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拜上帝,個個上天堂,快來快來拜上帝。
——張汝南,《金陵省難紀略》
於進入近代之前,中國經曆了兩次的浩劫。其一,太平天國的動亂發自內部,牽連甚廣,但時間相形較為短暫;其次,西力的入侵則持續而綿長,迄今猶未見稍息。二者不隻衝擊了中國的政治與社會,且造成道德思慮的動蕩。
按太平天國之亂,曆時十五年,兵鋒所及達十六省,計摧陷六百餘城。太平天國取法基督教,創立“拜上帝會”,仇恨支撐滿清統治的傳統文化,儒教遂成為代罪羔羊,而導致“凡一切孔孟諸子百家妖書邪說盡行焚除”。該時居處於天京的士人汪士鐸(1814—1889,生年另一說為1802)便見證:太平天國為政之道,“不用孔孟,不祀鬼神……不用道學”。所謂的“道學”即是正統的理學。
應聲而起的反製,則是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士人。圍剿太平天國的曾國藩(1811—1872),因緣際會成為靈魂人物,掀起一股義理學複興的熱潮。
析言之,太平軍固以“種族”革命之名起義,但衝擊的卻是傳統的“名教綱常”。曾國藩的《討粵匪檄》(1854)全然反映士人與統治者的恐懼和憂慮,因曾氏堅信:“自唐虞三代以來,曆世聖人,扶持名教,敦敘人倫,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而太平軍卻肆無顧忌,淩辱名教聖地,竟連儒教教化之宇,亦難以幸免。他指證曆曆:“粵匪焚郴州之學宮,毀宣聖之木主,十哲兩廡,狼籍滿地。嗣是所過郡縣,先毀廟宇,即忠臣義士,如關帝、嶽王之凜凜,亦皆汙其宮室,殘其身首。以至佛寺、道院、城隍、社稷,無廟不焚,無像不滅,斯又鬼神所共憤怒。”蓋異教信仰之故,太平軍每攻克一城,凡釋、道廟寺摧毀殆盡,初期連“本是同根生”的天主教堂竟亦難以幸免。
釋、道廟宇或僅及一般信眾,而最為儒生所不能釋懷者,則是焚毀學宮與孔廟,孔子及諸先賢、先儒的牌位竟亦不保。例如郴州孔廟之厄,致曾國藩義憤填膺,而引為討伐的口實。其實,太平軍破壞偶像、毀廟之舉相當普遍,何紹基(1799—1873)的《金陵雜述》中複記其事:“洪楊亂後,文廟僅餘兩廡,紅牆半壁。”曾氏的幕僚張德堅亦挺身指控:
如湖北德安府學,其聖像係元文宗時所塑,賊至竟殘毀之。所陷之處,凡學宮正殿兩廡木主亦俱毀棄殆盡,任意作踐,或堆軍火,或為馬廄,江寧學宮則改為宰夫衙,以璧水圜橋之地為椎牛屠狗之場。逆賊罪浮於天,此猶從來叛逆所不敢者。
曾氏故特舉“李自成至曲阜,不犯聖廟;張獻忠至梓潼,亦祭文昌”,以凸顯太平軍變本加厲,為人神所不容。要知搗毀偶像乃洪秀全(1814—1864)等一貫的信仰,從初起“拜上帝會”,至起義之後建立“太平基督教”,均無例外。
尤其聖典的輪替,絲毫未能逃出曾氏的眼目。依太平軍首領洪秀全所述,上帝分列“三等書”:
第一等,係天父上帝下凡,顯跡設誡,所遺傳之《舊遺詔聖書》(《舊約聖經》),“此書是真,無有差錯”;
其次,則是天兄基督下凡,顯神跡捐命贖罪,所遺傳之《新遺詔聖書》(《新約聖經》),“此書亦是真,無有差錯”;
末等,方是“孔丘所遺傳之書”,該書“甚多差謬,連爾讀之,亦被其書教壞了”;……“又推勘妖魔作怪之由,總追究孔丘教人之書多錯”。
洪秀全遂藉上帝的啟示,厚誣儒教經典誤人,罪莫大焉。它如是記載了上帝與孔夫子的對話:
天父上主皇上帝因責孔丘曰:“爾因何這樣教人糊塗了事,致凡人不識朕,爾聲名反大過於朕乎?”孔丘始則強辯,終則默想無辭。
觀上,全知全能、至大至尊的上帝竟也嫉妒起孔子的盛名,真難以思議。而且,洪氏不忘為自己三次科考不第,準備了開脫之詞:
天兄基督亦責備孔丘曰:“爾造出這樣書教人,連朕胞弟讀爾書亦被爾書教壞了!”眾天使亦盡歸咎他,主亦斥孔丘曰:“爾作出這樣書教人,爾這樣會作書乎?”
