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晉國忠義之士介子推,曆來受到山西人的推崇,特別是介休縣、翼城縣及緊依介休綿山的沁源縣一些鄉村,介神崇拜盛行。這種崇拜也向各地傳播。此廟的意義就在於為我們提供了一種介子推崇拜傳播、變遷及自然神人格化的信息。至於介子推事跡,馮師俊傑先生在其《沁源縣澗崖底村介子推祠及其劇場》一文中有詳盡考述,在此不贅。
三、地區神靈附會於全國性信仰
晉陽於五代以前在全國有著重要地位與影響,“太山石敢當”的傳說即其一例。前文提到的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原邑太山寺新建樂樓碑記》載:“有山民石敢當,以勇略顯於北漢之際,而山益有名。”此“石敢當”正史載為“石敢”,《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均有記載:後唐明宗李嗣源(926—933)時,後漢高祖劉知遠在北京留守後晉高祖石敬瑭(936—941)麾下作牙門都校,石敢為其手下禦士,因協助劉知遠護衛石敬瑭力戰而死。當地人認為“太山石敢當”之習俗就起於對太山出身的石敢的崇拜,此碑“而山亦有名”即指此。但“石敢當”最早見於記載的是西漢史遊撰《急就篇》:“衛有石(石昔)、石買、石惡;鄭有石癸、石楚、石製,皆為石氏。周有石速,齊有石之紛如其後亦以命族,敢當,言所向無敵也。”南宋王象之《輿地碑記目》提到北宋慶曆年間,有莆田縣宰張緯得一石,上刻銘文曰:“石敢當鎮百鬼,壓災殃,官吏福,百姓康,風教盛,禮樂昌。”為唐大曆五年(770)縣令鄭和字記。可見“石敢當”信仰的形成早於五代,以書“石敢當”之石鎮邪的風俗最晚在唐代已經形成。元陶宗儀《說郛》載:“餘因吳民之廬舍衢陌直衝,必設石人或植石片題鐫曰‘石敢當’,以寓壓禳之旨亦有本也。”證明最晚在元時,此風已普及於民間,但未提到與太山石敢有關。明時徐《徐氏筆精》則明確提到“石敢當”習俗與石敢的關係:“石敢當生平逢凶化吉,禦侮防危,故後人凡橋梁路衝要之處,必以石刻其形,書其姓字,以悍民居,或贈以詩曰‘甲胄當年一武臣,鎮安天下護居民……’”不過以上記載都未提到石敢的籍貫,碑記可補此闕。
“石敢當”之俗非起於對太山石敢的紀念、崇拜,但後世將太山石敢附會於早已存在的“石敢當”之信仰,這也符合中國人在神靈信仰上的特點。太山寺所奉神靈有佛教神係的釋迦牟尼佛、觀音菩薩、文殊菩薩、普賢菩薩等;道教神係昊天上帝、玉皇;民俗神係的龍神,還有“皇姑”。其中“皇姑”傳說為北漢(951—979)宗室之女,因少主繼恩被害而遁入空門,“於至祐之年,皇姑靜息於北巔之洞,及今芳聲不圬”。據《新五代史》載,北漢繼恩繼位不久,即被供奉官侯霸榮率十餘人挺刃而殺。
明代本為佛教寺院的太山寺,明末時佛教開始衰弱,嘉靖年間杜廷玉、牛伏銳等“強梁”霸占寺產的事件即是其信號。按理,民間“強梁”以欺壓弱者為能事,但很少敢於欺神者,此時發生眾人侵占寺產之事,顯示出佛教威勢在民間的動搖。
明嘉靖碑對寺廟即有“龍泉寺”的稱呼,但萬曆碑均稱太山寺。到清乾隆時,不但道教神玉皇進駐,龍神的地位也再次凸顯。乾隆五十年(1785)碑之名稱為《太山龍泉寺增修正殿旁兩翼洞記》,乾隆五十一年《施舍約碣》稱太山寺為“龍泉寺”,“龍泉”再次成為太山寺第一位的功能。乾隆五十七年,知縣羅錫純在太山寺的龍泉取水祈雨成功,為紀念這件事,羅親自撰文立碑:“遂迎龍神妥侑於太山廟。廟在治西十餘裏,溯彼故者,或以其出雲降雨,故邑人作廟以祀之,未可知也”。道光《太原縣誌》卷三有如下記載:“龍泉寺,在縣西十裏太山之麓,唐景雲元年(710)建,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重修。寺後有皇姑洞”。到這時,隻稱“龍泉寺”,龍神已占據絕對地位。
