帶息都拿到手。注意,是連本帶息!這50萬元是指本錢加上利息合起來在50萬元以下都給你。那麼,有的人就說了,我在銀行的存款超過50萬元了,連本帶息超過50萬元了,是不是就賠本了呢?在這裏告訴大家不用擔心。首先,由於我們國家的銀行長期以來是國有控製,即使後來民營進入了,或者是中外合資了,但原來的整體體量很大,不像資本主義國家,比如美國有的社區銀行,規模很小,就存在體量小可能破產的問題。我們國家的銀行體量都很大,一般來說不會出現破產。其次,即使出現破產了,也不一定啟動存款保險賠付。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我們國家銀行的牌照太值錢了,而美國銀行的牌照遠不如中國的值錢。而且,美國每一個銀行破產往往都有另外的銀行直接把它收購。也就是說,假如我們有一個銀行破產了,銀行的牌照很值錢,一定會有其他機構再願意進來,把這個銀行收購過來。收購過來的時候,一方麵是這家有錢,另一方麵會啟動存款保險基金,幫助這家銀行收購。收購之後,老百姓原來在破產銀行裏的存款,整體都挪到新的銀行裏邊了,原來存多少錢,利率多少,本息多少,到那家銀行繼續,就等於是搬了個家,一點兒損失沒受。有人說那不一定,萬一這個銀行破產了,爛到沒有人願意接怎麼辦?那也不要緊,存50萬元以內能賠給你,50萬元以上的,銀行還有固定資產,比如大樓、外麵給它抵押的礦、路、地什麼的,也能換算成錢,該賠多少可能還是賠多少。

當然,如果銀行虧得太多了,那50萬元以上的錢很可能就保不住了,但是那種情況極少見。為什麼呢?如果一個銀行眼看要破產了,那國家相關部門就會監管,會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所以說,存款本息加一起超50萬元,而銀行破產導致老百姓虧損這種現象是極為少見的,大家大可不必擔心。也就是說,出台這個製度一方麵告訴大家你的存款是基本安全的,另一方麵告訴大家,市場是有風險的,銀行也可能破產,要有這個風險意識。

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推出保險製度?

第一,是為了迎合現在的金融體製改革,讓大家都有一種市場化風險意識,都有個心理準備。金融體製改革是兩個層麵的事,與存款保險製度是密切相關的。首先,隨著民營資本大量進入銀行業,今後會有越來越多的民營銀行出現。這些民營銀行跟國有銀行相比個頭小,抗風險能力也低,而實行存款保險製度有個好處,就是將抗風險的能力提高了,能夠很大程度使民營銀行在市場上跟國有銀行競爭了。也有人說,交保費對銀行的經營不是形成壓力了嗎?保費是開支,而這個保費是由銀行自己支付的,不能由儲戶負責支付,這一點是現在的存款保險條例明確規定的。至於支付的費用,一開始啟動的時候,支付的比例是特別低的,基本上對銀行業務不會產生太大影響。所以,推出保險製度有利於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有利於民營銀行和國有銀行競爭,形成真正的市場化。

第二,是為利率市場化做準備。我們現在把錢存到銀行裏,利率是3.25%或者3%,有些人嫌低,覺得銀行存錢給的利息太低了。那好,利率放開後實行市場化,銀行的利率有的是3%,有的是4%,有的是5%、6%,我們會存哪個?肯定是存6%的那家銀行。大家看每一次工商行調息了,就調上那麼一點兒,就有不少人到那兒排隊去,從別的銀行把錢取出來存到工商行。建設銀行一抬息了,就都存到建設銀行,整個是螞蟻搬家。所以,利率市場化有利於為大家手裏的存款找到最優的存放方式,能夠獲得更大的利益。

然而,這個時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利率市場化後,那很多小銀行勢必要通過提高利率來吸引大家存款。可是,我們得知道,這利率越高風險越大,風險一大,儲戶的財產就不安全了。這個時候,存款保險製度就是為解決這個兜底問題的,同時也再告訴大家一聲,不要看誰家的存款利率高就存誰那裏,不要盲目,而要考察銀行的運營狀況是否優良。

