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清末民初儒教的“去宗教化”(2 / 3)

康氏明了中國向為多神之俗,“祈子則奉張仙,求財則供財神,工匠則奉魯班,甚至士人通學,乃拜跳舞之鬼,號為魁星,所在學宮巍樓,高高坐鎮,胄子士夫,齊祈膜拜,不知羞恥,幾忘其所學為何學”。康氏的觀察既準確又傳神,卻未嚐道出“孔子之祀”乃國家祀典,非百姓得以覬覦。時人便指證:

(外人)鄙我為無教之國,良由我國政府體製太嚴。其崇祀孔子也,除各直省府州縣勒建文廟而外,其餘民間所尊崇者,惟釋迦牟尼、老子道君;梵宮道觀,棋布星羅。即讀書種子,日誦孔孟之書,肩擔孔孟之道,亦且崇祀文昌魁星諸神,而置孔子於不顧。

康氏複把孔廟與百姓的隔閡,歸罪於康熙時期的禦史吳培。吳氏始奏禁婦女入孔廟燒香,自是禁民間廟祀孔子,以為尊崇先聖。豈知聖教自此不及於民,其罪可誅。其實如前所述,宋代有位儒臣,即因辟雍始成,請開學殿,使都人士女縱觀,然而卻大為士論所貶,可見孔廟的封閉性自古已然。

其次,值得注意的,康氏既然抱怨中國“淫祠遍地”,為何又聲稱中國人係“無教之國民”呢?此即牽涉康氏心目中所持“宗教”的理想形態(ideal type)。一旦掌握了康氏係以一神教的西教為參照,即不難理解此中緣故。這又說明康氏必須立孔子為教主的根本原由。他取該時基督教的形式改造儒教,以孔子比附耶穌,塑模出他所謂的孔教,甚至達到亦步亦趨的地步,遂有“教主”(耶穌)、“教部”(羅馬教廷)、“教會”(地方教堂)、“孔子紀年”(耶穌紀元)之議。

尤其令人難以理解的是:迥異於曆來祭孔的祀典,康氏竟然提議以“孔子配天”。按“祭天”本為天子的專擅之禮,非臣民所得而行,然而“民間歲時向空,無不祀天”,官方向來難以禁絕。是故,康氏擬以“孔子配天”,不隻可滿足了百姓的信仰需求,複可借力使力將祭孔普遍化。惟其底蘊猶不出耶教的原始模型,蓋康氏以“天”比擬為“上帝”,“孔子配天”則仿若耶教之膜拜上帝。

另外,康氏在光緒二十四年奏折中尚有一項處理涉外教案的提議值得一提,即令地方遍立“孔教會”,其上則以衍聖公為“會長”,總司其成。該組織仿效西方教皇國,聽天下人入會,並令天主、耶穌教各立會長,與議定教律。凡有教案,一律歸教會,按照教律商辦,國家不與聞。凡有涉外教案,則由衍聖公代表處理,如此則可避免中外國力直接涉入,造成難以收拾的衝突,確不失為“以教製教”的權宜辦法。

諸如種種,均難逃時人的法眼。例如:維新支持者陳寶箴(1831—1900)即道出:

(逮)康有為當海禁大開之時,見歐洲各國尊崇教皇,執持國政,以為外國強盛之效,實由於此。……而孔子之教散漫無紀,以視歐洲教皇之權力,其徒所至,皆足以持其國權者不可同語。是以憤懣鬱積,援素王之號,執以元統天之說,推崇孔子以為教主,欲與天主耶穌比權量力,以開民智,行其政教。

“推崇孔子以為教主,欲與天主耶穌比權量力,以開民智,行其政教”,不啻宣泄康氏重塑孔教的底蘊。惟必須稍加提示地,康有為所了解的基督教係啟蒙運動以降的樣態,基督教在曆史上自有其繁複的麵貌。

康氏的孔教運動最後雖然不了了之,但其時亦不乏附和者。民初孔教會遍布數百縣,康氏到地方講演,紳商學界聽眾曾經動輒上萬,尚且還分布海外。民國肇建之後,他四處為“孔教會”奔走,蓋深憂辛亥革命推翻帝製、成立共和,孔子之祀遂亦“際亙古未有之變,俎豆廢祀,弦誦絕聲”。的確,儒教的聖地——孔廟,在民初遭受到空前但非絕後的破壞;況且蔡元培(1867—1940)甫上任教育總長,即廢止學校讀經;凡此均不利於孔教的傳布,故康氏亟與新成立的共和政體掛鉤。他深悉祀孔乃帝製不可分割的一環,而帝製解體,必將導致祀孔無所依托。因此不難理解甫創立的“孔教會”,立即將“定孔教為國教”的議題提升至憲法的層次。居間雖然得到守舊分子與地方軍閥的奧援,曇花一現,惟入憲之事最終仍功敗垂成,惹得一身惡名。“孔教”運動的落幕,適意味傳統儒教由國家宗教轉型徹底的挫敗。

