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近代的女子教育思想2(1 / 3)

三、近代的女子教育思想

(一)來華歐美傳教士的女子教育思想

在近代中國與歐美的文化交流中,存在一種比較特殊的文化圖景。“這就是眾多的歐美傳教士到中國傳教,其結果是他們矢誌追求的基督教文化並未真正在中國生根開花,反倒是服務於其傳教目的的歐美教育、科技、新聞出版等理念、製度和文化在中國得到廣泛傳播。”這種文化現象在教育領域表現得更加突出。教育是歐美傳教士傳播其基督教文化的主陣地,客觀上推動了中國教育的現代化曆程。

創辦教會女學,是來華歐美傳教士引入歐美教育體製的重要途徑。因為,中國傳統文化根深蒂固,從教育入手是一個較好的突破口。盡管歐美國家用堅船利炮打開了中國大門,取得了在中國辦教育的權利,但是西式學校從一開始就遭遇到來自私塾和傳統書院的抵製。1936年,民國時期著名社會學者廖泰初先生在其《動變中的中國農村教育:山東省汶上縣教育研究》一書中仍然對於“為什麼洋學打不進老百姓的隊伍裏,為什麼以西洋文化為背景產生的洋學不為老百姓所歡迎”等這樣一些問題感興趣,並從中西文化背景的視角,以社會學研究方法展開了深入研究。這從一個側麵說明西式學校在中國的發展是相當緩慢的。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女子不能接受正規教育的現實,讓歐美傳教士看到了引入西式學校的重要契機。因此,來華歐美傳教士以創辦教會女校為突破口,實施他們以教育廣興基督教文化的宗教使命。他們在創辦教會女校的同時,還致力於介紹西方女子教育的製度、理論和思想。客觀地說,歐美傳教士對女子教育的呼籲是近代中國女性運動、女性觀念轉變的先聲。

晚清來華歐美傳教士中對女子教育有較為深刻論述的主要有以下幾個人:其一是花之安、丁韙良和狄考文。花之安著有《西國學校》,丁韙良著有《西學考略》,這兩本書都有專門的章節介紹女學。狄考文在《萬國公報》上發表《振興學校論》。其四是林樂知。他出版了綜論東西方各國古今女俗的著作《全地五大洲女俗通考》。

林樂知的這本著作共10集22卷,有百萬餘字,於1903年由上海華美書局刻印出版。該書涉及歐、美、亞、非、澳五大洲,內容包括古代希臘、羅馬、埃及、印度、中國等文明古國的女子風俗、女子地位、女子教育,現代歐美各資本主義強國的婦女地位與教育,以及非洲、亞洲、美洲等落後國家的女子風俗和女子教育等。全書的主題就是闡述女子地位與教育、女子教育與國家文明程度之間的關係,運用縱向(古今)和橫向(中外)比較法,其目的是使中國人了解中國女子教育和文明教化在世界中所處的真正位置。“本書則以各國女人之地位與其看待女人之法,為比較教化優劣之定格,此即《女俗通考》之名所由取也,亦即可稱為《萬國古今教化之論衡》也,又即可使讀是書者得以自證中國教化所至之真地位也。”該書在正式彙集出版之前,其中的主要內容在《萬國公報》上進行連載(1900-1905年)。《全地五大洲女俗通考》是晚清來華西人中論述世界和中國女子教育問題的代表性論著。

我們主要以上文提及的花之安、丁韙良、狄考文和林樂知等人的相關論述,梳理晚清來華歐美傳教士的女子教育思想。需要指出的是,他們在論述女子教育的相關問題時,他們的語言往往融合了中國傳統文化,可謂用心良苦。總的來看,由於晚清來華歐美傳教士麵臨的是中國女性“有教無學”的局麵,因此他們關注的焦點在於如何說服國人接受“女子入學”,其著眼點也就在於論述女子教育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他們主要從“天賦人權、相夫教子、國家強盛”論述女子教育的重要性,繼而指出興辦女學對於振興中國的意義和價值。具體來說,晚清來華歐美傳教士的女子教育思想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麵:

一是從男女平等的視角提出“論學校者必以女學為先務之急”。林樂知指出:“上帝造人,男女並重。”他編撰《全地五大洲女俗通考》的目的是:“振興女學,釋放女人,以提拔女人平等之地位,造就女人同具之才能。”謝子榮指出,男女在天資上沒有差別,婦女與男子一樣可以接受教育。花之安的《西國學校》有“女學”專章,他從男女都有一樣的受教育的生理基礎與條件為起點強調“婦女為學是至要之事”。花之安強調無論男女,人之所以成為人就在於其教育性,成為有學問知識、懂得“尚有無窮道理”的人,否則,與禽獸無異。他說:“人生隻為飲食居處,與禽獸何異!天賦人以靈明之性而人汨之,是慢天褻天也。慢天褻天者能逃天譴乎?”“蓋婦女具有靈魂、才能,與男子無異,男子需學道以明理,通書以增識,婦女亦然。”他認為,婦女不像男子那樣受教育的機會較多,做女孩之時,是受教育的唯一時機,絕不能錯過。“女子為學之時無多,及長,適人百務交責,不比丈夫隨時可學。”然後,他指出婦女不受教育的後果,其一是無法承擔教育子女的重任,“丈夫在家之時少,婦人在家之時多,訓子女,母之功多於父。苟為母未嚐學問,何能訓子”。其二是不能很好地相夫治家。他說:“設如丈夫博學文儒,而婦人不學,粗鄙,何趣之有?家中諸事惟婦幹之,不學何能操置得宜?”進而,他向當時的中國人介紹了德國女子的生存和教育狀況。他說:“蓋西國人生子女,皆一體養育教訓。故德國男女七八歲,皆入學塾,否則罰其父母,良以男固需教,而女子長成,他日為人之母,能知道理乃可教訓孩兒、治理家業,而丈夫之內助也。”1881年9月3日狄考文發表於《萬國公報》上的《振興學校論》一文,從母教的角度論述女子教育的必要性。在他看來,父母是小孩的第一個啟蒙老師,其中,母親起著主要的教育作用。“人有讀書之父,固可因父而開知識,如有讀書之母,更可因母而益聰明,況引孩提入學問之途,莫善於母。”狄考文還從女性的特點進一步論述女性適宜擔任教師。他認為,女性具有仁慈、耐煩之心,循循善誘、啟迪蒙童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二是從女學與教化的關係的角度論證女子接受教育的必要性,正所謂“女學之優劣為萬國教化優劣之標準”,“振興女學為萬國教化長進之階梯”。林樂知在《全地五大洲女俗通考》一書中,綜合古今世界各國文明教化的進化程度,將世界教化分為四個等級:第一類為無教化之野人;第二類為半教化之人;第三類為有教化之人;第四類是文明教化之人,為世界上最上等的全教化人。他有時又把古今世界各國教化分為三等,最下等為未教化人(把未教化與半教化合為一等),其次為有教化人,最上則為文明教化人。林樂知認為,由一個國家女人的地位可以評定和判斷一個國家教化的等級或優劣的標準。“此可見人類之貴賤,當觀其教化之優劣以為定評。但本書之大旨,則以為教化之優劣,苟觀其看待女人之輕重,亦可藉以為定評矣。”這就是說,教化程度是判斷一個民族或國家文明的標準,而婦女地位又是衡量一個民族或國家教化程度的標準。“觀教化者,以女人為定格”,“女俗為教化之標誌”,“凡人欲論列一國之教化而考其地位當居何等,不必博考多端,但觀一端足矣,即查考其國中看待女人之情形也。”林樂知認為,無教化之野人“其待女人有若奴仆,一切家務勞苦之賤工,皆由女人為之”。稍有教化之國的女人也不過是供男人驅使的勞力和縱欲尋歡的工具而已。文明教化之國的婦女是有知識有才能的賢母良妻。花之安也表達了與林樂知同樣的觀點。他指出,西方基督教國家無不以振興女學、造就女人為先務,女人地位是一個國家文明教化程度的標誌,“觀教化者,必觀其國中女人之地位,以定其教化之等級”。