佛教衰退,道神進駐,龍神凸顯,使太山寺走向世俗化。
第四節 劇場及戲曲演出活動
一、白龍廟劇場
白龍廟最早記載樂樓的是清鹹豐七年(1857)《重修大萬山白龍祠碑記》:“至於坼蓋樂樓,增修戲房,或加或減,半因半創。”“坼蓋”在當地方言中是翻蓋的意思,約相當於落架大修。說明樂樓之設,到這時已有相當時日。不過乾隆二十三年(1758)《重修靈淵侯新建廊坊碑記》記述了廟裏的具體建築,卻沒有提到建有樂樓,此後道光六年(1826)有過重修活動,樂樓當建於這次。鹹豐七年還增設了戲房,說明到這時演戲已很受重視,劇場設施已趨於完備。如前文所言,清雍正以前,嵐縣未能像太原府的其他大部分縣一樣,開始普及劇場,因此,白龍廟劇場在太原府屬西部一州二縣具有代表性。
光緒三十四年(1908)《重修碑記》提到:“木泥、工資、石□,凡繪畫材料、食用庶支,總計其數,不似戲價、酒席之過於費也。”還言“以後貪婪者戒其染指,曖昧者不容尚得。如有蒙混,清查帳底”。說明戲價較高,請的是好戲班,但也有操辦者借機貪戲款、亂吃喝的情況。
民國十七年(1928),山西尚稱安定,基於“山門、茶房、樂樓等亦皆局勢卑陋,必重新改造,期臻廣大而後可”的認識,對白龍廟“仍舊者重新,改作者興造”,工程告竣後,“開光獻戲”以賀。民國二十二年(1933)重修時,樂樓是改建的亮點:又以每屆酬神獻戲之祭,獻牲答願者比肩接踵,年多一年,而廟院褊狹,極形擁擠。僉謂此次重修,非擴充廟場不為工。然而院褊狹乃地勢所限,欲擴充之,必以人力補天工,非臨空起築,地基烏足以言擴充哉!乃於癸酉(案:民國二十二年,1933)暮春壘石為基,創築石窯三眼,以為樂樓地基。而將舊樂樓之基充作院心,於是新建樂樓,規模宏壯。院心開放,明堂豁然,則此後之酬神達願者,當不至如往昔之擁擠也。又鍾鼓二樓,亦因樂樓坐後,重新改造,複以舊日山門卑小,賓主不符,去舊建新以壯觀瞻。最後這次修建的樂樓及鍾鼓樓後來均被日軍燒毀,到20世紀90年代,碑文中提到的“以為樂樓地基”、實際用作戲房的窯洞尚存。
二、石鼓祠劇場
石鼓祠戲台始建於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到二十五年間,現存者為清同治時重建。現存建築梁上題“時大清同治四年(1865)五月初四日吉時扶梁”,可作為其斷代依據。據看廟人常英明介紹,山門原設在戲台下,為山門舞樓,因過道狹窄擠死過人,重修時將過道堵上另設山門。戲台為懸山頂三間,通麵闊8.73米,其中明間3.75米;通進深6.14米,其中後台2.1米;柱高2.8米。琉璃瓦脊,筒瓦。正脊為琉璃瓦(已褪色),兩端鴟吻基本完好,鴟尾向外卷曲,尾下裏外雙龍頭。中部置雙向天馬式獸頭(或龍頭),隔以獅馱大龍頭。兩山設磚製博風板,磚雕懸魚。磚砌山牆及後簷牆均走閃開裂,裂縫由上肩達於下肩。
