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蛻變中的“思想史”:一個史學觀點的考察(1 / 3)

什麼是“思想史?”絕對不是一個簡單明了的問題,該答案恒言人人殊。“思想史”起步雖晚,卻緣外來學科的助力,發展迅速,並且一度睥睨西方史學界;但由於易受其他學科的影響,遂經常處於風吹草動,極端不穩定的狀態。幾經學風回轉,原初勒夫喬(Arthur O.Lovejoy)所構作的“觀念史”業已麵目全非,日趨式微。拙文擬以學術史的觀點,回顧與檢討此一曲折的過程,俾供中國思想史的工作者借鏡,希冀他山之石,可以為錯,但求學有所本,勿效誇父追日。

請注意!自負的行動者,你們隻不過是思想者無意識的工具。

——Heinrich Heine

所謂的觀念史(history of ideas),本身即有一部曆史。

——Joseph Anthony Mazzeo

20世紀之前,或許已經知曉觀念(ideas)擁有曆史,但獻身去探討它們的曆史卻是很現代的想法。

——George Boas

思想史(intellectual history)的問題——存於她有太多的方法。

——Leonard Krieger

思想史曾經擁有短暫而輝煌的過去,眼前卻是四麵楚歌,前景黯淡無光。

——Paul K.Conkin

一、緒言

哲學與史學若有共同探討的對象,仍不外乎是“思想”(thought)或觀念(idea)。雖然二者的研究取徑、偏重有所不同。哲學側重的是思想的內涵與論證,史學卻強調思想外延的社會與文化因素,但兩者並無法截然分割,而常有交涉。其彙聚處遂有“思想史”的誕生。

人類對思想、乃至於觀念的興趣,套句成語“古已有之”,並不為過。但從史學的角度來審視它們在曆史上的意義與演變,卻是相當晚起。以知識的屬性而論,“思想史”乃史學的次領域;在西方近百年方才嶄露頭角,漸次成形。另方麵,由於伊為新興的領域,一切均屬草創;無限的可能,也涵蘊了極端的不穩定。理論與方法因是層出不窮,變化多端,以致學者目不暇給,難以適從。拙文擬扼要考察此一過程,並略加檢討。

首先,美國係思想史重要的發源地,因此擬取勒夫喬(Arthur O.Lovejoy,1873—1962)做為分析的起始點,他既是哲學家,複是曆史家。勒夫喬恰位於“思想史”萌芽的階段,以他的誌業作為研議的對象,不僅可以承先,亦可以啟後。揆諸學術史,勒夫喬的智識成長期,適逢西方傳統史學將變未變之際。蓋19世紀的史學由蘭克學派(Rankean School)執其牛耳,總攬政治、外交、軍事、製度史的研究,直迄世紀末葉,方出現布克哈特(Jacob Burkhardt,1818—1897)、蘭布希特(Karl Lamprecht,1856—1915)一係的文化史學,起而挑戰。該時的文化史學雖頗具聲勢,且不乏一般的讀者,然而方法上尚欠嚴謹,在學術圈裏僅被視為業餘之作,屈居邊緣的位置。

歐陸於世紀之交,有蘭克史學複振的餘波(the Ranke Renaissance);北美新大陸則拒絕走回頭路,與歐洲史學分道揚鑣,轉而推動“新史學”(New History)。“新史學”打著反蘭克史學的旗幟,亟與社會科學結盟。她的代言者——魯賓遜(James Harvey Robinson,1863—1936)主張:曆史的課題應該涵蓋人類全部的行為,不應僅局限於政治、軍事的層麵。他大肆抨擊弗利曼(E.A.Freeman)的觀點:“曆史僅是過去的政治”,這種看法係過去史家狹隘的眼光所致。人類其他有意義的文化成就,舉凡:文學、藝術、思想、社會、經濟比比皆是,曆史研究有比政治製度、軍事衝突更重要的對象。正因為研究內容的擴充與人類行為的複雜多樣性,傳統治史方法已不夠敷用;史家必須打破藩籬,廣泛采納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成果,以促進曆史探討的觀點和方法。的確,在史學領域的擴充,魯氏功不可沒;他且以身作則,示範思想史的草創之作,帶動了史家對思想演化的注意。

