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保障房

2014年7月18日,審計署公布了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審計結果。結果顯示,有93.7億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專項資金被挪用占據,4.75萬套保障性住房被不符合條件的家庭或者代建企業違規使用,移作他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著眼於解決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本來是利國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為什麼會出現如此違規結果呢?在講清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分析一下保障性住房的來龍去脈。

2007年,為了解決低收入家庭,特別是特困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國務院頒布了《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幹意見》。以此為開端,我國開始大規模建設保障性住房。目前,國家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包括三類:第一類是保障性住房建設,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四項;第二類是棚戶區改造,包括城市棚戶區、國有工礦棚戶區、林區棚戶區、墾區棚戶區和煤礦棚戶區五項;第三類是農村危房改造。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在城鎮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在農村實施。

可以肯定的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絕對是利國利民的一個好政策。眼下,中國的商品房價格很高,很多中等收入以下的家庭是買不起房子的。“居者有其屋”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基本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必然是利國利民、得到大家一致稱讚的。

可是,一項好的政策,製定容易,推廣也不難,但在實行過程中卻很容易走樣。比如在現階段的反腐中,就發現很多案例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關。2013年年底,吉林省舒蘭市的一位因經濟犯罪被雙開並被移交司法機關的女副市長韓雲新,被稱為“史上最狠強拆女市長”。怎麼狠呢?她說,我不懂拆遷法,我不按拆遷法辦事,我有尚方寶劍,你愛哪兒告哪兒告,告到哪兒都沒用,我隻管大刀闊斧地進行拆遷。

這種強製性拆遷,觸動了老百姓的底層利益。正因為如此,2012年開始對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進行審計的時候,這位女市長被審出問題來了。當然,她並不是因為強拆出事的,而是因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出現了一些貓膩。審計署在審計過程中,發現吉林省舒蘭市一部分保障性住房的造價太高。以往的保障性住房造價為1000多塊錢一平方米,如今高達2000多塊錢。調查結果顯示,這位女市長與施建單位有明顯的利益關係。這個承建公司的注冊時間與保障性安居工程批示的時間是一致的。韓雲新將專項資金撥給這個公司,由他們負責建設保障性住房。在韓雲新的操作下,承建該項目的開發商,經允許把保障房的一樓加蓋成車庫,並獲得所有車庫的銷售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些車庫最終又以高價賣出,從而變相套取了國家資金。這些獲利的資金最終通過公司轉移到韓雲新及其家屬的名下。這叫什麼呢?叫“借雞下蛋”。借財政的雞下個人的蛋,這是地地道道的腐敗行為。

審計人員還發現,除了明目張膽動用國家資產之外,韓雲新還通過親屬收受賄賂,並以直係親屬名義,在吉林省長春市某高檔小區購買了兩棟價值500萬元的別墅。

這件事情被查出來,說明什麼問題?我們的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的專項資金在使用和監管方麵出現了很大的漏洞。審計結果顯示,不僅2013年的專項資金被挪用,2011年就有30億元資金被挪用騙取,到了2012年,這個數字達到了58億元,到了2013年又達到了93.7億元,接近百億元資金。這說明什麼?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的專項資金,成為腐敗分子垂涎三尺的一塊肥肉。

在這個領域,都出現了哪些問題呢?

第一,就是我們剛才說的“騙”。它的特點是單位騙資金、個人騙住房,主要是申請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的申報材料是虛假的。有些申請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請租賃補貼的人,事實上並不符合條件,甚至申請人反複申請,導致一戶能夠申請到兩套、三套甚至多套住房。這就說明監督不力,對於虛假材料缺乏明確的甄別。而這種監督不力不是因為工作人員的粗心大意,而是這個鏈條上存在利益的腐敗。所以說,“騙”是整個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中腐敗問題的核心。

第二,挪用。本來用來建設保障性住房的資金,被挪用於投資了,有的以資金周轉的名義挪走,有的以拆遷補償的名義挪作他用。這種挪用現象對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的危害是很大的。

第三,保障性住房的違規銷售問題。保障性住房主要是為了滿足弱勢群體和中等收入以下群體的住房要求。很多單位將保障性住房當作商品房違規銷售,銷售所得的錢也沒有明確的流向,這也是一種腐敗。

第四,非法改建。保障性住房用地是免稅的,有諸多的優惠政策。申請保障性住房用地,國家有政策保障,因此,其成本比一般的商業用地要低很多。有的部門拿到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用地,卻用來建辦公樓、酒店,搞商業開發,或者建商品房出售。