此戲台特殊之處在於,兩山麵前隅專設前、中兩石柱,後一木柱,三柱承長達3.22米的挑簷石,以此使懸山頂戲台成三麵觀。而前簷木構部分兩端則與挑簷石及其上磚砌山麵相對獨立,另設前簷角柱專承。致兩山麵前隅柱網密集,加上後來所加鋪柱,每隅竟達七根,難稱雅觀。前簷柱為圓石柱,明間移柱造,平柱素平礎,角柱鼓礅礎。台基前沿階條石上有卯痕,說明原設有護欄。明間大額寬厚,次間則施兩道幾乎同尺徑的額枋,額間以刻花牙子飾倒蝠圖案之木墩相隔。三間額上通置平板枋。柱頭與額之交結處置龍頭護朽。明間掛較大透雕雀替,兩雲龍龍頭相對作戲珠狀。鬥栱共七,柱頭科以外平身科每間一。單翹三踩,梁頭伸出斜劈附加一木雕塊,平身科襯頭木刻作大象頭。梁架為五架梁上以柁墩承平梁,平梁上以脊爪柱、角背、叉手承脊桁。後金柱設在脊桁、後簷桁水平距中點,但不在金桁下。前後台斷就設在後金柱間,兩次間外端向前折,整體略呈凹麵。前簷四柱石刻兩幅楹聯。平柱聯:“上下數千年史書偌大壇場演就,新舊幾百章樂譜等時歌舞盡之。”並在聯上下分別刻倒蝠與壽字圖案,寓意“福壽”;角柱聯:“名利交迫扮幾場爭奪情形如覓蠅頭如居蝸角,善惡兩分寫一本彰痹榜樣儼搜魯史傲之譜毛詩。”上下飾以荷、蓮葉。栱墊板均透雕圖案,有象征多子多福的西瓜葡萄盤、葡萄石榴盤,有草龍、草鳳,還有人物。
今在舊戲台前接建寬闊水泥舞台,舊戲台整體上成為後台,既適應了當今演劇需要,又保存保護了舊戲台。
戲台栱墊板有兩幅人物木雕。東一幅可辨認為《存孝打虎》。身體肥壯圓滾如嬰兒的李存孝,正痛打眼神哀怨的老虎。身後豎叉,頭頂飛鳥,既誇張又充滿情趣。西一幅則為同形象人物讀書,應該也是李存孝。後一幅圖上情景並無出處,大概鄉人為表達李存孝文武雙全之意,附會而作。李存孝事跡,舊、新《五代史》均有記載,本名安敬思,代州飛狐人。李克用,即“太祖掠地代北得之,給事帳中,賜姓名,以為子,常從為騎將”。後領兵為後唐東征西伐,屢立戰功。“存孝猿臂善射,身披重鎧,橐弓坐矟,手舞鐵撾,出入陣中,以兩騎自從,戰酣易騎,上下如飛”。後因不堪被人讒言構陷,叛唐。被李克用降服後,在太原“車裂之以徇”。關漢卿作《鄧夫人哭存孝》雜劇,即寫其受誣陷而遭車裂的故事。正史所載李存孝事跡,未見打虎情節。元代無名氏作雜劇《雁門關存孝打虎》,演義李存孝在雁門關牧羊打虎。李存孝毫無畏懼地將掠食其羊的老虎打得“血鼻凹撲碌碌連打十餘下,死屍骸骨魯魯滾到四五番,恨不得莽拳頭打挫牙關”。由此被李克用發現收為義子。“存孝打虎”戲曲元、明、清都在搬演流傳,地方戲京劇有《飛虎山》(一名《十三太保》),川劇有《飛虎崗》,滇劇有《打虎收孝》,漢劇、湘劇、秦腔均有《飛虎山》。無獨有偶,山西陵川縣禮義鎮崔府君廟東門上,也有一件李存孝打虎的戲曲木雕。傅山在一篇描述陽曲縣正月十五鬧紅火的雜記中也提到:“渾村煙火之勝,火樹作城,流星衝霄,炮打襄陽震天震地。二龍戲珠,九龍取水,李存孝打虎,鍋子火大於寧化藩強半……”可見李存孝打虎故事在山西民間以各種形式的流傳。
石鼓祠明清時期演劇情況,可從其碑刻及舞台題記中找到些線索。從現存碑刻看,明成化時即有很熱鬧的祭賽活動。正德時寒食節“萬民鹹來祈賽”。未提及歌舞或演劇活動,但略可知祭賽之隆重。又,如文前所述,明弘治十七年(1504)時即在問事廳前砌階為台,實質上就是露台。
清康乾時期是“花雅之爭”,地方戲勃興之時,也是戲曲在民間更加普及的時期。石鼓祠和太原府的許多地方一樣,正是在此時(案:康熙二十四年,1685)興建樂樓。至遲在此後無疑有了演劇的活動。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至五十三年間對祠廟建築修繕時,對樂樓也進行了整修。另外,還新建“前廈一座”,即問事廳前抱廈。今存者為卷棚歇山頂。此廈的建設使祭祀活動時專門享神的歌舞折子戲也有了場所。此次還新建了戲房,演出條件進一步優化。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碑提到“增修古廟賴募化以成功,刊碑勒石著姓名以旌善而功,成善旌之,後複獻戲奪彩,新添石獅”。正式提到“獻戲”活動。這期間祭賽仍很熱鬧,“每歲清明節後六日,鄉民祭報,遠近絡繹”。
