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來看,這個附加費的收取主要是由於當時曆史的原因造成的,因為當時我們很多地方政府缺少某一些相關的建設資金,才會通過附加費的收取來為地方獲得更多的資金來源。可問題是,收著收著,有的附加費就偏離了初衷。那麼說附加費征收過程當中有哪些弊病呢?我們可以結合具體的費用給大家梳理一下。

第一個弊病就是都已經過時了,還在收。它有點兒類似於我們現在的高速公路,明明收費還貸的年限到了,還在繼續收錢。這一點是大家詬病比較多的。

第二個弊病就是剛才我們說的,把範圍逐漸擴大了。像城市公共建設附加費這一塊,原來國家規定隻能在城市裏收,縣城和鄉一律不收,因為收上來的錢是用來改善城市的公共設施的,可是,到後來縣、鄉也開始收了。收費範圍越來越大,但並沒有什麼絕對的根據,僅僅是某個部門通過某一個授權、某一個文件來收各種各樣的附加費。當然,如果沒有這筆長期收入,這個機構可能就會活不下去。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它有一個異化的過程,原來是收費來辦事情的,但是因為收費來辦事情養了一個機構,養了一幫人,形成了一個很難去掉的行政權力,所以這個費用一旦收取以後就停不下來。

第三個弊病是附加費的管理,就是收上之後這附加費用到哪兒去了。當然,大多數是進了公共財政收入,可是有的以補貼和結算差價的方式給了企業。

第四個弊病是附加費的征收成了漲價的一個很好的理由。水費、電費這些涉及國計民生基本的東西漲價,必須得有聽證會,這些人在會上會告訴聽證會為什麼要漲,得說出個道理來。比方說,水價要漲了,卻不說是水價漲,而是說水裏頭還包括水資源費、排汙費這樣的附加費。那麼,排汙費漲的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不通過聽證會。所以,排汙費由原先的2元漲到3元,就等於是水價漲了1元錢。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就說附加費是於法無據的,而這也是附加費在征收過程中出現的種種亂象。

這些年來,政府在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方麵,每年都會取消大批的項目,但是說實在的,最頑固的往往就是附著於資源上的附加費,因為這個附加費的數量特別巨大。有人說了,水電的附加費也沒多少錢,一度電裏就七厘錢,還不到一分,有的收一分,有的收兩分,多的也不過就是三分五分的,老百姓過日子誰還能在乎那點兒呢?大家可別說這樣的話。有的人經常做這個夢,說中國有13億人,一人給他一毛錢那就有1.3億元錢。附加費的道理也是這樣,2013年有個統計,一年光電費的附加費,收上來了2100多億元,當然這裏包括工業用電、單位用電。單說居民用電這塊,一年的附加費有270億元!這可不是個小數啊!而且,這錢收上來怎麼花了,花到哪兒去了,我們作為公民,能不管這個事嗎?這麼大一筆錢,我們必須弄清楚這錢是怎麼花的,為什麼要收,以及有什麼根據。

現在很多人都說收附加費是不合理的,有的人就問,既然中央也有去除附加費的這個政策,那下次水電部門再向我們收這錢是給還是不給?關於這個問題,國務院常務工作會議也有規定,說我們有這些權力,如果收費不合理,於法無據我們就可以不繳。但是,我們為什麼說這事得國務院往下推,自上而下呢?為什麼我們強調建設法治中國呢?因為水電局讓我們繳水電費,我們覺得不合理就不繳,然後水電局就給斷水斷電了,這能受得了嗎?所以,如果在權力層麵上不把這些弊端清理掉,光說清理這附加費是很難做到的。

2014年11月2日,發生了這麼一件事,很多朋友可能通過媒體都了解到了,就是河南省鶴壁市下邊一個電力所的所長帶著員工,共6個人到卡拉OK唱歌喝酒,喝著喝著就喝多了,到後來變成亂點酒,點完了告訴服務員給各包廂都免費送。那人家KTV的老板當然不樂意了,最後這幾個人就開始耍酒瘋,把這地方一通亂砸。老板一看怕惹事,說行了,給這些人免單。結果,這夥人還來勁了,借著酒勁兒,一個工作人員就給電力所打電話,說這一帶工程維修,趕緊給斷電。就這麼著,電“哢嚓”給斷了。這一斷,斷的不是這一家卡拉OK,周邊還有那麼多商家,都跟著受了損失。大家想想,這事的影響有多惡劣啊!當然,這屬於個別行為、極端行為,政府會嚴肅處理的。我們隻是借此說明權力的作用。