此處所謂的“主”,便是洪秀全本人的化身。尤有過之,洪氏竟把孔子與妖魔視作沆瀣一氣:
孔丘見高天人人歸咎他,他便私逃下天,欲與妖魔頭偕走。天父上主皇上帝即差主同天使追孔丘,將孔丘捆綁解見天父上主皇上帝;天父上主皇上帝怒甚,命天使鞭撻他。孔丘跪在天兄基督前再三討饒,鞭撻甚多,孔丘哀求不已,天父上主皇上帝念他功可補過,準他在天享福,永不準他下凡。
簡之,洪秀全以“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的手法,刻意把儒教之宗——孔子形狀得如此不堪。
他之所以膽敢於如此,在於其群眾基礎並非來自士人階層。隻要略析太平天國信眾的成份,便會發現其組成絕大多數來自底層階級。清方即察覺:“賊皆山僻粗鄙人,其稍知文墨者,皆充先生。”又說:“賊中無讀書練達之人,故所見諸筆墨者,非怪誕不經,即粗鄙俚俗,此賊一大缺陷,蓋天之所不與也。”證諸忠王李秀成(1823—1864)的供述,所言不假。李氏在被捕之後的供詞裏坦承太平軍的組成——“亦有讀書明白之士子不從,從者俱是農夫之家,寒苦之家,積多結成聚眾”,可見敵我雙方看法趨於一致。
要知,太平軍所到之處,“本欲盡廢《六經》、《四子書》,故嚴禁不得誦讀,教習者與之同罪”,凡所搜到孔、孟之書,徑行焚毀,甚至有“讀者斬、收者斬、買者賣者一同斬”之語。洪秀全為長子所定的閱讀規範,便是最佳的例證。洪福瑱(1849—1864)供道:
老天王(洪秀全)叫我讀天主教的書,不準看古書,把那古書都叫妖書。
爾後緣楊秀清(1821或1823—1856)借天父附體緩頰,方設有“刪書衙”,職司刪改,不必盡廢儒書。
原初太平天國廢止士子仕途所係的“科考”,後來縱使恢複開科取士,然命題不取《四書》、《五經》,而於天主《讚美詞》中。故曾氏的憤慨不無根由,他痛心疾呼:
士不能誦孔子之經,而別有所謂耶穌之說,《新約》之書,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此豈獨我大清之變,乃開辟以來名教之奇變,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於九泉!凡讀書識字者,又烏可袖手安坐,不思一為之所也!
曾氏遂號召士人挺身而出,廓清邪教。雖說曾氏的說詞如此,我們猶需取證太平軍的主張,方得一窺究竟。
約言之,太平天國的基本大法,可以取證“十款天條”。十款天條包括:
第一,崇拜皇上帝。第二,不好拜邪神。第三,不好妄題皇上帝之名。第四,七日禮拜頌讚上帝恩德。第五,孝順父母。第六,不好殺人害人。第七,不好奸邪淫亂。第八,不好偷竊劫搶。第九,不好講謊話。第十,不好起貪心。
倘有違背者,“誅無赦”。細繹“十款天條”,顯然改寫自《舊遺詔聖書》的“摩西十誡”。後六款與傳統儒教的言行依據並無違礙之處,但最關鍵的則是前四款,“維皇上帝,獨一無二”的人格神,代表截然有異的至上權威與價值根源:蓋“天地之間,先有上帝為極大權能,造化萬物,管理萬靈者”。這與儒教無有人格造物者顯然不同。
另需注意的,第二款“不好拜邪神”,原在《舊遺詔聖書》作:“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仿佛天上或地下、或地下之水內之物件也,毋伏拜並毋奉事之。”此處為省略之語。但直接導致毀像舉動,應是洪秀全原初受《勸世良言》的啟示。該書為新教所屬的教徒——梁發(1789—1855)所撰,書中明白告誡:世人不知崇敬天地之大主,反去奉拜人手所造各偶像為主;並具體指出:
近來之世代,士農工商、上下人等,各用自己之意,做出無數神佛之像而拜求之……都係向些死物而求庇佑,誠為可笑,亦實可憐。即如儒釋道三教,各處人尊重者,即儒教亦有偏向虛妄也。所以把文昌魁星二像,立之為神而敬之,欲求其保庇睿智廣開、快進才能、考試聯捷高中之意。然中國之人,大率為儒教讀書者,亦必立此二像奉拜之,各人亦都求其保佑中舉、中進士、點翰林出身做官治民矣。
觀此,方有後來“上帝教”信徒大肆毀像之舉。亦毋怪為清軍羅織為不可饒恕的罪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