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所藏熊廷弼、楊漣手劄二通(2 / 3)

鄒元標在光宗朝官至都察院左都禦使,極有號召力,明史稱:“時群小力排東林,指鄒元標為黨魁詳見(清)張廷玉:《鄒元標傳》,《明史》卷二四三。”。天啟四年,鄒元標以閹黨勢盛,辭官歸裏,遂病卒於家。

據明史記載:“(天啟二年)二月逮化貞,罷廷弼聽勘。四月,刑部尚書王紀、左都禦史鄒元標、大理寺卿周應秋等奏上獄詞,廷弼、化貞並論死”詳見(清)張廷玉:《熊廷弼傳》,《明史》卷二五九。可見鄒元標直接參與了熊廷弼案件的審理,對照書劄當中的“仆本聽勘南歸,南翁以流言,故諭令來京”相合。

楊漣此封書劄,亦被收入楊漣之《楊大洪集》之卷下,題為《與高景逸》,內容亦大致相同,茲比較如下。

明代自萬曆中葉開始,言官和一般士大夫中比較能主持正義的就是東林黨人。他們主張開放言路、改革弊政,得到當時社會較為廣泛的支持,但同時由於在政見上過於壁壘森嚴,東林黨人樹敵極多。當時,與東林黨見解相異的還有齊、楚、浙三黨。在東林黨與其餘三黨的政治鬥爭中,三黨的聲勢漸漸趨於下風,為了與東林黨抗衡,三黨的成員開始投奔宦官魏忠賢,希望與閹黨聯合來抵製東林黨。而天啟三年的“京察”事件,成為魏忠賢打擊東林黨的導火索。

天啟初年,東林黨人鄒元標任大理寺卿,趙南星任吏部尚書。天啟三年,由趙南星主持考核官員的儀式,即所謂的“京察”。由於門戶觀念,他利用“京察”,將齊、楚、浙三黨的官員幾乎貶斥殆盡。三黨成員心有不甘,遂依附魏忠賢,希望魏忠賢除去東林黨人。在魏忠賢的指使下,東林黨人中反三黨的主力官員——汪文言下獄,副都禦史楊漣對此極為憤怒,加之平素就對魏忠賢把持朝政不滿,於是慨然以“二十四罪”參劾魏忠賢。然而熹宗當時已經完全被魏閹所蒙蔽,不僅不捉拿魏忠賢,反而切責楊漣。為報複楊漣,天啟四年十月,魏忠賢以“無人臣禮”為由,將楊漣革職為民。此時,熊廷弼的“封疆案”還未最後終結。天啟五年六月,魏忠賢指使爪牙將已卸任的前副都禦史楊漣、僉都禦史左光鬥、給事中魏大中、太仆少卿周朝瑞等六人投下監獄,說他們受了熊廷弼的賄賂,即“東林六君子案”。魏忠賢指使黨羽將楊漣抓捕來京。楊漣於天啟五年七月遇害。同年八月,熊廷弼亦被處以死刑。不久後,魏忠賢又以另外名目抓捕東林黨人高攀龍等人。經過這兩次事件,東林黨元氣大傷,魏忠賢更加權焰衝天詳見(清)張廷玉:《熊廷弼傳》,《明史》卷二五九;(清)張廷玉:《楊漣傳》,《明史》卷二四四。相關專著詳見:謝國楨:《東林黨議及天啟間的黨禍》,《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第三章,2005年版,第35—54頁;(日)小野和子:《天啟的政局》,《明季黨社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97—232頁等。

回到信中,我們可以看到,“領臭罵一頓而歸”,“忤權奸一局而得微罪”,指的當是楊漣彈劾魏忠賢,但不久革職返鄉事,手劄中所提“隻落得一去卸擔”,“不肖生春明之後一路騎馬,落店到家”,正與前述史實相合。

文中提到的錢受之,即錢謙益。錢謙益(1582—1664),字受之,號牧齋,晚號蒙叟,東澗老人,常熟人。明末他曾作為東林黨首領,頗具影響。後降清,為清禮部侍郎。

天啟四年,曾被罷黜的東林黨人錢謙益被召回朝廷。然而不久後的天啟五年,“東林六君子案”事件爆發,閹黨作《東林點將錄》,錢謙益名列其中,同年,錢氏再次削籍南歸詳見王鍾翰點校:《錢謙益傳》,《清史列傳》卷七九,中華書局1987年版。