像習近平總書記講的,要把權力裝進製度的籠子裏。既然國務院發出了這樣的通知,下邊應該怎麼執行呢?就是有些配套設施必須跟上。首先,既然說沒有法律依據就不能征收附加費,那好,我們首先應該清理一下哪些有法律依據,哪些沒有法律依據。現有征收的這些附加費,教育附加費是根據教育法規定出來的,排汙費是根據水資源管理的一些條例。還有些沒有法律依據,全取締也不現實,因為征收有的附加費確實是有必要的。但是征收它們沒有法律依據,那應該怎麼辦呢?抓緊時間立法。也就是說,法治中國要把這些都送進法治的軌道裏集中管理。比如有的費用該征收,但是於法無據,那麼趕緊立法來補充。這個環節誰來辦呢?應該由人大組織各個專家來研究,確定原來哪些附加費有征收必要,對沒有征收必要的一律取締,這需要有一個細膩的整理分析調研的過程。

另外一點,誰來收,收完了怎麼管理,必須得有清晰的收支兩條線的管理。那些錢最後都去哪兒了,讓大家弄得清清楚楚。還有,凡是企業收的附加費一律取消,或者不由企業來收。因為企業收是企業的行為,這裏有逐利行為,我國的憲法規定,凡是涉及老百姓財產的問題一定要走司法程序,立法本身是走司法程序,在執法過程中隻有政府有這樣的執法資格,企業是沒有執法資格的。如果這些層麵的東西真的能夠像剛才說的這樣立起來,清理這些附加費就能達到理想效果。

國務院或者全國人大對於政府收費的行為,設立一個規範性的程序還是蠻有必要的,不管哪一級的政府部門,它的收費按照這個程序來進行規製的話,就會避免一些地方政府或者部門自己通過一個規範性文件來征收公民的財產。同時,如果公民對政府部門收費行為的訴權有法律保障,對行政機關收費也是一種製約。

所以,我覺得現在清理附加費這方麵其實是黨的十八大四中全會關於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一種行政理念的延續,也是落實。國務院已經發了通知,那就需要基層趕緊配合上。附加費的征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把我們的錢收上去了花在哪兒了,到底收得合不合理,過了一段時間,這個費該不該繼續收,或者過了一段時間,這費如果要改成稅,它的合理性在哪裏呢?這些我們都應該清楚。李克強總理就提到了,該歸市場的歸市場,該歸社會的歸社會,要有一筆公平透明的賬,讓我們知道錢是怎麼收的,怎麼花的。

傷不起的敬老院

2014年,黑龍江青岡縣的一家敬老院驚現慘案,4位老人的睾丸被切除!這樣的新聞甫一出現,立即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那麼,到底是什麼樣的人,能夠殘忍地把手伸向這些完全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呢?

經過調查後發現,這位犯罪嫌疑人並不是外來客,也不是這個敬老院的工作人員,而是敬老院的供養者之一——一位已經46歲的智障男子。可是,隨著真相逐漸浮出水麵,其中的緣由卻非常值得我們仔細琢磨。

嫌疑人王某是一位有智障殘疾的無兒無女的五保戶,他平常經常幫助一些沒有自理能力的老人,負責給他們打飯。但在這個過程當中,王某和一些老人發生了口角,案發那天中午,他喝了點兒酒,或者是酒後為了追求刺激,或者是為了發泄內心的不滿,下午,他把幾位老人手腳捆住,然後用刀把老人的睾丸切了下來。王某事後說自己要用來做藥。而且,在事情突發時,這些老人也發出了叫喊,但是並沒有值班人員及時趕到。

