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清末民初儒教的“去宗教化”(1 / 3)

今人習謂儒教非為宗教,實乃近代曆史發展的文化心理的積澱。本文則擬探討近代儒教從國家宗教解體為非宗教的過程。清末民初,康有為及梁啟超師徒二人,恰各自代表了兩種截然有異的範式。康氏從改造儒教著手,以基督教為模型,戮力重塑孔教。其徒梁氏則解構孔子作為教主或宗教家的意象,將孔老夫子化約成世俗化的學者專家。觀諸後世的發展,梁氏的進路顯然占了絕對的優勢。

迄今,雖有新儒家奮起,亟以“創造性”的經典闡釋,圖保存儒教殘餘的宗教性,但誠如古語所雲“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隻有危微精一的“仁”而無有踐形的“禮”,儒家與當代社會將隻有疏離的關係。

孔子創儒教,為大地教主。

——康有為(1897)

到今日,中國人幾乎毫無異辭地否定儒教為宗教。

——陳榮捷(1953)

一、前言

百年來,學界對於儒家、儒教是否為宗教,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惟之前的拙作,則嚐試發掘中國帝製時期儒教的宗教形式,並進而探索其確切的性質。姑且不論儒、釋、道“三教合一”雜糅的樣式,純就儒教而言,作為儒教聖域的孔廟,乃是“國家祭典”的場所,其所展現的官方與公共宗教的性格,十分顯豁。

約言之,中國近代知識分子緣浸淫於西式私人宗教的範式,對孔廟祭祀在傳統中國裏集體訴求的政教功能,反而習焉不察,令得他們無從捉摸儒教獨特的公共性格,遂否定儒教為宗教。而孔廟祭典的興革適可發掘此一麵相。百年來,對儒教是否為宗教的爭議,其答案於此似可窺得一線曙光。

有別於祈求私人福祉的宗教,儒教追求的毋寧是集體式的“國泰民安”、“文運昌隆”。孔廟祭典的參預者或信眾,尤其具有強烈的壟斷性,而僅止於統治者與儒生階層。是故,與一般百姓的關係,自然就相當隔閡。清初的禮學名家秦蕙田(1702—1764)一語點出:百姓對孔子“尊而不親”的情結,不啻道破此中的底蘊。清末的嚴複(1854—1921)即見證庶民百姓“無有祈禱孔子者”,他說:

今支那之婦女孺子,則天堂、地獄、菩薩、閻王之說,無不知之,而問以顏淵、子路、子遊、子張為何如人,則不知。

他又觀察道:中國之窮鄉僻壤,苟有人跡,則必有佛寺尼庵,歲時伏臘,匍匐呼籲,則必在是,而無有祈禱孔子者。連保教甚力的康有為(1858—1927)亦不得不坦承:“吾教自有司朔望行香,而士庶遍禮百神,乃無拜孔子者。”這無疑是著眼信仰者的行為而發。

之所以致此,自然是曆史演化的結果。始自漢代,孔廟領有官廟地位之後,其政治性格便一步步地深化。這從分析參與祭祀者的成員,立可清楚地反映出來:唐宋之後,孔廟祭祀者無論上自天子、孔家聖裔,下及朝廷命官、地方首長,一律享有官員身分,至於官學的儒生隻是參與典禮的陪祭者而已。普通老百姓,甚至閑雜人士,更不得隨意參拜。所以孔廟對一般老百姓便顯得“尊而不親”了。

宋代有位儒臣,因辟雍始成,請開學殿,使都人士女縱觀,然而卻大為士論所貶,可見孔廟的封閉性。又元朝有道詔令適足以說明孔廟獨特的境況,這道詔令攸關曲阜廟學的複立,並特別指示有司“益加明絜、屏遊觀、嚴泛掃,以稱創立之美,敬而毋褻神明之道”。即使下迄清代末葉,孔廟照舊是“非尋常祠宇可比,可以任人入內遊觀”。足見“遊觀”孔廟均在禁止之列,遑論隨意參拜了。

明末朱國楨(1558—1632)恭謁孔廟,亦雲:“入廟,清肅莊嚴,遠非佛宮可儗。”朱氏的觀感透露了孔廟的特質與普通廟宇頗有違異之處。這不禁提醒我們一樁趣事:明末散文家張岱(1597—1679),其進闕裏孔廟,原來竟是“賄門者,引以入”。不但如此,地方孔廟除特定時節,亦門禁森嚴。舉其例:明清時代江南地區士人一遭官方的屈辱,輒往“哭廟”。惟哭廟之前,猶需於“教授處請鑰,啟文廟門”。可見進孔廟誠非大易事也,而孔廟祭祀的壟斷性於此卻盡見無遺。析論至此可知,作為儒教聖域的孔廟,其祭典悉由官方所掌控。

清康熙帝晉謁闕裏孔廟所禦題的“萬世師表”,正一語道破儒教主要的信仰階層不出統治者(帝王師)和士人階層(儒者之宗)之外;這隻要稍加檢視孔廟祭典的參預者立可獲得印證。原來孔廟毋分中(京師)外(地方),大至春秋釋奠,小至朔望祭祀,通由此二集團壟斷,而呈現強烈的封閉性。誠如民初反孔教甚力的章太炎(1869—1936)指出:

(孔子)廟堂寄於學官,對越不過儒士,有司才以歲時致祭,未嚐普施閭閻,貤及謠俗。是則孔子者,學校諸生所尊禮,猶匠師之奉魯班,縫人之奉軒轅,胥吏之奉蕭何,各尊其師,思慕反本。

觀此,孔子僅止為儒生的守護神。

然而梁啟超(1873—1929)在晚清所上的《變法通議》(1896)中卻感歎道:

入學之始,(文昌、魁星)奉為神明,而反於垂世立教至聖之孔子,薪火絕續,俎豆蕭條,生卒月日幾無知者。

他複指出當時的學塾:

吾粵則文昌、魁星專席奪食,而祀孔子者殆絕矣!

這與俗稱“孔子雖三尺童子皆得以祀之、尊之”的刻板印象大有出入。

文昌、魁星向來認為是司命、司祿之神,與百姓有切身的關係,相較之下,孔子神格則顯得模糊而遙遠。梁氏的同儕譚嗣同(1865—1898)也抱怨:“府廳州縣,雖立孔子廟,惟宮中學中人,乃得祀之,農夫野老,徘徊觀望於門牆之外,既不睹禮樂之聲容,複不識何所為而祭之。”毋乃為一勢利場所而已。

上述的背景適可解答康有為改造儒教的方向。

二、流產的宗教改革:康有為的孔教運動

一般認為康有為“創立”了孔教,究其實則不然。康有為的高弟——梁啟超稱譽其師為“孔教之馬丁路得”(Martin Luther,1483—1546),無意供出:康氏實際上是對傳統儒教進行了改造的工作。

首先,康有為極早即將“孔教”與佛教、耶教、回教同視為“教”(宗教)的範疇。他在二十歲之前(1877年前)所撰的《性學篇》業表達此一觀點,他言道:

今天下之教多矣,於中國有孔教,二帝三皇所傳之教也,於印度有佛教,自創之教也,於歐洲有耶穌,於回部有馬哈麻,自餘旁通異教,不可悉數。

依康氏之見,“孔教”並非無中生有,乃“二帝三皇所傳之教”,其存在係不爭的曆史事實。康氏雖未細言孔教的性質,但他確實將孔教與其他宗教等量齊觀。然而世變日亟,康氏受了耶教與教案的刺激,必須以“保教”為手段,達到“保國”、“保種”的目的。他保教的方式便是對固有儒教加以改造,以動員國人,應付新世紀的挑戰。

甲午戰後,康氏在所呈的《上清帝第二書》(1895),於諸多建言之中,業已發覺耶教於“直省之間,拜堂棋布”,而吾縣境內僅有孔子一廟,甚不成比例;於是建請“鄉落淫祠,悉改為孔子廟,其各善堂、會館俱令獨祀孔子”。複仿效耶教派遣傳教士至海外宣傳聖教;尤其南海一帶,僑民眾多,宜每島設教官,立孔子廟。觀此,康氏深諳“借傳教為遊曆,可調夷情,可揚國聲”之道。

爾後,康氏又擬打破曆來官方壟斷的形式,藉“聖學會”名義,廣建民間“善堂”,以彌補孔廟的不足。因為中國境內“善堂”林立,但僅為庶人工商而設,而深山愚氓,幾徒知關帝、文昌,而忘有孔子一事,士大夫亦鮮有過問者。他說:

外國自傳其教,遍滿地球,近且深入中土。頃梧州通商,教士蝟集,皆獨尊耶穌之故,而吾乃不知獨尊孔子以廣聖教。

康氏遂建議廣立善堂或學堂以特奉孔子,宣傳聖教,其業務甚至涵蓋勸賑贈醫、施衣施棺諸善事,倚此與庶民生活連結。

其實,康有為孔教的改革方案並非孤鳴獨發;約略其時有位同樣自居為“中國的馬丁路德”的宋恕(1862—1910),亦持有相同的看法。宋氏擬托孔子之古,以變法維新。由其自我期許的角色,顯見他極為清楚自身在孔教發展史的定位。他感慨:今日中國號稱尊儒教,但是孔廟荒草沒庭,間有任職者,不過教以科舉之學,於世道人心毫無裨益。他遂提出下列的改革方案:

今宜重教官之任,改用本縣人,歸議院紳生公舉;依西國禮拜期,集諸生禮拜孔子,歌詩講學。諸生除客遊者外,在城者不許曠禮拜,在鄉者分班輪到;農工商諸色人等欲隨同諸生禮拜、歌講者,聽。

“農工商諸色人等欲隨同諸生禮拜、歌講者,聽”的確是孔廟祭典的一大突破,特為點出。宋氏又仿西國之法,“勸民多創禮拜堂,奉孔子神主,按七期禮拜、歌講,如官廟法”。所謂“官廟法”指的正是依官方祭典所立的孔廟。按唐貞觀四年(630),朝廷規定“州、縣學皆作孔廟”;從此為曆代所遵循,變成帝國製度的環節,但縣以下廣袤的地域,則無所措置。