關於此點,魯迅(1881—1936)複有一段頗為傳神的敘述。他說:

種種的權勢者使用種種的白粉給他(孔子)來化妝,一直抬到嚇人的高度。但比起後來輸入釋迦牟尼來,卻實在可憐得很。誠然,每一縣固然都有聖廟即文廟,可是一副寂寞的冷落的樣子,一般的庶民,是決不去參拜的,要去,則是佛寺,或者是神廟。若向老百姓們問孔夫子是什麼人,他們自然回答是聖人,然而這不過是權勢者的留聲機。

魯迅之所以說權勢者一直把孔子抬到嚇人的高度,無非著眼曆史上的王朝往往以儒教作為治國的依據。

職是之故,為了彌補儒教與庶民的隔閡,康有為、陳煥章(1880—1933)於改革孔教中,必得效法西式教堂,開放孔廟以廣納一般的老百姓;並且必須打破儒家“禮聞來學,不聞往教”的成規,“發憤傳教”。

總而言之,康有為“孔教”改革的失敗,在不同曆史情境,分別涵蘊兩種截然不同的意義。首先在晚清,由於帝製猶存,孔教改革的中輟僅代表儒教由國家宗教(state religion)普及為個人宗教(personal religion)、由公共宗教(public religion)轉型為私人宗教(private religion)的頓挫;然而民初康氏再次的叩關,卻弄巧成拙,加速儒教作為國家宗教全麵的崩解。從此,作為宗教的儒教在民國體製無所掛搭,驟成文化的遊魂。這應該是顧頡剛(1893—1980)所說“孔教是一個沒有完工的宗教”的正解。而影響所及,迄今兩岸猶將“儒教”排除於“宗教”的範疇之外。

三、反孔教的聲浪

“孔教”最初的敵對者,當然是反維新分子,這裏難免攙雜了相異的政治立場。舉葉德輝為例:他相信“孔教為天理人心之至公”,卻認為“孔不必悲,教不必保”,尤其反對立“孔子為教主”。

其次,則是與今文學派站在對立麵的古文學家,例如:章太炎與劉師培(1884—1919)。章氏徹頭徹尾不屑康、梁倡言孔教;劉師培亦反對孔子托古改製之說,以為孔子所立六經,皆周史所藏“舊典”,並稱:“孔子者,中國之學術家也,非中國之宗教家。”凡此均是針對康有為取法耶教,刻意將孔子塑造成“創儒教,為大地教主”而發。

但說來反諷,影響最巨的反孔教的樞紐人物,卻係原本支持其師孔教運動不遺餘力的梁啟超。梁氏緣受嚴複、黃遵憲(1848—1905)的影響,驟然陣前倒戈,高舉“保教非所以尊孔”的大纛,極大削弱了孔教運動的聲勢。

梁啟超早先追踵康有為,鼓吹“孔教”。逮嚴複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通函曉示“教不可保,而亦不必保”、“保教而進,則又非所保之本教”的道理,信心始受動搖。惟其時梁氏猶“依違未定”,汲汲於成立“保教公會”,視“保國”、“保教”為連體嬰,互為憑靠。他言道:

居今日而不以保國保教為事者,必其人於危亡之故,講之未瑩,念之未熟也。

此一主張,日後納入其師始倡的“保國會”,該會講求“保國、保種、保教”之事,以為議論宗旨,梁氏出力尤多。

然而梁在流亡日本的第三年(1902),卻公開放棄早先立孔教為國教的主張。所有關於這一轉變的理由,都可以歸之於他對整體中國利益的考量。對他來說,宗教的重要性與其說是信仰本身,毋寧說是可以振興中國。這也說明他日後之所以讚同佛教,原寄望所有中國人都可以經由佛教信仰而培養一體感,在必要的時候為國家利益,犧牲小我。事實上,梁所關心的,不是任何特別的宗教或者它們的原始形式,而是宗教信仰所能為現代國家扮演的功能。換言之,梁把宗教當作一種精神動員的方法,用來誘導、催引潛在的政治能量。析言之,終其一生,“國”方為梁氏的終極關懷。

回溯光緒二十四年,梁與其師康有為鹹認為,西方興起的動力實肇自基督教對於西方國家的影響。所以,當康有為熱烈的主張立孔教為國教,作為康的門徒,梁起初毫無保留地支持此一運動,並把它與保國聯在一起。《複友人論保教書》(1897)與滯日所撰的《論支那宗教改革》(1899)均為此一階段的護教之作。