那麼,有人要問了:行凶者年僅46歲,為何要進敬老院?4人被割時都曾呼救,又為何沒有得到救助?整個事件中既有四十幾歲的五保戶,又有80多歲的失能老人,人員混雜,心理失衡,矛盾頻發。這裏我們就來探求事件真相,透視農村養老問題。

發生這樣的人間慘劇,按照我們的習慣思維,首先要追究管理者的責任,看看敬老院有沒有什麼問題。其實這個思維沒有問題,因為有件和這事類似度很高的事情,那就是兩年之前發生在離青岡縣不遠的海倫市敬老院的縱火案,這事發生於2013年7月26日。

那一天,黑龍江省海倫市聯合敬老院住院處發生火災,造成11人死亡、2人輕傷。根據公安機關調查,該案件是一起放火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貴,男,46歲,因患腦血栓後遺症無人照顧,本人沒有生活來源,於2010年4月由東林鄉政府,送入該敬老院。據該敬老院副院長介紹,事發前一天,也就是7月25日下午王貴大吵大鬧,聲稱200塊錢被孟姓院友拿走,因為他看見孟姓院友翻動過自己的抽屜。由於缺乏真憑實據,院方表示會進行調查。但在25日下午和晚上,王貴兩次憤怒地砸碎了宿舍的玻璃,26日淩晨王貴情緒再次反複,他把白酒倒在拖布上點燃,製造了這起惡性刑事案件。王貴本人也在大火中身亡。

這兩起案子有比較高的相似度,首先都是發生在縣一級或者鄉鎮一級的敬老院當中;其次,嫌疑人很巧合,都是46歲,一個是腦血栓後遺症的患者,另一個是有智障殘疾的人。看到這個,我們不禁有疑問了,敬老院,敬老院,中國老人的標準是什麼呢?應該是60歲以上為老人。那麼,這兩位才46歲,怎麼也進敬老院了呢?也就是說,敬老院是怎麼收留這些年歲還沒到的人的?而且我們都知道,無論是有智障殘疾的人還是心理不健康的人,46歲這個年齡都還有一定的行為能力。他們和那些失能老人相處過程中,還是很容易造成恃強淩弱的不良事件的。而這可能也是造成青岡敬老院發生慘案的一個重要原因。

46歲的人怎麼就能進敬老院呢?其實這個是按照我們國家相關的政策法規來執行的。雖然我們現在很多縣一級、鄉鎮一級的農村敬老院也叫敬老院,但它實質上是什麼呢?是五保戶的供養服務機構。這個是有法可依的。2010年,我們國家民政部曾經出台了一個管理辦法,叫《農村五保戶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取代了1997年頒布的《農村敬老院暫行管理辦法》。也就是說,農村或者鄉鎮存在著很多這種五保戶,他們和一些失能老人差不多,也需要政府給予福利供養。那麼,什麼是五保戶呢?五保戶中的“五保”分別是指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也就是說,不僅管吃、穿、住、看病,還負責死了之後的安葬,要是有小孩的,還要保證其小孩接受教育。那些沒有生活來源、自身能力也比較低的人,政府有義務把他們供養起來。事實上,農村敬老院在2010年民政部明確規定之後,已經變成了農村五保戶的供養機構。這些供養機構的經費是由鄉鎮一級或者縣一級財政安排。預算當中都安排好了,或者是上級政府轉移支付。

我們看到的青岡禎祥鎮這個敬老院,它其實是個五保戶供養機構,海倫市這個敬老院也是。青岡和海倫離我的出生地黑龍江省蘭西縣很近,它們都屬於黑龍江綏化地區。蘭西、青岡、明水、望奎過去都是老牌的貧困縣,而海倫市雖然是個縣級市,但它的水平比普通縣城高不了多少,和我們熟悉的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的級別差遠了。海倫市發生火災的這個聯合敬老院,把原先的6個鄉鎮的200多個五保戶集中到一塊兒進行供養,然後又投資700萬元,建了這麼一個聯合敬老院。