有鑒於此,康氏諸君方議立善堂、學堂,以彌補官方孔廟建製之不足。宋恕的友人——周煥樞更擬仿基督教的“耶穌會”,組織“翼聖教會”以輔佐孔教;更欲將《論語》、《孝經》演做白話土語,使農民、婦女皆喻曉,仿效基督教所傳的《新約聖書》。

諸凡此舉均在打破“孔教者,士人之宗教”的封閉性,而同基督教看齊,以擴大信仰階層。孔教的封閉性,則直如守舊者葉德輝(1864—1927)所雲:“孔教者,人心之所係也;士大夫者,又孔教之所係也。”轉譯成今人的階級語言則是:“孔子為士之階級之創造者,至少亦係其發揚光大者,而中國曆代政權,向在士之手中,故尊孔子為先師先聖。此猶木匠之拜魯班,酒家之奉葛仙也。”是故維新分子雖擬聚眾,仿“耶教禮拜堂儀注,拜孔子廟”,但誠如葉德輝所指陳:

若以施之於鄉愚,則孔廟不能投杯筊,而鄉愚不顧也;若以施之於婦人女子,則孔廟不能求子息,而婦女不顧也。

葉氏的反對恰透露孔廟與普通民眾的距離。

約言之,康氏改革儒教的想法極早即見諸《新學偽經考》(1891)、《孔子改製考》(1892—1898)諸書。例如《孔子改製考》裏便宣稱:

孔子為教主,為神明聖王,配天地,育萬物,無人、無事、無義不圍範於孔子大道中,乃所以為生民未有之大成至聖。

是故,所謂孔子改製,製作六經的言說,無非為孔子做教主,立“孔教”鋪路。

惟康氏攸關孔廟改製最完整的觀點,則分別見諸光緒二十四年(1898)上疏朝廷的奏折:《請尊孔聖為國教立教部教會以孔子紀年而廢淫祀折》,以及民國二年(1913)上書北洋政府的《以孔教為國教配天議》。前者,蓋屬維新變法的一部分;後者,則由袁世凱(1859—1916)主政;毋論前後之分,二者均無法與時政切割。是故,維新的中輟與袁世凱的下台,不啻注定孔教革新的失敗;以致孔教蒙受汙名化,匆匆落幕。

可是猶有一疑團待解,既然祭孔已列國家祀典,為何康有為必須在節骨眼上另立名目,以孔教為“國教”呢?梁啟超提供了一個簡潔扼要的答案:“懼耶教之侵入,而思所以抵製之。”然而梁氏卻未嚐道出:國家祀典純屬官方少數菁英,而“國教”則事涉群體大眾。

總之,康氏立孔聖為國教的意見,固為其一貫的主張,但突然於光緒二十四年五月一日上疏,與四月京師傳入德人毀壞山東即墨文廟的事件有關。其徒梁啟超曾聯合公車上書督察院,請嚴重交涉。梁氏等的《公啟》即雲:“山東即墨文廟孔子像被德人毀去……吾教之盛衰,國之存亡,鹹在此舉。”這便是康氏上疏最直接的導火線。

康氏所上“尊孔聖為國教”的奏疏,一言以蔽之,則是“聽民間廟祀先聖”,教存則國存,其餘均是枝節。康氏感慨中國淫祠遍地,重為歐、美所怪笑,以為無教之國民;反觀“歐、美之民,祈禱必於天神,廟祀隻於教主,七日齋潔,膜拜誦其教經,稱於神名……此真得神教之意”,而回視我國國民“惟童幼入學,讀經拜聖,自稍長出學,至於老死,何嚐一日有尊祀教主之事”。康氏遂一改初衷,除了原先倡導興建善堂、學堂,並進而建請朝廷“廢所有淫祠,皆以改充孔廟”,並定製:“自京師城野省府縣,皆獨立孔子廟,以孔子配天,聽人民男女皆祀謁”,甚至達到“鄉千百人必一廟”、“所有鄉市,皆立孔教會”的程度。諸此無非“視彼教堂遍地,君臣男女鹹膜拜”,而“文廟在城而不在鄉,有一廟而無二廟”。簡而言之,康氏亟思和耶教地方教堂相抗衡。

至於為何中國境內會“淫祠”林立呢?康氏是這樣排解的:

今自學宮尊祀孔子,許教官諸生歲時祀謁外,其餘諸色人等,及婦女皆不許祀謁,民心無所歸,則必有施敬之所。地方必有廟,則必有所奉之神,以茲大事,功令又不為正定,奉祀何神,朝廷既聽民立廟,不加禁止,一任人民,自由舉措。夫小民智者少而愚者多,勢必巫覡為政,妄立淫祠,崇拜神怪,乃自然之數矣,積勢既久,方將敬奉之不暇,孰敢與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