“榮升班”又稱“雲生班”,嘉慶年間由祁縣人嶽彩光創辦,是中路梆子最早、也是著名的班社,分大雲生與小雲生二班。該班存在到鹹同時期。“寶和班”,即保和班,前後辦過二保和與三保和兩班。光緒三年(1877)榆次流村崔玉峰創辦,為娃娃班,因大旱僅兩年即告解散。後於光緒八年(1882)和二十三年(1897),由原保和班藝人恢複,前後活動二十餘年。是當時晉中地區首屈一指的晉劇科班,弟子遍及太原府各縣戲班,有“無班不保和”之譽。著名藝人核桃紅、順腿流、玻璃翠、什貼紅、八斤紅、內道旦、雲蠻旦、二蠻旦等都參與過該班,楊青則是其著名樂師與班主。這些題記說明清朝末年的石鼓祠:一是演劇活動隆重,甚至要請山西當時最有名的戲班去演出;二是地處晉北的崞縣還比較流行中路梆子;三是演出時間確實集中在清明節。題記中年月日時間明確者都在清明節期間;四是從上列第4條題記看,有時戲曲班社也會與當地“會首”發生糾紛。
到民國年間,清明節時,“會是日也,香花梵吹,供果禮樂,凡聖雲集,甲於晉北”。
解放初期仍有大的演出活動。舞台題記有一條為“一九五三年二月廿三日,山西孝義七保生留下。牛頭黑”。牛頭黑也是民國到解放初期著名晉劇演員,原名王培玉,牛頭黑是其藝名。曾在吉梨園、同梨園等名班任花臉,以扮相威武、嗓音洪亮、身段帥氣贏得讚譽。現在,每年清明節石鼓祠都要趕廟會,屆時仍以老傳統由張家莊、東下莊二村合力組織,附近各地甚至內蒙古、陝西等省都有人來參加。廟會時間為五天,清明前後各加一天。唱戲則為四天,從清明節開始。為神獻戲總是“大戲”,隻要有條件,就要從太原請大戲班。“二人台”等小戲則不用來敬神。傳統上第一天開戲一般演《打金枝》。鬧紅火則有秧歌、撓杠、鑼鼓等,同時還要進行物資交流。
三、太山寺劇場
太山寺的清建樂樓今已不存,但其台基保留了下來。樂樓為山門舞樓。基座當心設石券拱形門洞,筆者2010年2月6日考察時門額紙書“長壽門”。門兩側為栱券窗。門洞兩側壁設門可入側室。門洞北側因地勢高設台階進入。基座上之樂樓,道光《太原縣誌》卷首《太山圖》繪為卷棚頂,後簷牆當心上部開半圓形窗,台沿設護欄。現存為2009年按原樣、原規格重建。前簷六柱五間,後金柱二。通麵闊10.14米,其中明間4.8米,次間0.95米,梢間1.72米,明間距離大於次、梢間,但沒有移柱;通進深6.6米,前後斷設在後金柱間,後金柱與前簷柱距離,即前台進深4米。樂樓四周在台沿設護欄,左、右、後簷形成寬0.47米的回廊。樂樓到寺之下院山門南北距離為14.9米,東至崖沿,西抵山底,其裏外院隔牆長24.7米,此空場為觀眾看戲之所。
太山寺樂樓的建築形製為學界所稱的“三麵觀”,但次間、梢間柱網密集,不利側觀。以筆者了解,太原地區演戲時,一般將明間以外的次梢間和兩側麵無牆部分搭掛幕布,安設文武場。側麵不砌牆的部分,大概主要為文武場和其他人員上下台方便,而非為“觀”。有學者分析側觀者要“吃柱子”的情況也就隨之不存在。因之,此類樂樓與其稱之為“三麵觀”,不如稱之為“三開口”更為合適。不過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晚清時期,中路梆子是在同治間上下聚梨園改革時,才將文、武場分置左右。此前的此類戲台在太原府是否“三麵觀”,有待進一步考證。