以上四點是我國這些年在審計過程中查出來的突出問題,也是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腐敗問題的重災區。還有一個很嚴重的現象,也是以前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時候出現的現象——開著奔馳、寶馬的人住經濟適用房。

2009年6月12日,武漢市5141名困難家庭市民,參與一個經濟適用房小區公開搖號。結果,6個經濟適用房資格證號碼相連的申購戶,離奇地全部搖中了。這一概率僅有千萬億分之一,結果牽出了一起經濟適用房申購中嚴重弄虛作假的案件。經調查,這6個申購戶都不具備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他們在同一時間、同一城區,靠一套假材料獲取申購資格。在順利取得申請資格後,涉案的相關工作人員,則利用科技舞弊,將作弊軟件程序裝入搖號計算機中,最終使特定的經濟適用房申購人獲得購房資格。2009年12月19日,武漢市國土房產局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六連號事件調查結果,取消了6人購買資格,並複查所有搖中家庭的申請材料。2010年3月,六連號案件中心11名被告,分別被判處9個月到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這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執行過程當中最大的傷害,政府必須加大打擊力度。

還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出現大量閑置住房。審計署公布數據顯示,全國一些省份保障房閑置問題普遍存在,2012年,僅山東、海南、雲南、廣東四省份就有5萬多套保障房空置,深圳最大公租房項目分配進入最後階段,首批推出的8250套公租房房源,入圍申請家庭1萬餘戶,但有45%的家庭棄租。

這是什麼原因?一些地方為了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指標,大量建房,以應付上級檢查,確保政績。這些房子都建在哪兒呢?建在很偏遠的地方,交通不便,沒法住。另外,一些保障性住房的配套設施很差,周邊沒有醫院、銀行、學校、娛樂場所,甚至連吃飯的地方都沒有,這讓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無法住進去。這樣的住房,大大增加了人們的生活成本,以至很多人寧願住在城裏的棚戶區,也不願意住郊區的新房子。

除了房子本身問題,一些地方保障房申請手續煩瑣,也是民眾棄租的原因。廣東省佛山市的一處保障房,雖然位於市區,但入住率依然不高。究其原因,是由於申請程序太複雜。

在佛山市申請保障房,首先要準備好身份證、居住證、結婚證、收入證明、勞動合同、財產證明以及計生證。準備好這7個證件後,申請人需要到所在的居委會提交材料,居委會要在30個工作日內對材料進行入戶調查。然後,相關材料還要交到申請人所在街道進行複審,複審通過後,再進行10天公示。之後,申請材料再被交到區一級住建部門再次審核,並需要所對應的7個部門進行蓋章確認,最後在網絡、報紙進行公示。三審兩公示的流程走下來,需要90天左右。而在外來人口大量聚集的廣東省東莞市,除了三審兩公示的流程外,還要求必須繳滿6年社保才能申請保障房。

很多保障性住房的建築本身也出現很大問題。建保障性住房,建築商覺得利潤低,於是在建設過程中偷工減料,致使房屋質量低下。

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多的問題?說到底是因為監督不力,造成了權力尋租。轟轟烈烈的反腐敗鬥爭,其目的就是希望通過反腐敗,能夠讓監督機製運行順暢,遏製腐敗現象,保證中央出台的利國利民的好政策能夠在基層得到徹底的推廣。

所以說,反腐敗的最終目的,在於加強民生。為什麼廣大的老百姓支持這次轟轟烈烈的反腐敗行動?因為反腐敗最終具體落實到國計民生的建設項目上,一定會對老百姓的利益產生利好。所以我相信,經過反腐,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麵的腐敗現象會大為減少。如此一來,中央出台的這些利好政策,才能真正地達到“利國利民”的目的。

下好戶籍改革這盤棋

2014年7月30日,國務院公布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製度,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性質區別,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這就意味著實行了50多年的城鄉二元戶籍體製徹底退出了曆史舞台。

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的區別,打破了城鄉二元戶籍體製壁壘。

那麼問題來了,從改革開放到現在,為什麼城鄉二元戶籍製度能存在?

