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以君臣父子為世法、為常道,欲掃而空之,故可一悟即了,一超直入。儒者以君臣父子為大恩、為大義,故必行而後盡,斷斷乎必不可一悟即了,一超直入者。
總之,由儒家者言,釋子亟欲“小孔子以張大佛氏”至為顯然;然而人倫、王政無非“世法、常道,固與天地相始終”。反之,一旦“非君臣、父子、夫婦、兄弟、賓客、朋友之位”,即是悖人道。清儒朱彝尊且力詆“儒釋道三教”之說,謂:“彼二氏者,既已棄絕其人倫事物之常,將何以副教之名哉?”毋怪近代的儒者均斷言:“孔教之教,乃人道之教,非神道之教也。”並非無據。
然而這便需涉及儒教對“天人之際”與“死生之際”的了解與信念。“天人之際”涉及“天”、“人”之別,而“死生之際”則牽涉身後何去何從的問題。
首先,迥異於儒教隻擁有單麵向(one——dimension)的現實世界:時間上,佛教則有“過去”、“現世”、“未來”三世之分;空間上則“幻為極樂國誘之於前,輪回地獄怖之於後”,而有“天堂地獄”之說。而道教則仿效釋教的世界觀,有所謂“天上界”、“地上界”、“地獄界”之分,更在儒教所主宰的現實世界之上,塑造一個超越塵世的神仙世界,以吸引其信眾,而有“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之說。對比之下,西方的基督教也有“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與“世人之城”(the city of man)的區別。約翰(John)於《啟示錄》(Revelation)裏,便預言“聖城”(holy city)的降臨,則之前的“天地”必然消失。人、神則處於截然對立的情況。然而,儒教卻獨排眾議,自始至終隻認領一個世俗的世界(secular world)。
蓋儒家固然將“天”認作一個存在與價值的根源,譬如古人有雲:“道之大原出於天”,又說:“道者,仁義禮樂皆其具也。”但講究卻是“天人合一”的境界。從上古原始宗教的“民神雜糅”、“民神同位”,發展至儒家主流思想的“天人合一”,自然牽涉曲折的過程,惟前賢發現已多,英時師晚近攸關“天人合一”的嶄新闡釋,尤具啟發性。他示知“天人合一”如何從上古個人的關懷(通常是巫者或統治者),轉化成後世儒者的普遍命題。
但“天”在古代用語,卻有多樣意義。朱熹分疏得切要:“天”,“也有說蒼蒼者,也有說主宰者,也有單訓理時。”又說:“雖說不同,又卻隻是一個。知其同,不妨其為異;知其異,不害其為同。”就“天人合一”,則概括有兩層涵義:其一,“人”與“天”在實體或精神上合而為一;二是,透過特殊的精神鍛煉,凡“人”皆得以知曉“天”的究竟。孟子認為:“萬物皆備於我”、“上下與天地同流”。莊子也說:“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概屬於第一義。可見上古不分儒、道,均具有同樣的看法。
在認知方麵,孟子則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中庸》的作者更推衍道: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人道、天道、地道一以貫之,這不啻《周易》“三才”說的進化版。尤有進之,宋儒甚至放言:“天人本無二,不必言合。”明儒王陽明的“心即道。道即天。知心則知道知天。”,則是臻於圓熟自信的邏輯陳述。職是之故,近儒錢穆(1895—1990)方得好說:“率性之謂道,亦即是天人合一。”也方得說:“在中國思想中,‘天’‘人’兩者間,並無‘隱’‘現’分別。除卻‘人生’,你又何處講‘天命’。”西方則將“天命”與“人生”劃分為二,分作兩個層次。這恰與當代儒家所津津樂道地“既超越又內在”的說法互為唱和。
析言之,西方的宗教概念裏,“天人之際”甚為分明,均恪守“神聖”(sacred)與“世俗”(profane)的分辨,彼此涇渭分明;即便近代從塗爾幹(mile Durkheim,1858—1917)下迄伊裏亞德(Mircea Eliade,1907—1986)的論述,皆毫無例外。反觀西哲芬格列(Herbert Fingarette)卻謂,孔子“即凡而聖”(the secular as sacred),以人群的共同體(human community)作為神聖的禮儀,確極有見地。若《莊子》一書中,孔子自道:“彼遊方之外者也,而丘,遊方之內者也。”若將“方”釋為“俗世”,其隱喻亦不過如此。
此外,就死生之際,儒家俗世的立場尤為明白。相較釋、道“天人鬼”三界之說,儒教動輒遭“腐儒”之譏,謂“儒者之知有中界,而不知有上界、下界也”。對“不可知的世界”,儒者諱莫如深,若孔子言“未知生,焉知死?”後儒甚或以為“平常事”,坦然以對。朱子便說:
六經記載聖賢之行事備矣,而於死生之際無述焉,蓋以是為常事也。
二程也說:
聖賢以生死為本分事,無可懼,故不論死生。
而最為人所稱道的經典事例,便是邵雍(1011—1077)臨終時笑曰:“死生亦常事爾!”張載(1020—1077)也說道“存,吾順事,沒,吾寧也。”這都是本諸孟子所講的“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的道理。
於儒者而言,釋教之“怖死”,道教之“解形”,恰成其譏斥的對象。朱熹便稱許歐陽修說“老氏貪生,釋氏畏死”,其說甚好。石介亦曾諷言:
佛者乃說曰:“天有堂,地有獄,從我遊則升天堂矣,否則擠地獄。”其老者亦說曰:“我長生之道,不死之藥,從我遊則長生矣,否則夭死。”
稍後的胡寅(1098—1156)亦雲:
人死猶其生,其來不可禦,其去不可止。……蓋聖人以生死為分內事,無可懼者,故未嚐以為言。佛氏本於怖死,是以藏經五千四十餘卷、傳燈一千七百餘人,皆皇皇然以死為一大事。
此語非假。蓋對“死亡”的關注,迄今猶縈繞於釋子之心,由時年八十的印光法師的題詞可為見證。他寫道:“‘死’,學道之人念念不忘此字,則道業自成。”
要知隋唐為中土佛教鼎盛時期,進入有宋,儒者便進行全麵的反撲,因此有如是激烈的思想交涉。但儒者的生死觀下迄明清,猶承繼宋儒的論調。而張載的“存順沒寧”,遂成為儒者自我期許的箴言。明儒文翔鳳就“千古死生大事”,則闡發道:
吾儒盡性至命之學,正死生公案,所操長於二氏者。……其所聞何道?所生何直?非破除人倫,別一款則也。蓋聖人之所以存順沒寧者,以盡人倫而合天道,非如二氏求天道於人倫之外,又求自性於天道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