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清末民初的知識分子,陷於“教義”的論辯,而忽略了帝製時期(Imperial China)儒教所曾發揮的宗教角色與功能。前述,梁啟超即擷取《論語》,反證儒家非為宗教。究其實,經典的詮釋與“教義”的真諦,大多為菁英分子的興趣,普通的信眾則以“效益”與“靈驗”為依歸。
最終,則涉及價值判斷,蓋其時“宗教”一詞已淪為貶義,希冀儒教非為宗教,或予以改造為非宗教。
有幸的是,由於偶然的機緣,個人在重建曆史上孔廟祭祀製度的過程中,逐漸發現儒教的宗教現象及其獨特的性質。業已隱微的儒教宗教特質,終得再次朗現。
反諷的是,毋需繁複的論證,最便捷的方式,竟是直接尋繹傳統社會對儒教信仰的認知。例如:明人馮夢龍(1574—1646)的《古今小說》對儒教忝列“三教”之一,便輯有一段極生動的記載:
從來混沌初判,便立下了三教:太上老君立了道教、釋迦祖師立了佛教、孔夫子立了儒教。儒教中出聖賢,佛教中出佛菩薩,道教中出神仙。那三教中,儒教忒平常,佛教忒清苦,隻有道教學成長生不死,變化無端,最為灑落。
上段引文一望即知,作者於道教別有偏愛;但無意中道出三教雖有不同,但儒教的成德者——“聖賢”,與釋教的“佛菩薩”、道教的“神仙”卻均為信仰的典範(exemplars)。這些聖者鹹得從祀立教者,其中尤以儒教的孔廟法度最為森然,其位階素為中華帝國所一體奉行。
民初陳煥章說得肯綮:“凡宗教必有教堂。”惟他又汲汲辯道:“不能謂佛寺、道院、清真寺、福音堂等始可謂之教堂,而夫子之廟堂,獨不可謂之教堂。”他歸結:“孔教之教堂,則學校是矣,或曰文廟、或曰聖廟、或曰學宮。”陳氏之有是言,著眼正是傳統的“廟學製”,孔廟與學校連結一體,有學必有廟。而“孔廟”正是儒教的教堂,儒教的聖地。
其實不勞陳氏多費口舌,傳統的士人對此自有定論。舉其例:明弘治二年(1489)所撰的《重建清真寺記》便明確表達此一觀點。它如是記載:
(愚)惟三教,各有殿守,尊崇其主。在儒則有“大成殿”,尊崇孔子。在釋則有“聖容殿”,尊崇牟尼。在道則有“玉皇殿”,尊崇三清。在清真,則有“一賜樂業殿”,尊崇皇天。
惟需注意的,此處言及的“清真寺”並非伊斯蘭教(Islam)的聚會所,乃意指猶太會堂(synagogue)。觀此,雖然四教屬性有別,但儒教的孔廟同其他宗教的聖域(holy ground)竟毫無軒輊。
不但如此,儒教甚至可與基督教及回教並駕齊驅。以元憲宗(蒙哥汗)與道士的對話為例,他說:
今先生言道門最高,秀才人言儒門第一,迭屑人奉彌失訶,言得生天,達失蠻叫空,謝天賜與,細思根本皆難與佛齊。
以上引言牽連甚廣,有細繹之必要。首先,“先生”即道士的尊稱,“秀才”望文即知為儒生。“迭屑”與“彌失訶”均為外語音譯,意指基督徒與耶穌。“達失蠻”乃元代對伊斯蘭教教士的通稱。此二引言顯然旨在宣示憲宗以釋教為依歸。但從我們關注的脈絡,卻看出儒教可與其他宗教並排齊觀的事實。這種認知下抵清代末葉猶未曾改變,有位自號“浮邱士”的讀書人便言:
三代而上其教一,周秦以降其教三,暨乎今也其教五。所謂其教一,儒教是已。所謂其教三,儒教而外,贅以道教、釋教是已。所謂其教五,三教而外,贅以天主教、回回教是已。
顯見在帝製中國,儒教係與他教尚屬同一範疇,直迄晚清此一態勢方始不保。