1958年,國務院出台了一個文件——《關於勸止盲目進城流動的農民的意見》,開始禁止農民進城流動。也就是說,農民必須在農村種地。“盲流”這個詞就是從那時候開始出現的。當時的戶籍製度,將人與土地捆綁在一起,不許人們自由流動。如此一來,城鄉二元的戶籍製度才能得以存在。

改革開放之後,城裏需要大量的勞動力。農村生產技術的提高,解放了大量的勞動人口。人們開始進城謀生,開始了人口的流動,並逐漸形成了不可阻擋的洪流。幾億農民湧到城市,對原來戶籍製度產生了巨大的衝擊。

農民大量湧入城市,帶來了很多問題。如“農轉非”的問題,也就是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農轉非”對於很多農村人口來說,是一件非常理想的事情。人們往往通過婚姻嫁入城市,或者轉業安置,後來又出現了通過買房子進入城市。有一段時間,很多城市有買房落戶的政策。為了加以區別,本地的正式戶口本為紅色,買房落戶的戶口本為藍色,簡稱“藍印戶口”。另一種就是我們熟悉的暫住證。20世紀80年代初,為了解決農民工流入城市的人口管理問題,1984年,深圳市首先提出辦理暫住證。有了暫住證,農民工就可以享有一定的當地居民的權利,當然,這個權利的麵是很窄的。

現在的人口流動量越來越大,大量的農村人口湧入城市,由於這種公共福利的不平等引發了一些問題,也成為推進當前戶籍製度改革的重要因素。但我們也知道,解決這個問題需要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那麼,國務院頒布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等於是把所有有關城鄉之間不平等的一些製度就此終止了。

一個小孩出生以後,不再明確是城裏娃還是農村娃,打破了幾十年來城鄉的戶口壁壘,這應當說是我們社會發展的一大進步。同時,建立居住證製度,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社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申領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居住證持有人可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此外,要全麵放開建製鎮和小城鎮落戶限製,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製,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政策,嚴格控製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對於50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建立積分落戶製度。

從製度設計到落實實施,現實當中需要對接的事情千差萬別。就是說,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了。那麼,流動人口進入城市,是直接登記為城市戶口呢,還是需要一個過渡?這個過渡就是大家聽了好多年的“暫住證製度”。何為“暫住證製度”?比如說,你從農村來到城市打工,隻要你在這個城市居住半年以上,你就可以申請居住證,並且憑著這個居住證,你可以享受和城裏人一樣的就業、醫療、教育、公共文化服務等方麵的權利。

但是,這個開放的過程,是需要一步一步來的。對於一些鄉鎮和小城市,現在可以完全放開,但中等城市是有序開放的。因為中國太大,人口眾多,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對於一些人口超過兩百萬的中等城市來說,隻能是慢慢地有序開放。

對於人口超過500萬的特大城市,要建立積分落戶製度。這在很多城市已經開始實施了。什麼叫積分落戶製度?一般來說,在你取得居住證之後,根據你居住時間、工作情況、住房情況、繳納社保情況以及你對當地所做的貢獻等條件,每項設置一定的分值,累計積分積累到一定的分值即可取得當地城市戶口。所以,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之分,不是整齊劃一地突然取消,而是存在著由原先的農村戶口向城鎮戶口過渡的過程。但是,這樣的改變是具有重大意義的,它表明中央政府已經下定決心要徹底改變這種二元戶籍製度。

為什麼說要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的區別,就是著眼於平等?據新華社統計,農業戶口和城鎮戶口間的福利差距多達33項,其中就業、教育、住房、醫療、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方麵差距比較突出。比如,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非農業職工失業後享受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兩年,而農民工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一年;教育法規定,高考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省區市參加高考,並到當地招生委員會指定地點報名,這樣就使得部分農民工子女必須回到戶籍所在地上初中、高中;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經濟適用房住房管理辦法等規定,申請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的標準,第一個便是具有當地城鎮戶口,農村戶口來城市打工的困難人群無法申請;從醫療保障製度來看,農民用的是新農合,城裏人用的是城鎮醫保,兩種醫療保障製度的結算方式不同。此外,養老製度也有差異,農村的新農保,如按最低費率40%、最低繳費年限15年計算,一年可以拿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5%;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以職工繳費35年退休為例,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可達在職時收入的六成。

如今,隨著戶籍製度改革意見的落地,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者的界限正在逐漸消失。如從2014年7月1日起,城鄉養老保險製度銜接暫行辦法開始實施;至2014年7月,有27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的政策,有30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政策。

不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農民、城鎮居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製度等一係列配套製度還有待落實。

綜上所述,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在諸多方麵都存在很大差距。假如不再區分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那原來戶口上的那些福利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之所以比較難處理,因為福利是錢。據統計,從現在開始到2030年,大概有3.9億的農村戶口轉變為城鎮戶口。屆時,城市將需要提供足夠的公共服務。而提高公共服務就需要錢。按照平均一個人13萬元來算,到2030年,需要政府支付50萬億元人民幣。這裏還不算個人支付成本,如買房子、找工作等。