既然這家養老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敬老院,而是五保戶聯合供養機構,那就難怪裏邊什麼人都有了。雖然五保戶裏頭大多數是歲數大的,但並不都是歲數大的。再加上敬老院裏收的多是失能老人,所以就容易出問題。什麼叫失能老人呢?就指一個人在吃飯、穿衣、上下床、上廁所、洗澡和在室內走動這六項指標中有一個不合格的,自己一個人進行不了,即自己不能給自己洗澡,自個兒不能上廁所,自個兒不能吃飯穿衣,自己不能上下床,在屋裏頭都溜達不了,就算失能老人。可是,五保戶的範圍遠遠不止這些。像剛才我們看到的這兩起案件,當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他是有智障行為的人,而且沒兒沒女,海倫的犯罪嫌疑人則是腦血栓後遺症患者,也沒人照顧,都在五保戶的範疇之內。所以,他們也進了這個以敬老院名義建的五保戶福利供養機構。

這個供養服務機構由於要把五保戶都涵蓋到裏麵,那難免就會出現什麼人都有的問題。像剛才說的40多歲的嫌疑人,他和70多歲、80多歲的人在一塊兒住,大家就可以想見在體力上、年齡上的差距是很大的。而且,這些人我們又不能按照正常人的思維標準來看待。有些人有後遺症,有些人有智障行為,很容易出現恃強淩弱的行為,覺得自己力氣大、年輕,就欺負那些體弱的人。所以,這裏邊出現的這些矛盾,可能要比普通的敬老院老人和老人之間的矛盾更加劇烈。

為什麼有這麼多弊端,還要強調集中供養呢?因為鄉鎮一級和各個村的敬老院,規模小、人員少,服務質量根本就上不去。集中供養之後有個好處,就是統一撥付經費,規模擴大了之後能夠提升敬老院裏老人的待遇。若是敬老院外再建一個照顧五保戶的,資源有些重複利用,所以就把五保戶也括進來了,其初衷是能夠讓更多弱勢群體得到政府照顧。

這是一個初衷非常好的福利政策,可是在執行過程當中,它一定有弊端。

弊端之一就是我剛才說的,什麼人都在裏頭:年輕的和年老的,智障的和有病的,都混到一塊兒了,矛盾比較多。

弊端之二,現在這些敬老院在醫療護理各方麵能力都很有限,能把老人伺候得能吃上、喝上、有病能看就不錯了,很少有人顧及敬老院這些人的心理狀態。大家看一些有自理能力的老人,沒有幾個願意去敬老院的,都願意在自己家,哪怕沒兒女也願意。因為到敬老院之後,很多地方都不適應。在這樣的敬老院裏邊,除了矛盾多發以外,很多人離開了自己家會出現心理問題,而往往這些老人或者說這些五保戶的心理狀態,在供養機構裏極少被注意到。這時候,他們處於被遺忘的角落裏,極容易滋長陰暗的心理情緒。比如海倫縱火案嫌疑人,因為懷疑錢被別的老人偷走了,要發泄情緒,才出現慘案。如果這個時候有醫護人員能夠從心理上疏導他,可能就不會釀成後來的慘劇。

弊端之三是人手嚴重不夠,這和第二個問題密切相關。比如青岡縣禎祥鎮敬老院,出事的時候總共有21個工作人員,可這個院裏有165個院民,相當於一個人伺候8個老人,可以想見,人手嚴重不夠。而且,這兩起案件還有類似的地方,就是當老人遭到傷害的時候,喊叫了也沒人知道,值班人員不在崗。海倫敬老院著火的時候,有3個值班人員,卻沒有一個在這一層樓。也就是說,如果人員夠用的話,這個損害會降到很低,不至於出現這麼大的慘劇。

而且現有的人手中,具備醫療護理資格、具備照顧老人能力的也不太多。往往有時候就是像前麵說的,使用有智障殘疾的年輕人或者是40多歲的人給這些老人打飯。由此可以看出,裏邊出現的內部人員互相調劑的現象,是非常不專業的,容易引發一些磕磕碰碰的矛盾。這矛盾再沒梳理好,一下就放大了。正是因為青岡、海倫這樣的地方敬老院存在經費不足、人員配置不到位、硬件設施不到位等問題,才會出現如此多的隱患。但是以現在的狀況來看,想要在各村各鄉鎮分別設點的話,確實有很多地方勉為其難。所以,我們要解決農村養老,首先得考慮一個經費怎麼來的問題。