職是之故,一旦我們稍加瀏覽曆代殘存的孔廟碑文、地方誌,以及大量私人文集中所錄的“學記”、“廟學記”、“祭孔文”,甚或地方官循例所撰的“告先聖文”、“告先師文”等等文類,則信仰者或祭祀者心目中的“儒教”的宗教意象,立即躍然紙上。這些為數眾多的文本,在在曉示儒教的宗教性質乃屬於官方的公共宗教(public religion),換言之,也就是一般通稱的“國家宗教”(state religion),而非今人較為熟稔的“私人宗教”(private religion)。
以下則略為揀擇若幹文本,以佐證上述斷言。
孔廟或孔子廟,顧名思義,係祭祀孔子以及曆代傑出的先賢、先儒的儒教聖域,乃道統之所係。清聖祖(1654—1722)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進謁闕裏孔廟,敬題“萬世師表”,懸於大成殿內。這四個大字適透露孔廟主要的信仰者,不出統治者與士人階級。
之所以致此,正是帝製時期,儒教與政治文化發展的積澱。按,從漢初以來,孔子從一介書生,漸演變成漢代政權的創製者。例如,現存最古之孔廟碑文見於“孔廟置守廟百石孔龢碑”;該碑立於東漢桓帝永興元年(153),文中即明白宣示:
孔子大聖,即象乾坤,為漢製作。
稍後,立於東漢桓帝永壽二年(156)“魯相韓敕造孔廟禮器碑”亦稱道:
孔子近聖,為漢定道。
更遲,立於東漢靈帝建寧二年(169)的“魯相史晨祠孔廟奏銘”,也稱頌孔子“主為漢製,道審可行”。
觀上,孔子竟然神乎其神,能為數百年後的王朝定製,可見他已儼然成為“為漢立製”的先知。此例一開,後來的王朝則爭相仿效,祭孔遂成“創業垂統、皇朝受命”的政教象征。舉其例,魏文帝(187—226)履位之初,即訪求孔氏聖裔,行祭孔之禮,並定調孔子“可謂命世大聖,億載之師表”。
原先緣孔子能“模範百王,仁極天下”,因此“後世願治之主,莫不宗之”,日後則進而演變成規範性的成規:“有國家者所當崇奉”。元代的曹元用(1268—1330)把其中奧妙,講得極為透徹。他說:
孔子之教,非帝王之政不能及遠;帝王之政,非孔子之教不能善俗。教不能及遠,無損於道;政不能善俗,必危其國。
“教不能及遠,無損於道”,顯然為儒生自貴之辭罷了。重要的是,曹氏道出統治者與祭孔之間互相為用的實情。
明代的創業之君——朱元璋(1328—1398),在與孔家聖裔對話,則更露骨地表白:
你祖宗留下三綱五常,垂憲萬世的好法度,你家裏不讀書,是不守你祖先法度。
清代的雍正(1678—1735)於其上諭,也坦承:
孔子之教在明倫紀、辨名分、正人心、端風俗,亦知倫紀既明,名分既辨,人心既正,風俗既端,而受其益者之尤在君上也。
“在君上尤受儒教之益”,雍正無疑道出尊孔的底蘊。
蓋曆代統治集團祈求孔子“護國脈,安民生”、“文教昌明、舉國蒙慶”,屢見不鮮。明成祖(1360—1424)即祈求孔聖道:
作我士類,世有大賢。佐我大明,於斯萬年。
而元成宗(1265—1307)在加封孔聖“大成至聖文宣王”的諡號時,尚祈孔夫子:“尚資神化,祚我皇元”,均是此一心態的具體表征。而這正是傳統公共宗教的特色,而為今人所忽視。
因此,祭孔一事不止澤及孔家子孫,明武宗(1491—1521)便敕告孔氏家人:
茲惟我國家之盛事,非獨爾一家之榮也。
其實,不止於孔家的殊榮,連儒生都與有榮焉;朝廷命官鹹額手稱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