三是從女學與國家振興的關係論證女子教育的必要性,提出“今日欲救中國自振興女子教育始”。晚清來華歐美傳教士一方麵對中國輕視女性地位展開批判,另一方麵對比指出歐美各國的興盛就是由於提拔女人、振興女學的結果。他們不厭其煩地呼籲中國解放婦女、重視中國女子教育,促使中國明白“凡國不先將女人釋放提拔而教養之,以成其材,決不能有振興之盼望”。狄考文在《振興學校論》一文中曾曆數中國傳統教育的弊端和錯誤,其中第一大弊端便是“女子無事於誦讀”。他對中國傳統的“女主內、男主外”,認為“婦女既不從事對外交際應酬的活動,又不求功名,而隻需學習紡織針工等活,勿需送女子入學校讀書”等觀念進行了批駁。花之安對中國傳統的婦女教育思想進行了批判,並把中國輕視女子教育的思想直接歸根於中國儒學經典和史書。他著力批判了儒家經典中的“三從四德”、“女子無才便是德”、女子不出閨門等重男輕女思想。林樂知則進一步指出,忽視婦女教育是中國教化程度不高和國家貧弱的原因。他說:“釋放女人一端,實為拯救東方諸國之良法,而中國為尤亟,因對症發藥,非此為能奏效也”,“今欲振拔女子,不先從振興女學入手,勢必不行”。林樂知以美國為例說道:“美國之自立在於其人民皆為自主自治之國民。其造就國民之法,固由於學校之得力,但其蒙養之始基,則寄其責於在家之女人。美國女人既有此等地位,皆能釋放自由,備諸德行,享受平等之權利,豈不能望其家之興乎?凡家有賢母者,其所生之子女,必能盡成為自主自治之國民。雖觀美國之興,其根本全在於造就女人,亦無不可矣”。林樂知在評價晚清維新派時曾說:“聞熱心救國之言矣,曰變法變法,曰立憲立憲,欲變法於國乎,蓋先變法於家家,蓋立憲於家家。家家不維新,而維新於國者,何也?家家不釋放,而釋放於國者何也?故今日應為之急務,為變法立憲之預備,不能入人人家而戶說之,莫若興女學。”

綜而言之,晚清來華歐美傳教士對中國女子學校教育的呼籲,為中國帶來了新思潮,開闊了國人的視野,體現出整體婦女觀的思想特點。他們“從整體論的角度看待婦女問題,以達到女子的完全解放為最終目的,以女子教育為婦女解放的手段和途徑,主張男女具有平等教育權,明確提出如果不立即興辦女學、解放婦女,中國就不能實現振興的目的”。傳教士的這些思想既啟發了近代一部分有識之士,也是五四運動時期婦女解放思潮的先導,對中國近代社會女性觀的轉變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維新派的女子教育思想

1.早期維新派

晚清中國出現了一股要求廣泛地學習西方、對當時中國經濟、文化和政治進行改革的改良主義思潮。鄭觀應、王韜、薛福成、宋恕、馬建忠、陳虯、陳熾等人是這股思潮的早期代表人物。他們被稱為早期維新派。早期維新派盡管出身、經曆各不相同,政治見解有所差異,但他們都是從愛國的立場探求救國救民之路。他們在倡導經濟、政治、文化教育改革的同時,還注意到來華歐美傳教士的女子教育思想,女子教育問題。他們對女子教育的必要性、目的、內容和形式都做出了較為深入的論述,具體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一是從女子教育與國家盛衰的關係論證女子教育的必要性。首先,早期維新派認為,對一般平民的教育應當從幼兒開始,因而必須重視母教。譬如宋恕指出:“人之生也得母氣居多,其幼也在母側居多,故使女人皆讀書明理,則人才、風俗必有大轉機。”鄭觀應也提到:“繈褓之嬰、孩提之童,親母之日多,親父之日少;親母之性多,親父之性少。由六七歲有知識,以迄十二三歲,天性未漓,私欲未開,母教之如種花蒔果,灌溉栽培,先養其根本。教子女亦然,凡衣服、飲食、嬉戲、步趨,皆母得而引導焉、指授焉、勉勵焉、節製焉。故自有生以來,其對於母也如是其久,如是其切。使母之教而善,則其成立也易;母之教而不善,則其成立也難。”這些論述闡明了母親對子女啟蒙的重要性,並因而倡導母親必須擔負對孩子的啟蒙教育的責任,承擔這樣的責任,母親就得先接受教育。其次,早期維新派認為女子教育事關國家安危、社稷存亡,是國家富強的重要基礎。早期維新派都將女性失教看作是國家衰弱的重要原因之一。陳熾說:“中國四萬萬人,婦女約居其半,安居飽食,無所用心,無論遊惰之民充塞天下,即一家論之,而已半為棄民矣。”況且如果女子“弱齡失教,習與性成,始以淫賤妖蠱為長,終以暴戾奸貪為事,夫承其弊,子效其尤,人心日漓,風俗日壞,其害之中於深微隱暗之間者,永無底止也”。最後,早期維新派還通過中西女子教育的對比來強調女子教育的必要性。陳熾在《庸書·婦學》說:“泰西風俗,凡女子紡繡工作藝術,皆有女塾,與男子略同,法製井然,具存古意。故女子既嫁之後,皆能相夫佐子,以治國而齊家,是富國強兵之本計也。”鄭觀應也指出:“女學最盛者其國最強,不戰而屈人之兵,美是也。女學次盛者,其國次盛,英、法、德、日本是也。女學衰,母權失,無業多,智民少,國之所存者幸矣,印度、波斯、土耳其是也”,所以,“女學校乃當今急務救本之基”。