“新史學”另外一個重要的特色便是“當代主義”(presentism),主張古為今用,強調社會與政治的實踐價值,而與當時哲學上的“實用主義”(pragmatism)相互呼應。魯賓遜與比爾德(Charles A.Beard,1874—1948)合著的《近代歐洲發展史》(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Europe,2 vols.1907—1908)的序言中,將此一立場表達得淋漓盡致:

我們曆史作品的共同缺陷,在於無論多麼成功處理遙遠的時代,它們通常無法把過去和現在銜接一起……本書把過去附屬於現在,它的目的在使讀者能夠配合他所居處的時代。

魯氏以為允許現在支配過去,未嚐對過去有所損害;所以致此並非曲解事實,以附會當代的觀念和趨勢;其目的不過是強調現在的重要性而已。此種“當代主義”的論調,已具有相當濃厚曆史相對論的色彩。魯氏並強調曆史知識必須具有實效價值,也就是說,史家的著作應與時代息息相關,以為了解和改良社會的工具。而上述的觀點正是勒夫喬無法苟同的。

如前所述,勒夫喬本是哲學與曆史雙棲的學者,他的史學觀點與哲學密不可分。在知識論上,他反對實用主義的真理觀,並且力抗潮流,堅守心、物二元論的立場(即使是改良式的)。人之異於萬物,正是他持有“一般的觀念”(general ideas)。而時賢卻解消“意識”(consciousness)或“觀念”(ideas)的存在,勒氏完全不能接受。

要之,在研究“觀念史”之前,勒夫喬必得肯定“觀念”的存在與效能(efficacy),否則後續的探討就變成無的放矢了。早在1914年所發表的論文,他業先行奠定了這項基礎工作。勒氏藉由批判當時的“認識論的一元論”(epistemological monism)與心理學新起的“行為主義”(behaviorism),證成“意識”與“觀念”並非隻是外物的反映或附著物。在認知的過程中,人們必須經由“觀念”的媒介,方能領略周遭的世界,因此“觀念”委實不可或缺,而且具有獨立的地位。這便是勒氏在認識論上所持二元論的觀點。

另需一提的,勒夫喬與“新史學”存著若即若離的關係。一方麵他肯定“新史學”開疆辟土,拓展研究視野的做法,他本人投身思想專門史的開發,即是極佳的例證。但他對“新史學”所涵蘊的相對論與功利觀點,頗有微詞。

勒夫喬於1939年發表的《當前觀點與過去曆史》(“Present Standpoint and Past History”)一文,即是針對“新史學”而發。勒氏在這篇文章指名道姓,以實用主義的大師杜威(John Deway,1859—1952)和魯賓遜與比爾德的學生——蘭道爾(John Herman Randall,Jr.,1899—1980),作為辯駁的對象。他謂:當前的實際或想象的問題“必然”或者“應該”決定曆史的選題與內容,實為無稽之談。勒夫喬認為史家的價值觀不必然影響曆史的研究,而且史家的選題亦非必然源自現實的動機。相對論者誤以史家身處的時代以及當前麵臨的問題決定了曆史的論斷;衡諸史學實際操作的情況,卻頗有出入,在思想史上尤毫無根據。曆史相對論受“透視效果”(perspective effect)的誤導,以為不同時代的史家因所處位置的歧異,自會得出相異的觀點,說穿了其實是幻覺的樣式。史學的研究程序毋寧較接近法庭的證據原則。史家的工作宛如法官判案,均必須處理已發生的事實,去發現而非塑造過去的“真相”。他樂觀地認為史學研究的邏輯,至少在某種程度保證曆史知識的客觀性。

原則上,勒氏係曆史的實在論者(realist),史實自有其地位,非研究者可任意攫為己有,任意塑造。換言之,史學研究所獲的知識容有助於現實的改革,但史家絕不能與社會改革者混為一談。這種情況尤以思想史的研究最為顯豁。他堅持:史學的探討在某種程度總是希冀超越現時的限製與關注,期求自我超越的努力。這與“新史學”或之後的“進步史學”(progressive historiography)當然是兩相對壘了。

