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表示祥瑞、優雅之意的佳字、數字、形狀、色彩等字取姓。如寶木、赤(あか)、色(いろ)、三井(みつい)。
受其他國家的影響,如:受中國影響的司馬(しば)、林(はやし)、森(もり)、秦(はた);受朝鮮影響的百済、高麗等。
中日姓氏的異同點
(一)中日姓氏的共同點
以漢字為姓,姓在前名在後。中日姓氏都以漢字為姓,姓在前名在後。日本雖然有假名,但卻沒有人以假名為姓,自古以來都以漢字為姓。
延續父姓,世代相傳。子隨父姓,世代相傳,這在中國和日本都是一樣的。
姓氏的起源有相同之處。日本同中國一樣也以地名、受封領地、官職、職業等為姓。如中國以地名、受封領地為姓的有:東郭、南郭、東門、西門、南宮、秦、楚等;日本以地名、受封領地為姓的有:小笠原、山崎、出雲、対馬、明石等。中國以官職、職業為姓的有:司徒、司馬、司空、司寇等;日本以官職、職業為姓的有:目、海部、鍛冶、魚屋等。
(二)中日姓氏的不同點
中日姓氏雖有不少共同之處,但日本一些獨特的姓氏及傳統習俗,在中國是沒有的。比如:以寺廟建築和宗教信仰為姓,如西圓寺、大光寺、水前寺、釋迦牟尼佛、國清寺、持明院、清閑寺等。
以山川景物為姓,如秋水、秋山、山本、大島、川口、小川、小山岡本等。
以數詞、數量詞為姓,如一、二、三、三四、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八、四十、五十、六十、九九、一尺二寸、一尺二寸五分、一尺七寸、九裏、九十九裏、千石、萬歲等。
以日期為姓,如七日、十五日、四月一日、五月一日、十七夜月、六月一日、十二月晦日等。
中國姓氏多為一或兩個字,日本姓氏字數不定。中國姓氏通常為一個字,如:王、李、張等;若是複姓,通常是兩個字,如:諸葛、南宮等。中國很少有超過兩個字的姓。相對於中國,日本的姓氏字數就不那麼確定了,既有一個字的姓,如林、源、平等,也有二、三個字的姓,如山口、高橋、小笠原、西圓寺等。更有四五六個字的姓,如:小山岡本、十七夜月、一尺二寸五分等。
婚後妻隨夫姓,日本家庭成員的姓氏關係大致是:子承父姓,妻從夫姓,不得任意更改。日本女子婚後一般都要舍棄自己原來的姓氏,改隨夫姓;而在中國,女子即使結婚後,也保留自己原來的姓氏,不會改隨夫姓。
中國人人有姓,日本不是人人有姓,日本皇室成員都有名無姓。天皇有兩次命名。一是剛生下來命一次名,一是立為皇儲時再正式命一次名,接位後改稱年號。如明治天皇(1852-1912年)出生後命名為“佑官”,立為皇儲時稱“睦仁”,接位後定年號為“明治”。但這都隻是命名,天皇始終無姓。
造成中日姓氏不同的原因
(一)與明治維新政令有關
明治維新前的幕府時期,是武士階級專政的時代。日本隻有貴族、士大夫、富豪、巨賈和大地主才有姓氏。明治八年(1875年)為了整頓戶籍,日本政府頒布了強製性的《苗字必稱令》,規定了“凡國民,必須起姓”,把有姓有名作為國民義務。在政令的強製下,無姓者開始紛紛起姓,他們去找僧侶、村吏,或者有文化的人起姓,有的則自己隨意編造一個。所以相對於中國的姓氏,日本會有一些諸如“一尺二寸五分、蔥根、窪地、豬狩、犬養、我孫子”等奇怪的姓氏。
(二)與日本的天皇製度有關
在日本,皇室是唯一沒有姓氏和戶籍的家庭。其原因是,日本人認為天皇是上天派來管理人間的神,所以天皇以及皇族都沒有姓。明治維新以後,日本政府實施戶籍法,為了登記戶籍,平民需有姓。但作為“神”的天皇以及皇族另有《皇室典範》,不在戶籍法的管轄範圍,所以至今皇室依然無姓。
(三)與女性的社會地位及傳統習俗有關
婦女婚前隨父姓,婚後隨夫姓,這是日本姓氏特有的現象。在日本,“丈夫在外工作,妻子操持家務”的傳統家庭觀念,使得女子在家中的經濟地位相對較低。根據日本《戶籍法》規定,夫婦必須同姓。因此,在領取結婚證時,丈夫或妻子任何一方必須改變自己原有的姓氏。所以,婚後妻隨夫姓的情況在日本相當普遍。
中日兩國的姓氏從起源上看具有各自的特征,造成這些異同點主要與傳統習俗、女性地位及日本政治製度等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