根據我們現在的製度安排,城市公共服務經費由財政預算支付。如此,將極大地增加人口流入城市的財政負擔。新聞裏提到“公共服務均等化”,意思是說,城鄉的公共服務,如就業、醫療、教育、保險等,應該平等分配。比如醫療,城鄉戶籍統一之後,所有人都將被納入統一醫保。在教育上,打破地域藩籬,統一高考。如此,政府將支付多少成本?就保險來說,尤其是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險,原來的新農保轉化成現在的社保,政府將要補充多少錢?這是有賬可算的。

是否這樣,農村人和城裏人就沒有區別了呢?2006年,湖北搞過這種試點。選擇1500多萬人作為試點,取消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之分,進行統一的居民登記。然而,戶口不是說取消就能取消的。取消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的區分之所以困難,是因為戶口上依附著太多的福利。有些福利屬於城裏的,有些則屬於農村的。打破二者的區別,在福利發放上則失去了標準,需要重新設立區分依據。雖然說現在是大數據時代,重新進行統籌安排不是一件困難的事,但是,這依然要經曆一段時間。

開放了戶口,農村人都願意變成城鎮戶口嗎?不是。現在有相當多的農民,根本就不願意要城裏戶口。為什麼呢?首先,中央政府規定了對農業的補貼,使土地收益日益增加;其次,農民進城後,在文化程度、個人技能等方麵都無法與城裏人博弈;最後,現在農民在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以及集體收益分配權上所獲得的利益越來越高。這些都使農民越來越不願意放棄農村戶口。據統計,“60後”“70後”的農民工有80%不願意,“80後”“90後”的農民工也有約75%不願意放棄農村戶口。盡管有很多“80後”“90後”的新生代農民工早已習慣了城市生活,甚至再也回不去農村,但他們依然不願意放棄農村的權利。他們在城裏打工,能賺多少是多少,農村老家依然是他們的後路,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有人考慮的是,如果家鄉房產土地拆遷,他們將會得到一筆補償金,如果放棄農村戶口,就等於放棄了補償金。而在城市,即使獲得了城市戶口,也享受不到太多的福利,因此,很多農民根本不願意放棄農村戶口。

農民進城,實現了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但他們的個人生活成本卻提高了。他們需要在城裏買房子、找工作,而農村的任何財產是無法帶到城市的,也無法幫助他們在城裏安居樂業。因此,我們要設計一種製度,讓農民能夠將農村的權益以財產的形式帶到城市,這樣,他們才能真正融入城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這次頒布的戶籍改革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了不能以放棄土地經營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這三項權利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戶籍製度改革,可以提高他們的勞動參與率,進一步挖掘他們從農村轉移出來的動力。這種轉移則意味著兩點,第一,增加了勞動力供應;第二,從生產率低的農業部門轉到生產率更高的非農業部門,就意味著整體生產率的提高。因此,提高勞動參與率和生產率,是對GDP潛在增長能力最直接的貢獻。

在這個過程中,很多人還關注了另外一件事。北京、上海這樣的特大城市實施積分落戶製度,讓很多人都奔向這樣的大城市。但是,這兩個大城市對中國來說太特殊了,很多人都向往。實行積分落戶製度之後,是不是意味著落戶北京、上海就容易了呢?我們知道,我國的特大城市一直對人口規模進行嚴格控製,像北京這樣的城市,取得北京戶口是很不容易的。目前,取得北京戶口的途徑有新生兒的父母一方為北京戶口、應屆畢業生被擁有進京指標的單位錄用、婚姻、獲得全國勞模這樣的特殊榮譽以及在納稅方麵做出突出貢獻的商人及其直係親屬等。現在最流行的方式就是考公務員、進國企。北京戶口為何如此受歡迎?因為,如果你沒有取得北京戶口,你在北京買車、買房等各種方麵都會受到限製。

《進一步推進戶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頒布,給所有的造成城鄉差距的政策製度畫上了休止符。至於能達到何種狀態,則還要取決於能不能實現公共的服務均等化,以及農村、農民的基本權益能不能得到有效保證。直到有一天,無論我們是居住在城市還是農村,都能夠平等地享受國家的醫療、教育、保險等各項福利,這種城鄉二元體製才會被打破,才能真正實現城鄉社會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