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日,各人會議停妥,康有為拿定主意就要先裁汰冗員是第一要事。座中大半是遇風隨風,遇水隨水的,都道:“是極,是極,國家虛糜俸祿,自然是先要裁汰冗員的。”惟諸人之中,畢竟林旭有些主意。那林旭本是福建人氏,他祖父名林則徐,由翰林出身,做過陝、甘、兩廣、雲、貴總督的。他自幼能讀父書,又娶了前任兩江總督沈葆楨的女兒為妻,夫妻們倒略懂得事的。聽得裁汰冗員一事,即答道:“冗員自然要裁的,但官場中人十居其九是有了官癮的。若把他現任的官員白白地裁去了,他們自然是要懷恨,恐不免百般運動,作我們阻力,實不可不防。”各人此時見林旭說得有理,單是康有為聽得以為有人違自己意思,大不以為是,即說道:“現在皇上是認真深信我們的,任是誰人阻力,哪裏阻得來!凡事全憑膽子做去,若畏首畏尾,還辦得事麼?”各人此時又覺此言有理。林旭又道:“現在是新辦事的,皇上主意究未拿得定,倒是要避人所忌的為高。”康有為見林旭苦苦致辯,不從自己之計,如生氣又恐眾人不服,即想一條計,假說道:“我實在說,昨夜皇上乘夜密行召見小弟,使內監密引至內宮商議大政,諭令我放膽做去,皇上並說道:‘今日國勢,不變法斷不能致強,若有人阻撓,隻管奏上來,立刻懲辦……’等語。諸君試想,有這般聖明之主,小弟得君又如此其專,又畏忌什麼呢?”林旭聽罷,初不知康有為是說謊的,覺清帝既如此深信,無論如何下手,卻亦不妨,因此更不多辯。
康有為大喜。次日即具條陳呈到孫家鼐處,看看那條陳,是外省督撫同城的,要裁去巡撫,尊重總督之權,使辦事不致阻窒;又京內閑員如通政司、大理、太常、太仆、光祿、鴻臚等寺,幾如虛設,便要裁去,免糜廉俸。這兩項官員,孫家鼐自念某巡撫與自己有年誼,某寺卿與自己是師生,實不忍裁去,奈清帝屢說條陳不能阻撓,自不敢不奏,遂即將原條陳奏知清帝。果然那些官員確如虛設,斷不能留的,就批出“著照所請依議辦去”。列位試想,立憲之國,那有君主獨批獨斷的,今康有為說變法立憲,乃仍是皇帝個人主意行止,豈不是聞所未聞麼?自冗員裁撤之後,林旭即來說道:“現在冗員已裁,冗兵亦宜撤,如旗營、綠營,年中耗去餉額不少,留此項冗費另練新軍,方是長策。”康有為一聽,覺此言雖是,但恐滿人盡要妒忌,便答道:“此事實要緩辦,今若如此,旗滿及蒙古人必然變動,要為我們阻礙,如何是好?”林旭道:“足下前天曾說皇上深夜密召,既許以重權,又何必畏懼?”康有為覺林旭之言實是當麵拿自己後腳,心中大是不悅,隻是同事中人究不宜遽興水火,便順答道:“且待商量,再行定議。”說了,林旭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