太山寺之祀神演劇,在修建樂樓之前已經存在,係臨時搭台提供場所。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樂樓始建。現存碑有兩通詳記興建緣由、過程及其規製。乾隆五十九年知縣羅錫純親自撰寫《原邑太山寺謝雨並建樂台碑記》,碑文雲:
乾隆五十有七年,自春徂夏,曆時不雨,餘率邑人士按董子遺書修其法,以祈於神,且詣龍泉取水以導焉。四月二十五日,大雨滂沱。邑人士走相賀曰:龍之為靈昭昭也,可無以薦馨香答貺也?遂迎龍神妥侑於太山廟。廟在治西十餘裏,溯彼故者,或以其出雲降雨,故邑人作廟以祀之,未可知也。既以妥神於內,因演劇以謝焉。今歲複旱,祈禱如初複驗,邑人士遂(醵)金謀築台以垂遠久。經始於癸醜(案:乾隆五十八年,1793)三月二十八日,以今年七月二十日畢。平台高一十二尺,廣三十六尺。為工一千九百二十,費銀六百五十兩有奇。
也是在乾隆五十九年,由朱穎撰寫的《原邑太山寺新建樂樓碑記》,以相似的語氣再予記述,提供了更多的細節:
距寺東數十步為龍神祠。祠前有方潭,深廣不盈丈,而清冷黕黯,如有神龍窟宅其中。邑人祈請雨澤,往往有驗。歲壬子夏四月,時頗苦旱。邑侯羅公聞其神,率諸紳士步行虔禱,越日而甘霖大沛。公敬獻榜額,複捐俸演劇,以酬神惠顧。此地舊無樂樓,一切結構材物皆臨時猝辦,搬運殊艱。公誌於是,崔君大觀等募金購材以營其事。經始於癸醜三月廿八,落成於甲寅(案:乾隆五十九年)七月二十。計高一丈二尺,廣三丈六尺。土木繪畫之工一千九百二十,糜金錢六百五十兩有奇。是役也,邑侯羅公表率之,城鄉之眾經理之,而運籌斡旋則崔君之勞為尤多。……嗣後累加修飾,規製亦略備矣,而樂樓獨缺,殊欠完美。今建此樓,不特為形勝補其闕,且足為諸神著其靈也。
以上兩段引文為我們提供了太山寺劇場建設的重要信息:
一是在固定劇場建成以前,要建立臨時劇場演劇,知縣羅錫純“捐俸演劇”,就是在這種臨時搭建的場所進行的。碑文明確提到“一切結構材物皆臨時猝辦,搬運殊艱”。按理,這是許多神廟建立固定劇場前有過的選擇,可惜很難留下記載,因此這條資料彌足珍貴。
二是留下了具體的樂樓空間數據,經換算核對,其廣三丈六尺,合今12米,與現存台基寬度基本一致,其高一丈二尺,合今4米,也是現存台基南側的高度,可見此次建成後沒有再作大的改動。乾隆時期即建有如此高大崇峻之樂樓,不會僅僅是應戲曲演出規模擴大之需要,而主要是官僚幹預下求奢華的結果。
三是記載了建樂樓“費銀六百五十兩有奇”,這在當時是很大的一筆錢,超過了同時期同地區其他地方很多,如建於乾隆五十一年(1786)、也屬於太原府的太穀縣中鹹陽村的聖果寺樂樓,花費為“三百餘金”,不到太山寺樂樓的一半。
倡議修建樂樓並帶頭捐款的是知縣,他相信祈求龍神可以致雨,並認為應該演戲以謝神,還捐俸演劇。賜進士出身、原任廣東文昌縣知縣、署陽江縣事的邑人朱穎也認為:“今建此樓,不特為形勝補其闕,且足為諸神著其靈也。”官僚階層對宗教和戲曲的這些認識,正是推動固定劇場最後實現的觀念基礎。羅錫純與朱穎的特殊身份,使我們對戲曲在清乾隆時期的普及程度,對官僚士大夫階層於戲曲非但接受、而且推崇的狀況有了更深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