原來的五保戶供養,包括農村敬老院的經費從哪兒出呢?從農業稅裏出兩部分,一部分叫村提留鄉統籌,就是村子裏在繳農業稅的時候,提留一部分,鄉裏頭再統籌安排一部分。可是2005年我們全麵廢除農業稅之後,這部分錢就得由鄉鎮或縣級政府的財政安排做預算。另一部分是上級的政府轉移支付,到後來基本上就是縣鄉一級敬老院都由縣財政拿錢。但我們知道縣鄉財政狀況很有限,它有時候真是勉為其難,安排不出多少錢來,能把這敬老院置辦起來就不錯了。這個時候,就特別需要上級政府的轉移支付。現在有一個突出現象是,大城市裏的敬老院,一張床都難弄,想讓老人到那兒住都很困難,可是相反,農村縣鄉一級的敬老院,有很多床空著,沒人願意去,就是因為經費不足,質量低,服務條件各方麵比較差,能走動的老人都不去。往往到那裏的老人,基本上屬於完全不能自理了,或者是沒兒沒女,有的兒女沒法伺候了,無可奈何才送到那兒去了。

我們現在強調城鎮服務均等化,就是公共服務均等化,怎麼能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呢?首先得錢到位。所以說,要想解決敬老院這樣的問題,首先必須保證財政方麵得到位。其次,從政策設置上,我認為也有必要做一下改進。像城市裏都強調依托社區養老,老人還在家裏住,但社區裏建立一個養老服務站,讓老人在這裏建立健康檔案。比方說若是家裏沒人做飯,就到這裏來吃飯。而且還有人負責洗衣服,隨時有護士登門給測血壓、測血糖、測心髒。可是,農村的老年人是集中供養,從各個村裏給整到縣裏,或整到鎮裏,這老年人歲數大了故土難離,到這兒來他心裏別扭。所以,農村完全也可以這麼搞。比方說在村裏設置一個農村養老服務站,注意,不是那種養老服務機構,就是個養老服務站。這養老服務站的投入比敬老院可能少很多,而在服務站裏住的是一些失能老人。那些凡是能走的老人,則可以回自己家住。也就是說,白天集中服務,晚上分散居住,有人給做飯、洗衣服、看病。有的人說了,那中國的村子那麼多,應該怎麼辦呢?建議在中心村設置大點兒的服務站,然後周邊的村子完成配套服務,比方說建立一支隊伍定時送餐,包洗衣服或者上門看病。通過這樣的方式,就能緩解前麵說的集體供養當中的很多矛盾。

中國發展到現在,農村的養老問題比城市要嚴峻得多,因為農民沒有養老金。雖然農村現在有了新農保,將基礎養老金定為每人每月55元,多繳多得,但對於社保意識不強的農村老人來說,彈性繳保製度作用有限。據相關調研報告顯示,2010年農村能夠把養老金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老年人,僅為4.6%。此外,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目前我國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農民達5000萬人,預計到2030年,這一數字將超過7800萬。再加上年輕勞動力大量流出,農村傳統的土地養老和子女養老模式,都將難以為繼。

目前我國農村老年人口約有1.2億,占全國老年人口的65%。因子女長期離家缺人照料的留守農村老人高達5000萬,占農村老年人口的42%。據2012年全國老齡委辦公室數據顯示,我國農村老人的人均收入,約是城鎮老人的1/5.在全國約1010萬城鄉貧困老年人中,農村就占860萬,貧困率是城鎮的3倍以上。

現在中國農村的養老問題已經不得不提上日程了。很多有兒有女的勞動力都到城裏打工去了,留在農村的有空巢兒童、空巢老人,甚至有些人把孩子都帶走了,隻留空巢老人無人供養。那麼這麼多的空巢老人,再加上沒兒沒女的,怎麼辦?中國現在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將來還有大批的農村老人麵臨無人供養的問題,到時候怎麼辦呢?所以,必須著眼去解決這個問題,從頂層設計到底層執行上,都能有一套係統的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政策,來解決我們現在迫切需要解決的農村人養老的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