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孫中山也宣稱:

所謂修身、齊家、治國,中國人近幾百年以來都做不到。……但是從修身一方麵來看,我們中國人對於這些功夫,是很缺乏的。

要知“修身”原是理學的看家本領,奇怪的是,孫中山反而說“我們中國人對於這些功夫,是很缺乏的”,原來他所說的“修身”已經遠離傳統的涵意了。他著重的是日常行為的檢點,而非內心的自省,甚至他鼓勵“今天講到修身,諸位新青年便應該學外國人的新文化”。

尤其,新倫理所涉及道德判斷的形式,複迥異於傳統儒學的涵養功夫。胡適終日倡言批判的精神,定要孔家說出個“為什麼”,便與當時矢誌重振儒學、推崇直覺的梁潄溟格格不入。揆諸傳統儒學所推崇的“自然流露”、“毋造作”(effortless action)的道德判斷,梁氏毋乃為同調。

以上總總,皆預示新世代倫理的來臨。這種精神不隻繼承了梁啟超、譚嗣同的倫理革新,更往前邁出了一大步。居中的變化,王國維的觀察甚為切要,他洞窺譚嗣同雖號稱“衝決倫常的網羅”,但實質上才動搖了人們對君臣一綱的信念,並未衝擊到整個儒家的價值係統。因此,迄民初,緣世局的惡化,方出現“倫理的覺悟係最後覺悟”的呼喊,全麵發起清算三綱五常的風潮。

末了,在結束拙作之前,有三點必須予以交代。拙文盡可能取法“類現象學”的精神,多描述、少解釋,以期較真實地呈現近代道德思維的遞嬗。其次,在取材上,文化精英分子的言詞,固然構成析論的主要材料,但是政治活動者若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等的言思,可能較“無意識”地反映那一個時代的變化,故拙文稍偏離純理性的論述,不避嫌諱,酌予取用,以掌握相關的訊息。

最後,尚須一提的,除開上述的言詞,教科書的普及化,其所造成的影響,遠超過那些議論高深的道德文章。包括新修身在內的教科書便刊行了上千萬乃至數千萬冊,對時人道德思維的形塑定不容小覷。惟個人為地域所囿,隻能取閱尚存的教科書,稍作析論,容有不足之處。

簡之,拙作僅止於探究清末民初道德意識的變化,在時限上必然有所約製;輪到次一階段,中國則將遭遇倫理“個人本位”與“民族本位”的抉擇,而必須麵對集體主義的反撲。“五四”的新倫理,則移形易位,驟然變成亟待改造的舊倫理。但這業已超出拙作的論域了。

其次,拙作僅及清末民初道德意識的變化,尚不及道德行為的層次;攸關後者亟需大規模且係統性的經驗檢證,絕非拙作可以負擔。容或以梁啟超在《新民說》的一段話,來彰顯言、行之間的區別。梁氏說道:

今欲以一新道德易國民,必非徒以區區泰西之學說所能為力也。即盡讀梭格拉底、柏拉圖、康德、黑智兒之書,謂其有“新道德學”也則可,謂其有“新道德”也則不可。何也?道德者,行也,而非言也。

梁氏的感慨,寄寓深意,令人發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