19世紀以來,史家慣援“intellectual history”與“history of thought”來指稱“思想史”,但勒夫喬卻另起爐灶,改以“觀念史”(history of ideas)標榜自己所治的思想史,實別有用心。反觀時下流行的“思想史”,皆是範圍遼闊,內容近似“文化史”,無所不包。當時魯賓遜所開的課程便命名:“西歐心靈概略史”(An Outline of History of the Western European Mind),476又出版有《構作的心靈》(Mind in the Making,1921);由此可見一斑。而該時的代表作:《西方的心靈》(The Western Mind,1924)、《歐洲的心靈》(The European Mind,1935),通以所謂的“心靈”(mind)概括人類整體的心智活動,不免失之淵博有餘,精謹不足。

勒夫喬並不諱言“觀念史”與傳統思想史的材料有所雷同,可是研究手法卻截然有別,他的《論浪漫主義的分辨》(“On the Discrimination of Romanticism”,1923)一文,迥異於之前“思想史”綜合的進路,對不同地域的“浪漫主義”辨析入微,令人耳目一新。爾後,勒夫喬更受“化學分析”(chemical analysis)的啟發,以解析“思想”裏的質素為標的。曆史上雖有各形各色的思想,倘加以深入地剖析,其實隻不過是某些基本質素,或多或少、或輕或重的組合而已。這種基本的概念質素,他稱之為“單元觀念”(unit-ideas)。換言之,“單元觀念”的不同組合,造成“思想”呈現不同的樣式。這宛如化學基本分子,經過不同的組合,即變成不一樣的化合物。職是之故,人們所熟悉的“神”(god)、主義(ism)、或學派(school)雲雲,均非“單元觀念”。這些隻能是觀念史的素材,而非最終的研究對象。

依他之見,哲學史大多是“觀念混合的曆史”(a history of confusion of ideas)而已。他刻意以較緊或較寬尺度,與“哲學史”(history of philosophy)作區隔,但最吃緊的是,他所處理單元的特色。他將哲學論說分解為基本的“單元觀念”。曆史上的哲學論述隻不過是這些基本“單元觀念”異質的複合物。而大部分哲學係統的特色,與其說肇自新穎的質素(components),毋寧說存於創新的“模式”(patterns)。

要之,“單元觀念”不止具有連續性,且橫跨各個領域,同時出現在神學、文學、藝術、哲學、科學的思考上。依勒氏的觀察,“觀念”係世上最會移動的東西,四處流竄。因此打破學科的藩籬,進行科際的研究勢在必行。過去的曆史研究,無論哲學史、科學史、文學史、宗教史,多少會碰到思想的問題,但由於學科的分化,不免劃地自限,罕見貫穿其間,求其共相。“單元觀念”的探討恰可彌補這項缺憾。尤有進之,這些觀念可能穿越不同語言、不同文化、不同民族的界限,因此為了窺得全貌,比較研究亦不可或缺。職是,跨越科際與比較研究均為勒夫喬觀念史的特色。

勒夫喬以身作則,擇取西方宇宙觀為示例,營造了其所自豪的《存在的大連結》(The Great Chain of Being,1936)。該書考察柏拉圖(Plato)以下,迄18世紀為止西方宇宙觀的變化。他謂之“存在的連結”(the chain of being),其底蘊即為三個“單元觀念”的組合與作用。這三個質素,或稱之為“原則”(principles),便是:“完盈”(plenitude)、“連續”(continuity)、與“等級”(gradation)。領域則橫跨哲學、神學與文學。

總之,有別於過去模糊失焦的思想史,勒夫喬重新聚焦“觀念史”的課題與操作的方法,其特色容謂之“哲學的轉向”。由於明確的範疇與清晰的方法論,令他脫穎而出,引領下一代思想史的風潮。尤其他在1923年以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為根據地,組成“觀念史會社”(The History of Ideas Club)聚集誌同道合之士;且在1940年創辦了《觀念史學報》(Journal of History of Ideas),尤有加乘效應;該刊物雖然曆經不同學風的焠煉,迄今猶為標竿性的學刊,影響力曆久不衰。