我們每一個儲戶針對存款保險條例,應該做哪些準備呢?這裏邊有幾點大家要清楚。

首先,如果要想安全的話,比方有500萬元存款,從理論上來講,存到10家銀行最安全,因為存到10家銀行一家就存50萬元,這樣破產了的話,50萬元也能賠給你。但是,在中國多數銀行是有把握的,也沒有必要這樣做。我們隻是告訴大家,如果真有500萬元以上的大宗存款,最好不要隻投到一家銀行,否則,出風險的概率就高,最好能多存幾家,兩家三家四家都可以。

其次,我們要注意,存款是可以賠付的,而理財產品是不可以賠付的。我們有的時候到銀行存款,工作人員會告訴我們可以買這個通那個寶什麼的,買了之後利率比存定期的要高得多,基本也是保本保息的。但是要注意,它雖然現在是保本保息的,可它不是存款,而是理財產品。嚴格意義上說,理財產品是不準許說保本保息的,但銀行多數都會說這個,而且這些年很少看到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會虧,基本上本息都會返給儲戶。但是,我要告訴大家,理財產品是有風險的,它和存款不一樣。更何況,現在存款都產生風險了,都要通過存款保險製度來完善,那理財產品豈不更不安全?所以,今後隻要是理財產品,哪怕是銀行推出的,也有很大的風險,我們得特別注意防範。

最後,也提醒我們今後在理財的時候要多樣化。假如說我有100塊錢,應60塊錢存到銀行裏,獲取固定利率收益,20塊錢買一些理財產品、基金之類的,還有20塊錢弄點兒高風險產品,買股票什麼的。萬一高風險產品掙了就掙了,虧也就虧20塊。綜上所述,就是得多元化投資,多元化理財,不能孤注一擲地把錢扔到一個上頭。

所以,這次存款保險製度給大家上了一堂市場經濟下的金融理財風險課,告訴大家,隻要是金融理財就有風險,連銀行都可能破產,其他東西就更不用說了。因此,大家要樹立防範風險的意識,把自己的財產科學合理地進行配製。其實說到底,還是那句老話,就是永遠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

水電費裏有乾坤

2014年11月15日,國務院常務工作會議決定,凡是沒有法律依據,或者未經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要一律清理整頓。這些看似陌生的名詞,卻與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這一條規定是針對現在社會上非常繁多的附加費而定的,對國計民生影響是非常重大的。

可能有很多朋友不知道附加費到底意味著什麼。那麼,到底什麼是附加費呢?我們在說清這個概念之前,先給大家介紹一下我們生活當中非常常見的兩種收費,一個是水費,另一個是電費。有人說繳水費、繳電費那是因為用了水、電,所以要繳費。那是不是這樣呢?不是,因為在水費和電費裏邊就有非常多的附加費。

舉個例子,北京市海澱區的陳大爺把2007年以來的水電費繳費單都整齊地收集了起來,可從來沒有注意到裏麵還有附加費這一項。陳大爺也不清楚什麼是附加費,他每次繳水電費的時候隻注意看總共是多少錢,或者是用了多少噸水。這天,陳大爺把最新的一張水費單拿出來詳細一看,才發現上麵除了自來水費外,還有兩項附加費,那就是水資源費和汙水處理費。比如有一張水費單上寫著水費是33.12元,水資源費是25.12元,汙水處理費是21.76元。這樣一算,陳大爺才發現自己80元的水費裏有一半多都是繳的附加費。再一看電費的繳費單,上麵並沒有顯示任何附加費的信息。那麼電費中是不是就沒有附加費了呢?事實上,每一度電價裏至少包括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資金、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費五種附加費,占電價的5%左右。