然而,梁為此運動的奮鬥並不很久。嚴複與黃遵憲的勸告,終令梁思緒為之改觀,轉而認定“宗教者,專指迷信宗仰而言”,立孔教於一尊必將束縛國民思想,妨礙中國的進步與改革,尤其西方基督教的沒落,更堅定了他“教不必保”的看法。

黃遵憲的規勸足為代表,他致函梁說道:

(康)南海見二百年前天主教之盛,以為泰西富強由於行教,遂欲尊我孔子以敵之,不知崇教之說久成糟粕,近日歐洲,如德、如意、如法,於教徒侵政之權,皆力加裁抑。居今日而襲人之唾餘以張吾教,此實誤矣!

梁氏遂亦雲道:“有心醉西風者流,睹歐美人之以信仰而致強也,欲舍而從之以自代,此尤不達體要之言。”暗諷其師不言而喻。

黃氏複主“政教分離”有益於時局,他說:

泰西諸國,政與教分,彼政之善,由於學之盛。我國則政與教合。分則可藉教以補政之所不及,合則舍政學以外無所謂教。今日但當采西人之政、西人之學,以彌縫我國政學之敝,不必複張吾教,與人爭是非、校短長也。

“彼政之善,由於學之盛”,黃氏毅然地切斷了泰西之盛與教的關聯。而他的“政教分離”說,影響尤為深邃,在日後形成主流意見。

擱此不論,其實對梁啟超而言,“保國”比“保教”、“保種”更為重要。他直截了當地表示:“我輩自今以往,所當努力者,惟保國而已。若種與教,非所亟亟也。”在《新民說》,梁啟超的態度尤其斬決。他直言不諱:

吾不敢怨孔教,而不得不深惡痛絕夫緣飾孔教、利用孔教、誣罔孔教者之自賊而賊國民也。

梁氏以《論語》中曾記載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以及“子不語,怪力亂神”,遂定位孔子為“哲學家、經世家、教育家”而非“宗教家”。而此一論點遂成此後儒教非宗教的基調。他又說“西人常以孔子與梭格拉底並稱,而不見釋迦、耶穌、摩訶末並稱,誠得其真。”梁氏等的看法,適見證孔子意象的蛻化,正逐步邁向其師所極力撻伐的“謬論”:

近人(遂)妄稱孔子為哲學、政治、教育家,妄言誕稱,皆緣是起,遂令中國誕育大教主而失之。

惟觀諸日後的發展,梁氏的說詞“孔教者,教育之教,非宗教之教”,反而占了絕對的優勢。

信手拈來二例以證成:民初的馮友蘭(1895—1990)便判說“孔子頗似蘇格拉底”,是個“智者”;馮氏甚至說:“孔子為中國蘇格拉底之一端,即已占甚高之地位。”又說,他“本來是一位(偉大的)教師”。經學史家周予同(1898—1981)更斷言,孔子“並不是一位宗教家”,而是“一位中國古代人格完滿發展的聖人”、“一位實際的教育家”、“一位不得意的政治思想家”、“一位專研道德問題的倫理學家”。毋管孔子實情真否如此,康有為的“教主說”終成絕響的《廣陵散》。

尤其民國初年,康氏再次鼓吹以孔子配天、定孔教為國教;而後更涉及張勳(1854—1923)複辟兵變(1917),令他形象狼藉,尊孔愈形政治化,連帶殃及孔廟,秋丁吉時竟需調兵“武裝祭孔”。孔廟何辜,淪落至此! 諸如種種,康氏飽受共和人士的抨擊。與康氏政治、學術立場均相左的章太炎,不隻非議“孔教會”的設立,且直謂:“孔子於中國,為保民開化之宗,不為教主”,“以宗教,則為孔子所棄。”故尊奉孔教者“適足以玷闕裏之堂,汙泰山之跡耳!”惟細繹其理據,尚不出梁氏之域。

民國的新貴——袁世凱的態度亦令人玩味。一方麵,他尊孔不落人後,於1913年六月頒布“尊崇孔聖令”;另方麵,他在《大總統致孔社祝詞》卻明白反對立孔教為國教。他說:

孔子初非宗教家,而淺人不察,必欲以形式尊崇,強儕諸釋、道、回、耶各教之列,既失尊孔本意,反使人得執約法以相繩。

從原先國會擬提議在憲法之中“規定孔教為國教”,最終敷衍成“國民教育以孔子之道為修身之大本”,已可嗅出時代風向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