二是提出了女子教育的目的、內容和形式。首先,早期維新派以培養“賢女”、“賢婦”、“賢母”,能“相夫佐子”的女性為目的。鄭觀應在《女教》一文中闡述了他的女子教育觀:“庶他日為賢女,為賢婦,為賢母,三從四德,童而習之,久而化之;紡紗精妙,書算通明;複能相子佐夫,不致虛糜坐食。”其次,在女子教育的內容方麵,早期維新派主要強調以傳統女學為主,適當參仿西學。例如:鄭觀應主張“廣籌經費,增設女塾,參仿西法,譯以華文,仍將中國諸經、列傳、訓誡女子諸書別類分門,因材施教。而女紅、紡織、書、數各事繼之。”王韜則將教學內容歸納為“六經六學”。“六經”指將中學的“四書”合為一經,再加上《詩》、《書》、《禮》、《易》、《春秋》共“六經”,“六學”指的是西學(幾何學、化學、重學、熱學、光學、天文地理學、電學、兵學、動植學、公法學等)中的六門學科。最後,早期維新派還倡議廣設女子學校,讓女子能進入學校讀書,女子學有所成後也應給予她們一定的認可。宋恕提出:“令民男女六歲至十三歲皆須入學,不者罰其父母。每縣鄉、聚、連均置男、女校各一區,校費派捐於本縣鄉、聚、連,校師公舉於本縣鄉、聚、連,課程酌集外國之長,讀本專用赤縣文字……民生六歲入連校,連校中優者升入聚校,聚升鄉,鄉升縣,如是遞升,以至京校。……某學有成,給某學士、某學博士名號,女子一體給與。”

2.康有為

早期維新派的女子教育思想大多是一些直觀的記錄和表述,糅雜著晚清來華歐美傳教士的女子教育觀。他們對於女性問題的認識受限於傳統女性觀和西方傳教士的女子教育觀的影響,許多觀點和論述隻是出於呼籲的需要,還未發展成理性而成熟的論證體係。他們對女子教育觀念上的構思較少考慮現實可能麵臨的困境,因而並沒有真正走入實踐,對於“賢母良妻”、“強國保種”與女子教育之間的關聯的勾畫也還是比較粗線條的。但是到了康有為、梁啟超等人這裏,維新派的女子教育思想實現了質的飛躍。康、梁在早期維新派、歐美傳教士的女子教育觀的基礎上,已經注意從西方女權理論的角度切入對女子教育的討論,“賢母良妻”、“強國保種”的女子教育思想在理論論證上更為縝密、精要,在現實的針對性和指導性上也更為明確而具體。

在中國女性處於“有教無學”的境地時,康、梁倡導女子教育,需要考慮兩大問題。其一是如何破解中國傳統女學對女子接受教育的阻礙?其二是講清女子接受教育何以必要而必須。對第一大問題,康有為從天賦人權的觀點出發,駁斥了中國社會關於女子在生理、才智上不及男子的陳腐觀念。他指出,雖然男女在形體上有所區別,但男人和女人“既得為人,其聰明睿哲同,其性情氣質同,其德義嗜欲同,其身首手足同,其能行坐執同,其能視聽語默同,其能飲食衣服同,其能遊觀作止同,其能執事窮理同,女子未有有異於男子也,男子未有有異於女子也。”他舉例說:“以女子執農工商賈之業,其勝任與男子同。今鄉曲之農婦無不助耕,各國之工商既多用女子矣。以女子為文學仕宦之業,其勝任亦與男子同。今著作文詞之事,中國之閨秀既多,若夫任職治事,明決果敏,見於史傳者不可勝數矣。”他還進一步指出女子“其才智絕倫,學識超妙,過於尋常男子殆不可道理計,此不待繁徵而盡人易見也。”綜而言之,康有為認為“男尊女卑”的觀念“不獨背乎天理,亦不協乎人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