若說其時勒夫喬的“觀念史”在思想史起了典範的作用,絲毫不為過。勒夫喬彰顯“觀念”在曆史上的作用,影響史壇不下四十年。他所涉及的議題,雖然有見仁見智之爭,此乃屬學界常態;特有意義的是,他所標榜的“觀念史”的理論,緣旗幟鮮明、追隨者眾,在日後驟成眾矢之的,不意成為追蹤爾後思想史發展的極佳線索。拙文便順著這個爭端的開啟,一窺西方思想史之流變。

二、方法論的分歧

首先必須點出的,即使在勒夫喬的巔峰時期,“觀念史”也無法統攬西方思想史的領域;同為“思想史”重要發祥地的德國,則有不同的走向。

當時歐陸的思想史,仍舊受狄爾泰(Wilhelm Dilthey,1833—1911)的影響,側重“精神史”(Geistgeschichte)的探討,最具代表性的史家則為德國的邁乃克(Friedrich Meinecke,1862—1954)與卡西勒(Ernst Cassirer,1874—1945)。

約言之,由狄爾泰所衍發的“精神史”,在歐陸舉足輕重。狄氏甚至被歐係史家尊為最偉大的觀念史家。他們的取徑與勒夫喬大異其趣。因為所謂“精神”(Geist)、“世界觀”(Weltanschauung)主要著眼整體民族或時代的精蘊,而文化或思想乃有機體,不得任意分割。卡西勒便曉示其研究旨在闡釋思想“內在的形成力量”(the inner formative forces),以提供“哲學精神的現象學”(a phenomenology of the philosophical spirit)。尤其在研究手法上,“精神史”崇尚主觀的移情理解(verstehen),注重曆史的獨特性(individualities);這顯與勒夫喬亟欲倡導的分析式的觀念史格格不入。該時代表“精神史”取向的語言學家史匹哲(Leo Spitzer,1887—1960),便與勒夫喬在方法論上針鋒相對。

簡之,“精神史”的研究傾向觀其大,抱持“方法論的整體論”(methodological holism)的立場;反觀勒夫喬所鼓吹的分析式“觀念史”,首重“單元觀念”的解析,一望即知立足於“方法論的個體論”(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於勒氏而言,無法分解的“精神”現象,委實難以理解;以致雙方壁壘分明。

然而在史學實踐上,奪得上風的竟是不拘泥宗門之爭的折衷派。以柏林(Isaiah Berlin,1909—1997)為例,原出自素不重視思想史的英國,卻以精湛的分析和優雅的文筆,風行西方智識界。

柏林曾藉海涅(Heinrich Heine)之口,闡揚“觀念的力量”(the power of ideas)。他說:

百多年前,日耳曼詩人海涅警告過法國人切勿低估觀念的力量:在靜寂的書房裏,某個教授所醞釀的哲學概念可以摧毀整個文明。

海涅所形塑的人物,無疑是偉大的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

總之,柏林對提升與推廣思想史的研究,甚有裨益。柏林不但能擷取諸家之長,複能設身處地,神入關鍵人物的思維世界,所致的論斷鞭辟入裏,令人折服。舉其例,他們所處理的思想人物:馬克思(Karl Marx)、維科(Giambattista Vico)、赫德(J.G.Herder)、托爾斯泰(Leo Tolstoy)等等均膾炙人口,極受文化界所歡迎。

三、“內在理路”對“外在理路”

勒夫喬即使作為史學家,於哲學分析仍有無比的熱情,以致他的“觀念史”也以思想內部的解析馳名於世。這種“內在理路”(internal approach)在日後受到極大的挑戰。誠如蘭道爾所預測:外在關係的邏輯分析(the logic of external relation),在活生生的曆史(living history)裏難有著力點。況且勒夫喬式的觀念史,於處理“曆史變遷”(historical changes)顯得力不從心。

以譬喻而言,“內在理路”與“外在理路”的關係就如同身體的骨骼與血肉。勒夫喬動輒遭“有形而無神”之譏。

早先社會學家曼罕(Karl Mannheim,1893—1947)便揭露“思想”,或更確切地說,“意識形態”(ideology)與“社會階層”(social strata)的關係,對後來“思想社會史”的確起了啟示的作用。但該時勒夫喬對曼罕“知識社會學”(Wissenssoziologie)所涵蘊的“相對主義”很有疑慮,因此並不為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