如果我們不看這個例子,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們繳的水費、電費裏麵還有這麼多文章。可能有的朋友就很不理解了,用電為何還得繳國家重大水利建設基金呢?其實這項基金的源頭在於1992年開始征收的三峽工程建設基金,這項工程不是既和水利又和電力有關嗎?但是,到了2009年,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就已經停止征收了。因為過了這麼多年,三峽已經建好了,盈利能力也上來了,不需要再收錢了。於是三峽工程建設基金變成了國家重大水利建設基金。也就是說,我們每繳一度電費,裏麵有7厘錢被收走了。

像這樣的附加費還有很多,遠遠不止我們說的水費、電費,還有燃油附加費等。有一段時間油的價格上漲了,我們大多數人,無論是坐客車、坐公交車,還是打的,可能都會被司機額外收點兒錢,叫作燃油附加費。像這樣的燃油附加費收得就很不合理。後來,隨著國內油價在2014年11月中旬實現八連跌,降至四年半以來最低點,一些城市取消或調低了出租車燃油附加費,但是北京、南京、上海等地的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卻仍然在收。收取燃油附加費的階梯就是5.53元、6.64元、7.75元,以此類推,每上升1.11元在運價外加收一塊錢燃油附加費,6.64元以下就可以取消一塊錢燃油附加費。

再比方說我們詬病了多少年的機場建設費,有的就交50元錢,還有的加上出國的旅遊發展基金,得再多交20元。既然我們坐飛機已經買機票了,那麼飛機場的基本建設費是機場應該提供的。這就好比我們有人開飯店連鍋碗瓢盆都不買,那怎麼算是飯店呢?難道要顧客來吃的時候,在交菜錢飯錢的同時還得把鍋碗瓢盆錢也交一份嗎?再比方說看電影,假如說現在一張票是50元錢,這50元錢的5%就叫國家電影發展基金,也就是說,50元錢電影票有2.5元被直接收走了。還有3%是增值稅,就相當於1.5元錢是交給了國稅。在1.5元錢的基礎上還有一個12%的附加費,是給地方的地稅。12%的附加費裏麵主要是城建的附加費、教育附加費,還有地方教育附加費,分別是7%、3%、2%,總共是12%,這些費用是給地方的稅收。在這些附加費中,有的是合理的,有的是不合理的。可以肯定的是,無論合理還是不合理,在收取過程當中都需要做到有法可依。

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長時間以來有哪些為大家所詬病的附加費。據新華社記者了解,目前全國性廣泛收取的各類民生資源附加費不下20種,滲透到了衣、食、住、行各個領域。比如,有的電業局向用戶收取電費時附加線路維護費,有的地方辦網吧要繳納30萬元誠信守法及產業發展基金。有的隻是幾十年前的一紙文件,就走過春夏、走過秋冬,走了半個多世紀,這個費用還在收,實在是不透明。另外,有些時候打著各種各樣的幌子收費,比如以要為某些工程捐款的名義,可是到最後這些工程都竣工了,這個費用還照收不誤,而這個巨大的款項去處也不明。類似於這樣的費用就收得不合理。

既然附加費裏有這麼多不合理,那為什麼還要收呢?是不是這附加費就不該收呢?長久以來大家都聽到一個詞,叫費改稅。意思是說在收費時各方麵的依據不充分,但是變成稅就對了。因為收附加費本身既不是市場的手段,也不是稅收手段。那麼,附加費幹什麼用的呢?它其實有它的合理性,是從計劃經濟時代延續過來的。那個時候,國家對很多商品的價格是固定的,比方說一些資源,像煤炭、油這些商品的價格是固定的。但是,隨著市場化運營之後,就發現這些價格不合理了,會造成運營企業虧損。這個時候,政府會在原有的價格上加入附加費,一方麵是補貼運營的企業不要讓它虧損,因為這些都涉及國計民生;另一方麵完成政府一些公共設施的建設。像我們現在了解到的,如水費、電費裏的公共基礎建設費用,包括教育附加費,都是著眼於國計民生,這體現了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從老百姓那兒拿,也用到老百姓身上,這是對國家財政的一種有益的補充,也是附加費征收的一個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